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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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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艳君 《兰州学刊》2006,(10):206-208
为保护旗人的特殊利益,清朝统治者在法律上赋予旗人以特权地位。这种特权地位既表现为旗人犯罪其审判机构的专有性,也表现为其法律内容规定中的减轻处罚或特别规定。但随着八旗子弟的堕落,清朝统治者对律例的许多条款作了修改,使旗人的法律特权地位有所削弱,但实际上清朝统治者对旗人尤其是宗室觉罗犯罪的优容从未停止过。  相似文献   

2.
陈力 《兰州学刊》2010,(5):194-197
在清朝,旗人超越了民族的界限,成为了一个特殊的群体。清初朝廷为了保证旗人的生计,从各方面给予特殊的政策。分拨大量的土地,发放丰厚的兵饷和各种福利,以维持其独尊地位。但在清中期,旗人却因多种原因,出现了严重的生计问题,甚至连基本生活都难以保证。为了帮助旗人解决生计问题,清政府采取了鼓励旗人参加科举,增加旗人兵额,帮助旗人回赎土地和支持旗人从事农业生产等措施,但结果均以失败而告终。  相似文献   

3.
清朝入关后,通过圈地、投充与设立驻防等手段,在直隶省形成了旗人社会,该社会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并受到一套专设体制的约束.相对外省驻防,直隶旗民间交流充分,经历了一个冲突-磨合-融合的历史过程,不仅令旗人逐渐汉化,对直隶产生了归属感,也使民人认同并接受了旗人的存在,使直隶在民族革命时成为宁谧之地.  相似文献   

4.
东北地区作为满族的"龙兴之地",清前期和中期多数是旗人聚居.清朝统治者对东北地区的旗人实行旗屯管理制,守堡即是旗屯的基层社会主要管理者.清代东北地区的守堡,最早设立于清太祖努尔哈赤时期,专为基层旗屯管理而设置,是一种"准行政"的旗人自治组织体制.守堡的名称与管理范围并不固定,体现了清廷在乡村治理上的实用主义特征.守堡选自于旗人,待遇、选任与考核都有详细而明确的规定,是清代"旗民分治"政策的典型代表.守堡"立于官民之间",于"上"传达、协助,于"下"管理、教化,具有行政、经济、治安、教化等较为全面的职能,虽然名义上受州、县官府的管辖,但更多的是旗人自治.到了清末,守堡在旗屯管理和维护旗人利益上基本失去作用,最终被裁撤.纵观守堡制度存续期间东北地区的历史发展,这种旗屯自治有效地维护了旗屯社会秩序的稳定,基本达到了守护"龙兴之地"的目的.从国家层面而言,守堡的设置具有其独特的政治意义;从社会层面而言,守堡的消亡是旗民融合的内生需求与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5.
清末是中国历朝赌博最为繁盛的时段,赌博方式种类繁多,既有传统的赌博方式,也有新创的方式,还有从西方传入的方式.赌风愈演愈烈,给个人、家庭乃至社会均造成极大危害,官方禁赌势在必行.禁赌的时段主要集中在新年、庙会唱戏、节庆之际及农产品收获之时;禁赌的地点主要集中于公共领域,烟馆、茶肆、会场、戏场及学校附近.禁赌的对象除无业游民外,商人、匠人、士兵、学生、旗人和官员均纳入序列.禁赌的举措以颁发禁令、颁布告示为主,执行过程中的得贿包庇,成为清末禁赌的"顽疾"和"不治之症".  相似文献   

6.
清代杭州驻防旗人在杭州经历了从清初的占领者,到清中期的定居者,到清末的革命排斥对象的身份转变过程。驻防旗人的地方化使其对杭州逐渐产生归属感。清末反满浪潮并非直接来源于持续的满—汉矛盾,而是由于汉人民族主义情绪的急剧高涨。当排满革命者将旗人锁定在与清廷的关系中,驻防旗人群体同时面临了民族和地方身份认同的危机。  相似文献   

7.
旗人,是宁夏地区对清代八旗驻防军及其后裔的俗称。辛亥革命后乃至三十年代中期,他们大部分聚居于今银川市迤西十五里的新城,故也称之为“新城人”、“满城人”或“满人”,也就是现在通称的满族。其实,他们不全是满族,其中一部分是当年被清朝编入八旗的蒙古族,属于八旗蒙古。由干与同赴该地戍边长达二百年之久的满族人同聚一城,共同生活和斗争,久而久之,在被当地回、汉人民统视之为“旗人”的情况下,自己也以满族自居了。  相似文献   

8.
清朝统一新疆后,当地的建设迅速进入高潮时期。这一时期,清朝派往新疆的军政官员中有不少杰出的人物,他们任职期间,多有建树,为当地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伊勒图即为其中之一。与伊勒图同时代的阿桂,以及后来的松筠,都已有专文论及,但是,先后四次出任伊犁将军,在新疆任职二十余年,对新疆各方面的建设都有过重大贡献的伊勒图,似尚未引起人们的注意。伊勒图(?~1785),纳喇氏,满洲正白旗人,他虽是满洲旗人,但出身并非富家,据说,他“少贫窭,几不能举餐”①。他的祖上曾任世管佐领,伊勒图成年后凭此祖荫授三等侍卫,但家贫状况依旧,“尝代人持豹尾…  相似文献   

9.
有清一代,伴随着中华世界秩序的崩溃和满族统治者对"中国"认同的加强,东北地方在清朝的疆域构造中经历了由中心到边缘的变化;近代以降,西方列强的入侵从内部、外部两个层面侵蚀着中国传统国家认同,传统国家认同趋于瓦解。为达到统合东北边疆、重建民众国家认同的目的,清王朝采取了变革东北地方政制的办法,其中包括变革官制,实行地方自治,变革财政、教育体系等内容。综合来看,东北政制变革是清朝重新建构或修补自己的以民族为界的多元型帝国构造、确认主权领域范围的重要举措,是清朝再次界定旗人与民人的关系、抛弃以往让各族群互相牵制的政治体制和统治策略、彻底放弃"满洲"民族政权性质的标志,最能够体现清王朝再建国家认同、强化疆域统合的意图。  相似文献   

10.
明代赌博极为盛行,赌博种类繁多.明初严刑禁赌,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明中晚期后,由于律例的混乱、对赌博处罚偏轻和统治阶级自身的破坏等原因,赌博更加泛滥.  相似文献   

11.
清代外旗人在扎赉特旗经济演变中的作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扎赉特旗的外旗人以喀喇沁、土默特地区的蒙古农民为主,他们是与扎赉特旗的开垦历史密切相关的群体。外旗人以交纳租子的形式体现对土地的使用权和在当地的生活权,并以"蒙古人的农业"文化载体者的形象与汉农民相区别。外旗人给扎赉特旗的经济、文化带来了一系列变化。研究外旗人,对于了解20世纪上半叶的扎赉特旗具有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嘉庆朝汉军旗人生计艰难,其中作为四品官员的都司曹纶,因生计困顿参与林清领导的天理教起事,最终清廷将曹氏父子处以极刑、罪及家族,且追究失察职官、责成州县管理屯居汉军旗人,并进一步笼络汉军官员群体。不难发现,清廷鉴于汉军个体反清行为所采取的这些措施,无不反映了对汉军旗人这一重要政治群体的震慑、严加防范以及强化控制。清廷在加强政治统治的同时,却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旗人的生计困境。  相似文献   

13.
八旗制度是清代的一种重要制度。本文着重分析了入关以后清代前期八旗制度的发展变化。指出了清帝为维持、改组、巩固和扩大八旗制度所采取的若干措施;揭示了该制度为清朝统治阶级服务、压迫八旗士卒的阶级属性;阐明了旗人的斗争和由此而引起的八旗制度的松驰;论述了该制度对清代政治、经济、军事、特别是对满族的发展所带来的影响,肯定了在一定条件下它所起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4.
变通旗制处是清政府在宣统年间成立的解决旗人生计、化除满汉矛盾的机构。在这个以旗人群体为主体的机构中,变通旗制处对清除旗弊、裁撤官缺和筹划八旗生计等事议论颇多,但多未能实施。这反映了旗人群体缺乏政治改革的智慧和魄力,亦是清末旗人群体人才匮乏的一种表征。清政府原藉以化除满汉畛域,反而使这一问题更为凸显,这反映出清末改革的某种困境。  相似文献   

15.
论清代旗地占有形式的演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旗地是清政府分配给八旗兵丁亦即旗人的土地,又称“份地”或“一般旗地”,是清代国有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清代旗地的土地占有形式,在清入关前和入关初,实行兵丁份地占有制,即土地由八旗兵丁占有和耕种。清中叶后,随着八旗份地私有化趋势加剧,清政府被迫改变旗地占有形式,由兵丁占有改为国家直接占有,陆续设立了八项旗租地、随缺地、伍田地等“公产”旗地,以维护旗地的国有性质。但旗地私有化的历史趋势是阻挡不住的。到清朝末年,几乎所有的滚地都已经转化为民间的私有土地。  相似文献   

16.
清代,清朝统治者与蒙古贵族世代缔姻,结成联盟,大批皇室的妙龄少女,都肩负着清朝皇帝赋予的怀柔蒙古.安定朔漠,“合内外之心.成巩固之业”①的政治使命,奔赴嫩江流域,土拉河畔,阿尔泰山山麓,贺兰山下……,为清代北疆的统一贡献了青春和生命.她们是清代满蒙两族友好的花环,也是清朝皇帝撒到草原的一颗颗灿烂的明珠.  相似文献   

17.
京畿地区是清代特别行政区,旗民杂处,社会矛盾复杂,纠纷讼案频繁。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包括顺天府、八旗、步军统领衙门、直隶总督在内的京畿旗人司法审判制度。在处理旗人诉讼案件的过程中,统治者注意强化各衙门之间的相互协作,以此调整京畿地区的民族关系,缓和社会矛盾。清代京畿旗人司法审判体制具有多元性。  相似文献   

18.
牙行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职能也随着商品市场的发展而不断扩大.清朝前中期的牙行除了履行其基本职能外,还被清廷赋予了某些官方职能,也就给市场的运行带来了一些新的因素.本文从多个方面探讨清朝前中期牙行制度的特征与本质,并分析其在商品交换以及市场管理方面的利与弊.  相似文献   

19.
我国赌博的历史,至少可以上溯到几千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流行甚广的“六博”,其实质就是一种赌博。秦汉以后,赌博日渐盛行。相传,赌博最常用的赌具——骰子,即为三国时名人曹植所发明;时人所著《博弈论》曾指出,“今世之人多不务经术,好玩博弈”,“至或赌及衣服,徙棋易行,廉耻之意弛,而愤戾之色发”。  相似文献   

20.
张成法 《理论界》2009,(7):71-72
当前出现了个别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赌博实施受贿犯罪的现象,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为了能够使司法机关更好地查处这种新类型的受贿案件,本文仅就赌博型受贿的主要表现形式及一些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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