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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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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影响着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梳理当前流转的制度及实践现状,归纳流转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立法构想,以期解决当前流转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和创新提供理论参考及制度建议。  相似文献   

3.
农村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对农村公共设施的完善及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无可代替的作用,然现行规范对其规定甚少,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本身构造不明、价值不清造成适用模糊的困境。应明确农村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以维护集体成员利益为核心,以土地资源优化利用为重点,在具体设定上暗含公私力量的平衡。农村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实际上是以农民集体为核心的多元混合主体,因自身的公益属性,致使部分权能受限,应以合目的性与合规划性对其流转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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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隐形流转和试点实践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法规,却成为社会上通行的做法;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无疑具有较强的现实合理性,尤其是经济的飞速发展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成为必然趋势,确认其流转的合法性是立法对现实需求的回应。国家应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6.
在对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现状和立法欠缺,流转的必要性等问题分析基础上,进一步设计出一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制度,其主要包括明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可以实行流转,流转的条件和范围,流转的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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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虽具有政治与经济二重属性,但在当前的土地利用中却呈现重政治属性轻经济属性之态:政治属性虽在满足土地征收用地需求上已得到彰显,但却因征收条件的宽泛和征收补偿的缺位而存在沦为满足征地需求的资源库之可能;经济属性虽在降低农业活动交易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满足村民物质文化需求等方面有巨大发挥空间,却因顾虑市场要素进入缺乏正当性、公益性与营利性不兼容、城乡用地方式有别而仍处于未开发状态。通过区别农地的公益性与公益性农地等概念,分析城乡用地方式的趋同性、论证开发集体公益性用地经济属性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可得出如下结论:借鉴十九世纪自贡盐业土地"客来起高楼、客走主人收"模式有助于实现经济属性最大化之目的,有助于达到节约集约利用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的目标。  相似文献   

8.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之所以出现一系列问题,关键在于其流转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配套设施不完善。推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贯彻物权平等原则,对集体土地征收加以规制。只有改造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进一步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定,积极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合理的流转收益分配制度,才能促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9.
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困境及对策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面临立法限制和滞后,土地产权不明,流转机制不完善,收益分配不合理,土地流转价格低廉,农村劳动力转移机制不畅等困境。推进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需要加强立法,明晰产权,确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和合理的土地价格体系,并应将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有机结合起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带来了新的契机。  相似文献   

10.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立法与实践中重大冲突的背后有着深刻的主客观原因。作为重要参与主体的政府一方面出于耕地保护等公共利益的考虑在立法上严格限制其流转,另一方面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趋势已不可逆转,政府在政策上又对其放开。这无疑是一种因噎废食、投鼠忌器的做法,也导致了当前土地流转市场的混乱。尽快修改、制定相关立法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流转并从制度设计上来防止公共利益受损才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1.
农村土地资源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在城镇化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现如今集体土地的产权主体不明晰、土地流转的规定过于原则、农地征用制度不合理等问题突出,改革势在必行,应从法律上、政策上和制度上加以研究、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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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政策改革与立法突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尽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偿流转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内深受限制,但各地开展的试点实践与地方立法对现行法律已有很大突破。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流转已得到中央政策的确认,相关立法也有必要随之完善,并具备了完善的可行性基础。应从明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属性、修改《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制定全国性专项法规三个方面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进行立法突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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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隐形流转和试点实践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法规,却成为社会上通行的做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无疑具有较强的现实合理性,经济的飞速发展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成为必然趋势,确认其流转的合法性是立法对现实需求的回应。国家应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要将公平与正义作为核心价值理念,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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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确立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但这种制度还很不完善,主要表现在,法律禁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裸体”交易,即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但没有地上附着物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进行交易或流转。法定的两种流转方式,即集体经济组织“独立”开发或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发,应该受到地方政府的尊重并予以落实。同时,亟需修改《土地管理法》,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裸体”交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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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导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隐形市场逐渐形成规模.此类用地的历史复杂性加剧地区发展不平衡,流转主体的任意性引发土地利益分配不公,流转方式不规范导致各地违法用地现象突出.历时近30年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改革,充分反映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的重重困难,映射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制度需求与法律供给之间的巨大鸿沟.面对土地乱象未获有效遏制、地方规范与法律规定屡见冲突的困境,从法律层面设计科学合理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尤其是推进该项权利的物权化改革已成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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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绝大多数情况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间接入市。这不符合民法的平等原则,严重剥夺了农民权利,而且滋生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隐形市场。为此,各地竞相改革,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直接入市,这对于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无疑意义重大。然而,各地的实践仍不乏改进之处,而且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改革乃系统工程,亟需其它方面的配套改革予以支持和巩固。  相似文献   

17.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理论探讨与实践探索由来已久,而其在国家立法层面尚未得到明确支持及合理规制;广东省率先以地方立法(政府规章)形式认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合法地位,普遍认为这是在尊重历史与承认现实基础上的一项制度创新,但人们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认识仍然存在差异;文章基于对广东立法的认识,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践印证,分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立法调整动因、现实基础、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可完善创新的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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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法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运用法经济学理论,通过法律的需求分析、法律的成本与收益分析表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改革具有较强的现实需求,改革的收益远大于其成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改革具有现实合理性.提出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构建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从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内涵出发,结合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阐述了该制度在我国目前的实施现状、存存问题,并且提出了完善该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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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重要组成部分的集体建设用地,其所有权具有不完整性,其使用权作为一种土地用益物权,应合法进入市场有偿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内容由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对集体建设用地须依法征收并实行市场性补偿。政府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中的职责主要是对市场进行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并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全面接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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