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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廷芳,本名叙,字文爵,号秩庸,后来改名为廷芳。〔1 〕祖籍广东新会,1842年7月30日出生于新加坡,1874年自费留学英国,入伦敦学院攻读法学,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后来又取得英国大律师资格,成为“国人得为外国律师”的“第一人”。辛亥革命爆发之后,伍廷芳在上海宣布赞成共和,致函给清廷,劝告清帝退位。在中国近代,律师出身的政治家,伍廷芳当成为最成功的一位。1922年6月23日,不幸逝世。遗著有《伍秩庸先生公牍》。伍廷芳是清末民初杰出的政坛人物、著名的外交家、法学家,他的法治思想对我国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伍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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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廷芳是晚清遐迩闻名的政治家、外交家。他是我国近代资产阶级法律思想奠基人之一。理论上,他主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封建军阀专制独裁,向往民主共和;他还参与修改《大清现行刑例》,结束了“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历史。本文对其法律思想作一探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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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中国近代化的艰难历程,伍廷芳的政治思想适应时代要求而演进,主要经历了三个转变:从对物质文明的向往到对近代制度(政治)文明的追求;从主张渐进主义改良到投身民主革命的转变;从崇尚君主立宪到拥戴共和的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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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边沁的功利思想及法律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和法律改革理念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客观的社会背景和时代特征,其功利主义原理及立法改革,对英美国家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了一种观念上的先导作用。他的法律思想的合理内核,对中国法律制度和体系的构建具有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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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存福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5,(6)
元代借贷法律是中国法制历史承前启后发展过程的重要一环。在立法上,从蒙古汗国后期起就沿用唐宋律令精神,确定有息借贷最高以一本一利为止,不得回利为本;确立利息三分原则,为明、清所袭用;尤其是通过程序和履行方式限制,缩小了从蒙古汗国早期所固有的斡脱钱债和军官放债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学理上,元代学者关于借贷古义的发明也是有价值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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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君宪到共和——论伍廷芳的政治制度思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伍廷芳(1842—1922年),是近代中国著名的外交家、法学家.本名叙,字文爵,号秩庸,祖籍广东新会,出生于新加坡,四岁随父回国.他一生活了八十岁,几乎与近代中国前八十年相始终.前四十年,大多在海外求学、任职,是获取外国律师资格的第一个中国人,是香港立法局的第一位华人议员.后四十年,在国内政坛上进行政治实践,投身洋务运动,参与清末政治改革,参加建立民国,反对复辟反对军阀,最后为捍卫民主共和制度贲志而终.对于这样一个重要人物的思想和实践,国内学界并无系统研究.鉴于此,本文试图就其政治制度思想的形成、演变作一番考察,以求正于方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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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乡村法律秩序是现时段在乡村形成的(存在的)与国家法律秩序既平行又相互交融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地方性法律秩序。经过重新解读的地方化了的国家法律规则体系、地方习惯规则体系和赋予了强制执行力的乡村精英的理念共同构成了乡村法律秩序的渊源,居民自觉遵守、精英积极维护及国家的默认和许可是乡村法律秩序得到巩固和延续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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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泽南教育思想简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泽南一生投身教育近三十年 (1 9- 4 6岁 ) ,始终矢志不渝 ,兢兢业业 ,在漫长的教育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 ,也形成了对传统教育的独到体认。一、对科举制的认识罗氏认为今世科举之弊皆源于世风之滑颓 ,慕风变向 ,见风使舵 ,避重就轻 ,徒务虚名而置国事于不顾。士风的这一变异远远背离了国家选士育才的本义和科举的规范。他说 :“今日之思欲用世不能不应科举 ,应科举不能不作时文 ,然朝廷之以文章取士者 ,非徒欲其能为文也 ,欲其平日读书明理 ,探四子之精微 ,阐五经之奥义 ,扩其识见 ,端其身心 ,储其经济 ,裕其谋猷 ,以为天下国家用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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