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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24 毫秒
1.
议事协调机构作为县域治理过程中的非常规官僚组织体系,在实现县域治理现代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研究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从基层减负的视角审视了议事协调机构与基层减负的关系,所提出的双轨制的治理理论为基层减负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论分析框架。研究发现,官僚组织体系内部常规化组织体系与非常规组织体系二者之间存在的张力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减负效果式微。要从根本上推进基层减负必须逐步改良县域治理所依附的组织体系,尤其是加强非常规官僚组织体系的规范化治理,将议事协调机构的考核纳入基层减负的考核范围,从而构建常规化官僚组织体系与非常规官僚组织体系相兼容的减负体系。在县域治理过程中,为配合做好基层减负,需要进行非常规官僚组织的规范化治理,主要包括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的数量,提升议事协调机构的规范化管理能力,加强县一级议事协调机构自主设置决策权,注重对议事协调机构的考核与监督。  相似文献   

2.
如何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课题。中国国家治理的独特之处在于"政党-政府-社会"的三维结构。作为国家治理领导性主体,中国共产党在三维场域的制度执行力决定制度优势所转化的实际治理效能。在政党治理场域中,党的制度执行力能够有效转化党的领导制度优势,打造国家治理体系;在政府治理场域中,党的制度执行力能够有效转化党的国家治理制度优势,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在社会治理场域中,党的制度执行力则能够有效落实党的国家治理制度优势,构建新型基层治理体系,夯实国家治理基础。  相似文献   

3.
从场域理论视角出发,对河南省西平县基层信访治理实践进行分析,发现在基层信访治理过程中存在三种功能性治域,即行政管理治域、社会服务治域和行为文化治域,这三种功能性治域作为彼此协调互动的生命有机体,共同构建了基层信访治理共同体的实践场域。作为一个多种机制共振和多种资源整合的过程,基层信访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场域叙事促进了基层信访治理从崇尚功能性治域到拥抱复合性治域的起点重置。然而在复合性治域中,基层信访治理共同体构建仍然存在主体行政化、准则虚置化、工具悬浮化、客体错位和空间异质化等困境,亟须通过制度建设、监督规训、认知重塑等方式对基层信访治理共同体构建进行优化。  相似文献   

4.
在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党建引领已成为促进多元主体协商共治的重要制度安排.北京市创新基层社区治理新模式,开展社区议事协商.以北京市J社区365协商议事厅为例,从赋权嵌入、实质嵌入、组织嵌入、合作嵌入四个维度研究议事厅的需求反馈机制、协商议事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监督评估机制建设.研究表明:社区协商议事的四种治理机制被党建引领的协调性模式整合,实现党建引领的深层嵌入;党对基层社区治理的核心领导作用通过主体激活、资源共享、组织覆盖、价值融合得以凸显;党建引领通过发挥多方主体合作共治的联动成效,推动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的建立.  相似文献   

5.
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是应对社会结构转型的重要治理制度创新。分析党组织领导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内在逻辑,是深刻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基点。本文从永联村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历程出发,以组织场域的结构化再生产为分析视角,凝练出党组织引领社区治理共同体的作用机制,即政治引领机制、组织驱动机制和制度嵌入机制。此三大机制为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设打造了组织认同基础、组织运行动力基础以及组织制度基础。同时,拥有政治权威、经济资源支持的党组织主导了多元主体互动组织场域的结构化过程,并以其自身的政治化逻辑统合多元主体的行动逻辑,使得各主体能够在共同目标的引导下形成对新制度规范的“文化—认知”,进而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制度的演化与发展。  相似文献   

6.
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础任务是乡村治理制度、执行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乡村议事协商制度是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构成,以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作为历史范畴观察,我国乡村议事协商经历了制度更替、渐进转型和适应再生三个重要的制度变迁阶段;伴随着乡村议事协商主体关系的变化出现了传统精英主导型协商、民主动员型协商、公社集权型协商、村民自治型协商和多方共治型协商不同制度类型。虽然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兴起带动了国内相关话语转变,但我国乡村议事协商制度有其内在的变迁主线。国家与农民共同构成乡村议事协商制度形式与结果变迁的行动主体,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则影响着我国乡村议事协商制度变迁的秩序基础,制度摩擦出现与制度自身模糊性凸显是乡村议事协商制度变迁的结构动因。进而,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背景,可从加强乡村议事协商制度建设的体系性、提高乡村议事协商制度实践的适配性、明确乡村议事协商制度功能的边界性、坚持乡村议事协商制度创新的灵活性等方面,进一步思考新时代乡村议事协商制度建构。  相似文献   

7.
城镇化推进下的“过渡型社区”成为城乡分治的模糊地带,利益和资源的不断输入,使得其治理主体和治理场域发生重构。基层治理视角下的村民自治被“分利性”进行价值侵占。就如何厘清“过渡型社区”利益博弈秩序中,出现“弱治理强分利”与“强治理弱分利”两种分化样态的内在机理与演化过程。基于绍兴安置社区、武汉城中村两地治理实践经验表明,在“国家 市场 社会”三重结构化关系中,社会治理单元在“城乡转变”过程中呈现出分利制度异化、农民利益外显、基层治理弱化等具体表征。其中治理主体、治理对象在“国家 市场 社会”场域耦合中形塑出的治理取向,揭示出国家基层治理现代化转型的多元面向。  相似文献   

8.
许梁嫣 《国际公关》2022,(24):112-114
议事协调机构逐渐成为承担常态化行政管理工作的非常设部门。如何使作为非常设部门的议事协调机构和职能部门发挥同样的职能作用,关键在于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办事机构,即办公室能否实现对不同序列人员的有序分类管理,从而充分发挥办公室人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实现岗位工作的稳定有序。这也是议事协调机构开展各项工作的第一要务。本文详细阐释了议事协调机构的分类、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人员的来源分类、《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实施情况等,并提出了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人员分类管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基层治理效能是衡量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程度的标志之一。当前我国的基层治理效能还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其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直观上看到的治理主体素养有待提高,治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协调;另外一个则是行政发包制治理模式的一种结果。现代信息技术和民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民主权利是去除基层治理中行政发包制弊端的有效办法。通过提高基层治理主体的素养和进一步协调治理机制,以及完善行政发包制就可以逐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10.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资源型地区社区基于自治乏力与治理格局碎片化、复杂责任主体的场域交互以及各类特殊人群与利益分化等问题,形成了鲜明的资源型城市社区的治理特征。从“政党—国家—社会”的三元理论视角出发,聚焦于基层党组织引领基层社区治理转型与发展的实践经验,思考基层党组织引领基层治理的深层逻辑内涵,尝试回答党建引领逻辑与治理逻辑如何在基层社会的实践中真正有机结合形成统一体。山西省D社区通过构建党建引领基层社区治理,依赖组织整合、链式嵌入与双向政治动员的三重复合逻辑,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提供组织、动力资源,构建政党整合下的资源型社区治理模式,能够有效破解资源型社区的治理困境,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实现我国资源型地区基层社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11.
"村改居"社区作为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一种社区类型,是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产物,有着社区形态的过渡性、生活场域的二元性、居住人口的流动性和社区管理的复杂性等特征,因而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点。在"村改居"社区,"党政经"一体的"混合型"传统组织架构这一弊端,造成党组织权威弱化、自治组织地位虚化、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异化,引发社区治理失序。以"政社分离"、"政经分离"为标志的治理改革,让社区组织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在推动社区治理事务类别化与权责明晰化的同时,有助于基层权力的有效制衡与组织架构的优化整合,实现社区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12.
在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下,基层社区治理成为治理的重心,而社区居委会作为联结政府与居民的纽带和桥梁肩负重要的历史使命。如何发挥基层社区自治组织的引领、服务和纽带功能,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放权赋能,更需要支持性、平台型组织赋予基层社区居委会现代的社会自治能力。调研中发现,由社区居委会派生的X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实践呈现了居委会治理转型的路径探索,体现出政府部门和社会专业力量的双重赋能。一方面政府部门给予其行政合法性、项目扶持与资金支持、标准化建设以及身份话语权的支持;另一方面外部的支持型社会组织提供专业能力的培育和资源链接,而其自身在地化的本土性社会资本形成天然的禀赋。社区居委会在治理转型中应当立足于搭建社区居民的再组织化和信息服务平台,联结社区治理场域的多元主体,合理利用“行政性”资源和“社会性”力量,发挥其在基层社区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相似文献   

13.
国家治理与乡土社会的双重变奏中,乡村基本治理单元保持着简约治理的基本形态。公共资源下乡的过密化,导致目标管理责任制嵌入基层民主实践,催生半正式行政结构的科层化。多种张力下的基层治理制度供给,不仅没有带来乡村社会公共性的复兴,反而使得乡村治理走向了善治的反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村干部理应成为承接公共资源的接点性治理主体,也可能不受监管而坠入乡村“微腐败”的温床。现代国家要更好地造福于民,需不断提高行政村的基层治理能力,初步的构想是,建构行政村的社区福利评估能力、政策释义能力、组织动员能力和利益协调能力,助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14.
农村基层妇联组织不仅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人群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农村基层政权的社会支撑之一。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时代背景下,要站在治理的角度去审视基层妇联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及其作用机制。从治理来看,基层妇联是政治组织和群众组织,也是治理组织和服务组织。基层妇联具有融入乡村治理全过程的政治需要和现实需要,在乡村治理中具有主体性功能。基层妇联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性功能不仅是由妇联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决定的,也是由党的帮手和助手功能决定的。基层妇联凭借其独特的政治、组织、动员、宣传和凝聚群众的优势,在乡村治理中可以发挥组织动员、服务群众、民情枢纽、协商议事等作用,提高乡村治理的组织化、社会化、服务化和共治化。通过组织体系“纵向到底”和“横向到边”以及成体系的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基层妇联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性建构,是妇联发挥基层治理功能的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15.
创新社会治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从政治承认、需求推动等方面为社会工作机构的迅速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社工机构的发展状况已成为其能否有效顺应社会治理转型、满足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需要的关键。现有发展场域下,社工机构虽已获得了身份承认,但实践中尚存一定局限,诸如政府职能部门对于社工机构尚未建立起足够的信任机制,购买服务的政策场域尚未理顺,政策试点的负面效应尚需有效控制等。故以场域优化促进发展已成必然,需要改变社工机构与政府的关系资源分配结构、制度安排体系和惯习系统,增进合作,以促进其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治理创新。  相似文献   

16.
基于社会互构论的理论视野,运用交叉对比分析的方法,探讨乡村贫困治理场域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互动关系。研究发现,乡村贫困治理的地方性实践中,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互动关系并非整体性的静态固化格局,而是因不同的互动情境呈现出多元性的动态实践特征和持续演化过程,表现为一种制度化程度低、策略性行动强的“合作博弈”的实体关系。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动态博弈过程中寻求贫困治理合作的可能性,贫困治理的目标一致程度和行动主体的利益契合程度是影响二者博弈最终走向的关键变量。借助于这种互动模式,社会组织在当前行政治理体系异常强大、社会主体性发育水平尚处低位的时代背景下,嵌入到乡村发展场域中,不仅发挥了贫困治理的实际功能,还获得了组织自身的发展空间。不过,由于转型期国家的主导地位,合作博弈的过程本质上还是以呼应政府部门偏好为核心特征,从而强化贫困治理中工具主义导向的事本逻辑,而更长远的社会价值的追求依然任重道远。  相似文献   

17.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但是基层腐败没有完全杜绝,基层腐败治理方式改革迫在眉睫。当前,大数据技术推动了治理结构与治理能力的巨变,回答了“技术如何引发组织变革”的命题。“互联网+监督”将技术与治理结合并运用于基层腐败治理,可以直击基层腐败的三大痛点: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监管风险、基层权力末端的监管乏力、熟人社会的干扰困境。在基层腐败治理场域中,基层政府借助“互联网+监督”的技术优势,可以实现为群众直接监督赋权、为政府透明行政赋能的治理目标。这一过程不仅是技术对组织的塑造,也是组织对技术的吸纳,更是人民群众对组织的认可与支持,三者的高效互动共同推动着基层腐败治理变革。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中央把"双带双培"政策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主导方针,"富人治村"成了基层政权、农民、富人三者基于自身利益,在乡村治理的互动与博弈中形成的一种无意识的合谋行为。与依靠乡村内生性力量实现的国家集权简约治理下传统的"乡绅治村"相比,可以说"富人治村"在主体合法性、主体产生机制、主体治理行为上已经丢失了儒家文化的使命感。从政治学角度分析,他们的治理行为也将农村基层治理带入到村庄权力场域的结构化、村庄治理私人化、基层政权权威弱化的困境。解决上述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构建完善村民自治法律,规范基层选举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的管理监督机制;培养和提升"富人"村干部的治理能力;培育村民民主意识,推进基层村民自治。  相似文献   

19.
基层政府作为基层治理体系的主导者,是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到基层社会的重要组织载体。如何实现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与自身治理与服务能力的有机衔接是当前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面临的重要挑战。H市基层政府改革与创新实践经验表明,实现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与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有机衔接的核心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统筹与协调功能,关键是推动管理下移改革基层政府行政体制,基础是推动资源下移夯实基层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基础,目标是推动服务下移建设人民满意的基层服务型政府。  相似文献   

20.
现代药品安全风险具有碎片性、扩散性、隐蔽性和多重性等特征。根据风险治理理论,当前中国药品监管体系存在部门职权单一、分散化属地管理、个体风险漠视和“运动式”应急等问题。要从根本上提升药品安全监管绩效.有必要利用本轮体制改革和修订《药品管理法》契机,重构药品管理体系的顶层设计。创新药品安全风险分析框架.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完善属地化监管体制,并充分调动各利益相关方积极性,最终形成药品风险社会共治的新格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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