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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暂缓起诉制度,在适用案件范围、裁量依据、是否需要事先征得法院同意、处分方式、确定力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差异。廓清这些差异,并在坚持起诉法定主义为主、起诉便宜主义为辅的基础上,我国更适宜采取暂缓起诉而不是附条件不起诉的称谓。暂缓起诉制度的试点,在实体法上有刑法第37条为依据,在程序法上,可以对诉讼期间中止采取扩大解释的方法寻求依据,因而具有相当的合法性。以暂缓起诉为平台,展开刑事和解、恢复性司法,并建立与社区矫正的衔接机制,将极大地有利于我国起诉制度充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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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起诉"是检察机关行使的一种自由裁量权,它以公诉制度中的起诉便宜主义为基础,主要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本文从心理学、犯罪学、经济学和法学不同角度提出在我国引进未成年人暂缓起诉制度的必要性,并对如何在我国适用暂缓起诉制度提出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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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起诉”是检察机关行使的一种自由裁量权,它以公诉制度中的起诉便宜主义为基础,主要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本文从心理学、犯罪学、经济学和法学不同角度提出在我国引进未成年人暂缓起诉制度的必要性。并对如何在我国适用暂缓起诉制度提出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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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建立暂缓起诉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天府新论》2006,(Z2)
一、建立暂缓起诉制度的背景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其逐年增长和犯罪低龄化是当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已引起世界各国的重视。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2006年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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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未成年人犯罪逐年增加,规制未成年人违法与犯罪的刑事司法制度已成为各国法律制度发展关注的焦点。我国有关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制度发展相对不足,而暂缓起诉制度,有利于符合条件的触犯刑法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改造和回归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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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暂缓起诉与我国少年司法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暂缓起诉制度在西方国家的刑事诉讼法中有所体现,我国也有类似的司法实践。暂缓起诉制度的理论基础是社会连带主义和社会化理论,暂缓起诉制度有纳入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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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暂缓起诉制度的构建具有必要性和合法性;本文在分析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行法律制度的基础上,从实体条件、程序规则和配套制度三方面对制度的构建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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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从检察实务与刑事立法的视角展开,以刑罚目的的演进和概念界定为理论基础,分别考察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暂缓起诉制度及我国各级检察机关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经验,对适用条件、决定程序、考察期间、考察主体、考察内容、监督主体和撤销程序进行讨论,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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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刑事诉讼的发展,刑事诉讼的价值功能也逐渐发生了改变,由单纯的惩罚性向惩罚与教育并举的方向发展,犯罪嫌疑人被带上法庭受审不是最终目的,在起诉阶段进行分流的主张已得到法学界的广泛接受。这就是赋予检察机关一定的不起诉自由裁量权。从理论和立法方面进一步确定不起诉自由裁量权的性质、适用范围和价值,使不起诉裁量权与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相适应是法学理论界面临的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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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起诉制度在降低司法机关的诉讼压力,提高诉讼效率,预防犯罪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实践效果。从我国检察机关关于暂缓起诉相关制度的实践状况及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而言,构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暂缓起诉制度既具必要性又具可行性。我国引入暂缓起诉制度,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符合刑罚人性化的刑事理论,有助于刑罚教育功能的实现,有利于实现与世界法治文明接轨。同时应通过立法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避免可能出现的滥用公诉裁量权等流弊,以便实现暂缓起诉利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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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司法中的暂缓起诉具有恢复性司法的诸个要素,在理念与实践特征上都与恢复性司法具有很高的契合度,可以说是审查起诉阶段的一种恢复性司法方案。当代中国有些地方曾经出现过少年暂缓起诉的探索,形成了良好的实践经验。由于少年暂缓起诉具有修复社会关系,保护、教育和挽救罪错少年,以及有效进行审前分流的功能,应在现有实践基础上使其制度化,形成一种恢复性的审前程序分流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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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制度赋予了检察机关在对犯罪是否进行追诉时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我国的刑事不起诉制度虽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对不起诉制度予以全方位的再思考,进行重新构建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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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制度赋予了检察机关在对犯罪是否进行追诉时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我国的刑事不起诉制度虽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对不起诉制度予以全方位的再思考,进行重新构建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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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适用暂缓起诉制度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暂缓起诉制度是检察机关对于已经达到提起公诉标准的违法行为,基于刑事立法、刑事政策和公共利益,并根据犯罪嫌疑人自身的具体情况,对一些特殊群体的人在一定期限内暂时不提起公诉,等期限届满后,视犯罪嫌疑人的认识、悔改情况等作出最后处理决定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暂缓起诉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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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个别化是刑罚制度的一项原则,也是现代刑事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刑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行使求刑权的检察机关在决定是否起诉时应贯彻这一原则.我国现有的不起诉制度没有充分体现刑罚个别化原则,已经不适应刑罚观念的发展.我国的不起诉制度从刑事政策的角度,一是应扩大酌定不起诉的适用范围,二是设立暂缓起诉制度,以使其与刑事实体理论的发展相适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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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设立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刑事程序上体现了对涉嫌特定犯罪的未成年人制度关怀.其正确实施对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更大限度地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必将发挥独特作用.这一制度能否发挥预期效能,需要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准确理解所涉的“软法”规范,正确行使附条件不起诉裁量权,维护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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