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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有限责任区公司的法律实践中,有时股东的合法利益受到公司或其他股东的蓄意侵害,该股东欲通过转让股份退出公司却不能。怎么保护这部分股东的合法利益,我国公司法对此没有规定。笔者考察了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这方面相关立法,建议将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引入我国公司立法,以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2.
股份自由转让权是股东的一项初始权利,在法律未禁止的情况下,股东可以以之与股份公司交易,由公司章程限制股份转让,从而形成新的更有效率的权利安排。公司章程限制股份转让应以提高效率为目的,并应具有合理界限。我国公司法中关于股份转让方面的规定存在结构性的缺陷,应遵循经济逻辑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围绕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人们提出了许多方案。这些方案的实施对我国公司法上的小股东利益保护、公司治理及发起人股份转让限制制度提出了严峻挑战。我国公司法必须从建立系统的小股东利益保护法律制度、包括约束内部人控制和公司机关更迭衔接制度在内的公司治理制度和放宽发起人股份转让限制条件三个方面予以完善,才能应对挑战和保障国有股减持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4.
以我国一上市公司为背景,借助夏普里-舒比克权力指数讨论其股权结构对决策的影响力,可得出股权与决策影响力之间具有比较好的对应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把权力指数作为对公司控制力的度量是非常客观的,可以此作为对公司股份进行控制的目标。因此,在我国国有股权的战略性结构调整过程中,建议:(1)国有股转让应侧重于在机构投资者之间的转让,而不应过多面向流通股股东,以免股权过于分散。(2)可以以夏普里-舒比克权力指数为度量控制力的标准,通过反解权力指数公式,得出与预期控制力所要求的股份,从而定量控制国有股转让的权重。(3)政府应有目的地成立专业性中介机构,接受中小股东的委托授权,代表中小股东参与公司股东大会。(4)民间资金参与股权调整时,应以决策影响力为控制中介以优化介入比例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相似文献   

5.
典型化是作家把握世界的特殊方法。作家创造典型,必须从社会实践出发,对一切人和事进行观察、体验、研究、分析,最好着重观察一个性格突出的某甲或某乙,然后以某甲或某乙作为模特儿的骨干进入典型化的创作过程。然而这种意见,一直未得到人们的重视。一些同志在引用鲁迅《<出关>的“关”》中的一段话时,总爱把“专用一个人”为模特儿与“杂取种种人”对立起来,并武断地认为鲁迅从未采用过前一种典型化  相似文献   

6.
非上市公众公司及其股东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以上市为诱饵,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高价出售所谓"原始股",其行为不仅违反了证券法,而且已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事制裁。文中在解读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的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之上,对非法股份转让行为的刑事定性作出一定的探讨,可根据其客观方面的具体表现和主观故意的不同内容,分别以擅自公开发行股票罪、集资诈骗罪、诈骗罪等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有关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自由原则的争论逐渐引起学界的关注,相关案例也不断涌现.随着法院裁判水平的提升,司法实践已经从一味否定公司限制股份转让行为的效力,经由区别对待开放式和封闭式股份公司,发展到确认上市公司限制特定股份转让规则也有效的阶段,从而对学界的传统认识,特别是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不得限制、否则无效的通说造成冲击,因此需要我们重新审视股份转让自由原则.即使为上市公司,在法定限制事由之外,为了实现特定目的如推行股权激励措施,公司限制部分股份转让自由也具有正当性,公司法理论亟须予以因应.  相似文献   

8.
论未成年人"股东"对资本市场的冲击与挑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7年北京银行"婴儿股东"案及温州"娃娃股东"股份认购及转让纠纷案的发生,开始引发人们对未成年人股东问题的思考.买卖股票不是简单的民事财产处分行为,而是当前最为复杂的金融市场中的证券投资、交易行为.而未成年人股东的大量存在对现行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结构及证券交易与监管等都构成了强有力的冲击和挑战,有必要加以规制,以保证资本、证券市场的有序及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9.
强制要约收购是指当投资者持有某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时,收购人依法向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法律制度.对于收购人和目标公司管理层而言,股东处在弱势地位,因而需要在制度设计上给予特殊保护.时股东利益的保护需要通过规制收购人和目标公司管理层的行为得以实现.本文对此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0.
机构股东产权契约是机构股东的各产权主体按照平等、自愿和公平等契约原则就产权的界定、调整、分配、转让与履行达成的契约关系。机构股东的产权契约具有节约交易费用的代理优势,但代理链过长会增加交易费用。机构股东产权契约对公司治理具有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1.
一、国外公司法中股东提案权的概念、性质 股东提案权尚未纳入我国公司立法中。但在国外许多国家公司立法中,已规定股东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享有股东提案权。从而强化了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作用,增强了股东大会活力,使股东意愿能够充分反映到股东大会中来。 日本公司法规定,连续6个月以上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1%的股份或者300股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6周以前,以书面形式向董事请求将一定的事项作为股东大会  相似文献   

12.
封闭公司所具有的经济结构,使得对股权转让进行限制成为必要.维持公司的人合性和封闭性,就是维护股东在签订公司契约时的合理预期.从保护股东合理预期角度出发解释限制股权转让的目的,就具有了契约解释的意义.而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转让限制的类型单一,没有规定估价方法,损害了股东的契约自由.因此,唯有以公司契约理论为指导,正确处理自由与限制的关系,完善股权转让限制类型、确立全面的估价方法,为公司参与者提供全面、充足的选择菜单--任意性规则,才能全面构建合理完善的封闭公司股权转让限制制度.  相似文献   

13.
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制度是资本维持原则的例外,是禁止公司取得自己股份的“但书”,它完善了股东退出机制和中小股东保护制度。我国在2005年修订公司法时引入了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制度,但却将股份交换行为排除在该制度之外。本文自股份交换、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起源、性质、理论基础入手,从小股东与多个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害关系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为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实现股份交换过程中各方的共赢,我国应将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制度的范围扩大到股份交换行为中。  相似文献   

14.
(一) 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在国内和国际贸易中,票据被广泛利用代替货币作为支付工具和流通手段。 票据是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特种证券,由出票人签名于其上,约定由出票人自己履行一定金额的支付义务或委托他人履行一定金额的支付义务,从而代替现金支付,起了支付工具的作用;票据还有流通工具的作用,例如持票人甲可在票据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背书),将票据及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乙,乙又可经过背书将票据转让给丙,这样票据就代替现金起着流通工具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随着公司控制股东滥权行为的频频发生,各国公司法均对大股东持有的多数表决权进行了或多或少的限制。对股东表决权进行限制的制度根源是资本多数决本身的缺陷,各国对股东表决权限制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控制股东表决权的限制、公司所持自己股份表决权的限制、公司相互持股的表决权的限制。我国公司法应对大股东表决权和公司相互持股的表决权进行限制,并规定股东大会的定足数,明确公司自有股票的表决权不计入定足数和已发行股份总数。  相似文献   

16.
有限责任公司是当下许多中小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公司模式,它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点。但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其人合性和封闭性的特点更显突出,这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和运营应充分尊重股东的意思自治。在股权转让这一问题中,应认识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是股东的权利,与此同时,也应充分考虑股权转让与公司人合性的维持、其他股东利益的维护。唯有如此,才能在受让方与转让方之间,双方当事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找到一个利益的平衡点。期  相似文献   

17.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公司法》虽对股东的出资转让有规定,但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造成在具体实施时操作性不强。受有限责任公司人合兼资合性质的限制,其股东出资转让不能破坏公司的这一基础。转让权应按双重决模式行使,同时出资转让是一种要物行为,基于此,法律应对出资转让的有效性作出合理的期间规定。  相似文献   

18.
本文比较详细地阐述了1984年1月26日通过、同年8月3日生效的香港《一九八四年公司条例(修订)》的重要变化。该条例适应了20世纪90年代香港高度发展的商业社会的需要,在公司的成立、股份资本,股份、债券转让、股东权益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都作了重要修订和增补,简化了公司设立的手续,但对公司的管理却更加严格,从而保障了公司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19.
异议股份收买请求权若干争议问题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异议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源于美国法,是其普通法上的一致同意原则被制定法上的多数决原则所取代的利益衡平产物,其通过赋予少数股东以公平价格退出公司的权利,对保护少数股东权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异议股份收买请求权的排他性规则、市场例外条款、转让性以及债权人利益保护等争议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异议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的相关制度构建与立法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股权出资是一种特殊的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涉及的权利交付是公司实践中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构成出资人、被投资公司、股权公司三方股权关系的变化,关系到出资义务的履行、权利的归属、出资风险和责任的承担,涉及到《公司法》、《证券法》中一些特殊规制的问题.股权出资的权利交付以权属变更为主要标志,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过户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密切相关,在不同的公司和公司不同的阶段有着不同的表现.本文通过对权利交付特点的概括,对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出资和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不同的权利交付情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梳理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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