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死刑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个重要刑种,尽管现行刑法对1979年刑法进行了修改,但死刑罪名的设置还不够合理,死刑罪名数量仍然很多,这不符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因此,我国应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合理设置死刑罪名,大范围削减死刑罪名,完善我国的死刑立法,以适应国际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2.
死刑存废之争由来已久,死刑存置论者与死刑废除论者仍然是各执一词。本文从中国具体语境出发,分析了当前我国死刑制度的现状,提出了三个影响中国废止死刑的社会因素,笔者认为我国仍然保留了死刑制度,这是由当前中国的现实条件决定的。为了使我国的死刑制度与国际人权法的要求和世界刑罚轻缓化发展趋势相一致,同时提出了限制死刑适用范围、限制死刑适用对象范围、扩大死缓制度适用范围、收回死刑复核权等一系列的在现行刑法基础上的消减死刑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3.
为进一步限制、减少死刑的适用,全面废除女性犯罪适用死刑的设想据此提上日程。该设想主要依据在于:我国刑法自古就有宽待女性的传统;即使在保留死刑的国家中,也有不少废除了对女性犯罪的死刑;结合女性犯罪自身的特点与刑罚的目的,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背景下没有必要对女性罪犯适用死刑;通过对我国刑法中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死刑这一规定进行目的性解释,将全体女性排除在死刑适用对象之外也符合限制死刑的根本目标。  相似文献   

4.
黎红  张虹 《理论界》2004,(3):89-89
一、立法现状目前我国有关合议庭评议的立法主要体现在:《刑事诉讼法》规定:“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开庭审理和评议案件,必须由同一合议庭进行。合议庭成员在评议案件的时候,应当…  相似文献   

5.
文物犯罪的死刑适用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法对于死刑规定的罪名中不乏文物犯罪之类的贪利性非暴力犯罪,但是无论从刑罚发生的根据、文物犯罪的发生机理还是从刑法的公正性上来看,对文物犯罪适用死刑都是不合适的。此外,对文物犯罪适用死刑还不利于国际间的司法协助,对打击跨国文物走私案件造成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废除对文物犯罪的死刑适用是有必要的。中国废除死刑的实践应当从对文物犯罪这种非暴力的贪利性犯罪开始。  相似文献   

6.
死刑裁量有其价值理念的基奠与制度规范的制约.刑法学派限制死刑的丰富思想,各国刑法限制死刑的现实趋势,提供了死刑裁量的重要知识背景.严格限制死刑是我国死刑适用的根本理念,我国刑法对于限制死刑适用也有诸多制度规定.孙伟铭死刑案的二审改判有其合理根据,不过对于过错醉酒的从宽考量仍值得推敲.  相似文献   

7.
日本死刑制度的现状与我国死刑制度的展望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日本刑法规定只对 10多种犯罪可以适用死刑 ,审判机关对适用死刑持极为慎重的态度。日本刑法学界关于死刑存废问题的争论仍很激烈 ,学者们大多持“死刑废止时机尚早论” ,并且认为死刑废止后 ,还应当要有特殊的替代死刑的法律措施。日本乃至西方的死刑存废之争在方法论上有偏差 ,我们今后应将研究重点转向客观分析适用死刑之利弊 ,考察和论证废止死刑应具备的条件 ,以及废止死刑后应采用的替代措施等。在我国 ,废止死刑还需经过很长的时期 ,现阶段应把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作为我们的基本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8.
自1764年贝卡里亚首次挑起死刑存废之争以来,二百多年过去了,刑法学界关于死刑存废的论争至今在理论上仍未终结。本文对死刑保留论者提出的应当保留死刑的理由一一予以反驳之后认为,我国也应废除死刑制度。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尽管坚持严格限制死刑的宗旨,但是死刑立法仍显一定程度的铺张。人类价值根基,决定人类应当废除死刑;而社会现实背景,决定我国当今社会必然保留死刑,甚至可以说,至少在未来的50年内我国刑法典不会废除死刑。构建合理的死刑制度理应成为现阶段刑法理论的基本责任。应当遵循“总体原则废除死刑,故意命案保留死刑”的基本原则,从特别刑种、适用对象、杀人罪刑、判决执行、死缓制度等方面,对刑法总则与分则进行修正。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法对盗窃罪设置了死刑条款,适用于“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两种情形。笔者认为,这两种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是财产所有权,与侵犯生命权的犯罪在处罚上理应有所区别,而且这两种犯罪行为也不属于国际公约所谓“最严重的罪行”。我国可以参照港澳地区以及其他国家关于盗窃罪的处罚规定,结合我国历史和现实的实际情况,废除盗窃罪死刑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郝建设  刘亮 《理论界》2002,(6):66-67
我国刑法在对未成人犯罪适用刑罚的规定上,与成年人犯罪有着明显的区别。这是由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还处在生长发育之中,他们既有容易被影响、被引诱走上犯罪道路的一面,又有可塑性大、容易接受教育和改造的一面,因此从我国适用刑罚的根本目的出发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我国刑法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上,规定了两条重要原则:一是从宽处罚的原则;二是不适用死刑的原则。以下我们根据这两条原则米分析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的刑罚。 (一)未成年人的犯罪不适用的刑种 我国的刑罚体系,共有五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三种附加刑:罚金,剥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行的刑事责任年龄,上承我国悠久灿烂的刑事法律传统,外纳西方先进的刑事法律制度,在我国原有死刑适用年龄下限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进一步明确了死刑适用年龄上限.从历史演进的角度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厘清此规定在我国的发展轨迹.  相似文献   

13.
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现阶段司法机关的目标和任务。现阶段对死刑进行司法控制,其实际效果特别是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更优于死刑的立法控制。实现死刑司法控制的路径在于:一是倡导死刑裁量者树立刑法谦抑的人权保障刑法观念;二是建立死刑适用的量刑规范化标准;三是明确死刑司法控制的目标或对象范围应是严重暴力类犯罪;四是明确死刑司法控制的主要替代措施是死缓制度的适用。立足于对J省死刑裁量法官的调研,从地方司法实践中归纳出广泛认同的死刑裁量规则,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J省死刑裁量标准指导意见》,是对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政策一个新的诠释。  相似文献   

14.
对死刑的追问——死刑为什么应当存在?(下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中华  王海桥 《江淮论坛》2011,(1):78-85,161
死刑存在与否应当也只能是一种价值论上的根本判断,必须清楚死刑存废论争对死刑的意义所在。自刑法之外进行的追问表明,无视或有意忽视性恶论的人道主义不能作为刑事政策考量的根基,死刑的价值判断与文化、国家权力运作密切相关,同时也必须考虑整体的公平正义。从刑法的规范角度理解,刑法的任务决定了死刑存在的必要性和正义性,死刑本质上是犯罪人在刑法上基于自我决定而实现的永久性、完全性排除,是生命防卫权的实现方式。国家处死犯罪人实际上是国家在执行社会共同体的任务,是社会共同体行使生命防卫权和共同体防卫权的必然结果。死刑应当存在,但却是不得已的选择,那种基于“敌人”概念所建立的刑法或许更应理解为一种特定状况下特定时期的刑事政策。我国的死刑制度应当重构。  相似文献   

15.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二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规定是根据我国目前阶级斗争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是对我国《刑法》的重要补充,它完全符合全国人民的意愿。这就给我们在理论上提出了一系列亟待研究的课题。本文对该条的有关规定略论如下。  相似文献   

16.
徘徊在悔罪性和有效性之间的立功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由于我国刑法第68条对立功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等的规定十分抽象,因此在实践中关于“揭发他人犯罪”的立功行为出现了一系列的立功异化现象。立功异化现象的出现主要在于我国刑法对立功制度的价值定位长期徘徊在“悔罪”说和“客观实效”说之间。我国刑法的立法原意是强调立功制度的实效性,而揭发他人的犯罪人是否悔罪是难以证明的;但是对实效性的过度重视会带来诸多弊端,因此对“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是否认定为立功要进行限制性解释。  相似文献   

17.
一个优越的刑罚制度,其重要性不仅需要通过刑事立法予以体现,而且还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加以全面实现。在我国的现行刑法中,具有实际罪刑规定的条文共有100多条。其中附有死刑规定的条文有30多条(不包括某些根据加重处罚原则也可以判处死刑的条文)。这在整个犯罪总数中占有较高的比例,加上新的刑事政策对于各种严重的刑事犯罪不断提出“从重”的要求,使得死刑不  相似文献   

18.
抢劫罪适用死刑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了八种情节最高刑为死刑。近几年,抢劫罪较为严重,符合八种情节案件不少,依法判处死刑案例增多,如何完善抢劫罪死刑规定,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刑事立法的完善,刑事司法解释所具有的准立法的属性功能并没有完全退隐,刑事司法解释规范化依然受到了刑法学界的关注,特别是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问题关系到司法解释制定和适用。明确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对刑事审判中如何依照法律规定准确适用有着重要意义。我国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最为基础的问题是其属性的认定,无论是否定说还是肯定说,对涉及司法解释时间效力的评判都有失偏颇,应将该解释置于刑法典语境之下作出阐释,同时结合我国刑事法律审判实务,得出司法解释时间效力与刑法具有一致性,并以此推定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结论。  相似文献   

20.
美国的"死囚等待"是一种不立即执行死刑的制度,起到了防止错杀和减少死刑的作用。"死囚等待"时间过长,是美国司法体制下必要又无奈的代价。我国《刑法》规定的"死缓"亦属于不立即执行死刑制度,也起到了减少死刑的作用,但该制度不是针对所有死囚,死刑核准后的"立即执行"仍是错杀的温床。面对美国的"死囚等待",我们应取长补短;立足于我国的"死缓",扬长避短;建议扩大我国的不立即执行死刑制度,使其成为死刑判决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