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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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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良好 《兰州学刊》2008,(8):109-110
利益衡量日渐受到学界的重视,应当实现方法论的转化。法律适用本质上是诠释文本的过程。在诠释学的视域下,利益衡量的基本方法首先是通过调适规范与事实,进而贯通二者;其次是利益衡量也可以通过比较当下的案件事实与法律毫无疑问所拟规整的典型事实,以确定二者是否属于同一“类型”。  相似文献   

2.
法律解释方法之社会学解释方法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琳 《山东社会科学》2012,(Z1):200-203
社会学解释方法是运用社会学方法对案件的社会效果进行预测,对可能的判决结果进行利益衡量的法律解释方法。社会学解释方法的运用应当遵循文义解释优先的准则,在社会实证资料详实、程序合法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利益衡量,要对解释结论充分地论证说理。社会学解释方法运用的直接意义在于增加裁判结论的信服力,而法官在裁判过程中也更加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也对法官队伍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3.
被称为"公序良俗第一案"的"泸州遗赠案"持续引发法学界广泛关注。时至今日,有关本案的深入讨论依然热烈。两审法院的一致判决,使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具体适用及其关系问题成为案件的争议焦点。作为一起道德与法律相冲突的疑难案件,运用利益衡量方法分析该案,能够避开规则与原则的适用困境,避免两种极端的结果而寻求一种"调和"的骑墙结论,从而实现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要求。按照利益的层次结构,衡量的标准并非仅仅是案件当事人所诉求的一阶利益,还必须重视一阶利益背后所蕴含的二阶利益或高阶利益,主要表现为各种形式的制度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4.
在彭宇案和许云鹤案等焦点性案件中,法官以生活经验等常理为依据做出责任认定,引发了强烈的公众质疑。尽管如此,常理仍然具有重要的司法功能,在事实认定、法律解释、利益衡量和法律漏洞填补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常理的认定与司法适用依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确定性和主观性。在发挥常理司法功能的同时,我们必须通过注重逻辑和增强司法论证等方式限制常理对法律的消解作用。  相似文献   

5.
在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中,我国法院对公共政策的适用有严格的限制,其主要用于维护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社会的根本利益和善良风俗。在确定公共政策的方法上,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六种因素:案件的国际性质以及与我国法律的联系;法院地法律制度和国家利益的根本性;国际体制的需要;裁判结果的一致性;损害结果的客观性和严重性;国际义务的性质,即是否属于对整个国际社会的义务。各国在公共政策上的自我限制是希望通过国际合作获得利益的最大化,而对于适用公共政策所维护的"非合作国家利益",主要是一国的安全利益和文化利益。公共政策的适用是一个国家开放与封闭姿态的缩影,也是一国合作利益与非合作利益的博弈。  相似文献   

6.
张涛 《东南学术》2012,(4):164-170
利益衡量是民事法学方法论中的重要内容,开放性特征是其完善发展的源泉所在。本文从利益衡量的概念重构入手,指出利益衡量兼具立法方法和法律解释方法的双重性质,在立法领域有广泛的作用空间,应将其拓展至立法方法论领域。为避免纯粹的主观因素影响法律判断妥当性的形成,作为立法方法的利益衡量应构建由"利益位阶"标准、"成本—收益"经济分析标准、社会伦理因素为内容的主观价值判断和客观判断相结合的标准框架,并通过确认现有利益、宣告自主权利、对权利设立限制、设置抗辩权等方式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7.
李亮  吴楠 《理论界》2014,(3):86-89
知识产权是私权,是一种合法的"垄断权",然而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用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不断扩展知识产权的使用领域,对知识产权的使用人不断进行限制,从而妨碍了竞争。因此,知识产权滥用必须得到限制。知识产权反垄断是对知识产权专有利益和公众利益进行衡量产生的制度架构,旨在维护法律的秩序、公平、自由以及效率价值。  相似文献   

8.
理解劳动者的忠实义务应当从法律适用中来挖掘其本意。基于身份要素与债的要素共性的判断,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了劳动者忠实义务的理论基础;效力基础和正当性的基础构成其法律适用的来源。探求劳动者忠实义务的法律适用,需要在归纳总结法律裁判的基础上对忠实义务的内容进行类型化区分。据此,忠实义务的适用规则是劳资关系利益衡量的过程,其判断包括必要性、适当性和比例原则,具体体现为:法律解释和推理的依据;劳动者行为正当性的道德论证;劳动者忠实义务对倾斜保护原则和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对忠实义务的限制。  相似文献   

9.
利益衡量是司法审判实践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利益衡量只能在法律适用出现危机时采用.法官对个案冲突进行利益衡量时,必须进行合理的价值判断,而且价值判断的标准须由合议确认.法官作利益衡量时必须注意行为的节制性、妥当性、现实性和统一性.采取利益衡量的方法创造判例十分必要.利益衡量对法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利益衡量是利益法学派分析法律制度的重要方法。任何涉及双方或多方利益主体的法律制度,都应确立在衡量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我国现行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合理使用主体,并不包括教育机构、国家机关及社会公众,只要他们使用了未经许可的软件都构成侵权,将导致软件版权者利益与使用软件者利益之间法律保护失衡。因此,可以通过修改法律的途径,适当扩张软件合理使用者范围,实现各方利益的动态衡量,实现软件合理使用制度的法律价值。  相似文献   

11.
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已出现不同的利益群体。妥善地协调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成为社会主义民主生活的主题,而法律手段在群体关系调整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从一定意义上说。法律就是规定和确认人们利益的强制性行为规范的总和。在社会结构、社会生活发生变革时期,社会主义法律应适应社会变动,以最小的代价最大可能地满足社会利益群体的愿望;在这一过程中应以社会主义原则对各种利益及利益群体进行衡量,以确保最重要利益的优先地位,并达到全社会利益的协调发展。要实现利益群体关系的法律调整就必须进行科学的民主立法,首要的任务则是确立科学的立法原则。这些原则包括:1.目标优选原则;2.平衡发展原则;3.政府公正原则;4.民主科学原则。  相似文献   

12.
方菲  何震 《学术探索》2005,(6):63-67
利益衡量方法是法官审判实践中的重要方法,无论法律制度多么完备,都有利益衡量的空间。从法治的沟架看,法官的自由裁量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必须符合公平原则。但在个案中,利益衡量是不可能有具体的标准和具有操作性的方法的,它取决于法官的个人背景和现实情况。因此,在具体的实践中,法官的利益衡量,很容易带上不公正的痕迹。  相似文献   

13.
权利的内容,为法律上的自由;权利的外形,为法律上之力;权利的目标,是服务于权利人特定利益的实现或维持。因而,权利就是服务于民事主体特定利益的实现或维持,由法律上之力保证实现的自由。自由不能没有限制,权利也当如此。在民法上,限制民事主体自由的足够充分且正当的理由就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包括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是指国家在整体上具有的政治、经济和安全利益。在法治社会中,对国家利益进行最终具体的认定需要借助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由它们遵循法律认可的表决程序和表决规则去作出决断。  相似文献   

14.
容忍义务是相邻关系的核心,相邻关系实质上就是要处理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提供便利与容忍损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文在探讨容忍义务理论基础的前提下,认为相邻关系中容忍义务来自对权利的界定和限制,其范围则构成了权利的边界。从性质上看,容忍义务是对不动产权利内容和行使的限制,其源自法律或者习惯,主要体现为不作为义务,忍受轻微妨害是容忍义务的重要内容。由于容忍义务旨在协调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利益,维持其和睦关系,因此,需要准确把握容忍义务的合理限度。应当以利益衡量原则作为界定容忍义务合理限度的标准。容忍义务的法律效果主要体现为对排除妨害请求权的限制。虽然容忍义务主要适用于相邻关系,但也可以扩张适用于人格权等领域。  相似文献   

15.
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与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由裁量权是从审判权派生而来的,具有选择权的属性,其特点,一是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权力;二是处理案件法官的权力;三是应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作出处分的权力;四是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由法官根据自己意志进行裁量的权力。对滥用自由裁量权要加以限制:首先要大力提高法官队伍的各项素质;其次,要不断改进立法工作,合理限定法官自由裁量的范围;最后,要健全程序规范,制约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为过程。  相似文献   

16.
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可将被告人上诉分为“违约性上诉”和“救济性上诉”:前者是被告人借由上诉来寻求生效控辩合意预期利益以外的其他利益;后者是被告人因一审裁判实体或程序错误而通过提出上诉寻求救济。救济性上诉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有其必要性与正当性;违约性上诉不仅助长被告人投机心理,而且不利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诉讼效率的立法目的。对违约性上诉的限定主要有“效力维持型”和“利益收回型”两种模式。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之下,“效力维持”模式并不具有可行性。我国司法机关在实践中自生自发探索“利益收回”的限定模式,主要是借由检察院抗诉并经二审改判收回被告人在认罪认罚中所获从宽利益;为防止“利益收回”模式中的回应性抗诉在司法实践中演变为报复性抗诉,应当对其设置必要程序限制。  相似文献   

17.
利益法学是在批判自然法学和概念法学的基础上,适应法律社会化的时代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利益法学否认自然法学主观权利的独立存在;同时反对概念法学只注重空洞的概念;进而提出法律是利益的产物。利益法学的源头是边沁的功利主义法学,经过耶林目的法学的奠基,黑克创立了利益法学,而庞德可以说是利益法学的集大成者,经济分析法学也受到了利益法学的很大影响。利益法学对利益划分和利益衡量的研究,对我国立法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应该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作为立法的根本原则。  相似文献   

18.
环境司法中利益衡量的目标,主要是平衡协调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要达成这一目标,必须对个体利益、区域利益、社会利益等主体性利益进行协调。因此,有必要将环境司法中需要衡量的利益采用“主客二分”的方法分为客体性利益与主体性利益。对客体性利益的衡量以“紧迫利益优先保护”、“容忍限度”为基本原则;对主体性利益的衡量以私益服从公益为一般原则,以比例原则的适用为例外。总体而言,环境司法中利益衡量的基本思路是,先对客体性利益进行横向的比较与权衡,再对主体性利益进行纵向的比较与权衡,通过对冲突利益进行纵横交错的立体化比较,做出最优的选择。  相似文献   

19.
知识产权案件一般涉及合同案件和侵权案件两部分,其中,合同案件中争议条款的内容及解释、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及其后果处理以及侵权案件中权属的确认、侵权的事实及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是审理的要件及难点。较之一般侵权案件和合同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结果更易受到社会的关注。但从结果看,不满意的声音常有之。为了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公正性,既要严格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又要适当平衡双方利益。公正是对权利人的保护,也是对使用人的规范,公正的力量应着眼于让侵权人主动停止侵权。法律不是当事人逃避责任的工具,公正的目的在于善意理解法律,最大限度地兼顾公平、化解矛盾。  相似文献   

20.
汪火良 《理论界》2010,(3):69-70
随着《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实施,劳动争议案件呈逐渐增加的趋势;且劳动合同实践也呈现出新的趋势,主要表现在用人单位采取规避法律,扩张自己的权利,限制劳动者权利的新措施。笔者主要从劳动合同法律适用的法律解释和推理、劳动合同文本提供、有关社会保险约定三个问题进行了法理上的阐释,以期有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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