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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合同的相对性是整个合同法制度和理论的基础之一。本文探讨了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内涵及例外规定,并就我国《合同法》中体现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制度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例外规定作了分析和评价,并对完善《合同法》在这方面的规定提出了建议,期望《合同法》更富有人情味。  相似文献   

2.
我国新颁行的《合同法》对格式条款进行了专门规定 ,本文从格式合同与格式条款的关系入手 ,着重对格式条款的内涵、格式条款的无效和格式条款的撤销及变更进行了理论探讨 ,以期对合同法中有关格式条款的规定在法律实务中应用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制定统一合同法将面临现行三大合同法中合同名称的取舍与设置。技术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个重要种类,应予保留。经济合同因其固有特征消失应予摒弃。涉外经济合同不应作为一个独立的合同类型,但统一合同法应对其特殊问题设专章规定。统一合同法中的合同合义仍可沿用《民法通则》第85条之规定。统一合同法在规定合同的具体种类时.应注意对原有合同立法的整理、移植,做到统一合同法与相关单行法的并列调整。统一合同法不仅应对原有的合同类型作规定,同时应对现实生活中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新型合同加以调整。对联营合同、承包合同和企业租赁合同.应分别情况,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4.
世界各国或地区关于赠与合同性质的规定表现出了很大的灵活性和差异性 ,我国理论界对此也产生很大争议 ,本文就结合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对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进行论述 ,阐明我国《合同法》中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不动产的赠与合同为要式合同  相似文献   

5.
我国传统的合同法理论在责任承担的问题上只注重保护合同从生效到履行阶段 ,即规定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忽视了合同尚未成立或无效时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给对方带来损失时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为了更加全面和公正的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需要有一种新的责任形态来追究有过错方的责任 ,新《合同法》的第二章将缔约过失责任进行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即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合同订立的过程中 ,是违反先合同义务而承担的责任。从而确立了我国合同法上的这一制度 ,弥补了合同法学理论的不足 ,这是新合同法的贡献。  相似文献   

6.
1999年10月1日后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经借鉴了当今发达国家先进的合同法立法经验和国际惯例,但与其它国家和有关国际公约的立法相比较,若干条文和规定仍然是粗线条的。文章以《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为例与我国合同法对比,探讨了我国合同立法在合同的成立、合同效力问题、精神损害赔偿、“意外条款”的效力、合同的解释等方面的一些缺陷,以期对我国合同法的完善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7.
学界和司法实践中时《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理解和适用存在着争议,“向第三人履行合同”不等同于“第三人利益合同”,《合同法》不排除“第三人利益合同”的适用,第三人是否享有直接请求权应由当事人约定。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对合同第三人的诉讼地位作了规定。该解释实质否定了合同第三人享有直接请求权,限缩了《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8.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2条认定的是违法合同的效力问题。受“重公权,轻私权”立法思想的影响,我国最初立法时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原则性地规定违反法律的合同无效。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尊重私权自治,随后通过立法完善和司法解释进行修正,逐步缩小了法律对合同的限制,最终形成《〈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14条所确定的“二分法”。但这只是权宜之计,发挥作用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争议。《民法总则》第153条第1款不应理解为“二分法”的延续,而是为确定合同效力提供了一个具有弹性空间的目的保留条款。认定合同效力时,应当对强制性规定进行目的解释,充分发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按照不同情形进行具体认定。  相似文献   

9.
我国《合同法》第39、40条分别对格式条款之订入合同及格式条款订入合同后的效力进行了规定。通过与德国、台湾地区的立法相比较,我国合同立法对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要件规定得不全面,对格式条款提供方提示、说明义务所及的范围规定得过于片面,同时对格式条款的效力未能确定一个效力原则,《合同法》上下条文之间及其与其他相关法律之间存在诸多矛盾和冲突。在中国未来制定民法典时,建议对格式条款以专章或者专节的形式作出统一、严谨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2009年5月13日生效的《合同法解释(二)》进一步完善了合同无效制度,明确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管理性强制规定的合同行为并非绝对无效,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合同行为方绝对无效。但是如何在实践中区分效力性与管理性强制规定,成为了目前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文章对此问题进行了横向的比较法研究与纵向的立法演变梳理,对目前国内的主要理论观点进行了综述与反思,并提出了对于区分效力性与管理性强制规定的设想。  相似文献   

11.
对于受让方不具有资质的矿业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司法实践中主要有合同成立未生效、合同无效两种不同的观点。究其原因,要么忽略了《矿产资源法》第3条以及《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7条有关"矿业权受让人资质条件"之规定的适用,要么对该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矿业权受让人资质条件"之规定的规范性质认识不一。由于该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矿业权受让人资质条件"之强制性规定的立法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故应将该强制性规定识别为"效力性强制规定"。矿业权受让方不具有资质的,转让合同因违反该效力性强制规定,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相似文献   

12.
对我国《合同法》第64条规定性质有利他合同说、非真正利他合同说和宽泛说三种不同解读,通过对上述三种观点的分析得出宽泛说是对《合同法》第64条的最优解释。  相似文献   

13.
善意取得与转让合同的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善意取得基础的转让合同,系无权处分,其效力依《合同法》第51条判断,在此应特别注意我国民法因不采纳物权行为理论而与德国民法的差异。善意取得构成后,所有权由受让人获得,转让合同已不可能被补正,故为无效,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债的关系依不当得利制度调整。善意取得不要求转让合同有效的构成要件,但转让合同具有《合同法》第52、54条所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事由时,应从若干制度、原则的衔接配合出发,阻止善意取得的构成。  相似文献   

14.
善意取得法律效力主要涉及善意取得下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学界关于善意取得法律效力的研究基本上是以转让合同有效为前提,满足了形式上的合理性,却存在着诸多可商榷之处。事实上,无权转让合同应纳入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依我国《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而在转让合同被重新确定为无效的前提下,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应当重新界定:法律应认可原权利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基于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交易关系,从而由原权利人对善意第三人承担物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相似文献   

15.
浅析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政府采购合同性质的界定始终存在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的争论 ,众说纷坛 ,莫衷一是。《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由于立法明确了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 ,同时 ,又规定了政府采购合同的特殊性 ,因此 ,大多学者理所当然地认为政府采购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 ,这是值得探讨的———关键是要揭示政府采购合同的本质特征。本文在比较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本质特征的基础上 ,进而探讨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属性。  相似文献   

16.
一方当事人依据《合同法》第93、94、96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和程序向对方行使解除权时,如发生争议,可诉请法院确认解除。实务中当事人未按《合同法》第93、94、96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和程序行使解除权,而是直接诉请法院解除合同;抑或当事人未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但因合同内容具有违法性时,法院司法判决合同解除的情形已屡见不鲜。由此亟需在理论上对法院司法解除合同的类型化问题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   

17.
美国合同法两次重述中将否定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事由从“违法合同”转变为“违反公共政策的合同”,而具体的违反公共政策合同的类型始终是法学界的争论之一.对于违反公共政策的合同类型进行探析可以清楚得看出公共政策在司法实践中的内涵变化.从第一次合同法重述的违法合同论,到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的公共政策说,经过实践的检验与分析,将违法合同涵盖于违反公共政策合同类型之中作为合同没有强制执行效力的缘由更为有效.这样的立法体系是避免我国合同无效制度中对强制性规定之含义的争议,以及解决适用违反法律与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使合同无效时产生的问题的可行途径.  相似文献   

18.
运用比较研究法将我国合同法草案中关于欺诈胁迫合同的法律规定,与西方两大法系合同法及《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相应规定相比较.从其产生的原因、性质、法律后果等方面分析,认为在我国合同法中将欺诈、胁迫的合同规定为可撤销的合同,既有利于充分保护受欺诈、胁迫当事人的利益,又可使我国合同法律制度更接近于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相似文献   

19.
传统民法理论强调合同相对性原则,原则上仅承认合同于当事人间发生效力。从现代合同立法及司法实践看,合同第三人的法律地位皆得以认可或实践。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大量涉及第三人的合同,但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却过于简单。以第三人在合同履行中的作用是接受履行还是实践履行作为标准,对我国合同第三人的存在情形进行分类,可较全面探析第三人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从《合同法》第64条在《合同法》体系中的定位、内容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来看,我国并未形成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鉴于此类合同确实存在及相关立法规范的缺失,在未来合同立法中有必要加以规范,以完善合同制度。  相似文献   

20.
我国合同法通过对无效合同制度的建立 ,使国家权力以法律的形式适时适当地对处于私法领域的合同自由权利予以调整和规范 ,对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我国新合同法中无效合同制度的分析 ,论述了新合同法中的无效合同制度的特征及种类 ,指出了我国建立无效合同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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