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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结构的认知是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逻辑的重要前提。承载了民族、中华民族与国家三者联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典型的复合结构,在横向结构上表现为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在纵向结构上表现为国家与民族的关系,且在不同层次中呈现出多重的内部关系。理解复合结构内部的多重关系才能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演进存在着一定的逻辑限度,需要在动态中平衡作为主体力量的中国人民(国家性)与作为政治基础的中华民族(民族性)。在这个意义上,中华民族共同体具有中国人民与中华民族的双重属性。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演进历程中,塑造并维持复合结构中的动态平衡要从价值(追求统一)—制度(社会主义作为根本制度安排)—实践(基于多元一体原则)三个维度着手,在复合结构中塑造一致性、协调性、协同性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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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主义在批判自由主义权利理论过程中阐释了“善优先于权利”的观点。社群主义将观念与制度的共同体视为权利的基础,认为共同体的民主过程建立了权利的正当性,将权利的本质理解为一种“资格和义务之间制度化的关系”,从而带有权利道德化的倾向。 相似文献
3.
关于人类社会的解读,可以从共同体的视角出发。在农业社会,家元共同体是基本的社会整合方式和途径;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产生了现代族阈共同体。族阈共同体在社会治理上所追求的是一种创制秩序,而创制秩序的哲学内涵则是形式统一性的追求和社会的中心—边缘结构。在国际秩序方面,族阈共同体为了实现世界的一体化而孕育了霸权主义。从族阈共同体的视角出发,能够较好地理解近代以来资本主义的扩张,特别是能够理解当代世界在文化价值观念的名义下所产生的国家间冲突。 相似文献
4.
在对主体权利和人民主权关系的理解上,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之间存在着截然不同的看法。自由主义把权利的正当性建立在道德自主性原则的基础上,强调人权高于主权,把人权看作是脱离人民主权而私人独立享受的东西,主张用一种弱的民主制度来实现人权。而共和主义则相反,从伦理共同体基础上理解人权和主权的关系,强调主权高于人权,认为人权只能在人民主权的实施中被享用,主张用一种强的民主制度来保障人权。而哈贝马斯强调从程序主义角度重新理解权利,把人不仅作为法律的承受者,而且作为法律的创制者,强调人权和主权是相互补充的,主张通过程序主义的民主制度保证同时实现人权和人民主权。但是这种程序主义却没有程序。 相似文献
5.
共同体作为人类存在的方式,其自身的诸多特质表明了生活于其中的个体有限性。如果从时间与空间变换中的共同体与个体境遇关联来看,先后形成了实体共同体、符号共同体等形式,表明共同体从具体蜕变为抽象,个体从直面自身存在的场域转化为被弥散的抽象"晕"圈所笼罩。近代政治解放之后的共同体与个体自由的非同一性以及权利与义务的非对称性,促使马克思提出以自由人联合体代替造成个体"异化"的虚假共同体,从而彰显真正共同体的时代意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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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权利观念变迁的视角出发,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形成过程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是工具性权利观阶段,第二个是个体化权利观阶段,而个体化权利观阶段又可以被划分为意志论的权利观阶段和利益论的权利观阶段。不同的权利观反映了其所属阶段的社会生活状态,并将这种状态通过权利话语表达在法律体系中。权利观变迁的背后是在形塑主体性过程中自我与他者的关系变化,而权利冲突、权利滥用现象的普遍化所表征的利益论权利观的失灵恰恰源自主体在追求利益时对自身的遗忘。发展一种适合我国国情和法治实践的共同体权利观是解决权利冲突、权利滥用问题,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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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3)
"个体什么时候知道自己是一个会思考的个体",已成社会学共同体理解社会行为习惯性所忽略的议题。不过,既有文献仍有三种代表性观点对个体思考能力的渊源进行了解释,即"生活本能成就现实思考的我""游戏过程成就现实思考的我"以及"生命历程成就现实思考的我"。虽然关于"思考的我"认知表述维度有所差异,但它们还是关注到了个体在现实生活之中所存在的自我分割性张力,即个体在思考能力的内在约束之下,不再仅仅生活在属于自我的世界里,与此同时还生活在与身边人不断打交道的过程之中。通过个体与他人互动的行为表现来看,他们在面向互动个体数量变化的认知过程中需要留意特定行为的空间约束限制;此外,个体面向现实生活时,也会存在认识局部社会情境和宏观社会情境的形态问题。其实"思考的个体"并不是社会生活孤立的个体,他不仅仅需要与身边的人打交道,还需要从微观和宏观的角度来理解自我所置身的社会情境形态。个体只有先认清自我且拓展到互动的他人,进而延伸到现实的社会情境之中,才能真正成长为一名兼具能动特性的社会人。简而言之,将密切关联的"自我、交往行为和社会情境"整合起来考虑,能为理解社会行为所忽略的"思考的我"提供一种联结视角。 相似文献
9.
意思自治是民法学的基本原理,可以从三个层面做出建构性的理解和阐释:在世界图景层面,意思自治在审视个体与自身、个体与社会的关系过程中,确立了一种个人主义的理解图式;在价值取向层面,意思自治追求个体自由与社会共存价值的统一;在思维方式层面,意思自治确立了整个民法制度以个体为本位、以权利为本位的思维方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