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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政思想是康有为指导维新变法的政治纲领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维新变法时期,康有为提出了“设议院”、“兴民权”、“立宪法”、仿效日本建立君主立宪制国家等较系统的宪政主张。研究康有为的宪政思想,不仅会使我们对近代中国宪政建设的历史困境和艰难历程有更深刻的体认,也将有助于我们总结维新立宪的经验教训,以史为鉴,推动当今中国的宪政建设。在此,本文拟就维新变法时期康有为宪政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康有为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批判以及其宪政思想的西学渊源等作一粗浅的梳理。  相似文献   

2.
“宪法”词义探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一词,中国古已有之,后传入日本;日本学者及思想家用“宪法”一词来表述规定以代议制为基础和主要内容的民主制度,又传回中国。可见,“宪法”一词是旧词新用。古代意义上的宪法与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但两者又在形式上存在着某种联系,这是英文“Constitution”能够源于拉丁语“Constitutio”,中文中的“宪法”能够旧词新用的原因  相似文献   

3.
各位代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请大会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已经发给各位代表。我受中共中央的委托,作一些说明。二十年前,一九五四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曾经指出:“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一九五四年宪法,是中国第一个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它用根本大法的形式,总结了历史经验,巩固了我国人民的胜利成果,为全国人民规定了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前  相似文献   

4.
戊戌维新时期,以康有为为首的资产阶级改良派突出地用“托古改制”论鼓吹维新变法。人们在探究“托古改制”论渊源时,较多地考察其与廖平等人的今文经学的关系,其实,“托古改制”论和今文经学仅为形似,和“西学中源”说的关系则甚为密切。对此,迄今几乎无人论及,本文拟对此兼及“托古改制”论的命运作一探讨,以求教于方家。一、康有为曾经深受“西学中源”说影响人们熟知康有为是近代“托古改制”论的发明者,但很少人注意到他在发明这一理论以前,是“西学中源”论者。“西学中源”说先于“托古改制”论问世。明末清初,欧洲传教士…  相似文献   

5.
现行宪法文本中共出现了 79处“法律”一词 ,依据波斯纳对“法律”一词含义的三分法和我国传统上对“法律”一词的广、狭义分类法 ,宪法文本中的“法律”一词有着不同的含义及所指。这种分析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宪法  相似文献   

6.
在戊戍变法中以改良为职志的梁启超,1898年流亡日本后,一度高唱“革命排满”主张。因此,郭沫若称他为“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有力的代言人”。而革命派首领孙中山则斥责他“口谈革命……而为保皇之中坚”。那么,梁启超“革命排满”主张的实质是什么?本文拟对这个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7.
一、宪法的一般概念 我国古书上早就有“宪法”一词,但那时的词义与现在的含义已不相同。原来的“宪”也是法、法令的意思,主要指皇帝的“敕令”和政府的命令。欧洲文字“宪法”的意思是“国家组织法”。近今所称“宪法”一般是指关于国家根本制度的法律。 近代宪法产生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为了发展工商业,资产阶级展开了反对封建制度的斗争,如近代欧洲一些国家,国王要资产阶级出钱纳税,资产阶级则要求设立议会,从国王那里得到一些保护自己、发展自己的权利。中国的清朝末期,在国内的革命压力和国外的影响下,也曾搞过所谓“宪政运动”。英国初期的宪法只是一些权力的分割。美国独立后制订的宪法,主要规定国家机构的三权分立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都是很简单的。后来,宪法的体系有了发展,加入了社会制度、政治纲领、公民的权利义务、国家的组织机构等内  相似文献   

8.
宪法文本与宪法规范,乃宪法学安身立命之基础.认真对待现行宪法文本,对于转型中国的宪法实践与宪法学研究,既是一项亟待累积的基础性工作,又是一项富有挑战性的前沿性工作.2011年3月26日,“《宪法》释义暨转型期宪法解释”学术研讨会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举行.本次会议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办,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和浙江大学“转型期法治的理论、制度与实证研究”项目委员会承办.  相似文献   

9.
何谓宪法解释?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关于宪法解释的概念,国内学者大致围绕宪法解释的主体、客体、场合、目标四个方面展开,但由于研究目的不同,学者们关于宪法解释主体、客体、场合、目标的理解存在着明显的分歧。如果从构建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着眼,可将宪法解释的主体和场合分别界定为“违宪审查机关”、“宪法诉讼”。从一般意义上讲,宪法解释的客体应当理解为形式意义上的宪法即“宪法文本”。从哲学诠释学角度看,宪法解释的目标是立宪者、宪法文本和宪法解释者之间“视域融合”的产物。因此,宪法解释的概念应当重新定义为:违宪审查机关在宪法诉讼中对宪法文本含义的阐明,这一含义是立宪者原意、文本意图与违宪审查机关意图三位一体的融合。  相似文献   

10.
宪法被奉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和“人民权利的保障书”,但在中国,这主要体现为一种原则规定而非可以运用的法律武器,以至有人质疑:宪法是不是法。中西方宪法及宪政生成、演进历史已经表明:宪法的权威来自宪法的实效,宪政的实现离不开宪法实施的制度建设。所以,构建一个宪法实在化的现实进路便成为我国宪法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香港法院的宪法司法解释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解释之间的冲突和互动无疑为此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机制。  相似文献   

11.
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的思想不是向后倒退,而是继续向前发展。他把变法成功的希望从皇帝和少数当权官僚身上转到“开民智”和要求“民权”方面。 戊戌变法时期,梁启超主要是作为康有为的得力助手参加变法运动的。那么,变法失败后为什么梁启超能实现这一转变,而康有为不能呢?我们应该看到,早期梁启超的思想与康有为相比,就存在差异。百日维新以前,梁启超将民权和绅权并重,  相似文献   

12.
五权分立是孙中山宪法思想的核心。他认为中华民国的宪法应当确认“五权分立”,即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外,另立中国固有的考试权和监察权,执掌对官吏的考选和监督弹劾,以克服三权分立的缺陷,补充代议政治之不足,矫正选举制度的弊病。孙中山提出的“五权分立”的宪法思想,是他为了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政体而提出的理想模式。  相似文献   

13.
“九流混混谁真派,万木森森一草堂。但有群伦尊北海,更无三顾起南阳。”这是梁鼎芬赠执教于万木草堂时康有为的一首诗,他对康有为及万木草堂作这样的描绘和赞誉,联系以后康氏发动维新变法时许多骨干都是他的万木弟子来看,梁鼎芬的观察力不能不说是有独到之处。万木草堂是康有为培养维新干部的学校。  相似文献   

14.
宪法与大多数普通法律的关系,表现有二:制订这些普通法律的立法权由宪法授予相关国家机关;这些普通法律中的规范不得与宪法规范相抵触。将宪法定位于“总章程”、“母法”,存在着三个基本缺陷:造成宪法虚置,加剧了法律适应社会发展的滞后性,淡化了宪法的本质属性。我以为,将宪法定位于人民管理国家的根本组织大法更符合实际状况。  相似文献   

15.
洋务运动主要首领李鸿章是一位“洋务”论者,也是一种“变法”论者.他把“内须变法”作为推行洋务“新政”的一个纲领性口号.李鸿章的“内须变法”主张及其在主客观方面的局限,不仅大体上复写了洋务运动的成功与失败,也直接影响了他个人的历史地位和历史结局.  相似文献   

16.
论宪法变迁与宪法解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法变迁具有特定的含义,它不同于宪法的产生、发展和宪法修改。通过加强宪法解释等方式实现宪法变迁,避免频繁修改宪法,有利于良好宪政秩序的构建和宪法权威的树立。宪法解释是宪法变迁的一种重要方式,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基于此,应赋予最高人民法院宪法解释权,使其与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的权力衔接,形成二元宪法解释体制,并为宪法变迁的实现提供制度基础和运作机制。  相似文献   

17.
秦汉“同居”考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汉书·惠帝纪》载诏曰:“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与同居……家唯给军赋,他无所与。”沈家本《历代刑法考·同居考》说:“‘同居’二字始见于此诏,《汉律》之名词也。汉人如何解释,已不可考。”沈氏以“同居”为法律名词是正确的,然他断言“同居”二字始见于上引汉惠帝登居诏则非。在《汉律》问世前,“同居”一词在《秦律》中屡见不鲜,而且就其作为法律名词所包含的实际内容而言,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了。关于“同居”一词的含义及其所适用的范围,唐人颜师古注上引汉惠诏书曰:“同居,  相似文献   

18.
<正> 一、古代没有“天下公有”和“公有制”思想《礼运》大同章的“天下为公”四字,现在都解释为“天下是公有的”,或“天下成为公众的”,或“天下成为公共的”。甚至说“天下为公”体现了“公有制原则”,“明显的否定生产资料私有制,主张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些解释和说法,似乎已成为群众的常识。但它们来源于康有为的托古,缺乏历史根据。康有为在《礼运注》里说:“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者,官天下也。夫天下国家者,为天下国家之人公共同有之器,非一人一家所得私有,当合大家公选贤能,以任其职,  相似文献   

19.
客观主义和现实主义--美国判例制度下的宪法解释方法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美国宪法理论中一直存在着两种相互冲突的方法论:客观主义和现实主义。客观主义主张遵循制宪者原意,对宪法文件进行逻辑推理和严格解释。现实主义则认为宪法解释应超越于文本本身,并从解释者所处的社会语境中寻找宪法的意义。而原则宪法论意在对两者进行调和,试图建构一种既能防止法官可能的恣意又能体现司法的能动性的最佳解释理论。  相似文献   

20.
在戊戌变法之前,康有为的政治主张自"君民共主"转变为"君主立宪",其所持的"孔子制宪说"可为此转变提供解释。康有为的"孔子制宪说"源于其突破传统公羊学后形成的新的"孔子改制说",强调了孔子立制的根本性法规范地位。这一理论提出的背景,在于其为实现"君民共主"主张,于1895年提出的"议郎制"改革设想受挫。面对挫折,康有为继续坚持其"议郎制"的立论基础——"孔子改制"思想,又复受近代宪法理念激发,最终融铸传统"宪法"思想和"孔子改制"思想形成"孔子制宪说",以强化孔子的政治权威地位,突出孔子立法对君主的规范作用。"孔子制宪说"建立起了"君民共主制"与"君主立宪制"间的逻辑联系。"君主立宪"思想经康有为提出后在清末广为传播,成为清末政治改革的核心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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