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行政处罚的明确性原则是处罚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对于行政处罚相对人的权利保障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国行政处罚规范的不断完善,为相应的行政主体提供了强有力的执法依据。但基于立法技术的局限,行政处罚规范中尚存空白要件、不确定法律概念或概括条款,他们的存在有自身的必要性,却对处罚规范的明确性造成了一定的冲击。我们认为,处罚规范的彻底明确是无法实现的,我们得采取相应的手段来保证和提高其明确性。  相似文献   

2.
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政府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必须对企业实行信用监管。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行政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行政处罚手段。中共十八大以来,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轻审批、重监管”的大趋势下,政府部门对企业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趋于谨慎,甚至弱化。这一方面释放了市场活力,另一方面也为如何加强监管工作提出了更多挑战。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应当兼顾柔性和刚性的监管与行政处罚,明确两者关系,合理运用“二元化”模式。对失信企业行政处罚的法治化程度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的直接反映。建立一套企业失信行政处罚的法治指标和考核标准,就是为政府在信用监管领域提供可操作的法治化行为准则。企业信用监管部门在运用行政处罚手段时,必须在处罚决策、处罚程序、处罚救济、处罚监督等方面符合法治化标准。  相似文献   

3.
通过定量化的方法对比《环境保护法》修订案颁布前后当代中国行政法体系中环境行政处罚体系的基本构成、主要种类、处罚力度与幅度、整体分布等数据,可以发现《环境保护法》修订案第五十九务对于“按日计罚”的规定及其引发的后续连锁立法动向将会造成中国大陆地区环境行政处罚体系事实上的重心迁移。作为一种新的处罚形式,对传统的特定种类应科以金钱罚的环境资源开发利用行为,《环境保护法》修订案所规定的处罚力度与幅度骤然加大,随之而来的也有更大的环境行政执法风险。在此意义上,环境利用行为人的谨慎行为义务与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注意义务被强化。基于这种社会背景,与先前环境行政执法实效疲敝松弛的状况相比,这种迁移重新引发了在西方国家行政法中一度显赫的裁量正义问题的勃兴,并且以人的实践理性为基石的环境行政裁量基准体系构建的重要性得以凸显与加强。  相似文献   

4.
由于对违章行人多疏于执法,习惯采用运动式执法方式,加之道路交通标识与设置不尽合理、行人交通地位边缘化等原因,致使在处罚违章行人时陷入一种执法困境.从人车道路权责不对等、大数法则、功利主义和滥用倾斜保护原则4个方面审视行人违章现象,找出行人违章的深层原因,进而分析处罚违章行人的难点所在,对处罚违章行人的可行性进行论证.执法部门应当通过设定执法缓冲期、加强执法取证、创新处罚手段等措施,改进执法方式;通过坚持处罚的最后性原则,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提升执法理念,使对行人的违章处罚更具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5.
证券监管主要依托处罚对市场失范行为进行惩处和校正。行政处罚因之具有惩罚和规训的功能,其轻重宽严应与违法行为的规模和监管难度之间保持基本的对称性,避免不同处罚间畸轻畸重而降低执法公平感而对潜在违法者形成选择性激励。对2014年中国证监会所作8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统计分析表明,尽管不同类型的证券违法行为在行为规模(涉案金额)与监管难度(查处时间间隔)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但由于罚金法定计算规则差异以及执法裁量权运用缺乏针对性,导致部分处罚与违法行为之间对称性失调,特别是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处罚相对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明显畸轻,而对自然人的处罚相对其他主体畸重。职是之故,证券立法应尽可能统一罚金计算规则,而证券执法也应顾及违法行为的类别化差异调整处罚幅度,以实现处罚与违法之间的对称。  相似文献   

6.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为应对纷乱复杂的治理环境,管理者创制了诸多新型的管理手段,"一定时期禁止"类处罚便是一例。这种一定时期内禁止行政违法者从事某项活动的处罚在惩治违法行为,整治社会秩序方面起到了显著效果。然而,其自身法律依据缺位、处罚内容粗糙及程序规定不足等缺点却日益凸显。鉴于此,合理优化处罚设定权限、规范处罚程序、理顺一定时期禁止类处罚与刑罚之关系、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是当前形势下有效规制一定时期禁止类处罚的关键。  相似文献   

7.
检察官客观义务是检察官协助法官发现真实、守护法律、维护公正的义务,其价值取向是公正,包括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在立法中,检察官客观义务作为制度已成为国际趋势,在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及中国均有相应的规范。在司法和执法中,检察官客观义务突显了人权保障功能,主要通过制约国家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犯,客观公正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客观公正收集、审查证据等途径来实现。  相似文献   

8.
新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从证据收集的角度对非法证据进行了界定,将非法证据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以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手段收集的证据;另一种是并未对公民的基本权利构成侵犯,但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收集的证据。因此,不同于其他国家以人权保障为要旨,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多方面的功能期待,对侦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必然会推动执法意识、程序规则、侦查体制等多方面的变革与完善。  相似文献   

9.
现行法在当事人举证方面存在权利不足、程序缺失以及无法从效果上得到体现等问题。为了保障当事人举证权利有效实现,真正体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当事人举证的程序保障至少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充分的举证权利、完备的举证程序以及裁判文书的充分说理等。  相似文献   

10.
高效快捷执法是考核人民警察工作的衡量标准,迫切要求人民警察以普通"顾客"身份提前暗访掌握违法犯罪情况,为获取高效的执法目的预制处罚"证据",表现为便衣暗访途径下的行政执法。便衣暗访执法的问题诸多,根源在于逐渐偏离现代法治价值标准。外观身份的诚信价值有缺位,权力路径价值有异化,行政价值有偏离,程序价值难有制度性保障,总体上难以吻合依法执法的技术步伐。  相似文献   

11.
理清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二者的衔接关系,是行政处罚与刑罚竞合法律适用的制胜法宝。当一行为触犯行政处罚,又触犯刑罚规范的,若不严谨执法,可能会出现“以罚代刑”或“以刑代罚”的乱象,轻则损害刑法的权威,重则国家公权侵犯公民基本权利。在处罚竞合的衔接上,首先是依据立法指导原则确定二者在衔接上的优先级,以明确处罚规则;其次是加强处罚竞合的实质审查,强化对处罚竞合的监督;再者要在处罚竞合视域下构建行政处罚与刑罚竞合的衔接机制,保证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相适应。  相似文献   

12.
1996年10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效规范了各种程序和行为,打击了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保障了交通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交通行政处罚是各级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的一项重要内容。处罚是否合理、合情、合法,直接关系到了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影响了法治社会的发展。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新形势的变化发展,交通行政处罚中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情况,亟待发现。本文对现行交通行政处罚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做了浅要说明,以便交通行政部门可以重视问题、分析问题,进而去解决问题,从而保障交通行政处罚的良性健康发展。为我国更好的建设法治政府贡献力量。  相似文献   

13.
我国《行政处罚法》在有关行政处罚种类及其设定上存在许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的基本处罚种类划分不科学,基本处罚种类和其他处罚种类的失衡,行政处罚种类的设定存在着如基本处罚种类在设定上不尽合理因素、不适应地方立法的需要等。对应以上问题建议采取:正确划分行政处罚种类;建立行政处罚种类与形式的属种体系;控制行政处罚种类及主要处罚形式的设定;平衡行政处罚种类及形式设定的限制与地方立法的需要等。不断完善行政处罚种类的划分与设定,从而推进我国行政处罚法的修订。  相似文献   

14.
风险社会呼唤行政机关必须进行风险规制。作为行政管理末端环节,行政处罚的功能定位是惩罚与威慑,不能完全满足风险规制和风险预防的需要。在风险社会中,技术风险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时刻挑战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和行政裁量权两大基石。为回应上述挑战,应通过程序主义的进路处理行政处罚中科学与民主的矛盾;增设风险预防原则以作为处罚法定原则的补充,解决行政机关风险预防合法性的问题;重塑应受行政处罚行为的构成要件,厘清违反行政法义务与空白要件、主观过错与集体性治理之间的关系;探索行政处罚法律评价机制前移的可能性,从根本上遏制风险的发生。  相似文献   

15.
行政程序立法是我国行政法制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但行政处罚程序立法已走在前列。短短十几年,我国行政处罚程序立法已走出空白状态,初步实现了从工作程序型向权利型行政程序的过渡,确立了我国统一的行政处罚程序制度。在此,《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诉讼法》,尤其是《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功莫大焉。我们应继承《行政处罚法》的成果,借鉴国外程序立法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制定出我国对公民权利保护统一的行政程序法  相似文献   

16.
《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相继出台,为监察调查与刑事诉讼程序衔接提供了新依据和新路径。但在具体对接过程中仍存在诸多不协调因素:立案程序存在适用主体多元化与唯一性的不协调,取证方式存在适用范围笼统化与限定性的不协调,人身强制措施存在适用条件宽泛化与严格性的不协调,证据适用存在证据效力保障措施模糊化与可操作性的不协调,人权保障措施存在律师帮助权失语化与法定性的不协调,内外监督存在法律监督片面化与全面性的不协调。在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亟需从组织体制、程序规范、重大案件协作、人权保障、证据审查、监督制约等方面积极构建衔接机制。  相似文献   

17.
土地环境执法体系的完善,有助于激发土地空间资源的潜在能量,从而有力推动地区绿色发展。土地环境违规行政处罚作为土地环境执法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不断维持着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两者的谐和关系,深刻影响着地区经济绿色发展的方向。目前,我国的土地环境违规行政处罚尽管有力降低了污染物排放,却未能提升地区的绿色生产效率,这反映出地方政府未能有效权衡经济增长与污染治理的关系。欠发达地区通过减少处罚换取增长绩效,发达地区则以过度处罚换取污染治理绩效,二者都没有综合地从治理效率的角度考虑问题。为使治理效率整体上最大化,地方政府一方面应侧重于针对违法事件作出处罚,而非直接限制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应完善环境治理的激励机制,调动市县及以下各级基层政府环境治理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18.
行政处罚立案制度包括立案标准、立案依据公示、违法不立案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以行政程序理性审视,行政处罚立案制度存在立案标准不统一、不明确和立案依据公示立法空白等问题。行政处罚的立案标准应当包括“符合管辖”“在追诉时效内”“有证据初步证明有违法事实”等构成要件,不应包括“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要件,符合“首违不罚”“轻微不罚”“证明无主观故意”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立案依据公示的对象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公示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处罚相对人的个人信息权益;此外还应根据比例原则,参照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期限明确立案依据公示期限。  相似文献   

19.
信息自决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利,其与个人隐私权、通信秘密权等传统的隐私性权利不同。我国《民法典》确定了独立的个人信息权利,《刑法》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我国刑事司法领域规定对个人信息的保密与保护义务,但缺少对干预信息自决权的前提和违法干预后法律后果的明确规范,不仅有侵害被追诉人权利的风险,而且可能导致司法实践对违法干预所获得证据的证据能力意见不一。公安司法机关在侦查犯罪过程中需要干预信息自决权时,应当遵循合法性、比例性、最后手段性与安全性原则,并采取外部审批程序、履行通知义务、促进权利人实现其信息查询权利等保障措施,同时,违法干预的侦查行为还应当受到程序性制裁。  相似文献   

20.
行政处罚裁决时效制度,是指行政主体在发现行政违法行为后,须于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处罚的裁决,超过法定期限就不能再作出处罚决定的制度.“杜宝良案”充分揭示了在我国建立行政处罚裁决时效制度的必要性.它对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限制行政主体的恣意和迟延作为而言,不可或缺,是程序及时原则的要求,它也是通过处罚程序使处罚结果获得普遍认同的必要条件.行政处罚裁决时效制度作为时效的一种,应包括法律事实、期限、法律后果三个部分.行政处罚裁决时效的期限应该根据不同的处罚程序分别设置,应由《行政处罚法》作出统一上限规定,并允许单行法律法规在其上限规定之下作出变通规定.裁决时效期限的起算点,应是行政主体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而不是立案之日,这样可以避免由于行政主体不及时立案,而实际上否定了裁决时效制度的作用.行政主体超过法定期限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当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