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甲骨文中有一字作“”形,旧不识。《甲骨文编》曰:“疑字。”并将字归入《附录上》四九页,字号编为3791。今按“”字于后世字书及文献中均不见被使用,亦为不可识之字。依其形构,字从云从二又,在甲骨文中也有与此结构相类似者,过去曾有学者将甲骨文字“”、“”释为“”,“”释为“”,“”、“释为“掫”,此等均可信从。然则“”形象以双手抓云之形,可释为从手从云之“抎” 相似文献
2.
3.
词语训释忽视词义的时代性,必然导致训释失误。将王维《鹿柴》“但闻人语响”的“响”释为回声,林嗣环《口技》“妇拍而呜之”的“呜”释为亲吻,都违反了这一训释原则。 相似文献
4.
路线一经确定以后 ,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如何提高干部选拔、任用上的准确性 ,真正做到干部能上能下 ,是干部管理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拟提出一种思路 ,或许对于选拔、任免干部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这种思路是 :官、爵分离 ,“爵以授功 ,官以任能”。官 ,即官职 ,着眼的是权力 ,是责任 ;爵 ,即爵位 ,着眼的是待遇 ,是利益。我们今天一般不大注意两者的区别 ,而是将它们融为一体 ,有官就有爵 ,有官才有爵 ,官高爵高 ,官低爵低。但是在古代 ,官与爵在概念上区分得很清楚。古人讲“加官、晋爵” ,“爵以授功 ,官以任能” ,把加官与晋爵当作本质不… 相似文献
5.
“县官”与秦汉皇帝财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史记》、《汉书》等文献与出土简牍中,屡见“县官”一词,注家或释为天子,或释为朝廷,或释为县令。凡此诸说皆不妥。“县官”初指少府掌管的皇帝财政;从汉武帝以后,渐用为天子或朝廷的代称。 相似文献
6.
邱玉强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6):142-154
学界多有学者将我国传统司法文化概括为“官无悔判”,而对于“官无悔判”的解读大多持批判的态度。“官无悔判”的定论与解读是值得商榷的。在清代以“信谳”为追求的地方司法治理实践中,官有悔判是普遍存在的客观史实,且主要表现为审断过误的改正,其中既有地方官的自行改正,也有依托于案件覆审程序的上司驳正。官有悔判的形成,一方面肇始于审断官吏们过而能改的内在约束,另一方面发轫于各级衙门间审断有责的外在规制。对于“官无悔判”的解读,不应仅仅局限于偏执回护、拒不改正错案的一面,在考察清代地方官追求“信谳”理念的过程中,也应关注到“一成不变,君子尽心”之义,以及俗语“官无悔笔,罪不重科”背后所呈现的据实详审的精神,其中也彰显了古人对听讼处断既判力与稳定性的维护。 相似文献
7.
胡族婚俗与唐代寡妇再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寡妇再嫁在唐代是一普遍现象。对此研究者或认为唐朝是一开放时代 ,唐人贞节观念淡薄所致 ,或认为法律允许 ,亲属认可等。本文认为 ,唐代寡妇再嫁主要受胡族婚俗影响。而胡族婚俗是一种深厚的传统文化现象 ,胡人视寡妇再嫁为正常事 ,根本不存在“失节”观念。唐人中的胡族成分很大 ,胡族血统较浓 ,胡风唐渐 ,唐代的寡妇再嫁便成了自然事。故用“贞节”观念来限定它似不恰切。文章在对唐人中的胡族成分、胡族婚俗、唐代寡妇再嫁状况以及唐人观念作一番考察的情况下得出结论。同时认为唐代寡妇再嫁对唐前期社会产生了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8.
《诗·芣苢》:“采采芣苢,薄言掇之。”毛传云:“掇,拾也。”自清人胡承珙释云:“掇是拾其子之落者”,近世诸人多从胡说。江阴香云:“从地上拾他起来”;余冠英云:“一颗一颗拾起来”;陈子展云:“我刚好拾起了它”;程俊英除引胡注外,又译为:“快点把它拾起来”;金启华则云:“快点把它捡起来”。然亦有少数人释“掇”为“摘”者。如高亨释云:“用手指摘取”;林庚、冯沅君注云:“用手掐”。按,“掇”当释为“摘”。《说文》:“掇,拾取也。”又云:“拾,掇也。”“拓,拾也”,“摘,拓果树实也。”这里“掇”、“拾”、“拓”、“摘”都是同义互训、皆可理解为“摘”。正如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所解释的:“拓者,拾也。拾者,掇也。掇者,拾取也。果树实者,有果之树之实也。拓之,谓之摘。”在《增韵》中,“掇”就是被释为“采也”。曹操《短歌行》:“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这里的“掇”也正是“摘”的意思。陆龟蒙《杞菊赋序》:“前后皆树以杞菊,春苗恣肥,日得以采撷之,以供左右杯案。及夏五月,枝叶老梗,气味苦涩,旦暮犹责儿童辈拾掇之。”句中的“拾掇”,也明显地应为 相似文献
9.
10.
一六九一年(康熙三十年),鄂伦春人被清朝编入布特哈八旗。清政府对于鄂伦春族的具体统治形式表现为:“其隶布特哈八旗为官兵者,谓之摩凌阿俄伦春。其散处山野仅以纳貂为役者,谓之雅发罕俄伦春。雅发罕俄伦春,有布特哈官五员分治,三岁一易,号曰谙达。” 所谓“谙达”最初是清政府派到“雅发罕俄伦春”地区的“岁以征貂至其境”的税吏。而“摩凌阿俄伦春”的贡纳貂皮的义务是在每年五月举行的“楚勒罕”即盟会上完成。清 相似文献
11.
“小官巨腐”是百姓身边的腐败,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与拆迁领域,以山头主义与集体腐败方式居多,“能人腐败”是其突出问题.治理“小官巨腐”现象关键在于依法治官.依法治官存在的困境主要有选官管官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不健全、“好官”的考核评价标准操作性不强、基层官员权力的约束机制欠缺、基层官员的监督不力、基层官员腐败成本过低等.走出依法治官困境主要靠法律与制度.要将“选官用官”权力关进法律和党规的笼子,必须完善“小官”选拔与晋升、基层群众参与“选官”等相关法律法规,要用民主监督制度、问责制度、预防腐败制度的笼子,从严管住管好“小官”手中的公权力,从源头和根本上预防、杜绝“小官巨腐”现象. 相似文献
12.
龚自珍《病梅馆记》:“有以文入画士孤癖之隐明告鬻梅者,斫其正,养其旁条,删其密,夭其稚枝,锄其直,遏其生气,以求重价,而江浙之梅皆病。”其中“孤癖之隐”一语,注释各异。“孤癖”一词,钱伯城主编《古文观止新编》[1]释为“特有的嗜好”,大体可从;陈振鹏等主编《古文鉴赏辞典》[2]释为“奇特癖好”,近之;徐中玉主编《古文鉴赏大辞典》[3]释“孤独怪僻”;高中语文课本[4]释作“偏嗜成病”,则并未妥。偏好病梅,与性情之“孤独”何关?故徐本以“孤独”释“孤”,纯属望文生义。而高中课本“偏嗜成病”之释,“成病”之义,未免有添字解经之嫌。至… 相似文献
13.
明清时期云南普遍实行“土流并治”的管理模式,即便改土归流也不是对该模式的完全否定。通过改土归流,不少府州县的治理方式和权力格局从“令土官为之钤制,以流官为之弹压”转变为“以土目管土人,以流官管土目”,流官的权力在这一过程中可能会因此得以加强,但是王朝国家在当地的治理逻辑仍为典型的“土流并治”。从里甲名色和赋税征收标准的制定过程来看,改土归流之后,地方流官对于西南边疆地区的治理并不会完全采用中原内地的统治方式,更不是刻板地“复制中国式社会”,相反地,流官会充分尊重甚至倚赖于原土司的管理传统,将其作为构建新治理秩序的重要基础。 相似文献
14.
15.
“孟姬之谗”与“赵氏孤儿”·田卫平赵氏在入晋立国前,曾有过三次大的危难①。在这三次危难中,涉及面最广、为害最烈的要数“孟姬之谗”②了。它曾一度使赵衰后人陷入灭顶之灾的境地,因而也为后来“赵氏孤儿”的创作提供了广阔的想象空间。鉴于后世的一些研究者或将演... 相似文献
16.
17.
18.
《偷桃》是《聊斋志异》中属于出自作者亲身见闻的一种创作形式,它记叙了蒲松龄“审时赴郡试”时事。父子二人为承官命,上天偷取王母园中的仙桃,从而演出了一场“颠倒生物”的幻术:父先取数十丈绳掷于空中,儿遵父命,持索登上万仞之高空;久之,果然从空中坠下一桃,但忽而绳落地上,其子之首、足、肢体纷纷堕落。术人大悲,将其子肢体一一拾于笥中,继而乞钱为之葬。得钱后,术人扣笥而呼小儿出,其子果然完好无缺地复活出拜。 相似文献
19.
一欧阳修是中国詞史上的偉大詞人之一,对兩宋詞坛发生过广泛的影响,但为文名詩名所掩,詞的真实成就,一直被人忽视。修宇永叔,江西廬陵人。生于宋真宗景德四年(公元一○○七)登天圣一年进士,初为諫官,有直声。后知制誥,拜参知政事,論事与王安石不合,出知青州。熙宁四年,以太子少师致仕。卒于熙宁五年(一○七二)。年六十六。晚号醉翁,又号六一居士,谥文忠。修学問淵博,尤有知人之识,知貢举,苏軾父子及曾巩、王安石皆出其門。撰有“新唐書”本纪志表、“新五代史”、“六一居士集”等。修出身中小地主家庭,以科第起家,虽然代表大地主阶級利益,屬于守旧派。但是由于他是一位生四岁丧父,受寡母“以荻画地”教养的孤儿,經历过一 相似文献
20.
战国初年,吕氏齐国的新兴势力田(陈)和取代了吕氏政权,建立了田氏齐国,史称“田齐”。田和取齐以后,称为齐侯,号为齐太公,是田齐的开国君主。田和死后,其子田午继立为齐桓侯,也称为齐桓公或陈侯、陈植公。他曾用其他诸侯所献之金(即青铜)铸造了《陈焕午敦》,刻有“保又(有)齐邦,永世毋忘”等铭文。”’田午死后,其子田因齐继为齐侯。因齐也写作“婴齐”,在铜铭中又写作“因育”,曾铸有《陈侯因看敦》。2。,他“始以齐强天下”’‘’,开始称王,是为齐威王。死后,其子田辟强继为齐王,是为齐宣王。齐威王、齐宣王是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