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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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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超级基金法》免责条款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1980年《超级基金法》(全称《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是美国为应对70年代末国内严重的危险物质泄漏事故而制定的,是一部关于危险物质泄漏治理的重要立法。1986年和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该法两个重要的修正案。论题着重对《超级基金法》及其修正案中的免责条款进行分析,并结合美国判例法的特点挑选了该领域较有影响的案例进行了说明。在解读《超级基金法》及其修正案免责条款的基础上,提出了《超级基金法》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借鉴问题。  相似文献   

2.
卡拉布雷西立足于普遍性的法律关系,分析了权利设置的正当理由,为权利的设置确立了经济学上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卡拉布雷西区分了权利保护的三种规则:财产规则、责任规则与不可转让规则。其中,财产规则尊重财产原初所有者的主观估价,责任规则尊重交易双方之外的客观定价。这两种法律规则着眼于定价权的不同,不仅可以适用于侵权法领域,而且提供了分析法律问题、一般法律关系的普遍框架,因而是一个具有法理意义的理论建构。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卡拉布雷西的法律规则理论体现了经济分析方法与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方法的融合,体现了一般法理对于部门法理的依赖。  相似文献   

3.
法律原则是一种形而上的价值抽象,法律规则指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责任主体的法律义务以及相应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则具有基本原则强度大的显示性特征和更强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即相对于原则法官不容易偏离规则作出裁决。承担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则主要有有过错就有责任、严格责任法定承担、自己责任自己承担、共同侵权共同承担连带责任、非责任人致害责任人替代承担和受害人有过失减轻加害人责任等规则。  相似文献   

4.
在法经济学领域中,“卡-梅框架”将侵权救济规则抽象成财产规则、责任规则与不可让渡规则三种类型.这一框架从分析法律规则的效果模式出发,以寻求“最有效率的权利保障”作为规则选择的取舍标准.“卡-梅框架”对于油污损害防治理论和实践的价值在于有助于重新审视相关法律规则的设置目的、适用场合及实践效果.油污防治法律规范的修改与完善需要对克服油污损害的外部成本以及实现法律的效率价值给予更多关注.  相似文献   

5.
从不当得利的4个基本要件入手,分析了不当得利案件中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分析认为,不当得利案件中4个法律要件的证明责任分配在一般情况下遵循法律要件分类说的基本规则,但是不当得利案件中消极事实的证明一概适用法律要件分类说不符合实质公平的要求。分析结果表明,要在证明责任上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对法律要件分类说进行突破,以减轻原告的证明责任;而对于"一方获利有无合法根据"这一要件的证明责任分配,应当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借鉴表见证明及消极要件分类理论的内容。  相似文献   

6.
私有财产权的重要性、正当性需要法律对它加以保护,行政征收权的必要性、补充性又需要法律允许对私有财产权的适当的侵犯,这使我们面临了一个两难处境。当交易成本过高,且该交易对社会整体而言为绝对公共利益(即不包含商业利益)时,应适用责任规则;当交易成本低,且为了保护私人对财产的主观价值以减少或降低反向成本时,应适用财产规则的保护方式。目前我国宜将保护重心向公民一方倾斜即对私人财产的保护采用财产规则的方式,以防止反向成本,维护公民对法律的感情及预期。但此种倾斜性的采取财产规则似乎仍应建立在利益的权衡、取舍之上。  相似文献   

7.
绿色信贷体系的建构与发展有三种可能的实现路径,分别是自愿实现机制(以“赤道原则”为典型代表)、民事侵权责任机制(以美国的《超级基金法》为典型代表)以及行政权力推动机制(以我国现阶段的绿色信贷政策体系为典型代表)。将以“软法”为核心特征的自愿实施机制引入中国的金融体系,尚不具备成熟的内外部条件;通过强制性的立法来确立商业银行的环境侵权责任制度,则会面临无法与既有的侵权责任法律制度和商业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相契合的难题,同时还会带来诸多消极结果;行政权力推动模式在我国的普遍运用源于现阶段我国金融市场法治约束的不足,但其长效性和稳定性无法保证。考虑到我国商业银行体系在当下的特殊境遇,破除绿色信贷发展法律掣肘的关键在于有效促进商业银行治理机制和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而非增加商业银行承担环境义务与责任的法律条款。  相似文献   

8.
环境法典编纂对于土壤污染防治规定的安排必须处理好预防与治理、污染防治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本语境下预防的对象是污染后果而非健康损害。污染源控制分则编应以预防为主,土壤污染防治分则编的定位是以治理为重心。《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治理责任的构成要件、多类或多个责任主体间责任承担关系的规定缺失,土壤污染防治分则编应从终局责任和中间责任、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角度填补这一结构性疏漏。为避免交叉重复,环境法典应根据预防性措施的规定内容综合考虑其在土壤污染防治分则编和污染源控制分则编的位置安排。环境法典应在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变动、污染治理后土地的再利用三方面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与土地利用的衔接。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问题,说到底,就是法官在争议事实真伪不明时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罗森贝克认为,只有当法官对具备法律规范的条件获得积极心证时,他才会适用法律规范。这对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实践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0.
20世纪80年代,德国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中对土壤污染责任主体的认定,突破了以往侵权责任主体认定的范畴,引入“状态责任”,细化责任主体范围,明确责任内容划分,厘清多重责任主体竞合。我国土壤污染管理起步较晚,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中对主体责任认定标准和责任限度的理解存在分歧,其争议焦点在于各主体在案件中的地位。通过对中德土壤污染治理责任主体的比较,认为我国应在坚持现有规则的前提下借鉴吸收德国在责任内容划分和多重责任主体竞合处理等方面的经验,切实有效地保护土地功能。  相似文献   

11.
银行卡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个人支付手段之一。美国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银行卡交易法律体系,探析美国银行卡交易授权规则,其突出特点是对银行卡消费者的权益给予了充分和适当的保护。银行卡业务近年在中国得到了较迅速的发展,但到目前为止,中国一直没有正式出台规范银行卡业务的法律。借鉴美国相关规则制订中国银行卡交易法律,需注重银行卡交易授权规则、风险分担原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的建设,这对于维护社会经济活动的稳定有序、促进银行卡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刘显鹏 《南都学坛》2011,31(6):87-90
证明责任倒置作为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方式,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当前《民事诉讼法》所采用的"谁主张,谁举证"这一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体系下,严格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倒置是缺乏据以立足的土壤的。只有在法律层面依法律要件分类说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证明责任之应然分配规则后,真正意义上的"倒置"方有存在之空间。因此,在《民事诉讼法》全面修订的历史契机下,应将法律要件分类说明确为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然后在民事实体法上依不同的案件类型对各自证明责任倒置的具体情形予以详细设置,从而在我国民事诉讼领域最终建立起证明责任倒置的完整体系。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以规范论为理论基础,辅以修正规范理论、盖然性理论、危险领域理论、危险提升理论、多样原则理论、利益衡量理论等,依托我国内地法律规范,初步构建了我国内地的民事证明责任分配体系,认为证明责任分配体系应包括一般原则和特殊规则。证明责任分配一般原则根据当事人主张的不同,令其分别承担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形成要件事实、权利障碍要件事实和权利消灭要件事实的证明;证明责任分配特殊规则则从证明责任转换和证据评价领域特殊规则两个方面对证明责任分配一般规则进行了修正和变更,以缓和一般原则的僵硬,降低当事人的证明难度。   相似文献   

14.
《食品安全法》的产品责任规定是社会转型期食品安全事故高发背景下的产物,对于缘起于《民法通则》、历经《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我国以往产品责任立法有诸多突破,在其之后《侵权责任法》又有了新的发展。这使得在产品责任个案中可能会产生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如惩罚性赔偿规定的冲突、损害赔偿范围规定的冲突。解决这些冲突,首先要依据不同的请求权基础确定适用的法律规则;其次,可依据《立法法》第83条规定的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冲突规则确定具体适用的法律规则。  相似文献   

15.
中国法律没有对港口经营人的地位予以明确,对港口经营人的责任更是没有规定.立法上的空白使得实践中的做法差异很大,导致了司法上的不统一,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在集装箱运输和港口作业快速发展的今天,制定有关港口经营人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不可逆转的趋势.通过分析《鹿特丹规则》中有关履约方、海运履约方的制度,结合中国对港口经营人的立法现状,探讨《鹿特丹规则》对中国港口经营人法律地位确定的影响,为将来解决港口经营人责任问题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食品安全法》的产品责任规定是社会转型期食品安全事故高发背景下的产物,对于缘起于《民法通则》、历经《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我国以往产品责任立法有诸多突破,在其之后《侵权责任法》又有了新的发展。这使得在产品责任个案中可能会产生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如惩罚性赔偿规定的冲突、损害赔偿范围规定的冲突。解决这些冲突,首先要依据不同的请求权基础确定适用的法律规则;其次,可依据《立法法》第83条规定的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冲突规则确定具体适用的法律规则。  相似文献   

17.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对于涉外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优先原则,再依照“物之所在地法”的原则进行法律适用。将债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引入物权领域的规定融合了物权债权化的发展趋势,但是也冲击了传统的物权的法理领域,可能不利于国际商事交往中的交易安全。纵观世界,现在大部分国家对动产和不动产统一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动产随人”的“属人法”原则逐渐在各国的立法中淡化。但是,涉外动产的法律适用问题要远远比不动产复杂,在适用法律的实践过程中又会因为动产的构成因素复杂性与不同动产处所的不可确定性等问题在运用冲突法原则上产生问题,于是,许多国家又为此规定了例外的情形。  相似文献   

18.
关于在将来《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编》对于雇主责任采取何种归责原则,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在比较我国目前适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以及其他国家以及地区采取的规则原则后,我国司法解释就雇主责任的无过错归责原则符合世界民法之潮流,也颇具科学性。本文试从雇主责任概念、各国立法比较及评价入手,试论我国采雇主无过错责任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9.
针对企业环境管理问题,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的方法,分析了环境管理的目标和环境管理动因,指出环境管理目标取决于企业的目标,企业环境管理的动因主要是利益驱动和社会责任。环境管理利益驱动目标和社会责任目标在许多方面是一致的,对于不一致地方,可以通过法律调节的同时,要求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研究结果对企业环境管理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20.
在行政犯罪中,因行为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具有刑事与行政的双重违法性,并且又具备了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不同性质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发生同一违法行为的责任聚合问题。具体而言,发生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聚合的原因有很多,主要集中在行为主体、行为性质、行为后果,以及责任的独立性与非排他性上。在我国的立法与司法中,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聚合的规定与实践均有所体现,但是对于聚合后,责任之间关系如何,以及责任竞合如何选择等,都没有给予充分合理的回应。基于此,本文通过探析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聚合后的共存处断规则,旨在建立相互包容、相互协调、互补互助的行政犯罪法律责任体系(系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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