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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法治是一种比人治更好的治国方略,法治的产生是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理性思想等外部条件和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意识等内部条件的综合产物。我国古代及解放初,盛行人治而未形成法治社会,其主要原因是当时不具备法治的内外条件。如今我国正在向法治化道路迈进,但法治化道路上还有许多障碍。认识法治社会的内外条件,致力于法治社会内外条件的建设,对构建法治中国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2.
法治是一种比人治更好的治国方略,法治的产生是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理性思想等外部条件和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意识等内部条件的综合产物.我国古代及解放初,盛行人治而未形成法治社会,其主要原因是当时不具备法治的内外条件.如今我国正在向法治化道路迈进,但法治化道路上还有许多障碍.认识法治社会的内外条件,致力于法治社会内外条件的建设,对构建法治中国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3.
和谐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观念,它具体化为慎刑思想、无讼价值观和情理法特征。小农经济、宗法社会是这种观念的经济和社会基础。传统法律文化的和谐观念具有合理精神,同时也对现代社会产生了消极影响。在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法律文化和谐观念应当实现从民本到人本、从一元静止到多元运动、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相似文献   

4.
传统文化对我国当代法制建设有着多方面的负面影响,具体表现在文化精神中的五种文化认同所对应的当代法治问题,即:对群体原则过分强调导致的对个体权益的弱视;“为政以德”的伦理化政治和长期刑、法不分导致的民众法治概念的模糊;因曲解“贵和尚中”文化精神而生出的对“无讼”境界的追求;“尊君”、“重民”的传统思想导致的对“明君”的呼唤和对人治的潜意识认同;伦理型文化养成的对道德约束力和“自律”的高度期望导致对权力制约意识的潜在弱化。  相似文献   

5.
无讼法律思想及其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中国传统最根本的诉讼观念,无讼思想支配了中国传统的诉讼历史并影响了中国整个传统法制的走向.无讼观念的内涵是解决社会纠纷时尽量避免诉讼.但社会生活中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古代社会通过道德教化、乡里调解、官方息讼等手段来解决纠纷.无讼法律思想虽然具有许多消极因素,但在现代法治建设的今天,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利用其中的积极因素来为现代法治建设服务.  相似文献   

6.
中国法治制约因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法治内涵的考察和制约我国法治化进程诸因素的分析,得出结论中国走向法治不可逆转,但不可能在短期内建成完善的法治,中国法治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推进法治,限制人治的同时,要重视发挥道德、习俗等对社会的调节功能.  相似文献   

7.
与西方近代的民主法治思想相比,中国传统文化中只有民本与人治观念,即便是被后人普遍推崇的黄宗羲,其思想仍然没有超出民本与人治的范畴.将其视为具有近代意义的民主法治思想事实上是混淆了民本与民主,"治法"与法治的概念.通过中西两种观念的对比,可以更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同时也有助于我们更好的借鉴和吸收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中的有利因素.  相似文献   

8.
长期以来,受儒家经典思想“和谐”“无讼以求”“无讼息争”的影响,学术界认为中国法律传统文化中存在着很强的厌讼思想,认为中国民众具有强烈的“贱讼”“耻讼”“厌讼”的心理.但笔者经过长期对法文化研究之后,发现中国古代社会文化中并没有“厌讼”的传统,相反特别地喜讼,而所谓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厌讼”思想实际上是一种学术界的认知错觉.  相似文献   

9.
本文通过剖析中国传统社会生活、社会治理方式、文化特征和思想传统的非法治倾向 ,分析了中国社会法治化的文化障碍 ,根据市场经济发展、民主政治推行、理性文化形成和社会成员更新对中国社会法治化的意义 ,对中国法治文化培育提出设想。  相似文献   

10.
本文通过剖析中国传统社会生活、社会治理方式、文化特征和思想传统的非法治倾向,分析了中国社会法治化的文化障碍,根据市场经济发展、民主政治推行、理性文化形成和社会成员更新对中国社会法治化的意义,对中国法治文化培育提出设想。  相似文献   

11.
“存留养亲”制度自北魏时期开始出现在封建法典之中,至清末修律时方得废除。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该制度中所蕴含的“孝”的观念及人文主义精神对维护封建统治和封建伦常起到重要作用。时至今日,“存留养亲”作为封建社会的一项制度已不能为我国刑法所适用,但该制度中蕴含的传统法律文化精神对我国“孝”文化的传承与发扬,对我国当前社会转型特殊时期出现的部分矛盾的缓解,对人伦道德的价值追溯均不无裨益。这也为我国刑法合理的借鉴或吸收“存留养亲”制度提供了基础。当然,刑法对“存留养亲”制度的吸收与借鉴也要考虑到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现实情况,对可适用“存留养亲”的死刑犯人也要制定相对完备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2.
国家的法治建设离不开传统文化的归因,过多地注重西方法治理念与制度的学习与移植不利于推进中国的法治现代化。建构中国的法治社会需要吸纳现代法治观念和先进的法律文化,同时也必须植根于传统文化的基础,承继传统文化中的合理内核,以建构符合中国传统文化、切合中国人习惯特点、具有现代法治精神的新的中国现代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3.
法律文化的结构性矛盾是一个客观而普遍的社会现象。当代中国法律文化的结构性矛盾在形式上表现为制度形态的法律文化与观念形态的法律文化之间的不和谐状态,在实质上体现为人治与法治两种价值的紧张状态。法律文化的结构性矛盾有其产生的众多原因,从最主要而言,是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律文化两种文化体系之间的冲突。法律文化的结构性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应当通过制定良法、法律至上、公正司法与法律教育来消解法律文化中的这种结构性矛盾,建设和谐的法律文化,从而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相似文献   

14.
我国古代调解制度解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调解制度在中国的产生与发展有其深厚的思想和社会基础。调解产生于古代无讼的法律文化之中,寄托着古代统治者对建立和谐社会的美好理想。调解制度适应于古代中国小农经济下的宗法家族社会,同时,又是封建社会统治者实践其“德主刑辅”政治主张的重要方式。古代的调解制度在漫漫二千余年中,既是稳定社会关系的基石,同时也在客观上阻碍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二千余年停滞不前的原因之一。古代调解作为一种法律文化现象,对我国现代调解制度的构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5.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无论是儒家倡导的"德治",还是法家提出的"法治",都是在封建专制制度统治下,治理国家所采取的不同方略或手段,归根到底是封建帝王的一人之治。我国现行建立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在法制的范围内施行的,社会主义法制所强调的是社会公正精神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区别于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法制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6.
作为对西方文化产生深刻影响的柏拉图对话录,《斐多》历经古今沧桑流变,依然不失现代经典巨著的价值,如果说贝卡利亚之《论犯罪与刑罚》是现代刑事法治的滥觞,那么《斐多》则是整个西方哲理文化包括法治文化的先导。当代中国孜孜追求的法治迥异于传统中华法系之专制法制,更偏重于法律本身,应该制定得良好且法律获得普遍的遵从的正义法治,该种法治的内核即法律的灵魂则是西方文化中的自然法。  相似文献   

17.
深受"人治"色彩浓厚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意识形态文化的前苏联法学的双重影响,我国司法观念严重缺乏权利本位意识,迷信于权力运用而疏于制约,习惯于个人遵从而非保障,特别是没有反映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民主自由传统和责任效率观念,严重阻碍了我国建设法治国家及其法律文化的进程。因此,必须借鉴、吸收西方先进法律思想以转变我国司法观念,推动司法改革。而移植公私法的划分及其依存的法治观念、原则和技术,则不失为一种颇为理想的选择。  相似文献   

18.
无讼与中国法律文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无讼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导性价值取向.无讼所包含的和谐思想是中国社会的悠久而珍贵的思想传统和价值追求,在矛盾纠纷多发的当代社会转型期具有对利益进行调和与平衡、对社会动荡和混乱进行校正与修复的功能;但无讼对个体权利的压抑和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影响了法律的权威和地位,成为法律文化现代化的阻碍因素,因此必须通过发展市场经济,构建市民社会,加强法制教育,培养公民法律信仰等方式和途径实现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转换.  相似文献   

19.
古今中外的法律文化交融是依法治国在中国生根发芽、茁壮成长的重要助力。追溯依法治国的文化源头,挖掘和传承中国传统法律文明蕴藏的理论和经验,纠偏近代以来“效仿西法”“抑古扬今”导致的传统法律文化虚无主义和东西方法治文明无法自洽的境遇,是当今学人责无旁贷的担当。从历史解说现实,以古鉴今,发掘传统法律文化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可资借鉴之处,如“以礼入法、德主刑辅”与德法综合为治,“重民思想”与人本法治观,“家国同构”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贵和尚中”“无讼息争”与和谐法治,唯有如此才能使传统充满活力,才能固守依法治国之根本。  相似文献   

20.
明清时期,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封建政权极为重视婚姻立法建设。特别是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加剧的背景下,国家法定的合法婚姻和民间社会的习惯婚姻产生了许多矛盾与冲突,诸如婚姻论财问题、非法强娶和典卖妻子等行为,都严重违反了国家的婚姻立法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明清封建政权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采取了向民间习惯让步的方式,着手对婚姻立法中部分不合时宜的条款,进行了某些调整。同时,民间社会也采取了向国家立法局部妥协的办法,从而实现了国家与民间社会的良性互动,维护了社会的基本稳定,巩固了封建政权的统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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