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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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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相似文献   

2.
《伴侣(A版)》2016,(4):32-33
限制离婚协议无效,赠予就无效吗
  问:
  杨某与我经网络聊天相识半年后登记结婚。因相识时间较短,彼此性格了解不足,婚后因家务琐事经常发生矛盾,难以共同生活,我几次提出离婚。2013年12月我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时,杨某不愿离婚,与我协议约定,杨某婚前所有的(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一套,归夫妻共同所有,若我提出离婚,协议无效。事后,我们对该房屋办理了加名手续。去年2月,我再次向杨某提出离婚,并要求按协议约定分割夫妻共同房产。杨某同意离婚,但以“若我提出离婚,协议无效”之约定为由,拒绝我的分割要求。请问他的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3.
问: 我和老李属于再婚家庭,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我们住在老李单位的公房.2012年,老李单位进行房改,我和老李决定共同购买位于市区的一套房改房,并办理了房产证,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老李名下.因为是老李的房改房,所以我和老李书面约定,此房产所有权归老李,但我有永久居住权,任何人不得干预,并在相关机构进行了登记.今年我和老李因感情不和离婚,老李要求我搬出该房.我是否还享有在该房屋居住的权利? 答: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你和老李采用书面约定的方式来设立居住权,并作了相关登记,该约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即使离婚后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老李,但你依约定对该房屋拥有合法居住权,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我与男青年罗某谈恋爱时,他主动赠给我金项链、手机等物品,价值约有6000多元。经过交往,我们牵手踏上了红地毯,可在结婚后,双方在家务、养老等方面产生了矛盾,最终闹得不可收拾。最近,我们双方经过协商同意离婚,但在分割财产时产生了分歧,我认为罗某在婚前赠给我的财产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应归我个人所有,可罗某却说他赠给我的财产,在我们结婚后就成了双方共有的财产,离婚时要共同分割。请问,丈夫在婚前赠给我的财产,在离婚时应作共同财产分割吗?  相似文献   

5.
编辑同志:婚前我夫有房产一处,婚后出租每年得租金数万元,因近年房价大涨,他的房屋增值近百万元。现因感情破裂我们准备离婚,我主张,他婚前的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租所得和房屋的增值,属共同收益,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他不同意。如诉之法院,我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相似文献   

6.
正问:我离婚后,和同样离婚的张力在一次朋友聚会中相识。认识后,由于有着共同的经历,我们很谈得来,渐渐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时间长了,我们彼此有了感情,准备一起生活。我和张力都有自己的房子,婚前我们准备对各自的财产,主要是房屋进行公证。请问:我们须向公证机关提供哪些材料?答: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相似文献   

7.
明辉 《老年人》2007,(10):51-51
问:我1997年和丈夫结婚时,住的是丈夫婚前购买的房屋。最近我和丈夫闹离婚.因房屋分割意见不统一,一直达不成协议.我们结婚长达8年时间。我认为我对房屋应拥有一半的所有权。但丈夫坚持认为房屋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我对这套房屋没有所有权。请问: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是否可以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似文献   

8.
解晖 《现代妇女》2010,(6):44-44
马女士与王先生2004年登记结婚。婚前.王先生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二人用共同收入偿还贷款。今年初,双方因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是在协议时,双方就该套房产发生了争执。王先生认为,该房产是自己婚前购买的,自己婚前付的房屋首付款,产权证也是婚前办下来的,婚后虽然夫妻二人共同偿还银行贷款。但是马女士不应当拥有产权。马女士认为。该房产是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偿还银行贷款的.离婚时该房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至少自己对婚后还贷部分的增值财产应当拥有相应的权利。那么,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马女士能否要求分割房产呢?  相似文献   

9.
《伴侣(A版)》2010,(8):33-33
正问:我和丈夫现在居住的房子是丈夫在婚前按揭的,首付款是丈夫婚前支付的,按揭款是结婚后我和丈夫一起还的。现在我和丈夫要离婚,请问:这套房子我们该怎样分?薇薇解答:婚前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相似文献   

1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婚恋观念的变化,我国的夫妻婚姻关系显得更加脆弱,离婚现象增多。离婚带来大量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婚前财产公证对解决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具有重要作用,但我国实践中对此采纳不多,本文试着对我国的婚前财产公证制度提出完善建议,以期对婚姻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红白喜事所收礼金离婚时可分割吗编辑同志:李某与王某于1990年2月结婚。婚前,李家有6间房屋。婚后,两人使用其中的两间。1996年11月,李某的父亲去世,在办丧事的过程中收取了礼金6000元。李某的父亲去世后,二人一直居住在原处。1998年8月,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在起诉书中称,  相似文献   

12.
《老年世界》2013,(5):14-14
编辑同志:我和丈夫2000年结婚,现在双方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有一个问题向你们请教:个人养老金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读者:林晓萍 林晓萍同志: 个人养老保险金(简称养老金)账户虽然具有专属。性,但仍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切合实际情况进行分割。首先,个人养老佥属夫妻共同财产,这是相关法律条文申明确规定的。由于夫妻问的养老保险金有两种情形。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二是,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所以将来到底能取得多少养老金就离婚时现有条件尚无法进行预先测算的。  相似文献   

13.
正问:我父亲10年前再婚,现已90多岁。由于父亲与继母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后双方性格不合,缺乏沟通,且随着二人年纪的增长,双方逐渐丧失自理能力,二人均回到各自的子女身边生活,至今已经分居4年。请问:1.若父亲去世,继母是否有权继承我父亲的财产?2.如果离婚,该如何办理?答:第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在无书面特别约定财产归属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死亡的,共同财产的一半归属另一方所有,其余财产按遗产分割。你的父亲与继母虽然分居多年,但分居不等于离婚,双方在未办理离婚手续前仍属于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在法律上是享有继承  相似文献   

14.
再婚夫妇房产如何分割
  问:
  我与妻子韦某为再婚夫妇。韦某原是某国有企业的职工,在与我结婚后,韦某办理了公有住房的购买手续,并取得了该房屋的产权。2010年,这套公有住房拆迁,我们夫妻俩获得了房屋补偿金,并在安置小区以低价购进了定销房一套。该套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购买该房屋的房款有一部分是我的个人婚前积蓄。现在我与韦某感情不和,想提出离婚诉讼。请问:房子的权属如何分割?  相似文献   

15.
问: 我与王某2012年5月登记结婚后,主动将自己婚前的8万元存款连同工资卡都交给了王某,由她负责家庭一切开销.谁知,王某过日子不会精打细算,花钱大手大脚,我们为此经常吵架,感情越来越差,我现在想离婚.请问,离婚时我能否要求王某返还这8万元存款? 答: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似文献   

16.
编辑同志:我丧偶后于1982年与杨氏再婚,因感情不合,又在1995年协议离婚。由于杨氏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离婚时我同意把房子和家具给她,还每月从我的退休金里拿出200元给她作生活费。离婚后的近8年,我按月给她生活费,并经常去看望照顾她。而她的亲生女儿却管得不多,也未给她母亲生活费。今年3月,杨氏因病去世,她的女儿提出要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她的房屋等全部财产。请问,她女儿的要求合法吗?李有溪同志: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因为你已同杨氏解除婚姻关系,所以不能作为配偶列为第…  相似文献   

17.
问: 我与赵某于2015年1月登记结婚.结婚登记前,我们签署了一份婚前财产协议,主要条款为:我自愿将婚前个人财产:位于某小区价值39万元的两居室房屋的50%所有权赠予赵某以表诚意,即该房产为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但事后我们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该房一直由我管理并对外出租.今年5月,因性格不合,我向赵某提出离婚.赵某同意离婚,但要求分割我赠予的共有房屋,并要求我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我认为,该房产并未办理过户手续,我有权反悔撤销.请问我能得到法律支持吗?  相似文献   

18.
问: 我与于某经人介绍确定恋爱关系不久,于2013年12月登记结婚.登记前,为确保夫妻恩爱、地久天长,在亲友们的见证下,我们协商达成“保婚”协议书,约定:于某婚前购买的二居室商品房一套和别克轿车一辆为夫妻共有;最后设立的特别条款还约定:若我提出离婚,该协议无效(即上述财产归于某一方所有).协议签订后,我们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同时,还共同办理了房产、轿车登记在我们两人名下的手续.现在,我们因家庭琐事矛盾纠纷不断,共同生活难以维续,我几次提出离婚,于某表示同意,但对房产、轿车分割一事我们的分歧较大.于某坚持要按协议的约定,财产都归自己一人所有,我认为房产和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请问:我们的约定有效吗?究竟该如何认定房产、轿车的归属?  相似文献   

19.
《伴侣(A版)》2008,(1):32-32
正薇薇:2004年初,我按揭了一套商品房。同年底,我和王某结婚,婚后我们共同偿还银行贷款。2007年10月,王某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并要求平均分割这套房屋(此时房产已升值到27万元)。而我则认为,该房产是我婚前个人所购,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升值部分与她无关,坚决不同意分割。请问:王某是否有权与我平均分割房产?  相似文献   

20.
《老年人》2010,(8):52-52
问:我丈夫结婚前用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他的名下。婚后我们一直用工资共同还贷。现在,我们矛盾不断,准备离婚。请问:如果跟丈夫离婚,我对这套房子享有所有权吗?如果没有所有权,我可以要回哪些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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