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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江西社会科学》2016,(5):180-186
为避免居间人利益落空,防范跳单行为的出现,需从居间人和委托人利益衡平原则出发,判断"跳单"是否违约。但是,跳单行为的性质和跳单条款的效力都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根本的解决之道是回到居间合同本身,充分认识"委托人给付义务的附条件性和居间人报酬请求权的不确定性"的特殊性,再造居间合同的法理基础。应遵循利益平衡原则,平衡意思自治与霸王条款的关系,避免居间合同中的双边道德风险;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利用合同法违约责任制度,在解释论层面澄清和解决我国居间合同立法;如果中介未最终促成买卖合同成立,则可基于合同法的填平责任原则向委托人主张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相似文献   

2.
王静  程顺增 《天府新论》2006,(Z1):194-196
我国《合同法》委托合同第402、403条的规定和行纪合同的规定重叠,证券商和投资者在证券交易纠纷中,应如何选择适用法律,首先需要界定证券商与投资者法律关系的性质.对此,学界提出了多种观点,其中委托说(代理说)、间接代理说、隐名代理说、经纪说、信托说、居间说等都有各自的缺陷.将二者法律关系的性质界定为行纪,是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需要而作出的最终选择.  相似文献   

3.
经纪人是为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提供订约的机会,进行联系,介绍活动,而取得酬金的人。经纪人的活动传统的法律称谓,为居间,经纪人即为居间人。目前在我国立法实践中,有的法律法规把经纪人称为中介人或中间人。经纪人的经营活动是以法律和居间合同为依据的,所以经纪人开展某种居间业务活动时,要与委托人签订居间合同。在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条件下,经纪人以更加灵活的方式,为当事人的交易活动服务。他们沟通城乡物资交流,调剂商  相似文献   

4.
居间合同的报酬与费用是居间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合同法>从居间合同支付报酬的条件、居间报酬的确定、居间报酬的给付义务人、居间费用的负担等方面作出了专门规定.然而,从总体上看,这些规定尚不能充分体现作为合同法基础与核心的合同自由原则的要求,并存在某些显见不合理之处.  相似文献   

5.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应增加房地产居间商的如实报告与尽职调查义务;应坚持<合同法>第427条的规定,允许居间人在居间不成时仍有权请求委托人支付必要费用;应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于其所促成的房地产交易合同,不享有合同权利,不负担合同义务;应对委托人私下签订购房协议的法律后果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6.
朱晶晶 《天府新论》2020,(2):97-105
《民法总则》第33条规定了意定监护制度,但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条文。在我国社会背景和法律语境下,可从立法宗旨、解释逻辑以及民法内在体系的角度出发,认定意定监护制度除涉及监护人的选任外,还可就监护相关的事项与监护人进行约定,即采“自治性路径”。在我国环境中,意定监护的运作机制可在意定监护合同、意定监护中的代理、意定监护监督的框架下展开。意定监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做成,参照委托合同相关规定,其内容可同时包括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并依当事人意思确定意定监护人受托的具体事项。当所委托的监护内容不全面时,可由《民法总则》第34、第35条进行补充。合同中有关健康、福利和其他个人事务的约定,应视被监护人作出该约定时考量的因素以及该约定是否有利于被监护人利益,以确定其最终效力。意定监护中的代理与法定代理、一般民事代理存在较大差异,与商事代理更为相似。据此,可认为意定监护人的代理权限以法定监护人所拥有的一般代理权限为原则,以意定合同约定的代理权限制为例外,后者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意定监护监督可包括法定监护中的公力监督,当事人约定的私力监督,以及赋予法定监护人以及近亲属相应的监督权限等几种类型。  相似文献   

7.
殷玥 《广西社会科学》2022,(10):114-123
非典型合同的产生及其在日常生活之中的广泛使用是人们对于契约自由不断探索与实践的结果。从类型界定看,非典型合同可基于当事人的缔约真意划分为纯粹非典型合同、合同联立、混合合同。非典型合同法律适用的制度设计体现于现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但其作为不完全法条在适用时需与其他规范相结合,同时其并未明确非典型合同适用或参照适用的规定是否存在先后顺序,从而导致司法实践中对非典型合同的法律适用困难。对于纯粹非典型合同,应首先考虑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规定,其次是考虑适用《民法典》“总则编”所规定的民法基本原则。对于合同联立,单纯外观结合之联立、相互依存之联立、单方依存之联立三种联立合同应适用其内部各合同之规范加以调整,择一之联立应适用条件“触发”后生效合同之具体规定作为裁判依据。对于混合合同,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吸收说”“结合说”“类推适用说”来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对于非典型合同而言,目前还没有一种学说可以单独圆满解决非典型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基于此,若实践中出现非典型合同的有关争议,一方面于司法裁判时应当注重探究当事人的缔约真意,另一方面于条件成熟之时可针对特定类型的非典型合同进行典型...  相似文献   

8.
薛建萍  肖彦 《天府新论》2007,(Z1):183-184
基于市场主体投资和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时下,委托理财作为一种投资方式在社会流行。委托理财合同是集管理、受托和融资于一身的复合商业合同,属“无名合同”,应适用《合同法》一般规定。针对其中的保底条款,对于不同种类的委托理财合同,应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前提下承认其效力。  相似文献   

9.
国际合同是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存在着实质性联系的合同。国际合同的法律适用经历了从罗马万民法到中世纪商人法再到冲突法及至统一私法的沿革,其实质是在寻找调整国际合同关系的“适当法”;“适当论”是对以往关于国际合同的法律适用理论的扬弃,更是对国际合同法律适用的历史和现状的抽象和解释;以“适当论”为根据,可以认为,在现阶段,国际合同法是一个冲突法与统一私法、国内法与国际法不可或缺、相互倚重的有机体系。  相似文献   

10.
作为一种金融创新,P2 P网络借贷平台有"信息中介型"和"资金运作型"两种经营模式.前者属于单纯的中介模式,网络借贷经营活动主要体现了居间合同和借款合同的法律属性;后者是网贷平台通过平台自身担保、风险储备金、第三方机构担保这三种方式来保障出借人资金安全,吸引更多的人参与网络借贷.P2 P网贷平台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交易资金缺乏监管,形成资金池;经营方式中的"大单模式"、平台自身担保存在风险;运营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充分.要防范这些风险的发生,网贷平台必须建立独立的中间账户,实行资金第三方托管制度;实施小额分散贷款,限制网贷最高金额;加强风险控制,禁止网贷平台自身提供担保;加大借款人信用评估,完善个人征信体系.  相似文献   

11.
高校与学生:两种法律关系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朱玉苗  赵伯祥 《学术界》2005,(1):220-227
高校与学生之间存在教育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和学籍行政管理法律关系 ,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高等教育服务合同订立、生效和学籍许可程序包括考生要约人资格的行政确认、招生部门民事代理、高等学校承诺和学籍行政许可的申请、学校复查和学籍许可。转系 (专业 )与转学是合同变更 ;“退学”、“作退学处理”、“应予退学”和“勒令退学”是合同解除。学籍行政管理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表扬和奖励属于行政奖励 ;处分属于行政处罚 ;准予毕业和授予学位属于行政确认。学校纪律可以分为三部分 ,学生违反纪律的不同部分应适用不同的法律处理。  相似文献   

12.
张浩 《理论界》2000,(4):47-48
归责 ,是指在合同不能履行以后 ,应依何种根据使当事人负责。归责原则 ,是归责的基本规则 ,它是确定合同当事人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 ,也是对合同法规范起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是否承担违约责任这取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一定的归责原则直接体现了统治阶级对合同的立法政策 ,同时 ,又集中表现了合同法的规范功能。合同法的归责原则 ,不同于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整个民法规范 ,而合同法的归责原则主要反映了合同法的特殊性 ,其效力仅及于合同法 ,一般来说 ,合同法的归责原则都要受民法基本原则的指…  相似文献   

13.
打官司难免要请律师。请律师要注意“六戒”: 一戒不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聘请律师,应该与律师所在的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代理(当然,律师事务所一般会尊重委托人的意见,让委托人指定的律师代理),不允许律师私自收案。如果不与  相似文献   

14.
外贸代理是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其对外贸易经营范围内,接受委托,依照委托合同规定,办理的进出口贸易业务。其内涵的逻辑要点为:外贸代理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组织,外贸代理的经营范围必须在经过批准的对外贸易范围之内,外贸代理是属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出于双方自愿的委托代理,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委托合同约定。  相似文献   

15.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体系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民法学界对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有一元论、二元论和三元论的学说,这些理论都存在一定的瑕疵。无过错责任归责的基础并不在于“无过错”而在于体现“公平价值”,因此应将无过错责任与原有的公平责任合并,故我国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只有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两种。当然,公平责任包括了酌定的公平责任和法定的公平责任两种。  相似文献   

16.
涉外合同是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基本法律形式。在进行涉外经贸活动中,经常会遇到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即适用何国法律来解释合同和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为实现经济利益目的而达成的协议。涉外合同是合同的一种,是指合同的主体、客体或内容中有一项或多项具有涉外因素的协议。涉外合同主要有货物买卖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技术转让合同、保险合同、运输合同、委托代理合同、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等。近年来,随着世界各国之间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冲突原则也正在发生着重大的…  相似文献   

17.
信托受托人民事责任是保障受托人权利义务实现的重要措施。无论是从比较法的视角还是从信托这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本旨、功能等方面来看,信托受托人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均应当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文章首先肯定在一般情况下,受托人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进而通过对在受托人转委托、共同受托人这两种特殊情况之下产生的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分析,表明在此种情况下受托人民事责任的认定仍然应当适用过错为其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18.
关于送养人在养老机构服务合同中的法律地位,实践中形成了总括式与区分式两种安排方式,并具有特定的法律和事实根据。送养人的法定义务来源于其未委托给机构的赡养(抚养、监护或救助)义务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其大部分权利来源于入住老年人权利的让与。基于代理人、付款义务人等角色的安排皆不能涵盖或说明送养人的法律地位,基于送养人法律义务的相对独立性,未来在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立法中,送养人法律地位的特定化应属必然。送养人的法律地位的特定化也将彰显养老机构服务合同具有三方主体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19.
法学理论一般认为 ,所谓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某一种违法行为 ,既符合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又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从而使这两种责任共同产生的一种法律现象。因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在实践中发生最为普遍 ,而两类责任在归责原则、举证责任、构成要件、赔偿范围等方面又存在着重大的差异 ,因此对两类责任的不同选择将极大地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换言之 ,是依合同法提起合同之诉还是依侵权法提起侵权之诉 ,将产生完全不同的法律后果 ,故对这一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在法律上正确规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相似文献   

20.
论我国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合同法中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导致争议的根本原因在于对法的价值判断标准、对西方国家合同法归责原则的演变趋势及我国立法司法实践中对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标准取舍上的认识不同。在基本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基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标准,我国合同法的合同责任归责原则框架应该是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并存的归责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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