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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凌志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5):54-62
美国与俄罗斯在欧洲北极地区的地缘政治博弈使得欧洲北极地区出现了再安全化与安全困境,2022年的乌克兰危机进一步加剧了欧洲北极地区冲突风险。同时,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安全体系存在自卫权理论和侵略罪标准等争议规则;《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存在军舰领海无害通过、北极航道法律地位和通行权的不同解释与适用;在欧洲北极地区的地缘政治博弈中,大国可能利用这些国际法规则,采取军事行动,实现政治目的,使武装冲突风险增加,而欧洲北极地区现有的区域合作体系亦陷入停摆,无法缓解此类安全风险。此外,乌克兰危机导致地缘政治主导区域国际关系,在增加安全风险的同时,也将提升相关国家对国际法的重视。未来,《联合国宪章》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或将成为维护欧洲北极地区和平稳定的重要工具。 相似文献
2.
北极问题的国际法分析和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全球变暖使北极在资源、交通、军事等方面的重要性不断凸显,这一地区的法律地位和相关制度却仍然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从而为有关国家争夺的加剧埋下了隐患。俄罗斯等国对于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主张充分表明了这一点。应尽快在联合国主持下,就缔结一份全面的《北极条约》进行谈判,冻结或者取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外大陆架规定在北极海域的适用,确立各国管辖范围之外的北极海域作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法律地位,明确北极科考、环保、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并冻结该地区的军事化使用。 相似文献
3.
国际法视野下的北极环境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4,他引:1
伴随着各国加强对北极地区的考察和开发,北极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现有北极国际环境法律体系主要由适用于北极的国际环境条约和专门性的环境条约所组成,其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法律冲突:一方面表现为条约冲突,另一方面表现为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冲突。这些法律冲突体现了国际法不成体系的特性,而国际法不成体系性又提供了今后解决北极环境及其他法律冲突的新思路。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既有框架,发展新的特殊制度,是当前解决北极环境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冲突比较可行的方案。 相似文献
4.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5):64-72
北极的地理范围构成北极治理制度建设的空间边界基础。在近30年的时间里,北极治理的进程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其制度化建设仍存在明显的不足。究其原因,这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北极治理中的适用缺憾密切相关。因此,在总结北极治理演进脉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北极治理的制度化建设进程可谓是正逢其时。这一进程有助于提升中国在北极事务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拓展中国的北极权益,深化与北极事务其他参与方之间的交往与合作。中国参与北极治理制度构建的具体路径,需要从宏观层次上的顶层设计、中观层次的制度匹配到微观层次上的策略选择等方面多管齐下,最终为中国在北极事务中的地位提升,以及北极治理制度化建设方向的良性发展,打下更为坚实的能力基础。 相似文献
5.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5):138-145
北极地区的法律规制盲区是造成目前北极区域治理进程成效缓慢且矛盾丛生的重要因素。北极区域治理的重点将是北极地区的国际法治理,因此解决北极区域治理的若干法律问题需要理顺其相应的法律内容。与此同时,中国在北极地区的切身利益属于中国海外安全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维护自身在北极地区的海外安全利益的宗旨与方式有利于推动北极区域治理朝着良性均衡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6.
唐尧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7-16
北极地区是军事大国密布的地区,核威胁一直存在。近年来人类对北极能源和航道的开发更是直接导致了北极地区的再军事化。核设施的不断发展、核能利用中放射性事故的频发以及核恐怖主义威胁的加大使得北极放射性核污染治理问题日渐突出。既存的治理法律制度和合作框架发挥作用有限,表现在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排出了军事污染来源,国际军控条约没有考虑到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国家责任也存在不当免除。基于上述问题,未来治理路径一方面要注重不同法域间的协调并明确有关各方的国家责任,另一方面,基于核污染议题所具有的双重属性,软法还应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并最终形成稳定且有约束力的治理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7.
刘志云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5)
无论是在全球治理的理论分析上还是国际法学的研究中,准确理解全球治理与国际法的关系,都是一个亟需解决的基础性问题.全球治理必须在国际法的原则与强行法的约束下进行,而具体的国际法律制度则成为特定领域的全球治理的主要工具.国际法在全球治理中所发挥的具体作用是推动全球治理走向“善治”,并维护治理过程中的“公正”或“正义”.全球治理不仅引发国际法规模的扩张,也促使其向“良法”转型.国际法与全球治理之间将有着一个漫长的互动过程,表现为一种相互依赖的正相关关系. 相似文献
8.
国际法视阈下的北极海域外大陆架划界问题论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北极争夺战"日益升温的今天,通过各国与相关国际组织之间的互相协商,最终在北极地区达成一套良好而行之有效的制度规则安排,或将有助于避免围绕北极资源的大国角力走向无序和恶性竞争。这其中,外大陆架划界问题是北极争端在国际法视阈下的核心问题。北极海域的外大陆架划界进程既取决于有关国家和国际社会利益协调的互动博弈,亦需考虑各种法律因素对北极国家外大陆架划界申请的综合影响。为此,中国应加强对北极海域外大陆架划界问题的国际法解读力度,以维护中国和广大非北极国家在北极地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北极理事会最近新授予的亚洲观察员在北极事务的参与中具有一定共性,在科研、航运、环保等领域均有不同程度的参与,并对相关规制有其影响力。北极理事会通过出台观察员手册等文件,对其身份和活动内容进行了限制;同时又希望其在尊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北极基本法律框架的前提下为北极事务做出贡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其他有关公约是亚洲观察员参与北极事务的法律依据。北极治理的区域—全球性需要亚洲观察员的参与,以及全球决策机构的特别考虑。 相似文献
10.
自2009年奥巴马政府上台以来,美国在其外交和国家安全政策中加强了同联合国的合作.奥巴马政府的联合国政策是美国在面临新的国内环境和国际环境下做出的重大调整,加强与联合国的关系有助于美国外交政策的执行,保持美国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地位.评述了奥巴马政府新的联合国政策,分析了美国对联合国体制改革的参与和产生影响的实例.认为美国奥巴马政府的联合国实践会对当今国际法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北极环境治理中的软法因素:以北极环境保护战略为例 总被引:3,自引:2,他引:3
北极环境保护战略(AEPS)是目前在北极环境治理中最具代表性、影响力最大的软法规范。从AEPS的发展过程、具体内容和实施绩效来看,它构建了与北极相关各国及其他利益主体开展北极环境治理的平台与沟通渠道,具有共识性和实效性,但是其功能存在局限性与缺乏保障性。从对AEPS的考察可以发现,软法应当被定性为法律,且其与硬法之间的关系不仅限于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在许多情况下是“实然”与“应然”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和平与发展仍将是 2 1世纪的两大主题 ,也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 ,要想在 2 1世纪实现世界各国人民追求和平与发展的共同愿望 ,首先要认识到国际法是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发展的重要法律工具。其次 ,要维护世界和平 ,就要坚持国际法中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再次 ,促进共同发展也要坚持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最后 ,为更好地发挥国际法在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中的作用 ,就要充分重视和发挥联合国的作用 ,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相似文献
13.
许健 《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9(17):16-18
软法是硬法的对称,软法有助于绕过主权限制,消除主权国家的签约疑虑,开展更深层的国际合作,更能真实体现和反映各主权国家对全球环境治理制度的预期,且其宣示的理念与全球治理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在全球环境治理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正在成为《国际法院规约》没有预见的新的国际法渊源。 相似文献
14.
韦正翔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3)
规制与规范有着一定的区别。规范更强调行为的原则,而规制则是规范的具体化,它能够在原则与行为之间建起一个通道,使规范能够被付诸实践。伦理规制就是伦理规范的具体化。在现代应用伦理领域,伦理规范的规制化使伦理规制与法律规制在形式上开始趋同。然而伦理规制与法律规制是不同的。伦理规制最突出的特征是主要依靠和平手段而非强制措施。通过区分这两种规制,可以发现联合国通过伦理规制发挥作用的趋向。 相似文献
15.
腐败问题已经成为困扰世界各国的世纪难题.寻求良好的治理方式、建立廉洁政府是各国共同的愿望.该文在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突显的反腐败治理国际合作潮流以及中国当前反腐败治理所面临挑战的分析基础上,指出以<公约>为契机,加强反腐败治理的国际合作既是我国必然的选择,更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相似文献
16.
丘国中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4(1):11-14
为了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的风险转移模式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围绕<公约>的条文及其立法背景,从基本概念入手,对三大风险转移模式,即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模式、路货的风险转移模式、不涉及运输货物及目的地交货的风险转移模式的具体适用进行了阐释,对<公约>规定的风险转移时间、转移条件、转移地点等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以期维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贾东荣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56(2):50-55
朝鲜战争是联合国成立后爆发的第一场大规模国际性战争,联合国在美国操纵下组建联合国军入朝,参与了战争的全过程,并在民间救济、停战谈判等方面发挥了作用。联合国干涉朝鲜战争既是美国及其盟友操纵的结果,也是联合国与朝鲜问题关系发展的必然结果。联合国的决策虽有瑕疵,但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具有国际法意义上的合法性。承认联合国干涉朝鲜战争的合法性并不意味着否认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的合理性与功绩。 相似文献
18.
自联合国成立以来,一直支持促进、发展和实施国际规范和标准。《联合国宪章》确立了以法治来替代强权,法治是联合国的核心价值和原则。联合国按照宪章推进国际法治的进程,对加强“国际法治”做出了重要贡献。要建立一个公正、安全、和平的法治世界,必须加强和协调国际法治。 相似文献
19.
赵玄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29-37
联合国本应在国际事务中扮演重要角色,但实际作用发挥得并不理想。究其原因,在于联合国内外部制衡机制的缺失,特别是以联合国大会、安理会和国际法院为代表的三权失衡。从国际宪政的视角看,联合国应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增强联合国大会的效力,规范安理会的权力及其运作,发挥国际法院在国际纠纷中的裁判功能。同时,在与联合国的关系中,国家的主权应受到一定限制,公民个人的权利在特定情况下应受到联合国的保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