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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由于我国对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的研究和立法都相对较晚,且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本身具有复杂性和隐秘性,因而使得我国在司法实践中不能有效地认定关联企业。为摆脱这一窘况,本文首先从法理上对关联企业的法律地位进行了辨析,接着借鉴美、日、韩三国的认定标准和司法实践经验,针对我国关联企业认定的现状,给出了完善我国关联企业认定规范的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2.
在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中,被申请人的权利保障问题一直是司法领域的难题.现实案例中涉及保护性约束措施的适用异化、强制医疗程序解除的困境等问题.从刑事诉讼的角度分析,法律规定不完善、相关单位对法律的理解偏差、"担责意识"干扰、"人身危险性"认定不一以及申请解除人的知情权缺乏保障是导致相关问题的主要原因.以被申请人的权利保障为出发点,应该完善相关规定、规范法律适用、避免"担责意识"干扰、规范"人身危险性"认定标准以及保障申请解除人的知情权.  相似文献   

3.
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外国法不能查明"的现象频繁出现,其根源是中国法院在认定"外国法不能查明"问题上缺乏具体的标准。基于对75件涉外案件判决理由的探究,剖析了中国法院不当适用"外国法不能查明"的原因。目前学界对外国法性质的认识仍处于混乱的状态,法院应当从实用主义出发,将重心放在诉讼成本、查明效率、实践需求上,理性认定"外国法不能查明",并且应采用相对平衡的证明标准。根据当事人和法院两种查明模式,分别探究法院认定"外国法不能查明"所要考量的各项因素。当事人负责查明时,法院应考量"外国法内容""查明途径""合理期限";法院负责查明时,法院应考量"法院的充分努力原则""查明途径""合理期限"。  相似文献   

4.
构成商业秘密的客户名单,是一种客户信息的集合,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习惯、意向、内容等信息。客户名单的权利人若主张商业秘密保护,则该客户名单必须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并具备一定的新颖性,或该客户名单的权利人证明其与名单中的客户构成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总结我国近年来的司法实践,法院处理客户名单的司法纠纷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我国司法对客户名单新颖性认定的标准问题,各地、各级法院对这一标准的把握并不统一;二是长期稳定交易关系在审判活动中的认定价值随着社会发展产生了变化。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我国司法提高客户名单新颖性的认定标准,并降低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司法认定价值,是我国司法处理客户名单商业秘密纠纷案件的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5.
我国在实行过限的认定问题上存在诸多的疑难问题。研究实行过限问题对于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有必要从认定实行过限的意义、认定实行过限标准以及具体认定时的疑难问题三方面对实行过限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6.
容认说虽准确区分了间接故意与轻信过失在意志因素方面之本质差异,但其强调对心理状态之探求使得司法认定工作面临困境.实体法层面之概念区分与具体实践之司法认定是两个层面的工作.应当在坚持容认说之基础上将盖然性理论引入间接故意与轻信过失之司法认定,以建立起客观外化且切实可行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7.
事实错误的分类及罪责认定,是实践性比较强的理论难题。对事实错误的分类,应该以犯罪构成要件为标准。以犯罪构成要件为标准,事实错误可分为对象错误、打击错误、行为性质错误和因果关系错误四类。通过对各类事实错误的罪责认定,确定其各种事实错误的不同处理原则,从而对司法实践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8.
工伤认定案件所引发的循环行政诉讼,是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研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对同一案件适用的审查标准不同,导致工伤认定在不同程序中呈现的结果不同;行政和司法不同的程序设计带来了工伤认定举证责任的事实转移,令认定结果出现偏差;行政诉讼中,司法对行政的尊让和司法权力本身的有限性,使得工伤认定案件中撤销并重做判决的拘束力不足.适当调整工伤认定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适用方式、考虑判决中的变更权,有助于在利用现有体制资源的范围内,以行政和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实质性解决循环诉讼问题,而体制框架性变革所涉及的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方式仍需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以双方分居达一定期限而推定感情破裂。司法审判中的最主要问题在于缺乏认定分居的实质性判断标准,同时存在分居起始时间不科学、分居期限的计算标准过严等问题。本文在实证分析基础上,从解释论的角度阐释了我国婚姻法所确立的分居认定标准,同时采用"目的性限缩"的方法对现行法律存在的法律漏洞予以填补,构建了司法审判中分居认定的法律适用标准。  相似文献   

10.
从司法实践来看,不作为犯的判决中,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数量居多.虽然在理论上,所有的犯罪都可以通过不作为实施,但司法实践中对不作为犯的认定上缺乏等价性的考察,不当扩张了入罪范围.在涉及多人的不作为犯判决中,认定为同时正犯和共同犯罪中主犯的情形居多,认定为从犯的情形较少,这是因为不作为共犯理论中,原则正犯说存在缺陷,导致实践中不作为的共同犯罪一般认定为主犯.司法实践中对不作为的未遂在认定上较为谨慎,一般要求不作为的成立以造成实害后果为前提,这样的做法较为妥当.  相似文献   

11.
论单位自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单位自首在 97刑法中缺乏明确的规定 ,造成实践操作的困难。讨论何为单位自首 ,谁能代表单位自首以及单位自首如何处罚 ,有利于司法实践准确认定单位自首并据此对单位及责任人员合理量刑。  相似文献   

12.
行为人交通肇事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复杂多样,使得交通肇事罪与其他罪相比较,在认定行为人自动投案的问题上显得更为复杂。虽然司法解释对犯罪后自动投案以及交通肇事后自动投案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交通肇事罪行为人自动投案的司法认定还是存在诸多问题。以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为标准,明析交通肇事罪行为人自动投案条件应当如何理解,结合司法实践,指出司法实务中认定交通肇事罪行为人自动投案需要注意的主要问题,即行为人交通肇事后在现场并不必然能认定自动投案,以及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不在现场也可能认定自动投案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纯正的单位共同犯罪是单位和单位共同实施的犯罪。在单位犯罪中主从犯的认定,纯正单位共同犯罪中同一个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主从犯的认定,纯正单位共同犯罪中属于不同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主从犯的认定,都是司法实践的一些难题,为此应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共同犯罪原理加以分析和研究为司法实践提供进路。  相似文献   

14.
自《刑法修正案(八)》增设食品监管渎职罪以来,其适用率呈偏低的趋势,与我国食品安全犯罪频发的现状不相符合。究其原因,该罪在责任主体认定、因果关系判定,以及危害后果界定三个方面存在难以厘清的困境。而学界虽在不断探讨该罪名的适用标准,但大多局限于理论建构层面,而忽略了司法适用的有效性。故从实证分析视角,明晰该罪的司法认定标准,以期对我国的司法实践有所贡献。  相似文献   

15.
我国裁判文书改革之法理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裁判文书应当具有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的法理价值基础。现阶段我国裁判文书中存在的主要缺陷表现为裁判理由阐释不清、说理不充分,不能客观完整地反映审理过程,认定事实缺乏逻辑性,对证据缺乏分析。裁判文书改革应当树立公正、公开、高效和规范的价值理念,改革裁判文书的结构,增强裁判理由的说理性。  相似文献   

16.
在机票销售代理诉讼实践中,常见的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主要涉及合同关系、合同性质、合同效力和退改签费用等争议类型,不同纠纷的司法认定不同。合同传真件不能单独证明机票销售代理合同关系的成立,没有双方签字盖章的代理协议书,可根据双方行为、合同履行情况或其他证据确认机票销售代理关系的存在。机票销售代理合同在性质上应是一种服务合同而非买卖合同,销售代理资质被注销应导致代理合同无效而非合同解除,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机票销售代理合同不能被认定为无效。退改签费用征收比例的规定对机票销售代理人同样有拘束力,超额收取退票费构成违约,应予以退回。  相似文献   

17.
贩卖毒品罪认定中的几个争议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贩卖毒品罪中,贩卖行为的本质是以毒品作为支付手段的对价交易。在为吸毒者代购毒品的场合,代购者即便出于牟利目的,事实上赚取的是介绍费,不宜将代购行为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实行行为。贩卖毒品罪属于行为犯,司法实践宜以毒品是否进入"实际交易状态"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当前,司法实践对于贩卖行为的认定大量采取推定方式,司法机关在处理该类案件时,要特别注意给被告人充分反证的机会。  相似文献   

18.
刑法规定串通投标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但由于“情节”一词笼统含糊,缺乏可操作性,造成司法适用中的分歧。本文以犯罪情节的一般理论为基础,将“情节严重”界定为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并对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情节严重”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9.
内幕交易犯罪中现有内幕信息形成时点的认定规则存在着逻辑性、明确性、可预见性以及可操作性上的障碍,造成了司法实践的认定困境,有必要重构内幕信息形成时点的认定规则。通过对2012年至今共122份生效刑事裁判文书进行类型化梳理发现,司法实践已经形成了与“发生概率—影响程度”规则相契合的“自发秩序”,利好型内幕信息根据影响程度区分为并购重组类、重大投资类、法定重大利好类、其他重大利好类,内幕信息形成时点对应的发生概率依次增强,发展阶段依次推后。以“类型化”的方式对司法实践经验进行归纳,可以有效解决内幕信息形成时点现有认定模式过于抽象的司法困境。对于内幕信息形成时点的认定,可以在区分不同类别信息的基础上,通过类型化归纳的方式形成推定模型,并结合个案中的发生概率、影响程度及其他价格敏感因素,对认定结论进行修正。在作出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修正时,法院应当提供“更强理由”的支持。在未来宜修改和细化司法解释的规定,构建以“理性投资者”和“价格敏感性”原则为指导、以“发生概率—影响程度”标准为桥梁、以类型化规则为抓手的内幕信息形成时点新型认定模式。  相似文献   

20.
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认定及其赔偿数额的具体增加是故意侵犯专利权惩罚性赔偿的关键问题。美国对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认定标准经历了从“适当注意的积极义务”标准到“客观上不顾后果”标准的演进,并在司法实践中确立了认定故意侵犯专利权成立及赔偿数额增加的具体要素。我国应在借鉴美国相关理论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惩罚性赔偿问题进行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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