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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春秋时期,楚国是较早实现集权政治的国家。尽管楚国这时的集权政治,与以后秦汉时期的中央集权政治相比,还只是一种雏型,但它却为以后封建社会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建立与巩固,开拓了先河,对于我国封建社会历史的发展,特别是对后世君主集权政治制度的演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拟从下列几方面作一初步的探索。一、从县制的设立看楚国王权的集中在中国封建社会中,郡县制与中央集权政治是联系在一起的。离开了郡县制,中央集权就失去了组织基础。因为郡县制度有两大基本特点:一是郡  相似文献   

2.
春秋时期,当中原诸候国先后出现公卿瓜分王室,政权下移之际,楚国却始终保持王权对公卿的控制,较少出现“上陵下替”的现象。对此,学者们多有阐发。顾栋高以为楚国王权相对稳定,得益于楚令尹之执政和楚王对权力的控制。他说:“以肺腑而膺国重寄,则根本强盛;以重臣而骤行显戮,则百僚震惧。且政权画一,则无牵制竞争之病;责任重大,则无诿罪偷安之咎。楚之国法行而纲纪立,于是乎在。”①但春秋楚王权的扩张并非一帆风顺.日本学者安倍道子在考察了从庄王对灵王时期楚王权与世族的关系后也指出王权得到强化的事实,其间的发展却颇有…  相似文献   

3.
战国时期,社会制度的变化导致了贵族嫡庶妻等级婚制的变化。其一,各国国君先后称王,国君称号的变化导致嫡庶妻等级婚制名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国君嫡妻由夫人改称王后;其二,宗法制、分封制的瓦解导致了嫡庶妻等级婚制功能的变化,除嫡长子继续承袭王位外,余子一般不能再分到封邑,失去了原来的大宗地位,既不能“有采以处其子孙”,也不能再世卿世禄了。其三,官僚制度的建立使嫡庶妻等级婚制也呈现出爵制、品级的官僚化特征,以秦国最显著。其四,以官僚制度、郡县制度为核心内容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建立、王权的加强使列国出现太后摄政现象。  相似文献   

4.
周人靠征服代替商王朝而成为天下之主,又靠分封诸侯“封建亲戚”而使夏商以来的国家政体发生了转变。 殷代的国家政体是方国联盟制,商王不过是“诸侯之长”(1),诸侯方国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平等的关系;而周代靠封建诸侯而形成了统一性的中央王朝,形成了初步的有向心力的中央集权化政权。这时天下的土地、人民均属周王所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小雅·北山》);周王已具有控制政治军事的最高权力:“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论语·季氏》)。这种政治体制新格局是商代方国联盟制时期所不曾有的,而这又恰恰是成康时代的分封制所带来的新变化。周代时期初步建立的中央集权化的政治形式,与秦汉以来的中央集权制有很大区别,但又与殷商时代方国联盟的政治形式显然不同。周王朝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了王权,形成了中央集权化的政治形式,为秦汉以来高度中央集权制的出现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周代王权的加强与中央集权化现象至今并未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因而是值得我们注意并加以研究的。  相似文献   

5.
春秋时期,楚国雄据南方、争霸中原,国力十分强盛。造成楚国这种强大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它突破了分封制而在征服地置县,从而有效地加强了统一集权的王国。对春秋楚县,历来学者有所论及,为了进一步弄清它的情况,本文试图对其性质、设置情况和历史作用等略作论叙,不妥之处请大家指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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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初的分封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分封制在中国古代文献中称做“封建”,即封土建国的意思。分封制曾经是周代盛行的政体。到了战国初年,新兴地主阶级壮大起来,各国先后变法,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度,建立起封建君主集权制政体。秦始皇灭掉东方六国,把封建君主集权制推广到全国,从而确立了封建皇帝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分封制被历史否定,代之以皇帝集权制,原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事。可是到了汉代,分封制又在全国相当大范围内实行起来。《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序》说:“高祖子弟同姓为王者九国,唯独长沙异姓,而功臣侯者百有余人。自雁门、太原以东至辽阳,为燕、代国;常山以南,大行左转,度  相似文献   

7.
国家与社会作为两个可以在学理上清晰厘定的现实范畴,一般认为是伴随着西方的近代化而渐次被人们关注的。在中国,长期以来并无这方面的传统。西方社会的现代化与市民社会的产生,往往是同一现象的两个侧面。在市民社会的诞生之初.它并没有遇到多大障碍就获得了相对于国家的某种独立性,并进而出现了国家与社会双峰并峙二水分流的局面。此种状况,对于长期格守大一统意识的中国人来说,实在是韩难理解的事。其实在西方的中世纪,广泛的分封制中,作为国家代表王权的直接的社会控制力较之传统中国要弱化许多,王权至社会之间的阻隔因为大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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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雕像雅典娜起源于克诺索斯王宫,主持王子人祭和王权世袭,是克里特青铜时代城邦保护神.城邦实行婚礼制、长老审判制、全体公民制和公餐制,由竞争、抗辩和命运三神组成.英雄时代对小雕像雅典娜神权王权进行改革,取消了王子人祭.但出现了王权对神权僭越和摧毁.荷马时代,阿波罗改革了小雕像雅典娜神权王权,在取消王子人祭基础上,继承了神权复生王权传统,实行厄琉西斯密仪,把神权和王权分成了两个独立系统,完成了由小雕像雅典娜到雅典娜的演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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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国封君制肇端于楚惠王早期,至楚亡之时,前后盛行两百多年。可以说,在战国七雄中,实行封君制最早的是楚国,封君数量最多,封邑分布地域最广的也是楚国。《战国时期楚封君初探》、《包山楚简“封君”释地》、《楚国封君封邑地望续考》三文,对之作过一些清理与探讨。然言犹未尽。现仅就楚国封君制的发展与演变,再作论述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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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社会的国家体制上,是实行郡县制,还是实行分封制?是维护中央集权制,还是搞分裂割据?一直是封建社会中儒法斗争的一个重要问题。西周奴隶制国家,表面上是统一的,周天子是天下的“共主”。但由于实行世卿世禄的分封制,实际上处于分裂状态。新兴地主阶级及其政治代表法家,在废除奴隶制的分封制的过程中,创建了郡县制。地方官吏由中央政府委派,不享有世卿世禄的特权,可以随时撤换、调离、迁任。这是防止分裂割据,巩固中央集权制的一种有效的政权形式。从秦始皇开始,“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乃是“势之所趋” (王夫之:《论秦始皇变封建为郡县》)。”因此,大多数法家人物都是颂扬郡县制的。  相似文献   

11.
"楚国之举,恒在少者"语出《左传》文公元年,为史学界谈楚国继承制者所必宗.多数学者以此语与《左传》昭公十三年"芈姓有乱,必季实立,楚之常也"一语并提,作为楚国实行少子继承制或称幼子继承制之明证.近年来,亦有少数学者提出异义,认为楚国实行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因而否定了"楚国之举,恒在少者"是历史事实.在这里,对"楚国之举,恒在少者"的理解就成为判明楚国继承制度的关键,今就此语试作新释,略陈己见,以求教于方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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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成吉思汗《大札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再论成吉思汗《大札撒》奇格一、《大札撒》时期的经济基础和社会政治制度成吉思汗《大札撒》时期蒙古社会经济已进入了传统畜牧业阶段。①《大札撒》时期的社会政治制度,主要是千户制、怯薛制、分封制和断事官审判制。千户制-成吉思汗建国后,打乱了原有的氏族部落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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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是与政治生活联系最紧密的儒家经典,其中涉及丰富的礼制之事;而礼则是维持王权政治的重要保证。在儒家政治哲学中,《春秋》、礼与王权是密不可分的,这在孙复的《春秋》学中体现得尤为突出。他以经为本,不曲从前人传注,以王权政治理念贯穿其对《春秋》经的解读。孙复对《春秋》中所记载的礼典之事尤为关注。他以《春秋》议礼、以礼论政,通过对宗社之礼、朝廷之礼、人鬼(祭祀)之礼的阐发,对诸侯进行褒贬以维护王权政治。春秋后期,随着楚国、吴国势力渐强,华夷关系持续紧张。孙氏还以尊王之义贯穿其对华夷之辨的理解,以之作为礼的补充。在孙复的政治观念中,《春秋》、礼与王权乃是一体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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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楚国奴隶社会土地制的上层结构及其崩溃在楚国奴隶制早期,全部地权皆属楚王,是土地王有制。后来随着疆域的不断扩大,楚国的土地遂由奴隶主阶级所分管。楚王掌握的主要是都城畿内的耕地以及山林、川泽等;卿大夫辖治封邑;县公经理的是县内土地。楚王除了直接控制畿内土地和山林、川泽等之外,又通过县公控制诸县土地,亲自主持卿大夫封邑的赏赐。从而形成奴隶主贵族集团的土地分管制。进入春秋中期以后,楚国土地分管制渐趋崩溃。兹叙此土地制及其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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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秦汉之际的分封制程远(西安政治学院文化教研室)历史发展到秦汉,分封制已成为一种落后的、行将灭亡的社会制度,郡县制必将取而代之,这是历史学界的共同看法。郡县制怎样取代分封制,是象秦始皇那样一次性完成,还是象刘邦那样逐步实现?怎样评价秦汉之际出现的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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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帝改革使河北大族在朝廷和地方乡里的权势地位得到承认和提高,河北大族由此成为北魏维持门阀统治的重要势力。六镇降户发动河北暴动,将河北大族推上北魏末年的政治舞台。尔朱荣家族执政,对北魏皇室、胡汉门阀的政治特权构成巨大冲击。拥有雄厚部曲武装的河北大族,是孝庄帝及胡汉门阀用来对抗尔朱氏的重要势力。尔朱氏在河北扩张势力,遭到河北大族坚决反抗。无力消灭尔朱氏、高欢转向承认门阀制,是河北大族向高欢让出冀州与之联合的原因。东魏是高欢六镇豪帅与河北大族在反抗尔朱氏专权、与北魏宗室胡汉门阀较量过程中相互联合妥协的结果,其性质是继承孝文帝汉化改革成果的汉化政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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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地方设置郡县政权组织形式,郡县之下设有乡、州、社、里等基层组织。同时,封君制则是地方政权组织的补充形式。深入研究楚国地方政权组织形式等问题,对于理解中国古代官僚制的萌芽以及秦汉以后郡县制的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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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攻灭六国之后,按照“大一统”的思想全面推行了以郡县制为基本制度的中央和地方关系体制,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的皇帝制度。秦汉时期,分封制和郡县制之间的斗争依然存在,并左右着西汉王朝国家政体的构建。经过西汉初年的“郡国并行制”和汉文帝之后诸帝的削藩,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成为中央治理地方的根本体制。郡县制及其不断发展,在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秦汉时期,分封制与郡县制的斗争对后来中国政治制度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使实现政治统一并不断发展、巩固、维护统一成为历代中央王朝的最高奋斗目标和最终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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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时期的丧葬礼制多承袭汉制,但仍有不少创新,形成了晋制。“不封不树”之制,是魏晋实行薄葬的重要内容之一。“凶门柏历”之制盛行于两晋并传于南朝。陪葬、合葬与家族葬制的变化,充分显示了魏晋之际生产关系变革的现实。除西晋文帝、武帝陵墓有陪葬墓区外,魏晋时期鲜有汉代盛行的重臣陪葬皇陵之例,东晋十一陵和豪族一样采取了聚葬的形式。门阀大族势力的膨胀,表现在丧葬礼制上,就是分墓区抗衡皇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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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国法律的起源及法律形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的起源除了军事的。政治的、经济的原因以外,最根本的一条原因在于,它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是和国家的产生紧密相联的,这是一个大前提。楚国在国家产生的同时,作为统治者统治手段的法律也开始逐步出现。楚国历史上有名有姓的记载,出现在与周文王同时期的鬻熊之时。鬻熊及其以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都尚处在氏族部落的尾期,阶级社会的兴起时期,这从楚国的继承制上可以看出来。《史记·楚世家》记载了从鬻熊直到以后所有楚部落首领的名字,从名字的排列与文字的表达中可以看到司马迁的用字区别。一般在叙述人名时,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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