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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志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95-98
笔者紧扣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这一主题 ,以实证的方法 ,严谨的态度 ,对中国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所具有的全面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的基本特色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对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所存在的不适应消费者保护的现实要求和落后于国际消费者保护立法的疏漏进行了理性剖析 ,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完善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的建设性构想 相似文献
2.
陈志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0(4):100-102
我国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具有全面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的基本特色,但也存在不适应消费者保护现实要求和落后于国际消费者保护立法的疏漏,因此,应进一步完善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的建设性构想。 相似文献
3.
公韬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
善意取得制是我国物权变动中保护第三人的一项主要制度,它依据第三人的主观心理,来决定其是否能够取得该物权。善意取得无法解决以客观标准来衡量主观心理的矛盾,不适应当代社会中物权变动的公正性要求,有必要建立以无因性原则为主,以善意取得为补充的新的保护第三人制度。 相似文献
4.
张家宇 《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4):31-34
以经济法为视角,认为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依法享有要求经营者告知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要求国家机关、公共组织提供相关消费信息的权利。考察国外消费者知情权行政保护的做法,从中得出有益启示。针对我国消费者知情权行政保护存在的问题,建议改革我国消费者行政保护体制,建立消费者行政保护协调机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相似文献
5.
消费者保护被普遍认可,但消费者保护立法的倾斜性原则却遭到质疑。倾斜性保护原则的成立有其历史必然性,是基于大工业、大行业时代提出的,旨在纠正社会经济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实质不公平现象;有其社会基础,即由于在消费活动中消费者与经营者存在信息不对称、消费者明显的弱势地位,需要立法进行倾斜性权利配置,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从一些先行工业化国家的立法来看,倾斜性保护的系列立法并没有损害企业的整体利益,更不会扭曲、破坏市场机制;我国的消费者保护立法实践也表明,倾斜性保护原则体现了现代社会公平价值和传统文化中的人本思想、彰显了消费者的消费尊严。 相似文献
6.
肖迪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7(2):86-89
传统民法对添加耗材的法律性质的解释有明显局限,造成该行为在知识产权法中如何认定一直存在争议,从而导致生产者滥用知识产权损害消费者权益。根据法经济学原理,以生产者书面的意思表示为规则划分该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交易成本较低的法律规则,应据此确定添加耗材的法律性质,区别对待生产和修理两种行为,从而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相似文献
7.
此次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促使人们开始更多的关注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问题。金融审慎监管分为宏观和微观两部分,微观审慎监管的终极目标是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国为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借鉴国外相关经验,界定金融消费者的含义,明确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8.
编辑同志:我是一个农民,去年在一农机批发市场购买了一台大型收割机,使用时发现收割机存在严重缺陷,后经技术部门认定为不合格产品。为此,我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产品生产、销售者要求赔偿,我的一位朋友却说,我购买收割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而不是为了个人生活消费,由此产生的纠纷,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请问,我朋友的说法对吗?刘明刘明同志: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据此,所谓消费者是指为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购… 相似文献
9.
张琳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Z1)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经营销售方式也多种多样。有奖销售是经营者在销售活动中经常采用的营销方式,它可以活跃市场,给消费者带来实惠。但其中的一些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却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违背了固有的商业惯例,极大的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做出了规制。本文将列举不正当有奖销售的代表性案例,法律禁止的六种有奖销售行为,相关的法律责任以及法律保护,最后提出对我国不正当有奖销售规制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0.
刘兴树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7(5):106-108
自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广大消费者对该法的信任程度一直不高.法律工作者对该法惩罚性赔偿金制度的法理依据、法律评价和具体适用等应有准确把握,我国在相关立法中应借鉴英美法中归责新理念. 相似文献
11.
由于我国金融体系法律依据不足,金融监管不完善,信息不对称严重,金融消费者素养较低以及纠纷解决不畅等,导致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频发,金融投诉数量总体先升后降,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涉及多方面,金融消费者维权比例较低。金融消费者的监管保护、自律保护、自我保护、市场保护、法律保护等方面均有不足。为提升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水平,应该健全金融消费者机构监管制度,强化金融消费者市场保护力度,弥补金融消费者司法保护缺陷,提高自律组织保护水平,金融消费者自身也应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相似文献
12.
刘乃梁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99-106
从“消费者问题”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历史演进路径揭示了民生问题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重要的立法指引效用.在民生法治的理念下,民生问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立法取向.“消费潜规则”是当下我们探求新“消费者问题”的一个可靠窗口.消费潜规则折射出在消费类型、消费领域以及权责归属三个方面民生问题的新情况与新形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立足于对新民生问题的回应,强化弱者保护的立法理念,厘清旧问题、破解新问题,但其发展的道路上仍面对诸多挑战.扩大消费者范围、重视消费者教育、健全消费者权益保障程序和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3.
代杰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1):65-71
中国环境法起步受到世界引领,发展受世界推动,法律体系的形成受世界影响,很多制度内容都借鉴世界经验。中国环境法受世界影响的原因在于:我国环境法起步较晚,世界环境法比较健全,环境问题的共同性和应对的一致性使环境法借鉴和移植成为可能。世界影响下中国环境法的迷失表现在:借鉴的规则一定程度上脱离了本土,使其效力大打折扣;对某些制度领会不够透彻,致使其被引入后失真;环境法体系遗留空白;丧失国际话语权。未来中国环境法应当更加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合作,检讨扣纠正世界的不良影响,关注中国的环境法问题,重点是农村环境法和自然资源保护法。 相似文献
14.
在消费者合同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及谈判能力的差别,消费者相较于经营者处于弱势地位。在冲突法层面上为涉外消费者合同中的弱势消费者提供保护是当代国际私法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关于涉外消费者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独创性地赋予了消费者单方面的法律选择权,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对于保护消费者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在消费者没有选择法律时,由于缺乏以保护消费者为结果导向的规则的运用,可能导致所适用的法律不利于消费者,从而背离消费者保护的初衷。 相似文献
15.
刘益灯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1(5):616-619
随着国际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合同通过网络订立.电子消费合同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冲击了传统的国际消费合同法律制度.为了适应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形势,并确保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心,我国立法必须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确定电子消费合同的准据法. 相似文献
16.
刘艳娜 《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4(3):8-12
在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寻求适当法的价值取向是国际私法发展过程中一条暗含的主线。重视对个人利益的保护是衡量适当法的一个标准。我国的国际私法的进一步发展应与国际社会的普遍实践保持同步。 相似文献
17.
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是建立现代商业保险制度的标志之一,建立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是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从法律的视角观察,健全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已成为后金融危机时代欧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重要取向,也是我国保险消费者保护的着力点。金融危机之后,我国需要进一步完善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确立倾斜性保护法制理念,改善维权法制环境,保障依法自主维权;需要改革现行的监管体系,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实现监管功能转型,强化对消费者的依法保护。 相似文献
18.
海外中国国民权益保护的国际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孔小霞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6(6)
全球化导致海外国民保护的客观需求迅增,国际法的人本化趋势促进了国际层面个人权益保护的发展,中国政府的职能调整在外交领域促生"外交为民"理念,需要有效承担海外国民权益保护的重任。外国人待遇是确定海外国民权益的国际法基础,属人管辖是国籍国保护在外国民的国际法依据。海外中国国民权益保护的途径首先是受害人用尽当地救济,其次是起到预防与协助作用的领事保护,而外交保护、国际人权保护只是补充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9.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建立在集体所有权之下的一种新型用益物权,其长期性和稳定性对于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保证农业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权利的稳定性和权利的维护方面有了很大的突破,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但是,该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界定及在妇女承包权益维护上仍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相似文献
20.
消费者合同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其性质与功能渊源于消费者合同的历史演进.消费者合同法的功能在于平衡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协调两者悬殊的实力差距,促成合同法的平等与自由原则由形式正义向实质正义的转变,并推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我国合同法应明确规定消费者合同,并尽快制定消费者合同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