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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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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公共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研究责任和义务的问题是人文社会科学的一项重要任务 ,也是现代社会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的必要理论前提。公共管理体系中的责任和义务包含着行政的、法律的、道德的三重责任和义务 ,是由这三重责任和义务构成的一个完整的整体。行政的、法律的、道德的责任和义务的根据不同 ,因而在性质上也是不同的。对于公共管理活动而言 ,行政的、法律的责任和义务都需要转化为道德的责任和义务。公共管理者对道德责任和义务的承当 ,是其政治运行低成本、高效率以及获得普遍信任的基础。  相似文献   

2.
罗斯在批评康德的绝对义务论的前提下,提出自明的义务论。自明的义务论是一个直觉主义的义务论。自明的义务论强调人们的行动所依据的是内在直觉,而不是动机。同时,自明的责任是一类人们应当承担的责任。然而,由于自明的责任是一批责任,对于哪一个是当下情形中的实际责任或绝对责任,这仍然需要在具体情形中的具体判断。罗斯把义务重新确立在义务的自明性上,同时又不归结为其自明性。  相似文献   

3.
拓印是中华民族一门古老的技艺,有着悠久的历史。随着科技的进步,摄影、复印、三维扫描等高科技设备的出现,拓印技艺后继乏人。作为地方国有博物馆,有责任和义务把这门传统技艺传承下去,使更多的年轻人了解和掌握这门技艺,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历史文化。本文结合笔者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和粗浅认识,谈谈拓印的历史与拓印的方法、技巧,以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4.
富裕国家解决全球贫困问题所承担的是一种人道义务还是一种正义义务?约翰·罗尔斯和托马斯·博格对此各执一词。但这两种主张都犯了简单"一刀切"的弊病,其根源在于对全球贫困的原因缺乏全面的认识,忽略了人道义务和正义义务在贫困根源、援助目标、以及性质上存在的显著差异。我们主张应当超越"一刀切"的分析模式,把责任原则作为解决全球贫困问题的道德依据。基于这一立场,我们把责任区分为后果责任和补救责任,并依此来确认富裕国家在解决全球贫困问题上所承担的义务性质。  相似文献   

5.
社会治理中的责任和义务结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近代以来 ,在一切组织化了的社会生活中 ,责任和义务都成了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的重要参照系。在人类历史上 ,责任和义务有过从分离走向统一的过程 ,人类新近出现的一种全新的社会治理模式———公共管理结束了责任与义务相分离的历史。对责任和义务的分析 ,可以看出存在着行政的、法律的、道德的这样三种不同的责任和义务。公共管理使这三种责任和义务整合成为一个统一的职能总体。  相似文献   

6.
张淳 《江海学刊》2013,(1):141-148
我国灾难救助信托受托人负有的遵从捐赠者意愿义务是一项具有信托义务与合同义务双重性质的民事义务,该受托人对这一义务的严格履行是确保我国中央政府有关目标实现与促成我国民间对赈灾慈善事业踊跃捐赠出现的重要条件。这一义务对该受托人的要求包括:在这种信托运作过程中按照捐赠文件规定运用赈灾捐赠财产并根据需要向灾民发放这种财产,在这种信托终止时优先按照捐赠者意愿来处理这种财产剩余部分。该受托人违反这一义务依我国信托法与合同法均应当承担恢复赈灾捐赠财产原状责任与赔偿赈灾捐赠财产损失责任,依后面一部法律在信托合同被解除情形下其还应当承担向捐赠者返还赈灾捐赠财产责任与赔偿捐赠者因其返还不能所生损失责任。  相似文献   

7.
自心理契约概念提出以来一直存在着观点上的分歧,特别是"由谁来代表组织与员工进行义务和责任的交换"尚无定论。以海底捞公司为研究对象,采用扎根理论的方法进行个案研究,探索组织与员工之间的心理契约多元交换关系及其对员工工作态度和行为的影响。结果显示,组织与员工之间的心理契约可以通过"组织责任"与"员工义务"交换、"领导人责任"与"员工义务"交换这两条直接路径,以及"主管责任"与"员工义务"交换这条间接路径来实现。  相似文献   

8.
公共管理责任义务体系包括行政责任义务、法律责任义务和道德责任义务。由于我国社会历史演进的特殊性,致使当前我国公共管理责任义务体系呈现出行政责任义务发展成熟,法律责任义务发展滞后,道德责任义务十分匮乏等特征,由此带来公共管理者缺乏有效监督,违法乱纪现象时有发生,公共管理者缺乏内在动力等痼疾。为此,应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义务,建立健全道德责任义务,进而建立起完善的公共管理责任义务体系。  相似文献   

9.
雇主对雇员应负安全保障义务,这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符合世界立法潮流。雇主对雇员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包括人身和人格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无论雇主有无过失,只要造成雇员人身损害,都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0.
我国目前未有不作为侵权责任的明确、集中立法,这难以应对现实生活中复杂多样的不作为侵权案.为解决这一困境,文章在介绍德国一般安全注意义务的先进做法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确立不作为侵权责任的三点建议,即设立不作为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拓展作为义务的范围及丰富责任承担的方式.  相似文献   

11.
遭遇急病、车祸、地震等突发事件之时,伤病者亟需旁人相助。为鼓励无义务施救,法律通常提供责任豁免。救助措施的相对合理性、利益与责任之平衡、社会公共利益等均支持免责。这一责任豁免为众多国家所承认。豁免的条件包括无在先义务、急难背景、急难现场和不索要报酬。好人豁免只免除普通过失责任,重大过失和故意不能免责。  相似文献   

12.
从南非格鲁特姆案看积极权利对立法者的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义务主体是国家,需要国家履行相应的义务.立法机关在公民这类权利的实现中扮演积极的角色.首先,其负有履行最低限度的核心义务,以确保使积极权利的实现达到一个最基本的水平;其次,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是逐渐实现的权利,但这并非意味着其解除了立法者的责任,立法者负有即刻实现的义务.  相似文献   

13.
论公司董事与董事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公司法的发展,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地位日益突出,相应地其责任亦逐渐加重,故有必要对董事与董事责任的若干问题进行研讨。针对董事责任,我国公司法注重对其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规定,而对董事的民事责任则规定的过于笼统。董事责任确立的前提之一是明确董事与公司间的法律关系,在我国董事与公司的关系应属委任合同关系;董事责任确立的另一前提是要明确董事义务。董事义务是董事责任产生的基础,而注意义务与忠实义务的并列与统一则是法律对董事义务的基本要求。董事责任就其形式而言,包括对公司的责任和对第三人的责任。  相似文献   

14.
岳文 《兰州学刊》2014,(10):107-111
长期以来,企业社会责任的边界问题并没有明确回答,从社会责任的形成来看这是一个道德规范向法律规范演化的过程,道德规范一旦上升为制度层面,企业的社会责任则转化为企业的守法义务。基于企业在现代生活中的特殊地位,在制度化的过程中对企业课以严格责任为约束,强调其严格的注意义务,以此来维护交易的安全,实现对利益相关者的保护,明确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原因在于企业社会责任之承担应该是以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为界,切不要因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呼唤声音强烈而改变其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增进社会福利的主旨。  相似文献   

15.
在本质上,侵权责任乃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依照传统的观点,在要不要考量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上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是两个泾渭分明的对立体。但从法定义务的角度分析,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下隐藏着各种不同“人的影像”及法律对行为人高低不等的义务要求,通过“注意义务”之引线,两个责任体系构成一个首尾截然不同的连续体。  相似文献   

16.
梁三利  张岩 《兰州学刊》2005,(3):195-196
不可抗力为合同责任之法定免责事由,但当事人应履行通知义务.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义务属于附随义务的法定化而非不真正义务.未履行通知义务,对对方当事人因未收到通知而导致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移植的附随义务法律制度和不可抗力法律制度的协调涉及合同法律制度的完整性和统一性.  相似文献   

17.
后金融危机时代,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已成为证券法上的基础性制度,日益为学界所关注,但有关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民事责任问题却鲜有涉及.这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在金融消费者保护中的重要地位不相匹配.在投资者适当性民事责任方面,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本质上应为“法定义务”而非“约定义务”;违反适当性义务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侵权责任”;在违反适当性义务的侵权行为归责上应采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8.
社会救助作为反贫困的长期制度安排,多元救助主体是其主要特征,多元共治是社会救助事务的核心要义。在社会救助多主体责任的定位上,国家是社会救助首要的义务主体,提供社会救助是国家应尽的义务,强化国家责任是现代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标志,同时家庭、个人也负有社会救助的义务。在社会救助多主体责任的关系上,个人自救、家庭互助在主体责任关系中处于第一和第二位阶,“穷尽其他帮助”是我国社会救助法律规范中的要件,国家在主体责任关系中是处于最后位阶。为此,在我国社会救助立法和政策改革中,通过明确政府的给付责任,强化家庭的义务和责任,实施分类管理和开展社会救助服务,激发有劳动能力者的个人积极性,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家庭和个人尽责的社会救助新格局。  相似文献   

19.
因个人信息泄漏导致信息主体的财产权或人身权遭受第三人侵害的案例屡见不鲜,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义务是理顺当事人之间权责关系的关键。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结果义务,其责任主体应当限定在经营领域的个人信息控制者。应当区分对个人信息本身财产价值的保护和以“预防故意侵权”为目的的个人信息保护,后者是民法上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保护内容。建立违反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制度,应确立以下规则:相关损害赔偿范围应限定在第三人即直接侵权人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进而对信息主体造成的财产权或人身权损害;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直接侵权人的介入不构成个人信息保障义务人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阻断;在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义务人与直接侵权人之间的损害赔偿分担上,应当适用“补充责任”分担形态。  相似文献   

20.
1、享有多大的权力,就应负有多大的责任,承担相应的义务,这是现代法制社会的一个基本特点,也是我们构建新的社会政治运行机制的基本原则。要使这一原则落到实处,就应该把各种权力行使者的责任变成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制约机制,使权力的行使、义务的履行、责任的承担、利益的享受统一起来,这是法制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法律关系的最一般规定。 2、对现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观察,就会发现,在权力运行过程中,权、责、利并没有很好地统一起来,主要表现为责任制度和责任意识在权力运行过程中显得较为薄弱。在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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