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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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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探望权设立的理论意义与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离婚率的逐年上升,离异双方在子女探望问题上纠纷日益增多.对此,我国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作了明确规定.其具体内容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这些符合民意,顺应潮流的规定,对完善婚姻法理论体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确认探视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探视权的执行在实践中遇到许多问题,本文试图从实际工作的角度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3.
父母离婚后确定子女由谁直接抚养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在分析我国当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方判定现状的基础上,建议以子女最佳利益原则为主,辅以主要照顾者和子女意愿原则,并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情况及抚养助力等因素,采取赋分量化的表格方式,有助于法院对离婚后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方的酌定.  相似文献   

4.
陈思琴 《兰州学刊》2011,(10):78-83
离婚后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父母迁移,主要是指对子女享有单独身体监护或共同身体监护的父母一方,拟带子女迁离原居住地,由于其迁移直接影响到父母另一方探望权或监护权的行使,由此产生相关问题的争论:拟迁移的父母一方是否要通知另一方,还是可以自行决定而仅负通知另一方的义务,还是要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以及由上述问题的回答所产生的变更监护权或变更探望权行使的安排。  相似文献   

5.
离婚立法是婚姻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法律对离婚意志的支配来看,唐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强制离婚;二是协议离婚,即和离。所谓和离即协议离婚是指法律将是否离婚的意志完全交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支配,并从形式上赋予双方平等的权利,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单方面的离婚意志强行加给另一方,因而具有协议的性质。  相似文献   

6.
《家庭科技》2011,(11):47-47
首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就会在财产和子女问题上吃亏吗?  相似文献   

7.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也随之不断增加,父母离婚时约定或者法院判决给付的子女抚养费已远远不能满足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要。在司法实践中,父母离婚后子女追索抚养费面临诸多问题,如增加抚养费请求的条件;抚养费的给付范围;是否受二年的诉讼时效限制;法院是否应当依职权对给付抚养费一方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抚养费支付到18周岁的规定是否符合我国国情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文进行了法律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二)婚前  相似文献   

9.
从常理来看,第一次婚姻的失败,应该导致第二次婚姻的谨慎。为什么还有不少的草率再婚现象,其原因又是怎样? 1、经济拮据 经过一次婚姻,双方经济上都有较大的损失,离婚后,虽然没带孩子的一方会负担一部分生活费,但绝大部分数额有限,对于带孩子的一方只是杯水车薪,更有许多不负责任的父亲或母亲,要么根本不管,要么给上一段时间就不给了。加之现在下岗人员增多,起码的生活要求成为急切再婚的第一理由。2、住房矛盾 目前城市住房还比较紧张,离婚后双方都有住房的人为数不多。这样就造成了离婚的另一方或暂  相似文献   

10.
父母离婚,使不少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我国有关的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细化;执法部门要加大对父母离婚后的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强制执行的力度,国家应尽快建立、完善监护人监督制度,同时要形成家庭、学校、社会都关心、爱护、帮助离婚家庭未成年子女的良好环境。  相似文献   

11.
史卫民 《南方论刊》2007,(10):30-31,102
我国应把子女利益最佳原则作为离婚后确定未成年子女监护人的根本原则,并从九个方面对子女利益最佳原则作出相对清晰明确并能够共同遵循的操作规范。在未成年子女监护模式上,我国立法应兼采单方行使与双方共同行使相结合的原则。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监护的内容进行细化,行使方式进行专门规定。  相似文献   

12.
因与妻子感情不和,两年前,我独自搬出家租房居住。其间,我多次提出离婚,但妻子死活不同意,动辄以死相逼。听说夫妻分居两年就可离婚,我们现在已满两年,是不是就算自动离婚了?张某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是当事人到法院提起离  相似文献   

13.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律平分 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原则上均等分割。可见,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协议不均等分割,完全可以。只有双方不能达成协议,  相似文献   

14.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和司法解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因受欺诈,而抚养女方与他人通好所生的非婚生子女,在离婚后”否向女方追索已付出的抚养费?这个问题,目前在民法学界和婚姻法学界较少有人涉及。对于这样的问题应当怎样认识,在法律上应当如何处理,有必要在理论上和实务上进行深入的研究、探讨。这一问题的提出是根据四)11省的一个案件。原告A与被告B于1982年结婚,1985年7月B生育一男孩C.由双方共同抚养。1989年7月,A发现B与他人有婚外性行为,途经An双方协商,去民政机关协议离婚.男孩C由A抚养,B每月给付30元抚育费。…  相似文献   

15.
一、怎样理解新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立法精神 第二十五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新老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既保障离婚自由,又反对轻率离婚  相似文献   

16.
虚拟探望作为探望权行使的一种方式,在美国为异地而居的离婚父母和子女广泛使用,作为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非监护父、母与子女间现实探望的补充,在弥补现实探望被减少的缺憾、持续维持与增进子女与异地非监护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以及刺激非监护父、母支付抚养费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作用与意义。在离婚率日益攀升和人口流动性日渐增强的我国社会,基于虚拟探望在促进离婚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子情感利益上所具有的价值及功能,基于其实现的简易性和便利性,宜透过司法解释以例示方式规定,将其作为探望权行使的方式之一。  相似文献   

17.
修改后的《婚姻法》确立探视权制度 ,具有重大的社会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 ,但其中一些规定存在的缺陷在实践应用中逐渐显示了出来 ,有待完善。首先 ,探望权的主体范围界定不很科学 ,其权利义务主体应包括子女、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的近亲属。而未成年子女和被委托的近亲属亦应有协助行使探望的义务。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子女应对探望协议内容有发表意见的权利。法律应明确规定中止探望的事由。  相似文献   

18.
离婚亲子关系立法趋势之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家族本位到子女本位、从家长权力到父母责任、从家长决定子女的命运到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发端于20世纪下半叶的亲子关系立法改革席卷全球,并带动了离婚亲子关系的立法变革,成为本世纪离婚亲子关系立法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尽管我国离婚亲子关系立法已经考虑到了子女利益,并以保护子女权益为己任,但这种保护仍是以家长和社会利益为视角的,没有充分考虑子女的权利和愿望,没有将他们真正作为权利主体。以"子女本位"审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仍然可以发现不少"父母本位"立法思想的痕迹。转变立法观念、完善离婚亲子关系立法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9.
从过去到现在,新疆地区的许多法院制作的离婚案件的裁判文书和调解书中在涉及子女抚养问题上都是这样表述的:“子女××由××抚养”或“子女××随××生活”.这种表述是不规范的,它混淆了抚养与监护的概念,是长期以来轻民思想在民事立法理论研究和审判实践中的具体表现.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婚姻法》第二  相似文献   

20.
问:我在与王某结婚后的第五年因双方感情不和而离婚,后来为了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在离婚2年后复婚。但复婚4年来,王某经常打骂我,我再也难以忍受了,于是我又提出离婚。王某在结婚前就购买了一套住房,是他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现在我以双方两次婚姻关系期间已经过8年、且该房双方共同使用为由,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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