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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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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反垄断法的实现程度有赖于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在学术界的讨论中有着各种各样的理论,但借鉴国外立法不等于照搬国外立法。盲目设立专门的独立的高度权威的执法机构虽是国外成功经验,在我国却会引起各方面的问题。因此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应当考虑中国自身的传统与现实,在商务部下设立反垄断司执行反垄断职能。  相似文献   

2.
魏丽丽 《南都学坛》2011,31(3):99-100
目前,我国负责反垄断执法的机构主要是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以及各行业监管机构。现行"分立式"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模式会分散执法力量,导致管辖权冲突,并且降低反垄断执法的独立性、专业性。为保证反垄断法的有效和统一实施,我国应当建立一个具有独立性、权威性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同时还须处理好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的管辖权划分问题。  相似文献   

3.
随着《反垄断法》出台的日益迫近,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构建也开始初露端倪。然而,对于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具体设置及权限划分,不但在我国的实践中尚刚刚起步,学界看法也未尽一致。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构建我国反垄断法律制度中的地位可谓举足轻重。本文从反垄断执法机构构建模式、内部设置及所享有的职责权限等诸方面对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构建进行分析研究,以期引起更多的思考。  相似文献   

4.
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科学设置及其职责的合理配置直接影响和制约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本文从国外反垄断执法体制的比较研究,我国现行反垄断执法体制及其存在问题,以及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具体设计三个方面加以探讨,提出完善我国的反垄断执法体制的构想。  相似文献   

5.
论反垄断执法相对人的利益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垄断执法弹性很大,在反垄断执法过程中强调相对人利益保护对于防止执法权滥用、协调利益关系以及维护商业秩序稳定极为必要。规范反垄断执法自由裁量权和保障相对人的程序权利是保护反垄断执法相对人利益的基本路径。我国应当遵循这一基本路径,明确反垄断执法裁量范围,建立反垄断执法裁量标准体系,完善反垄断执法的司法监督机制,构建确保相对人有效参与的陈述、抗辩和申诉制度,完善反垄断执法协商和解制度,从而有效保护反垄断执法相对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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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执法以和解方式结案已是许多国家或地区的普遍实践,这种执法方式的价值在于其提高了执法效率,体现了对被执法者的人文关怀,符合现代法的发展趋势和现代国家学说的精神,但其运行也存在着社会公共利益、相对人权利、第三人利益保护问题的隐忧。因此,从适用范围限制制度、和解说明制度、公众评论制度、相对人权利保障制度、第三人权利救济机制等方面入手规范反垄断执法和解是题中应有之义。依此而论,我国《反垄断法》第45条的规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不过仍需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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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回应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合并反垄断执法司法实践和理论的重大发展,美国2010年《横向合并指南》进一步淡化了结构推定在合并反垄断分析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强调对合并单边反竞争效果分析,首次确认临界损失分析、合并模拟等经济分析方法在合并反垄断分析中的应用。这标志着美国合并反垄断分析最终实现了从结构推定方法向多种方法的转变。  相似文献   

9.
随着逐渐"放松政府管制、引入竞争机制"的进行,电信、邮政、铁路、电力、民航等管制行业被纳入反垄断法的规制范围。反垄断法统一适用于管制行业,引发了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反垄断法与行业立法相关条款、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的冲突与博弈。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的完善及管制行业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竞争规制权力的合理配置,对未来互联网行业、金融业等行业竞争秩序的维护、反垄断公共执行效率的提高、竞争文化的培育及消费者权益的维护都至关重要。实现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内部设置优化、按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共同执法模式进行配置管制行业的竞争执法权,是完善我国管制行业反垄断执法机构的途径。  相似文献   

10.
反垄断执法机关与涉嫌垄断经营者以和解方式结案已成为各国的普遍做法,我国《反垄断法》也引进了反垄断执法和解制度。然而,人们对该制度存在一些误读,认为执法和解程序属于非正式程序,执法和解契约在性质上属于公法契约,反垄断执法和解会降低反垄断法的威慑效果。实际上,反垄断执法和解制度之本相是:执法和解程序属于正式程序,执法和解契约在性质上属于公私法混合契约,执法和解会提升反垄断法的整体威慑力度。  相似文献   

11.
反思反垄断:我国应当建立温和型的反垄断制度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自美国1890年颁布《谢尔曼法》以来,反垄断制度已经走过一个多世纪的历程,但至今人们对反垄断法的功过是非仍争论不休。反思反垄断必须承认反垄断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需要,对此目的而言,反垄断制度功不可没。但是,纵观各国反垄断实践,又不得不承认反垄断制度有时也打击了竞争积极性,成了一种"恶法",这表明反垄断制度具有特殊性。我国当前正在制定反垄断法,制定何种反垄断法能使反垄断制度更具适应性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文章提出建立温和型反垄断制度的观点,并阐述相应的理由,以期引起学界和立法界的重视。  相似文献   

12.
反垄断立法固然重要 ,但建立保证反垄断法有效实施的执法体制更为重要。已制定反垄断法的国家绝大多数依法设立了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这些反垄断执法机构都具有地位高、权力大、机构精干、人员专家化的特点 ,它们工作都是独立进行的 ,大多拥有强有力的行政权、准司法权和准立法权 ,从而保证其有效地实施反垄断法 ,有效地抑制垄断 ,保护竞争。在我国反垄断法制建设过程中 ,应从我们的实际情况出发 ,大胆借鉴外国的通行做法和成功经验 ,科学设置反垄断执法机构 ,并合理确定其职权。应加紧制定反垄断法 ,并由该法明确规定 :设立“国家公平交易委员会”或“国家反垄断委员会”作为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  相似文献   

13.
协商执法既是现代行政民主化的要求,也是行政主体灵活应对复杂多变的执法状况的需要,在行政执法中引入协商机制具有民主正当性,并且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彰显以人为本的行政理念,营造和谐的执法秩序。为使执法协商机制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必须构建完善的行政执法协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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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已制定反垄断法的国家绝大多数依法设立了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这些反垄断执法机构都具有地位高、权力大、机构精干、人员专家化的特点,它们的工作都是独立进行的,大多拥有强有力的行政权、准司法权和准立法权,从而保证其有效地实施反垄断法,有效地抑制垄断,保护竞争。我国反垄断立法应大胆借鉴外国的通行做法和成功经验,科学设置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并合理确定其职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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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反垄断法实施机制是一种“三权分立”的模式,这种模式的建立有其背后的考量因素,但在实践中容易带来垄断行为管辖权冲突、反垄断执法权尺度不一、反垄断执法权独立性不足等不良后果。将反垄断执法权分散化配置并不是一个好的配置模式,分散化配置向集中式配置转变已经是一个重要趋势。虽然在既有的反垄断法实施机制中,反垄断委员会并不具有直接的执法权,但其在竞争政策的拟定、竞争状况的评估和反垄断指南的发布方面依然可以积极作为,这也让反垄断委员会统合反垄断执法权成为可能,以此思路重构反垄断委员会的职能不仅契合反垄断内在规律,进而有效规制各种垄断行为,还能为国务院机构改革提供样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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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机构的设置是反垄断法中一个重要内容。围绕国外和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立的问题,首先介绍了西方发达国家以及摩洛哥、印度尼西亚、吉尔吉斯斯坦三个发展中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立及其职权;其次列举和分析了当今中国反垄断法学界中几种主要的反垄断法执行机构的设计方案;最后结合我国反垄断立法的最新动态,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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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检察官自诞生之日起,便处于不被社会信任的尴尬境地。200余年来,检察官为争取社会的信任进行了不懈的努力,通过恪守中立原则、推行阳光检务、加强伦理建设、完善考核机制等措施,以"公正""公开""公德""功绩"提升执法公信力。我国检察机关要提升执法公信力,需要进一步解决检察官的角色定位、检察权的独立性与检察一体化的关系、检察官的权能及考核考评机制等问题。  相似文献   

19.
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标准是反垄断法规制经营者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许多结构性指数无法反映的事件中,有一件便是被收购企业的竞争力如何、进取性如何。这一点应当被纳入我们的反垄断审查视野中来,并予以关注,尤其是在一个相对集中的市场上,保留住这样一个“虽小但却重要的”竞争因素往往相当关键。  相似文献   

20.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城市管理中城管人员与摊贩之间的博弈,主要表现为散乱经营、消极配合、全面对峙、默契共生和和谐相处五个场景,以及形式化、粗暴化、自由化和人性化四种执法模式。在城管执法中引入市民群体,构建城管人员、流动摊贩和市民三方共同参与的协商治理模式,以期更好地解决城管执法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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