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恢复性司法以其全新的理念在中国得到大力的推崇,被害人的保护、节省司法资源和死刑控制是恢复性司法运动在我国兴起的主要动因.为了引导恢复性司法的发展,一些省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都制定了关于恢复性司法的规范性文件,并有效地探索出三种运行模式.当然,对恢复性司法也存在一些争议,包括被害人保护以及恢复性司法运行的障碍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成熟的恢复性司法体系,恢复性司法将在中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2.
被害人保护一直被理论和实务界所忽视.随着被害人保护运动的兴起,中国的被害人保护有了很大进步.特别是近些年来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引入,被害人参与恢复性司法的呼声更是一浪高过一浪.在此背景下,被害人参与恢复性司法的域外经验,可以成为中国引进恢复性司法模式,构建被害人参与恢复性司法制度的有力借鉴.  相似文献   

3.
刑事和解制度是恢复性司法理念下案件解决方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而如何保护被害人的权利是刑事和解制度得以实施的关键所在.在刑事和解中保护被害人的权利,不仅具有效率价值和安全价值,而且还会使被害人尽快获得物质补偿和精神补偿.在刑事和解中,通过个案正义及多元化方式实现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并以此来平衡与被告人权利保护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和谐社会的刑事法治模式——恢复性司法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冲突的持续过程。报应性司法在保护被害人、改造犯罪人以及有效解决刑事冲突等方面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存在着差距。恢复性司法的基本理念与和谐社会的价值追求有诸多契合之处。构建中国恢复性司法的运作模式时,可以在被害人犯罪人调解计划的基础上,扩大参与者的范围,保证恢复价值的真正实现和冲突的真正解决。  相似文献   

5.
任何形式的恢复性司法实践,都是参与人之间进行利益博弈,并最终达成均衡的过程,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博弈的结果并不总是维护被害人的权利,这有违恢复性司法的初衷。以博弈论作为分析工具,既可以深入透析恢复性司法过程中各参与人可能的策略行为收益,又可以通过调整影响参与人策略行为的因素,使得博弈的结果有益于保护被害人权利,实现恢复性司法的目标。  相似文献   

6.
协商性司法:理论内涵、实践形态及其语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协商性司法追求控辩双方的对话、协商和合作,注重通过非传统刑罚方法解决刑事责任问题,突出被害人在程序过程中的地位并切实维护其遭受犯罪侵害的利益,着眼通过协商性司法过程和方法实现犯罪人与被害人关系、犯罪人与社区关系以及社区秩序的恢复、重建和发展。恢复性司法、辩诉交易、警察警告制度、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等是协商性司法的主要实践表现形式。对抗制刑事司法的内在缺陷和不足是促成协商性司法之生成的直接原因,孕育和催生协商性司法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后传统社会的关系性质和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7.
传统刑事司法制度把对罪犯的刑事制裁视为社会正义的最终实现,同时强调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以期实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双重价值,但往往忽略了对刑事被害入的权益保护。在当前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民同等重要的理念下,刑事被害人的权益保护问题备受关注。恢复性司法作为传统刑事司法的有益补充,对保护被害人的权益有着积极影响,如何通过恢复性司法保护刑事被害人权益也已成为刑事司法的重要命题。  相似文献   

8.
赵云霞  张会清 《河北学刊》2012,32(4):157-159
恢复性司法的核心内容就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吸收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所在的社区参与到对犯罪的惩治程序中来,其主要特征在于恢复性。在恢复性司法理念下,社区矫正效果的评价体系首先需体现被害人的意愿,以使其真正走出犯罪伤害的阴影,恢复被损害的精神创伤;其次需认真对待社区居民对矫正对象改造效果的评价,重视他们对矫正对象改造的满意程度,恢复被损害的人际关系;再者需将矫正对象所在单位及亲友对其的评价列入评价体系,以使评价结论更客观、公正,恢复被损害的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9.
被害人的宽恕与死刑适用--以恢复性司法模式为借鉴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杜文俊  任志中 《社会科学》2005,37(12):72-76
为追求国家利益最大化而忽视被害人的私权利有效恢复的"二元结构模式",在西方国家遭到了恢复性司法模式的挑战.在我国借鉴恢复性司法模式的合理内核,构建刑事法律关系"三元结构模式",提升被害人的地位,将被害人宽恕作为法定的从宽情节,有利于死刑适用的合理化,也可以起到减少或者限制死刑的功效.  相似文献   

10.
性犯罪从根本上损害被害人人格尊严,使被害人难以从创伤中恢复,因此很多国家均对性犯罪被害人采取特殊的保护方式。但我国目前的立法、司法还未意识到性犯罪被害人的特殊性,从而表现出多方面的迟滞,并可能形成新的社会危机。  相似文献   

11.
恢复性司法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雷连莉 《理论界》2009,(1):97-98
本文从恢复性司法的涵义出发,对恢复性司法和传统报应型司法进行比较,并对恢复性司法在适用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提升民众对恢复性司法的认识,为我国刑事司法提供一个新的理念框架.  相似文献   

12.
与传统刑事司法相比,恢复性司法在保护受害人权益、预防犯罪、满足公众参与、提高成效等方面具有很大优势,我们应该积极研究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恢复性司法模式,使我国的恢复性司法制度既符合世界潮流,又符合中国国情,从而把恢复性司法制度科学地融合到现行刑事法律制度中.  相似文献   

13.
与传统刑事司法相比,恢复性司法在保护受害人权益、预防犯罪、满足公众参与、提高成效等方面具有很大优势,我们应该积极研究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恢复性司法模式,使我国的恢复性司法制度既符合世界潮流,又符合中国国情,从而把恢复性司法制度科学地融合到现行刑事法律制度中。  相似文献   

14.
目前,我国刑事司法对弱势群体被害人的保护制度还基本处于被遗忘的角落,突出表现就是特殊保护制度设置少而单一,保护对象是妇女、未成年人和部分生活贫困者而没有及于其他弱势群体.在对弱势群体被害人设立特殊保护制度时,应该在知情权、参与刑事诉讼中的受保护权、获得侵害人赔偿和国家补偿权、获得法律援助权等方面都有所体现.  相似文献   

15.
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不受重视,其原因是刑事诉讼活动具有国家属性,解决的是国家与犯罪人之间的关系问题。我国的刑事和解目的在于解决当事人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没有有效反映出恢复性司法的设计初衷。为保护被害人权利,应加强被害人在刑事和解中的参与权,这需要刑事和解制度回到恢复性司法的轨道上。但是,不能过度强调被害人意愿,刑事和解的进行应坚持国家主导。对此,应实行被害人当事人地位的有限回归,以刑事实体处分权作为被害人参与刑事和解的合理界限,以法益作为确定被害人刑事实体处分权的标准,进而设定刑事和解合理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6.
未成年人恢复性司法理念的中国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成年人恢复性司法是对传统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反思与超越,实现了司法目的从惩罚到保护的回归。我国也开始进行恢复性司法本土化尝试,基层司法机关运用刑事和解、暂缓起诉、前科消灭等制度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我国试行恢复性司法还需注意观念更新、具体适用制度和配套制度的完善,以期更广泛地发挥该制度的作用。运用“恢复性司法”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既有赖于立法的支撑,更有赖于司法的践行。  相似文献   

17.
在现代刑事司法理念中,有一种过多关注和保护被告人权益的倾向,被害人的尊严和利益反而受到忽视。如果说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是弱势群体,需要通过控辩均衡以维护被告人的利益,那么被害人从犯罪行为实施那一刻起就处在弱势群体的地位上,调查、起诉和审判的过程就是聆听被害人声音的过程,还被害人和国际社会一个公正的过程。国际刑事法院作为一个新兴的国际刑事审判机构一方面对各主要法系的制度和国际惯例兼容并蓄,另一方面也在不断改进和创新中探索其自身的审判理念。  相似文献   

18.
延伸教育是当代司法能动的产物.延伸教育将法院的职能、司法服务范围、司法方式都予以能动延伸.延伸教育的能动适用能有效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对教育和改造青少年犯罪也能达到较好的效果.但在发挥司法能动性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考虑延伸教育存在对传统司法的巨大冲击,对被害人合法权益保护的不力等局限性.因此,我国必须完善相关立法以规范延伸教育的适用,使延伸教育的适用依法能动、适度能动.  相似文献   

19.
当下中国的被害人抗争形态多样,有一种由弱到强的梯度变化,因具体案件性质、惩罚方式、犯罪的严重程度、对被害人伤害程度的不同而不同.影响与决定抗争力度的维度是多方面的.被害人抗争的用意在于给司法机关施压,一旦抗争产生效果,刑事司法的压力即明显升级,其直接后果是形成一种独特的司法形态——压力型司法.被害人抗争不能成为束缚司法运作的手段,现代司法应当理性对待与处理被害人抗争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恢复性司法在对惩罚性司法的检讨与反思的基础上应运而生,作为一种新型的处理犯罪问题的模式,它起源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北美,在至今30多年时间里获得了广泛的认同和发展,并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恢复性司法的浪潮。由于它以新的视角来审视犯罪和刑事司法,因此就使其在基本理念、具体操作、价值追求等方面都不同于惩罚性司法。恢复性司法对以惩罚刑为中心的传统刑罚结构进行深刻的反思,树立赔偿和预防的观念,关注被害人的需要,注重和解,注重加害人的回归,促进社区建设,是一种面向未来的刑事司法模式。尽管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来看,它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但是它所代表的是一种革新的精神和新的法律文化,并且在世界范围内已显示出了良好的效果,这对我国当前的刑事司法改革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我国引入恢复性司法有一定的可行性因素,也有一些障碍性因素,笔者认为,我国当前不适宜大规模引入恢复性司法的具体操作模式,但可以结合我国的国情,寻找契合点,形成适应中国社会发展并能解决中国刑事司法实际问题的模式,在充分利用本土资源的基础上,在现有刑事法律的框架内增加恢复性司法的因素,逐步探索实施适合中国国情的"恢复性司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