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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近期,媒体报道,温州出现了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或即将到期,要花几十万元续期的情况,引发各界震动和关注。2016年4月17日,新华社文章《住宅用地使用权"撞限"呼唤顶层设计》称,温州市国土局表示,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但"自动续期"该如何续期,目前国家尚未  相似文献   

2.
一切实加强土地登记工作。无论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还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必须一律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或过户登记,通过土地登记确认权属,不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3.
本文探讨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土地用途暂未明确及土地用途明确后土地使用仅的会计核算。笔者认为,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土地用途未明确、在房地产企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施工许可证》前,土地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当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按土地使用权账面摊销余额转入建筑项目开发成本。  相似文献   

4.
匡贤明 《决策探索》2014,(17):10-10
8月30日新华社报道,荆州一家化工公司准备上马一个100多万元的项目,被当地安监部门要求去一家指定的中介公司做安全评估,竟然收费20多万元。恩施州利川市一家企业去一家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中介公司做安全评估,评定安全等级居然是看交钱多少,5万元一级达标,3万元二级达标。这种行政审批改革后,原本只要数百元的政府审批手续费,竟要花费上万元。改革严重偏离了原有初衷。  相似文献   

5.
土地登记(registration Of land),也称土地权利登记,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对土地的各项权利实行登记的制度。根据《土地登记规则》引第二条规定,我国土地登记是指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土地登记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土地登记,以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利用的一项制度。本文在对现行土地制度进行剖析后提出了完善土地登记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6.
<正>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地价的认定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型的房地产项目,出于资金和销售等方便的考虑,项目通常会分期进行开发。根据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相似文献   

7.
随着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规模庞大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拟进入土地交易市场已成为一个不得不引起重视的新课题。本文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产权属性及其处置价格构成分析入手,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价格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对改性划拨用地土地收益租金征收及石油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评估的思考。  相似文献   

8.
资讯     
《决策与信息》2008,(12):4-4
发改委将全面清理涉及交通和车辆各类收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19日介绍,为确保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发展改革委已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研究部署全面清理涉及交通和车辆的各项收费,将制定配套文件,取消上述六项收费;清理取消越权出台的收费;重新公布涉及交通和车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措施。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有关部门将制定配套文件,取消实行税费改革的六项收费。自  相似文献   

9.
高茜 《经营管理者》2014,(28):223-225
正一、国有企业改革划拨土地处置概述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后,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实行"双轨制",即存在划拨土地使用权制度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并行。其中,划拨土地也区分为两类:一类是存量划拨土地,这主要指在改革开放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实施前通过无偿方式取得的划拨土地,其中有公益性划拨用地,也有经营性划拨用地。另一类是增量划拨土地,主要指在出让制度实施后所取得的划拨土地,该类划拨土地原则上只能用于公共利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国有土地租赁制度,是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实践中,国有土地租赁制度作为土地出让的补充,首先试用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划拨土地的处置,后来逐渐在全国各地推行开来,而各地也结合自己的情况颁布了具体适用规定。而理论界,一直以来对于租赁权的法律性质的探讨都没有达成定论。本文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分析,对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性质进行定位并剖析。最终得到结论,承租土地使用权是物权化的债权。  相似文献   

11.
正日前,安徽省印发《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在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同时,由省物价局牵头,省编办、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参加,联合对涉企收费集中开展清理规范,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清单范围。纳入清单的收费项目包括: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社会组织收费以及商业银行对公业务收费。  相似文献   

12.
何进 《管理科学文摘》2010,(18):282-282
在我国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和基础,但是由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村现在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明显不利于新型农业技术的应用、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实现产业化的经营,而且成了限制农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土地使用的权流转使用,其含义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这是一种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现代化规模经营、促进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途径,也是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要求。因此,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规范土地合理有序流转运作,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在流转运作中不受到侵害,是农村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必然的选择。本文就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机制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对农民的增收作用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   

13.
《领导决策信息》2014,(37):12-13
日前,安徽省印发《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在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同时,由省物价局牵头,省编办、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参加,联合对涉企收费集中开展清理规范,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清单范围。纳入清单的收费项目包括: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社会组织收费以及商业银行对公业务收费。  相似文献   

14.
现阶段,各房地产公司在业务操作模式中大量采取收购项目公司股权形式获得土地或通过出售项目公司股权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这种做法利用国家法规漏洞,极大的规避了国家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监管、逃避了税收.为此强化立法监管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5.
实施土地永久使用权制度,是为了鼓励投资者做好实业,鼓励投资者投资土地、开发土地.但如果国家管理调控不当,将可能导致土地垄断、土地投机以及土地食利阶层的出现,随之将会出现土地抛荒和实业荒废.要科学设置税费,强化土地调控,让土地永久使用权制度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永恒源动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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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文萃》2014,(17):134-135
正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表示,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我国将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梳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年底前对外公开,并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目录清单,清单之内的涉企收费,逐步减少项目数量;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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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何缴纳契税?问: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转让者应补缴契税。请问:(1)转让方补缴契税的计税金额是什么?(2)受让方是否也应交纳契税?答: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时转让者应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再转让时,受让方应缴纳契税。税后利润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问: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了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2001年公司从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中提取一部分发放年终奖金,问这部分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你公司用从…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我们根据中央、省有关对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针对土地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以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保护耕地资源、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等为重要内容,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遏制非法交易、防止国土资源的流失,推进建立和规范土地市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财政部门是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主管机关,土地出让金收支应纳入地方政府基金预算管理。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出现了拖欠出让金、缴纳流程紊乱及台账设立不规范等问题。该文以莆田市荔城区为例,结合笔者多年基层财政金融管理工作经验,在调查工业用地出让金收入管理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及建议。  相似文献   

20.
一、现行土地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 1.实施审批环节多,内部职能交叉按照现行规定,一个新增建设用地项目,从用地申请到取得土地使用权,需要经过用地预审一农地转用一土地征收一按规划供地等环节。按照法定审批权限,从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向上逐级审查、报批直至省级或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或同级政府审查批准。而且国土资源部门内部,多个内设机构参与审查,层层会审,不少审批内容存在重复审查、反复把关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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