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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故意犯罪阶段形态之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国强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2)
对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进行比较研究, 有助于推动两地之间区际刑事司法协助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关于故意犯罪阶段形态的理论及其相关规定方面, 两地刑法主要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之概念及其处罚以及犯罪中止的表现形式等三方面存在差异。在上述几个方面, 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是各有千秋, 各有优劣, 实有相互取长补短之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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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族人民盼望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准订案已于今年3月14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并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这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刑事立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一)新划法与原刑法一样,设总则和分则两编。总则部分都是分五章规定了刑法任务、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具体运用和其他规定。总则是刑法总的原则,规定的是刑法的宗旨、犯罪构成要件及如何界定犯罪、刑罚的种类及如何具体适用刑罚以及国家的刑罚制度。总则虽然不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及如何适用刑罚,但却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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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刑法首次对单位犯罪作了总则性的规定,而先行修订的刑诉法却未就单位犯罪的诉讼程序做出超前性的规定。实体法的内容,只有通过完善的诉讼程序的具体运作才能得以实现。本文结合我国新刑法分则对单位犯罪类型的规定,总结海关法确立单位犯罪以来的实践成果,从单位犯罪的诉讼管辖、单位犯罪侦查起诉程序、单位犯罪的审判程序等三个方面,对建立和完善我国单位犯罪的诉讼程序作了较全面的论述和有益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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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总则若干基本问题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澳门刑法典》是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刑法典,其立法观念、立法技术及一些具体的刑事政策,都反映了当代刑法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它以感化教育和社会防卫为己任,对维护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执行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弊端。本文将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总则若干基本问题进行比较研究,就基本原则、犯罪概念及犯罪构成的异同及优劣进行了分析比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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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对故意犯罪的阶段性是有着明确划分的,即犯罪的预备、未遂,既遂和中止,这几个阶段既互相有密切联系,又各自在刑法中有其独立的意义。刑法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于我们正确地认定犯罪和适用刑罚有着重要的意义。那么过失犯罪有没有阶段性呢?这就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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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制度是近现代世界刑事立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近现代各国刑法学中基本的和重要的课题之一。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为了科学地解决社会科学问题,“最可靠,最必需、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中经历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所以,研究犯罪未遂也有必要对其进行历史的研究。一般认为,从世界范围看,封建国家还没有犯罪未遂的理论,封建刑法里也还没有犯罪未遂的一般制度。但是,历史文献和研究著述表明,封建刑法在一些具体犯罪的处罚上,已经开始对是否完成了犯罪有所区别,已经有了接近于或基本上相当于近现代刑法中关于犯罪未遂如何处罚的规定。中国绵延了两千多年的、高度发达的封建刑法,便可以作为一个典型的例证。本文试图对中国封建刑法中的犯罪未遂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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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确立,是我国刑事立法的历史性进步.但刑事立法中仍存在对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背离,具体表现在分则体系中刑罚种类与犯罪性质的背离,法定刑配置与刑罚预防目的的背离.笔者认为应从刑法总则刑罚体系、分则体系配刑模式的"面"上及刑法条文的量刑情节的"线"上两个方向着手调整上述的背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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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牵连犯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牵连犯是罪数形态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刑法总则对此虽无明确规定,但在刑法分则中,对一些有牵连关系的犯罪规定了各种不同的处罚原则。对于法律没有规定的具有牵连关系的犯罪如何处理,近来在学术界讨论日趋热烈。同时也成为困扰司法实践的一个重要问题。作者认为,对于牵连犯简单的否定或者只是归于“法律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没有规定的从一重处”的做法皆不可取。应当明确牵连犯的范围,根据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确定科学的处罚原则。牵连犯是指为了一个最终的犯罪目的,而其方法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牵连犯的牵连关系实质上就是方法行为与本罪行为之间牵连关系,对其认定应采主客观相统一的观点。在处罚原则上应以罪刑相适应为指导,对刑法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刑法没有规定的采用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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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大陆法系共犯与刑事责任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各国刑法对共犯构成以及刑事责任的规定都有一定的社会适应性。不过,在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上,借鉴国外的立法内容,对于完善中国刑法而言仍然是必要的。首先,有必要在刑法总则中对身份问题以及共犯与身份的关系问题作出全面规定。其次,有必要对刑法分则和司法解释涉及身份犯的共犯问题的有关内容认真加以研究,从法理与实践两方面探究其利弊得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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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修订后的刑法将金融诈骗罪单列一节规定在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这种立法模式顺应了社会和经济体制发展的需求。但根据司法实践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仍需对金融诈骗犯罪立法作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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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票据犯罪的刑事立法,在世界各个国家的立法例中存在着不同的立法模式,归结起来,主要有四种:刑法典规定型、特别刑法规定型、附属刑法规定型和刑法典与附属刑法规定结合型。在这四种模式当中,使用最多的是刑法典规定型和刑法典与附属刑法结合型。不同的立法模式具有不同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立法模式主要是受本国和本地区的立法传统、金融票据市场的实际需要,以及刑事法律对金融票据市场的规范程度等因素影响。我国1997年刑法对票据犯罪作了比较完整的规定,之前颁布的票据法也就票据犯罪作了具体规定,在立法模式上是刑法典与附属刑法规定结合型。应该说现有的这种立法模式适合我国实际情况。但是,修订后的刑法在有关金融票据犯罪的规定内容上并没有完全和票据法有关规定保持一致。在票据犯罪的法定刑中,无论是自由刑的设置还是罚金刑的设置都有不尽合理之处,有必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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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是故意犯罪过程中的两种未完成的犯罪形态,它们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当中。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不同,产生的结果也不相同,法律对未遂犯与中止犯的惩处亦不相同。因此,只有正确区分犯罪的未遂与中止,才能准确地对犯罪分子定罪量刑。正确地对罪犯进行惩处,一方面打击了对社会造成危害较大的犯罪分子,使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法律宽容地对待对社会危害已减轻或消除的犯罪分子,减轻或免除对他们的刑事处罚。这对于鼓励犯罪人中止已开始的犯罪活动,减轻犯罪危害后果,促使犯罪分子悔过自新和预防犯罪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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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诈骗罪中,牵连犯罪比较普遍,基本上每一个金融诈骗罪中都存在牵连犯罪的现象,这与其他刑事犯罪比起来是一个显著的特点。因此,如何正确处理金融诈骗罪中的牵连犯罪,切实贯彻刑法总则规定的罪刑相应原则,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就是刑法理论工作者和司法人员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按照当前理论上通行的观点,对牵连犯,除刑法分则明确规定按数罪并罚处罚外,其余一律按"从一从重"的原则处罚。这在目前出版的一些教科书和有关新刑法释义中突出地表现出来。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于法无据,并违反刑法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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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格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5,(3)
在我国刑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对刑法规定的犯罪未遂的理解基本上是一致的,但也有若干问题存在争论,例如犯罪未遂同犯罪预备、犯罪既遂和犯罪中止怎样区别,间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