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刘娟 《河北学刊》2014,(3):223-227
"人的尊严"有着丰富的内涵,其语义主体、理论依据及实现标准等方面均存在可探讨之处。"人格尊严"作为与其词义极为相近的概念,经常被与之互换或等同。虽然两者均指向人的尊贵和庄严,在含义上具有相通性,但仍存在一定差别。从思想角度而言,"人的尊严"较之"人格尊严"具有更丰富的内涵;从法律概念分析,"人格尊严"这一称谓亦不可替代。人的尊严是人格尊严的本源和思想基础,人格尊严是人的尊严的精神实质与核心内涵。  相似文献   

2.
甘绍平先生从人的尊严和人权理论的关系出发,认为“尊严从本质上讲就是不受侮辱的权利”.该定义将“不受侮辱”与“获得尊严”直接等同,忽略了尊严理念作为一种绝对价值的重要性、没有看到尊严的层次性以及带有超越性的实现形式,大大缩小了尊严的适用范围,不利于现实中人的尊严的维护和实现.文章在分析其尊严概念局限性的基础上,给出多维度、系统性的尊严概念.  相似文献   

3.
在康德哲学中,尊严是一个内涵相当丰富的概念。康德分别在"源始的尊严"和"实现了的尊严"两种意义上运用这一概念。前者是人因其自由和理性平等享有的;后者是人因其德性享有的,即配享尊严的问题。与之相应,在权利问题上,一方面,康德主张尊严是人的一项基本的权利,同时也构成其他权利的前提,因此应坚决捍卫人的尊严和权利;另一方面,他也强调我们应该首先使自己配享权利,使自己作为一个权利主体保有尊严。  相似文献   

4.
《江西社会科学》2019,(6):35-40
马克思关于人的尊严思想,以人的生存与发展为核心。马克思在其思想体系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人的尊严的概念,但人的尊严思想贯穿其中。从人的尊严思想的萌芽,到探索人的尊严的存在形式,最终提出实现人的尊严的方式,马克思关于人的尊严思想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摆脱了将尊严归于绝对理性,或人的生物本能的西方传统尊严观,有独特的内涵。分析和理解这一内涵,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和提升人的尊严。  相似文献   

5.
唯物史观的生存论旨在表明历史就是人的历史,人的生存历史应当以人为本。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处于生存困境之中,基于这一现实,党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发展观,用来作为解决人的生存困境问题的指导原则,因而具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克隆人是基因决定论的理论产物.基因决定论无论在理论形态、技术形态上还是在社会生活中都存在困境,尤其在克隆人的形态上,由于片面强调克隆人作为人的生物性,忽视其精神和社会属性,导致了克隆人只有价值,而丧失了应有的尊严和人性.  相似文献   

7.
论阿瑟·密勒的悲剧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铁生 《学术研究》2004,(12):143-147
美国剧作家阿瑟·密勒的悲剧创作理论主要体现在打破以往英雄人物占据舞台的传统, 把社会底层的小人物搬上舞台, 让悲剧服务于广大平民百姓, 而非少数达官贵人; 认为现代悲剧除触及人的生存困境这一表层特征以外, 还应在深层次意义上探讨生存困境中人的价值问题, 尤其是伦理道德方面的价值; 悲伤和悲剧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现代悲剧应做到让悲伤超越怜悯, 最终走向悲剧性, 进而达到悲剧的理性意识以及在观众内心产生启迪和教育的作用; 在社会悲剧揭示人面对生存困境下的张力所持何种态度问题的同时, 应对资产阶级社会中的人的异化以及人的尊严失落问题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8.
李亚明 《中州学刊》2022,(8):102-109
人的尊严是当代伦理、政治和法律研究中的重要概念。然而至今,人们对于尊严的内涵仍有着完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理解,这一现状为相关研究带来困扰。儒家伦理思想是当代具有广泛影响的伦理学理论,其尊严观念为反思各种尊严理论提供了重要视角。在儒家伦理中,人类尊严的基础是每个人先天具有的道德潜力。每个人在相同程度上具有道德潜力,因而平等地具有普遍尊严;同时,一个人在越大的程度上发展了道德潜力,就能够在越大的程度上拥有获得性尊严。普遍尊严是一种道德地位,而获得性尊严不是。追求获得性尊严是普遍尊严的道德要求,并且为普遍尊严提供必要的保护。儒家的尊严观念有助于论证人类道德地位的平等性,从而为应对当代科技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伦理难题提供重要的理论资源。  相似文献   

9.
论人的尊严     
在当代政治哲学、伦理学、法学等领域的相关文献中,"尊严"是一个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的概念。一般意义上的人的尊严,指的是人人都具有的平等的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在社会共同体中存在与实现的尊严,人格尊严的需要是人类共同生活的需要,是人的精神生命无上价值的体现。人的尊严根植于人的本性、人的共同体成员的资格。  相似文献   

10.
作为基本权利范畴的"人之尊严"是人的生命尊严与社会尊严的统一,体现为个体生命的人存在于社会之中,获得社会的尊重而区别于其他存在物的高贵与庄严。这种高贵与庄严通过人的自主、自由、自觉的活动得到确证,自主、自由与自觉构成人之尊严的内核。这种作为基本权利范畴的"人之尊严"以三重不同的形态存在着,即作为人权本源的"人性尊严"、作为基本权利价值原则的"人之尊严"和作为个别基本权利存在形式的"人格尊严"。这三种不同的形态呈现出由抽象到具体、由类到个体、由理论到规范的递进逻辑。按照这样的逻辑来构建宪法意义上的"人的尊严",要求我们从宪法的人权本源理念上确立人权源于人自身所固有的尊严的观点,在宪法权利规范上要不断完善人格尊严权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1.
朱振 《江海学刊》2024,(1):168-175+256
尊严一开始是一个代表等级的概念,也不对应权利,后来才悖论性地被扩展适用于所有的人。以尊严的传统范式/现代范式为参照点,可以看到,支配着法律制度和价值体系的康德尊严理论解释力不足,有必要在现代范式下发展康德的尊严理论,以回应生命科技对尊严的内在挑战。尊严理论需要更进一步普遍化,需要将尊严的涵摄范围扩张到超越时间的“人的生命”。因此,对人性尊严的关注点应当从受到时间限制的“人”转向“人的生命”,界定“人的生命的尊严”的内涵,并以之为根据在法哲学上辩护人的各种生命形态所具有的规范性意义,从而为赋予其权利奠定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2.
道家哲学中有着丰富的关于尊严的思想与观念。道家尊严观可分为道的尊严与人的尊严两个层次。"道"是道家的核心概念,道家把道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因而享有至上的尊严。道既是宇宙的本体,为万物派生的本源,人与天地一样为道所派生,因而与天地一样享有尊严。道又是宇宙与人生社会的法则,即无为。遵无为的法则,才能享有无上的尊严。同时,人生的价值追求也是无为,即除去过多的贪欲,回归素朴的人生境界,才能葆有人的尊严。  相似文献   

13.
韩德强 《文史哲》2008,(3):162-166
以尊严享有主体的普遍程度和平等状况为标准,可将人的尊严分为秩序性尊严与普遍性尊严两种形态。其中,秩序性尊严是指人基于特定的社会秩序或规则以及特定的人身属性或伦理禁忌而具有的一种不可冒犯、不可侵越的社会地位、群体权威或生活状态,主要包括社会等级关系、精神品性差异、社会生存秩序等内容。不平等社会关系具有的等级秩序性和主体类别性构成了秩序性尊严的主要特性。实现不平等社会关系之间的和谐是实现社会和谐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4.
公民尊严不受侵害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已成为当代人权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在世界各国的现行立法中得到体现。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一规定是我国公民享有尊严权并依法受到保护的法律依据。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公民的尊严权受到侵犯的现象却大量存在。因此,探讨公民尊严权的内涵、法律保护形式及适用范围,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尊严与尊严权“尊严”或调“人格尊严”,是一个极抽象的概念,人们对它的理解各有差异。有的人认为:尊严…  相似文献   

15.
把"人是什么"变换为"'人'是什么",澄清"人"的概念的不同用法及其意义,有助于避开本质主义的追问方式及其困境.从不同角度或以不同标准去理解人,必然导致"人"的概念规定的多样性.某一时代的思想家通常只能以自己所处时代的人作为现实原型来刻画和建构"人"的概念.与实然之"人"的概念不同,应然之"人"的概念并不是经由从个别到一般、从特殊到普遍的抽象概括,而是经由从描述到规范、从现实到理想的提升建构而形成的."人"的概念的二重化是一种潜在的方法论模式.人文社会科学中那些最常见的关于"人"的概念规定,与其说是对于实然之人或本然之人的客观描述,还不如说是关于应然之人的某种理想建构.人道主义主要依据本然论证应然,其特点是从本然之"人"的抽象假定导出人的应然状态,而马克思主义则主要依据必然论证应然,其特点是从实然之人的真实存在出发,以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为依据,来设定和论证人自身发展的应然目标.  相似文献   

16.
尊严与价值的关系是康德哲学中最为扑簌迷离的问题。通过对康德哲学中内在价值和绝对价值概念的分析,我们主张,绝对价值和内在价值是对尊严之价值属性的描述,而非定义。有些康德主义者们认为,康德将尊严定义为价值,并进一步将其视为尊重人这一道德命令的根据。事实上,这一观点与康德哲学的思想存在分歧,因为在康德哲学中,价值概念不可能成为道德命令的根据。  相似文献   

17.
在当今社会,尊严已经成为一个核心的价值理念,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事实上,维护和捍卫人的尊严已经成为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尊严作为一种关系性的价值,表现为相对于他物而言的优越性。尊严的维护是在与他人的交往过程中实现的,这种维护既包括内在的维护,又包括外在的维护。前者着眼于个体,强调从每个人的自我修养做起,自我珍重并尊重他人,进而使自己配享尊严;后者着眼于法律秩序,强调从法律上捍卫每个人的正当权利,维护权利就是在直接或间接地维护人的尊严。  相似文献   

18.
马克思的尊严观经历了一个从抽象到现实的转变。在"现实"和"应有"的尖锐对立中,马克思"转向现实本身去寻求思想",从人的社会性以及人所处的社会关系之中去理解人的尊严。以"现实的人"为逻辑起点,马克思扬弃了西方传统的尊严观念,建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尊严观。马克思尊严观的转变,标志着马克思着眼于现实社会关系和特定时代人民对于尊严的吁求,从而科学地揭示了尊严的本质特征,为人类尊严生存的构建指明了目标和方向。  相似文献   

19.
行政行为概念之科学界定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作为我国行政法学的核心范畴之一,行政行为具有重要的司法意义和法理意义。但这一概念的通说却面临着一系列的理论困境,且难以回应实践中的问题。行政行为概念的科学界定应在充分借鉴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学说及立法成果的基础上展开。  相似文献   

20.
论人的自我尊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人的自我尊严杨千朴自我尊严作为人的精神素质的重要内容,是道德规范转化为个人信念和品行的特殊心理机制。启发和强化人们的自我尊严,不仅对个人的自身完善具有重要价值,而且对于整个道德建设也有突出的意义。一“尊严”一词除用以表达人的庄重、威严、独立而不可侵...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