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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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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11号令),明确规定:"自2002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该规定第十条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标底或者底价"。至今,该规定已实施10年,土地供应一级市场逐步规范、完善。现就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过程中底价的评估及确定谈几点认识,与大  相似文献   

2.
2004年3月31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监察工作的情况》,要求各地必须于8月31日前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毕,经营性土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进行.我国国有土地特别是经营性土地步入了以市场形成价格为核心,以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为表现形式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轨道.  相似文献   

3.
2007年9月28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了解修订《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2年国土资源部11号令)的背景,正确理解和把握39号令的基本原则、总体内容、操作程序和重点条款,有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物权  相似文献   

4.
为了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的两条新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土资源部表示,新规核心为扩大招拍挂范围到六类土地,同时做到充分披露出让信息,给更多市场竞争主体以平等机会。  相似文献   

5.
程宇瑾 《城市》2004,(1):39-41
2001年7月1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的规定》,规定六类经营性建设项目用地必须通过土地招标拍卖方式进行.两年多来,上海土地招标出让的比例逐年上升.  相似文献   

6.
为了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的两条新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土资源部表示,新规核心为扩大招拍挂范围到六类土地,同时做到充分披露出让信息,给更多市场竞争主体以平等机会.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江油市委、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采取有力措施,高度重视经营土地工作,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取得了显著成绩。仅去年,该市土地拍卖中心就成功地举行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会7场,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0.1万平方米,成交总额5040万元,为政府做活了经营土地这篇大文章。市公安局看守所使用的位于东大街中段的一宗土地,面积5173平方米,起拍卖价总额为543万元,成交总额为1101.778万元,超出总起拍卖价558.778万元,创江油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历史最高水平。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发现,江油土地市…  相似文献   

8.
何莉 《安家》2006,(6):84-85
一边是供需两旺的火热开发态势,一边是沸沸扬扬的舆论批评;一边说地产的进步是中国经济大发展的最佳典范,一边说高房价是中国贫富分化最突出的祸因.各种土地政策的摇摆正是此两种认识及背后力量作用的结果. 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签发了11号文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文件叫停了已沿用多年的土地协议出让方式,要求从当年7月1日起,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此前,北京市近90%的土地是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的,11号令被业界称为"新一轮土地革命".  相似文献   

9.
《城市》1990,(4)
我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的改革试点首先是从深圳开始的。这项经营活动是以我国宪法中关于“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的条款为依据进行的。1987年下半年,深圳特区曾分别以协议、招标和公开拍卖等3种方式出让了3块土地。其中,全国第一批有偿出让使用权的土地为8588平方米,于1987年12月1日公开拍卖。  相似文献   

10.
我国土地产权主要包括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及所派生的土地收益权、土地处置权等他项权利.在我国现有的土地制度框架下,土地使用权表现为土地产权中最活跃的部分,在现实中甚至表现出土地所有权所具有的特性.当前,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供给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即有偿出让和行政划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这一规定,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规定为国有土地使用的基本制度,土地使用权划拨作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一种补充.本文讨论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11.
浅淡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概念 1988年的《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确立了我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1989年财政部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明确定义为:各级政府土地出让主管部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单位或个人。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宣汉县从规范运作入手,全面推行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牢牢构筑土地出让领域的"阳光工程",有效杜绝了土地拍卖出现的串标、围标行为,既  相似文献   

13.
2006年国土资源部要求工业用地出让必须实行招拍挂,紧接着又出台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要求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最低价标准。但到目前有一些地方仍在等待、观望,有的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对此,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日前下发《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2007年在全国开展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专项执法监察。《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察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工业用地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同时严厉表示,领导干部以任何形式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特别是在继续搞个人审批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相似文献   

14.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过程是政府对土地资源重新进行市场化配置的过程,对规范土地市场的秩序、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与利用,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和行政规章的相关条款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若干情形作了相应的规定。在此,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关问题简单作以探讨。一、当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2004年底存量土地调查结果,焦作市空闲、闲置、低效使用土地达180余公顷。几年来,土地行政主管  相似文献   

15.
背景:2003年,四川省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比例达到66郾4%,比去年高出45个百分点;全省有19个市穴州雪、117个县穴市雪成立了土地储备机构,共储备各类土地11万亩;1月到11月,全省土地供应总面积9002公顷,比去年全年增长9郾2%;土地出让合同总收入246亿元,为去年全年的3郾72倍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已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国土资源管理影响重大。国土资源是最重要和最有价值的“物”,规定土地产权和矿权保护及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物权法》最重要的内容。《物权法》全面肯定了《士地管理法》确定的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的土地管理制度,肯定了近年来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所形成的一些重要的土地管理成果。同时,《物权法》确定的不动产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工业用地招标拍卖、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等新的制度,  相似文献   

17.
近日,西昌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召开了拍卖出让国有6土地使用权会议。参与本次拍卖会的共有4家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拍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原西昌市日杂公司国(2000)字018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西昌市安西路黄家河侧,净出让面积3196.2平方米,用途为商住。起拍价100万元人民币,经过几次竞价,最后被盐源县个体工商户董女士以175万元的价格竞得。西昌拍卖敲响第一槌@曾丽 @冼瑞基  相似文献   

18.
正2013年,前锋区国土资源分局从严加强国有土地出让管理,严格内部程序,加强供后监管,全程跟进服务,全年共收缴土地出让金3.9639亿元,为新区发展奠定了基础。一是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会审制度,为拒绝国有资产流失,该局在对国有土地办理抵押、出让、拍卖及收取超容积率补交出让金前,都将按照排查出的风险源防控措施,组织  相似文献   

19.
张顺民 《城市》2009,(9):48-52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一种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随着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公开出让方式已成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但由于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大量划拨土地仍然由原产权人继续使用,且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划拨土地采取转让、出租、抵押或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进行处置和经营,加上缺少统一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2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随着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确立的一项法律制度,并通过国家立法确定下来.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国家土地行政管理机关为了实现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利益,与行政相对人达成的有条件、有期限、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书面协议,出让方与受让方根据合同形成一种特定的行政管理关系.因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它的特殊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有别于一般民法意义上的"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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