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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00年10月,李明在市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及楼下店面,首付20万元,银行按揭贷款20万元,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2001年10月,李明与黄丽结婚,李明所买的房产也升值至50万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今年2月,因夫妻感情不和,李明向法院起诉离婚。此时,该房产的市值已达80万元。在谈及房屋的分割时,黄丽主张该房屋目前的价值除去20万元首付款以及李明第一年支付的5万元贷款之外,其他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对这部分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李明则认为,该房产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仍然归自己所有,因此不同意分割。  相似文献   

2.
婚姻法司法解释肯定了离婚后两种情形下的彩礼返还,却忽略了其他情形下的彩礼返还,这不合理。从彩礼的本质出发,离婚后的彩礼大多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返还。大陆法系的不当得利制度和英美法系的返还法制度相比而言,后者对于彩礼的返还问题的解决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3.
编辑同志:王某婚前从伯父处继承了一幢房产,我与王某结婚6年来一直在这幢房子居住。最近,我和王桌因感情  相似文献   

4.
我和张某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屋,其中我家出资15万,她家出资5万元。在登记房屋产权人时,写明“共同共有”字样。后来我们办理了结婚登记。现在该房屋已经升到46万元。张某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房产。请问,该房屋变卖后价款应当如何分割?  相似文献   

5.
罗瑜 《家庭科技》2010,(6):47-48
如今,离婚率越来越高,而离婚后如何处置、分割财产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许多人婚前就在考虑财产这个敏感的话题,更有人在婚前进行了财产公证。但婚前财产公证并不符合中国的文化和传统,即便是年轻人,也有很多无法接受这种方式.不少曾经恩爱的恋人还因此而分手。那么,除了婚前财产公证,还有什么方式可以既不伤情面。又能维护自己的婚前财产呢?这里介绍三种不伤和气处置婚前财产的手段。  相似文献   

6.
问:我在与王某结婚后的第五年因双方感情不和而离婚,后来为了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在离婚2年后复婚。但复婚4年来,王某经常打骂我,我再也难以忍受了,于是我又提出离婚。王某在结婚前就购买了一套住房,是他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现在我以双方两次婚姻关系期间已经过8年、且该房双方共同使用为由,要求  相似文献   

7.
随着知识经济的繁荣,著作权财产价值日益突出,在离婚诉讼中关于著作权收益的分割问题也成为案件的难点。著作权较一般财产性权力具有特殊性,现存法律对著作权收益在离婚诉讼中分割的规定不尽完善,应根据婚前、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著作权,以及收益取得时间的不同等各种情况区分立法,做详尽规定,以解决此类争议。  相似文献   

8.
时下,在一些大中城市,新婚夫妇在洞房花烛夜之前,时兴再加一纸婚前协议,协议内容涉及财产分割、子女姓氏、家务分工、老人赡养等方方面面。据京、津、沪三大城市的一项联合调查表明,在未婚男女青年中有20%表示如果结婚,则一定要对婚后一些可能出现的事“有言在先”,免得以后矛盾发生时没有“说法”。在接受调查的千名青年中有58%的人认为签订婚前协议有益无害。 婚前财产协议 文与梅相恋三年,都到了而立之年,新房、家具一  相似文献   

9.
徐娜 《家庭科技》2006,(11):48-48
我和林某在结婚登记前,到公证处对婚前财产进行了公证,并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不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都归各自所有,各自收益归个人所有,个人的物品归个人使用。用于共同生活的物品共同支出,双方各承担一半……”。前年,我出了一场车祸。车祸后,我整天只能与轮椅为伴,我和林某的关系也开始恶化。现在,我准备答应林某的离婚要求,自愿根据《协议书》和《财产公证书》进行财产分割。可我为支付医疗费已变卖了大部分财产,我又身有残疾,离婚后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将难以维持。林某在银行工作,每月收入三千多元。我请求林某给予经济帮助,林某以我们约定财产AA制为由拒绝帮助。请问,夫妻财产AA制,离婚时还有帮助义务吗?  相似文献   

10.
《新学术》2007,(3)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要发生返还财产、缔约过失责任、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对于返还财产的性质,即给付人是基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还是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要求受领人返还财产,理论界争议颇多,而这与是否承认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有直接关系。本文探讨了两种返还请求权的区别与联系,认为承认二者的竞合可以更好的保护给付人的利益。出于利益均衡的考虑,笔者主张应对返还请求权予以合理限制。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民法总则》明确了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这是财产保护的一大进步,但是理论和实践中,网络虚拟财产却存在着性质和权属难以确定、分割和继承规则不明确等一系列问题。对涉及淘宝网店财产分割的审判案例进行数据分析,发现审判实践中存在着财产分割没有法律依据、价值难确定、归属不公平的困境。针对这些困境,在对夫妻网络虚拟财产进行分割时要注意保护虚拟财产的特殊性,提前明确共同财产范围,组织多机构联合评估价值,保护人身利益。  相似文献   

12.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简称《婚姻法解释(三)》)中有关夫妻财产关系的部分规定体现了现代婚姻家庭法平等、自由、公平、安全与效率价值取向。但其婚姻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定事由范围较窄;双方父母赠与夫妻的不动产由夫妻双方按份共有;养老金期待利益及夫妻一方的工作单位为该个人补充缴付相应部分的养老金未纳入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未区分个人婚前财产婚后所生孳息是否包含夫妻一方或双方劳动而一律规定为个人所有;未优先保护婚姻家庭的住房权而否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家庭共同生活居住用房行为效力等,不符合现代婚姻家庭法的价值取向,应当予以修正。  相似文献   

13.
《江西社会科学》2014,(11):150-154
我国《合同法》第58条规定了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以后需要"返还财产"。对于"返还财产"的请求权性质有物权请求权说和不当得利请求权说,但是《合同法》第58条并非"返还财产"实质意义上的请求权基础。由于合同类型及其标的的复杂性,对于该种请求权的性质及适用需予以类型化的处理,泛泛地主张"返还财产"是物权请求权或不当得利请求权都是不周延的。类型化的思考有助于对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返还财产请求权的厘清,使得法律适用更为明确。  相似文献   

14.
从“婚前财产公证”说到中国古代吏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前些时候从电视上收看到关于“婚前该不该进行财产公证”的讨论,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讨论中否定性意见似乎更得人心,更能引起讨论者情感的共鸣。理由是,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意味着从婚姻一开始就对夫妻感情持有怀疑态度,有损于对爱情的信心和忠诚;婚前财产公证是西方人的东西,西方人的个人财产观念重于感情观念,所以才有婚前财产公证的举动和法律,我们中国人一向重视家庭和个人感情,不应有此一举。一言以蔽之,以中国人的道德观念,“婚前进行财产公证”之举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对于这种观点,我不禁生出一些遐想来。西方人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是否…  相似文献   

15.
青云 《家庭科技》2006,(6):48-48
张某与王某原是夫妻。2003年,张某与王某就夫妻财产债务问题签订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并对协议进行了公证。夫妻俩在协议中约定:“除共同经营的奉化市某电器厂所负24万元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外,夫妻各方自己所负之债为夫妻个人债务,如有其他债务必须夫妻双方签字同意,方可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相似文献   

16.
张某与王某原是夫妻.2003年,张某与王某就夫妻财产债务问题签订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并对协议进行了公证.夫妻俩在协议中约定:"除共同经营的奉化市某电器厂所负24万元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外,夫妻各方自己所负之债为夫妻个人债务,如有其他债务必须夫妻双方签字同意,方可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相似文献   

17.
完善我国婚姻家庭财产制度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试图对财产约定制度、因婚约引起的财产纠纷的处理和将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期望能借婚姻家庭法修改之际 ,将过于原则的、或与相关法相抵触的财产制度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涉股权纠纷离婚处理中潜在的价值冲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家庭法从来就是一个身份制度与财产制度的紧密结合,但人身权与财产权又有着截然不同的属性,在离婚时,财产分割的问题在当今投资手段多元化,财产所有权多样化,以及财产价值的不断增大化和不确定性的加强,使得夫妻财产的认定和分割显得日益困难.尤其在股权这个具有多元化综合权能的新型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综合体出现之后,加上股票本身种类的多样性、流通性,对第三人、债权人的影响以及商业社会稳定性的冲击,更使得有关股权分割的离婚纠纷更显困难.在这些纠纷过程中体现了不同领域的立法价值上的冲突:包括实体上的民法与商法,诉讼法的程序正义和公平价值的冲突等等.笔者旨在从实体上和程序上将这些潜在的价值冲突区分为两类,提出自己在冲突出现时哪些价值更具有优先性,以及在处理涉股权离婚纠纷中有待完善的制度和补充建立的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9.
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同居者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同居者,司法实践中有判决赠与行为无效,受赠人返还财产的;有判决赠与行为有效,驳回另一方配偶诉讼请求的.应当认定赠与行为无效,受赠人应当返还财产,但是赠与人也应当付出相应的代价.为此,我国民法和婚姻法中应当增设"不法原因给付不得请求返还"条款和夫妻非常财产制.  相似文献   

20.
虚拟财产指的是在网络虚拟空间中的不具物质化的交易资料,在夫妻离婚分割的时候,虚拟财产的分割是现有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范的问题,本文主要探讨的是虚拟财产的分割问题及归属问题,首先分析了虚拟财产的概念,同时阐述了虚拟财产分割的原则和困境,最后总结了夫妻离婚时虚拟财产的分割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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