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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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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莫小春 《创新》2014,(1):109-111,125
理论界关于隐名出资人股东身份的确认有实质要件说、形式要件说和区别对待说三种理论。隐名出资人要成为股东,必须符合投资目的正当、其他显名股东半数以上同意隐名人的投资、隐名行为没有违法、显名股东确实存在并且知情隐名投资事宜等四个条件。司法实践中具体确认隐名出资人股东身份时必须遵循保护善意第三人和制裁违法隐名的原则公正判决。  相似文献   

2.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对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进行限制是完全必要的,但在限制股东表决权时,应将股东表决权的限制与股东表决权的排除作出严格的区分,不能混淆二者的区别。限制股东的表决权,应充分考虑限制的可操作性,还应借助适度的司法干预,以实现这种限制。如果以维护公司自治为由,只认可对股东自益权的限制,而否定对股东共益权的限制,那么对股东股权的一切限制,就将很难落到实处,因此,限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股东的股权,首先应该限制此类股东的表决权,只有从限制表决权着手,才能将限制股东权落到实处,如果不对其表决权进行限制,那么其他一切对股东权的限制都会形同虚设。  相似文献   

3.
4.
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与债权人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有效平衡了控制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在合理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也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这种利益平衡却忽略了债权人的权利保障.股权收买请求权以股东退股为形式,实质上类似于公司减资,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应该在立法上构建相应的债权人保护制度,即引入债权人知情权、建立债权人异议权、明确股权收买的限制条件等.  相似文献   

5.
日本在2005年对公司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营业转让也被改称为事业转让。关于未经股东大会决议的营业转让的效力,存在着绝对无效说与相对无效说,但还是应采相对无效说为宜。关于怎样的营业转让构成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营业转让,存在着判例/多数说、少数说及有力说三种学说,但如在营业转让的时点对辕让是否为营业转让进行客观的判断,判例,多数说与有力说的差别其实就很小。至于何为营业的重要部分,则应从量与质两方面进行综合地判断。除此之外,本文还对特殊情形下的营业转让与股东大会决议之间的关系、营业转让中劳动关系的继承、营业转让与反垄断法上的命令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股东瑕疵出资的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金平  陈涛 《浙江学刊》2008,2(1):154-157
新<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义务用多个条文进行了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对其中存在的瑕疵出资的相关法律问题、瑕疵出资的股东资格认定、瑕疵股权转让以及瑕疵股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7.
严笑丽 《创新》2007,1(6):94-96
设置股东代表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股东的经营监督和抑制违法的作用。但由于股东提起代表诉讼是为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如何降低原告股东的诉讼成本对实现股东代表诉讼的立法目的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李建伟 《求是学刊》2012,(1):92-100
股东权利虽以股东身份为基础,但取得股东身份并不当然享有完整的股东权利,如股东存在出资瑕疵,其股权应当受到限制,且这种限制具有正当性。一般来讲,比例股权与股东出资以及股东自身利益的关系较非比例股权而言要更为密切,在股东瑕疵出资的情况下,对其比例股权进行相应的限制,具有制度上的合理性、法理上的正当性与现实上的可行性。因此,对于瑕疵出资股东,其比例股权的行使应根据其瑕疵出资的实际情况而受到相应限制,原则上应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而非比例股权则不应受到限制而均可以完整享有并行使。关于瑕疵出资股东权利限制的此等一般性标准得以确立后,具体到个案涉及的各项股权的限制及实现该限制的路径,还需要司法基于公平正义之原则分别处理。  相似文献   

9.
邹仰松 《社科纵横》2010,25(6):78-80
作为启动公益行政诉讼关键要素的原告资格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但是否赋予公民个人公益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需要从不同的视角进行审视。  相似文献   

10.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指出,《公司法》立法上关于股东出资责任的规范尚不完备,股东因注册资本不实及超额出资所引发的相关法律问题,需进一步研究。当公司的控制者利用控制权侵害公司利益,最终损害股东权利的时候,股东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股东权利。  相似文献   

11.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公司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自己所享有的股权既可以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这使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行为日趋普遍,转让纠纷日益增多,且大多集中在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上.特殊情况下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包括股权变动与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公司资本责任与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公司资本责任与股权转让合同效力、隐名投资行为与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股东优先购买权与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等问题,同时进一步明晰以上几种特殊情况下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法律认定.  相似文献   

12.
顾宁 《日本研究》2007,(4):93-96
中日文化交流源远流长.网络媒体凭借其强大的技术优势为中日两国的文化交流提供了新契机.中日两国尝试组织"网络对话"和"网络视频会议".中日两国网民由于各自不同的文化背景,在网络交流中表现出有趣的差异.网络游戏成为中日两国年轻人交流的重要媒介.网络环境下的中日文化交流在技术和文化内涵两个层面上尚且存在问题.  相似文献   

13.
作为《国际人道法》的签署国,推动国际人道法在中国的传播和实施既是中国履行国际人道主义传播义务的表现,也有助于塑造自身打动世界的国家形象.本文分析了国际人道法在华主要传播路径,指出传播中存在缺乏吸引力、媒体素养不足、主流报纸不够重视等问题.虽然国际人道法在华传播存在一些障碍,但是加强多元主体协调力、运用新媒体提升传播整合力、改善传播亲和力等策略的实施,将有助于国际人道法与人道主义价值理念向中国普通民众普及.  相似文献   

14.
尹丽华 《求是学刊》2004,31(5):81-86
英美国家独立制定证据法 ,而大陆法国家将证据法融入诉讼法或者实体法中。笔者认为证据立法模式的选择需要综合考虑立法技术、与诉讼法的协调、证据法的实际功能以及法律传统的承继与法律移植的接受等诸多因素。为此在我国现有诉讼法的框架内补充完善证据法规范 ,即通过修改诉讼法一并完善证据立法应当是最佳的选择路径  相似文献   

15.
韩星 《唐都学刊》2004,20(3):90-93
大陆"儒教是教"说的提出引发了关于儒学是否为宗教问题的长期争论,有必要对其观点和学理进行宏观的审视和客观的评价。大陆儒教派一是受西方学者研究儒教的影响,以西方近代科学主义的理路判释儒教,以西方宗教来比附儒教;二是在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及其长期的浸润下,以二元对抗思维指导学术研究,使儒教研究步入误区;三是在西方实体主义的影响下,以儒教为中国文化的本质存在,并把儒教对象化、断裂化、抽象化、绝对化。  相似文献   

16.
廖善康 《创新》2011,5(1):83-85,127,128
现行破解有限责任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规定在程序上操作性不强且救济手段单一,致使司法救济结果不一。由于司法解散并不是最好的破解有限责任公司僵局的手段,因此必须从严使用司法解散,把调解作为法院判决之前的前置程序,并增设强制收购股权和公司分立两种破解途径。  相似文献   

17.
公众参与制度是环境法治中的支撑性制度这一逻辑推断,我国环境法治中公众参与制度亟需完善与法制化、规范化。对比分析实践证明具有比较欧美等发达国家成功的环境法治经验的值得借鉴,试图在转换公众参与理念的基础上从宪法中的公民环境参与权的保障、作为环境行政法代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公民参与的制度化、环境行政诉讼中对于公民参与的事后救济等公法的视角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  相似文献   

18.
在专业国际组织中,相比政府间专业国际组织,非政府专业国际组织具备自身特有的优势:政治约束的弱化、全球公民社会的支持、灵活的行动方式。因此,中国与非政府专业国际组织的合作具有独到的作用: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推动国内公民社会形成、拓宽民间外交渠道。本文指出,中国政府应加强与非政府专业国际组织的合作,鼓励国内相关领域非政府组织的成长,彰显该组织在中国的影响力。  相似文献   

19.
王竹汀 《探求》2008,(4):31-34
垄断与反垄断一直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热门话题。本文在阐明垄断概念、危害和反垄断法本质、意义的基础上,着重对我国的垄断特点、立法和立法不足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完善立法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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