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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均可作为受益人,投保人、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应存在保险利益关系,即一定利害损失关系,如夫妻、父母与子女、债权人与债务人等。购买寿险如何指定受益人,请您注意以下几点: 1.指定要明确。切不可模糊概念,譬如用“我妻子”、“我孩子”这类词语,而是应该明确指出姓名,避免日后纠纷。  相似文献   

2.
人身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的身体或寿命为标的,被保险人面临潜在的被谋害的人身安全危险.为防范道德风险,减少危险机率,文章分析了投保人、受益人签约时对被保险人拥有保险利益的必要,认为保险人在缔约时应负有法定的注意义务,审查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是否拥有保险利益,主张在我国保险法中进行明确规定;并通过分析保险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认为保险人承担侵权责任是合理和应当的.  相似文献   

3.
《江西社会科学》2016,(3):192-199
虽然我国现行《保险法》仅规定投保人告知义务,从告知义务的立法本意来看,被保险人也应作为告知义务的履行主体。对于告知义务履行过程中重要事实的判定,应对重要事实的内涵进行目的性的限缩解释,即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告知之事实与保险人承保之风险及保险事故之发生无关时,将上述事实排除在"重要事实"的范围之外。在保险合同复效时,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原保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也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我国现行《保险法》并未规定投保人基于一般过失未告知重要事实的法律后果,投保人基于一般过失违反告知义务,保险人不能解除合同。在上述情形下,保险人有权在通知投保人之日起的1个月内终止合同。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外资保险公司的大量涌入,保险企业退出市场尤其是被宣告破产,将成为我国保险业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由于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及其经营的特殊性,为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应加强对我国保险企业市场退出保障机制的研究,完善保险公司整顿、接管、破产等的法律规定以及保险合同制度和保险保障基金等制度。  相似文献   

5.
学生团体人身平安保险 凡在我市城镇、乡村的大、中、小学校的在校学生,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活动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所在学校集体参加保险,教职员工亦可参加本保险。保险金额最低1000元,最高3000元,一个学校选定一个金额档次最宜,年保险费按2‰计收。也就是每千元收保险费2元。本保险属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死亡或残废的,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残废给付标准》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学生因发生意外伤害的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国家和甘肃省公费医疗报销范围的规定,负责五元以上医疗费的80%。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但医疗费用不能超过金额的全数。给付金额达到全数后,保险效力即行终止。对于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以及酗酒、打架、殴斗所致的残废、死亡或因疾病支出的医药费,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申请保险金时,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要提供医疗证明、证件及收费单据,否则不能给付保险金。  相似文献   

6.
尹中安 《兰州学刊》2009,(7):119-121,143
依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之规定,受益人限于人身保险,学界也鲜有异议。然笔者认为,受益人不仅仅存在于人身保险中,财产保险也同样存在受益人。首先,被保险人作为保险标的之财产权主体或人身权主体,乃当然之保险金请求权人,即法定受益人;其次,法定受益人之被保险人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得通过指定第三人为受益人而让渡其保险金请求权;再次,财产保险指定受益人之实例已经出现,而且在某些情况下,被保险人之外的第三人还可以基于法律之规定而为法定受益人。  相似文献   

7.
保险合同属于有偿合同,保险费是被保险人取得保险保障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交纳保费是保险合同成立和有效的必要前提。各保险公司的条款都载明了投保人交纳保费的方式和方法供投保者选择:一种是趸缴——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所有保费;另一种是分期  相似文献   

8.
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投资利益是由于投保人投资于资本市场并持有投资组合单位而产生的相关合法权益。从法律关系的微观角度看,保护这一投资利益是投保人风险承担的逻辑延伸,是投保人信息弱势地位的必然要求,也是投资连结保险法律属性的本质需要。从保险市场发展的宏观角度看,保护这一投资利益是投资连结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在依赖,是保险公司运营规范的应然选择,也是基于保险公司直接收益与投保人的账户表现脱钩的本源悖论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9.
张智勇 《兰州学刊》2009,(8):138-140
人身保险中的受益人一般由投保人指定,为防范受益人的道德风险,赋予了被保险人同意权。但在团体人身保险中,由于雇员与雇主事实上地位的不平等,使得雇员同意权并不能真正意义上得到行使。与个人人身保险中受益人的道德风险不同,团体人身保险中的受益人风险主要表现为心理风险。赋予被保险人撤销权、限制受益人的受益额度、采取特殊的受益人指定规则、加强核保将有助于减少法人受益人的心理风险。  相似文献   

10.
正投资连结保险简称投连险,其正式名字是"变额寿险"。投连险是一种新形式的终身寿险产品,它集保障和投资干一体。保障主要体现在被保险人保险期间意外身故,会获取保险公司支付的身故保障金,同时通过投连附加险的形式也可以获得重大疾病等其他方面的保障。投资方面是指保险公司使用投保人支付的保费进行投资,获得收益。投连险的主要特点:①强调客户资金的投资功能。②投连产品当中可包含多个不同类型(根据投  相似文献   

11.
在保险法的理论与实践中,保险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以他人为被保险人投保人寿保险时,保险利益的归属更是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家庭关系或者契约关系的存在,都可能允许投保人以他人为被保险人投保人寿保险,但保险利益的归属在两种情况下存在差异。我国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对此已有突破性规定,但还是存在一些适用上的困惑,需要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2.
保险代理人是保险公司据以展业的重要手段.理论上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仅存在一种代理的关系;但在实务中,保险公司通常利用自己的内部规章对代理人展业过程中的活动进行约束,对于这种约束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从而适用劳动法的调整,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看法.笔者以为要在正确区分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人不同层面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决定引用劳动法或民法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13.
刘俊 《理论界》2010,(6):66-68
明确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在参与保险公司破产程序中的法律地位,是发挥保险保障基金制度防范保险业风险的前提和基础。在保险公司破产的不同阶段,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在保险公司的破产程序中到底是以债权人、管理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出现,这些角色又如何融合与协调。这些很有争议的问题都需要深入地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14.
现在,参加保险的人越来越多,险种也越来越多,但许多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却不知如何依法向保险公司索赔,这里特作介绍: 一、当投保人家庭遭受财产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火灾、爆炸、偷盗等事故时,投保人应首先通知公安、消防等部门前来援救、侦察;同时也要通过口头、电话等方  相似文献   

15.
董昭江 《东岳论丛》2005,26(3):66-69
跨国保险是指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保险标的具有跨国因素的保险。跨国保险是特殊形式的保险,其主要特征是法律适用的国际性、承保风险的复杂性、跨国经营的对等性和跨国保险的商业性与政策性并存等。熟悉和了解跨国保险的特征,对促进保险业的发展,拓展国际保险市场,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目前全国共有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2,700万人,他们的劳保福利和退休养老金,全部由各企业自己负担。由于退休职工人数逐年增加.企业开支不断加大,对发展生产很不利。为了巩固和发展城镇集体经济,使退休职工老有所养,青年职工无后顾之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各省、市、自治区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开办养老金保险。城镇集体企业作为投保人,均可为本企业的职工(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参加养老金保险。企业根据本身的经济条件,按照规定于交税前每月从工资总额中取得一定比例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可从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企业为每个职工交纳保险费的标准,在5元—15元之间分为若干档次,最低不少于每月5元,交保险费期最低不少于10年。交费多,保期  相似文献   

17.
复保险之法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复保险应采广义概念 ,应要求保险期间同一 ,并可适用于部分人身保险 ;赔偿金额的总合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应改为被保险人实际获得赔偿额的总和 ,不得超过实际损失 ;复保险中投保人违反通知义务 ,应根据其主观心态确定合同的效力 ;复保险中保险人的责任应区分同时复保险和异时复保险  相似文献   

18.
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为例,通过被保险人赔偿限额的选择控制了其风险异质性、分离了信息不对称中的逆向选择,来专门研究道德风险问题。利用logit回归模型通过考察被保险人的风险频率与"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的选择之间的条件相关关系,发现我国机动车保险市场存在道德风险,且免赔额条款能够显著降低被保险人的风险频率,有鉴于此,保险公司应该设计激励性保险契约以最大限度地鼓励被保险人积极防灾防损。  相似文献   

19.
民族保险业的振兴离不开农业保险市场的开拓。农业保险是以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为保险对象,以生产成本产量和商品价值为保险标的,以自然灾害和传染病为主要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合同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对承保的动物或植物在生产期或农产品的收获过程中,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负责经济赔偿的一种保险。  相似文献   

20.
投保的机动车辆出险后,事故车辆的定损该由谁来负责?这一本来并不复杂的问题近来在保险界却引起了极大的关注。起因在于从1998年4月起一些省市的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强制性地将受损车辆直接委托当地物价部门进行定损、估价,并以物价部门的定损结果为依据对事故进行裁决。那么,交警和物价部门参与保险车辆的强制定损是否合法,就此问题进行探讨。一、强制定损是滥用行政权利的行为我国《保险法》第23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请求后,及时作出核定,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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