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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兆荣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4(2):137-140
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立法和英美法系的判例、学说,都确立了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制度,我国《合同法》也第一次直接规定了出卖人应当就其交付的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瑕疵担保责任包括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品质瑕疵担保责任两类,每一类瑕疵担保责任都有其特定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2.
李伟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0(6):112-118,124
瑕疵担保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关系是传统大陆法系一直所关心的问题。2002年德国债法改革以来,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区分已经没有意义,出卖人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已经走向融合,同时,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关系也已经由彼此独立转变为一般和特殊。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违约形态和违约责任与传统大陆法系不同,与德国新债法也有所区别。我国合同法瑕疵担保责任建立在合同法总论的违约责任基础之上,是一种特殊的违约责任,这种特殊性主要体现在救济方式和责任方式的不同。 相似文献
3.
梁赟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62-67
辨析造船合同的性质,从德、日民法和中国《合同法》中规定的承揽瑕疵担保责任入手,探讨大陆法系中物的承揽瑕疵担保责任之定位,指出造船合同项下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构成要件一般有建造之船舶必须存在瑕疵、瑕疵在风险转移给买方时已经存在、买方是善意的且无重大过失以及买方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等。比较不同法系下物的瑕疵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大陆法系下物的瑕疵损害赔偿范围和普通法下损害赔偿的方法和范围,并对NEWBUILDCON35(b)条款展开评析。 相似文献
4.
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卢谌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2(3):112-117
现代民族国家立法、区域立法和国际层面的买卖法,为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奠定了先进简约的规范理念。现代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以瑕疵概念为连接点,无瑕疵给付成为出卖人的主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亦已实定化,积极侵害债权制度再无存在之必要,因为任何瑕疵给付的行为均构成义务侵害。在学理认识上,"瑕疵担保说"和"履行说"的论争以"履行说"的全面实现而告以终结。再履行作为买受人的瑕疵权利构成原级履行请求权之延伸,居于优先地位。 相似文献
5.
拍卖既有典型的买卖合同性质又有特殊性,而《拍卖法》对拍卖标的之瑕疵担保未作具体规定.本文就拍卖标的之瑕疵担保责任的前提、内容及免责事由展开讨论,提出个人观点,并对拍卖标的瑕疵的侵权责任作些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6.
从德国法改革看我国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定位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沈宁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3):23-25,32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旨在平衡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利益,自罗马法以来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就独立于债不履行责任。近年来,以德国为代表的债法改革改变了此责任的定位。明确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在我国《合同法》中的地位,通过我国合同法与域外国家或地区相关制度的比较,理论上加深对此制度的认识,对于未来民法典体系之构建提供一些思路。 相似文献
7.
遗产分割的效力应采取移转主义。遗产分割中共同继承人瑕疵担保责任的依据在于实现共同继承人间的公平,遗产分割方法并不影响继承人之间应有部分之相互移转,仅影响遗产由共同共有转变为各继承人单独所有的物权变动效力。遗产分割后,各共同继承人以其所分得的遗产份额为限,对其他共同继承人所得的遗产瑕疵,与出卖人有同一的担保责任。各共同继承人对其他共同继承人所分得的遗产债权,以遗产分割时债务人的支付能力为限,负担保责任。 相似文献
8.
刘宏光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2):10-12,15
"三包"责任是一个本土色彩浓厚的词汇,系指销售者就其售出的特定商品在一定期间内对消费者所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货义务。从性质上说,"三包"责任与物之瑕疵担保责任存在立法理念、适用范围、责任前提、异议时点、执行机制等方面的不同,是一种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从给付义务。在民事法律体系中,"三包"责任与物之瑕疵担保责任之间存在着交叉关系,而不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黄本莲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0(6):86-90
后续损害处于合同法和侵权法的交叉地带,其法律适用和救济路径在各国及我国存在着差异和争议。对后续损害的救济不能简单地适用违约责任、瑕疵担保责任或侵权责任,因为后续损害具有相对独立的特性,应区分瑕疵物本身的损害和瑕疵物导致的其他损害等不同情形,选择适用或配合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才能达到充分救济受害人的目的。我国《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虽然提供了统一的侵权责任救济路径,但这种弥合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之间的差异、扩张侵权责任的做法值得反思,给司法裁判带来的变化有待观察。 相似文献
10.
论作品署名权转让的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柳励和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4(2):65-68
署名权转让可以分为署名权的完全转让、不完全转让和放弃式转让三种类型。署名权的完全转让属于署名权转让的典型行为,应当成为法律规范的“理想模型”。署名权的转让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强制转让署名权的行为应当为法律所禁止。署名权可以单独转让或者和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一起转让。在署名权有偿转让的情形下。出让人应当对其所转让署名权的作品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相似文献
11.
因意思表示错误而订立的合同称为错误合同.为了交易安全、快捷和信赖关系,将意思表示错误理论运用于合同实践应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错误合同的认定,明确意思表示解释与错误规则在合同中的适用关系以及错误合同的认定方法;二是在错误规则与其他制度对合同均可以调整的情况下应该如何适用的问题.在瑕疵担保责任与合同错误规则对买卖合同都可以调整的情况下,应区分在质量通知期间之内外两种情况.如果在质量通知期间之内,应该允许当事人选择一种有利于自己的救济方式;如果在质量通知期间之外,原则上应该禁止当事人根据错误规则救济,否则将与买卖合同中尽快解决有关质量纠纷的立法宗旨相违背. 相似文献
12.
当前,我国市场商品质量问题很多,比如假药、假酒、伪劣化肥、劣质电器等商品不断冲击市场,愈演愈烈;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恶性事故屡有发生,给国家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伪劣商品造成的严重危害已构成社会不安定因素.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后,出卖人依合同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和转移标的物的所以权于买受人的义务,此外,还负有两项瑕疵担保义务,即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和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本文重点阐述了两项瑕疵担保义务的构成要件、表现情况以及法律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13.
王韬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0):134-136
近些年来,因瑕疵股权转让而引发的纠纷呈逐渐扩大趋势,而相关立法的缺失,加之瑕疵股权纠纷的复杂性,使得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略感疲态。将瑕疵股权事实与瑕疵股权合同效力的认定相剥离,并确立瑕疵股权转让合同作为司法裁判的法源地位,有利于瑕疵股权转让纠纷的解决。 相似文献
14.
瑕疵股权是指因出资者在履行出资义务上存在违法、违规或者违约等瑕疵因素而导致权利本身存在缺陷的股权,这类股权在当前公司实践中屡见不鲜,但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对此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瑕疵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纠纷案件层出不穷,引发较大争议,文章主要对瑕疵股权含义和成因多了简单的介绍,评析了几种关于瑕疵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学说,并且讨论了瑕疵股权协议效力的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15.
版权瑕疵是指作为出版合同客体的作品存在侵犯他人权利或附有他人的权利负担的不圆满状态。司法实务中的版权瑕疵主要包括作品侵犯他人人格权、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权利过期、重复许可和违反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等类型。在出版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版权存在以上瑕疵,出版者可以通过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减价、要求著作权人补充履行、依法解除合同或请求损害赔偿等方式进行救济。 相似文献
16.
汪青松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4):82-88
中国公司法对于公司决议瑕疵所构建的内容-程序类型化框架无法对应股东会法定流程,无法破解司法实践困境,更容易导致对瑕疵决议所影响利益的忽略。常见情形有:未通知特定股东参会;伪造会议记录上的股东签名等。这些情形具有程序性瑕疵的外观和侵害股东权的实质,在适用现有的决议效力之诉时却会在瑕疵定性、诉由选择、法律适用以及权利救济等方面面临困境。德国公司法所采取的以瑕疵严重程度为区分的类型化方式以及英国公司法上的不公平损害救济制度极富借鉴价值。未来可以立足于公司决议之诉框架本身以及从更广泛的民商事救济来开展,如明确将侵权性瑕疵决议纳入到无效情形或决议不成立情形之中,优化损害救济等。 相似文献
17.
尽管瑕疵公司的存在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如果对其法律人格一味的给予否认,将会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继而阻碍社会资本的进一步流通。有鉴于此,世界各国都放弃了公司瑕疵设立无效的做法,转而寻求其它方法以允许瑕疵公司的继续存在。对于经济发展正处于高速增长期的我国来说,对瑕疵公司采取"原则有效,例外否认"的态度更加具有非常紧迫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49(1):1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设计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一般违约责任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竞合、物权请求权与占有人的物上请求权的竞合、管理事务中所收取孳息的返还请求权与占有物的孳息返还请求权的竞合、准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竞合、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的竞合、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排除妨害请求权的竞合、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竞合、恶意占有人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与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竞合、需要事由的合同解除与任意解除的竞合。准确地把握其规则及学说对于实务和理论均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刘蔚文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29(2):125-129
两大法系对公司瑕疵设立的规制有逐步融合的趋势,公司瑕疵设立的一般有效性原则已经得到普遍的确认。我国现有法律对公司瑕疵设立仅做了一些简单规定,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和不足。有的司法解释背离了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的立法理念,需要进一步的反思。完善我国公司瑕疵设立制度,应确立一般有效性原则;明确规定诉讼制度和公司瑕疵补正制度;完善行政撤销程序和制度内容;明确公司瑕疵设立者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0.
正当程序理念是英美法系法律思想、法律传统的体现,是公民个人所享有公平的最低限度标准,也是人类对正义理想的追求。从正当程序角度审视瑕疵证据的补正和合理解释,通过分析我国司法实务中对瑕疵证据的补正和合理解释的适用情形,说明在立法和司法上对正当程序的偏离,进而回归瑕疵证据本身,以后来看其对正当程序的影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