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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炳文 《东岳论丛》2008,(2):168-169
一中华点校本《明史》(以下简称《明史》)卷88《河渠志》6第2150页称:永乐九年“浚江阴青陽河道”。查王鸿绪《明史稿》(以下简称《明史稿》)志28《河渠》6,其相应处所记,与之完全相同。可见《明史》此处文字乃因自《明史稿》。但查《明太宗实录》卷118第1页上永乐九年八月甲午  相似文献   

2.
“廷杖”考     
“廷杖”,就是皇帝在殿廷、朝堂之上杖责臣下。“廷杖”究竟始于何时?明代朱国祯云:“廷杖始于唐玄宗时。”“又起于隋。文帝本纪称殿庭挞人,此其徵也。” (《涌幢小品》卷12廷杖条)《明史》在卷95《刑法志》中又云:“廷杖之刑,亦自(明)太祖(朱元璋)矣。”张善诚同志在他的《评忠君道德》(载《哲学研  相似文献   

3.
读中华书局点校本《明史纪事本末》卷12《太祖平滇》,觉得在点校方面间有疑问之处,今录之如下: 一、把匝刺瓦尔密挈妻子与左丞达的驴儿俱入普宁州忽纳砦(第167页) 按:“达的驴儿”是两个人,这里把他们当作一个人,误。他们指的是左丞达的、右丞驴儿(见《明史》卷124《把匝瓦尔密传》)。《洪武实录》卷140:“把匝刺瓦尔密挈妻子与左丞达的及驴儿俱入普宁州忽纳砦。”疑《明史纪事本末》于此处脱一“及”字。  相似文献   

4.
韩旭 《云梦学刊》2011,32(1):11-14
一、“儒林”的学术特点 我们可以讲,中国历史上是有“学术共同体”的.例如汉代的经学圈子,宋代的程朱张陆,清代的朴学家门派,都算得上某种意义上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是带有影响意识形态的意味的。当然,古人是不会称之为“学术共同体”的,一般会称他们为“儒林”。《明史·儒林传》的序称:  相似文献   

5.
李昌祺是明初杰出的官员 ,也是著名的小说家 ,著有小说集《剪灯余话》。《明史·李昌祺本传》称 :“李昌祺 ,名祯 ,以字行 ,庐陵人。永乐二年进士……景泰二年卒。”认为李昌祺卒于景泰二年 (14 5 1) ,此说影响很大。薛克翘的《剪灯新话及其他》(辽宁教育出版社 1992年版 )、杜贵辰的《剪灯三话》(春风文艺出版社 1999年版 )以及陈大康《明代小说史》(上海文艺出版社 2 0 0 0年版 )均持此说。然 ,明泰昌元年 (16 2 0 )俞汝楫等官修的《礼部志稿》卷五七却称 :“(李昌祺 )景泰三年卒 ,家事萧然 ,几不能殓。”又 ,《明英宗实录》卷二○二“景…  相似文献   

6.
李成梁是明季镇辽名将,辽宁铁岭人,曾封宁远伯,《明史》不但有传,《功臣世表》亦列有专项。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名将,有关其卒年的记载,谈迁《国榷》、谷应泰《明史记事本末补遗》中的《辽左兵端》、《明史功臣世表》、《续文献通考》,均取万历三十四年说。据《明史李成梁传》云万历二十九年李成梁复镇辽东时“年已七十有六”(卷238),则李成梁卒于万历三十四年如准确无误,其卒岁应为八十一岁。然《明史李成梁传》和作为《明史》蓝本的王  相似文献   

7.
明代西北屯田始于何时?由于史籍记载不一而说法不同。大致有三说。一是“始于六年”说。《明史》、《罪惟录》和《甘肃通志稿》持此说。《明史·食贷志》云:“(洪武)六年,太仆丞梁埜仙帖木尔言:宁夏境内及四川西南至船  相似文献   

8.
<正> 明朝万历二十三年(公元1595)的“湟中三捷”是明代边疆战斗史上重要的战事,但是《明史》、《甘肃通志》、《西宁府新志》等  相似文献   

9.
孙蕡的卒年     
孙蕡字仲衍,号西庵,广东顺德人。《中国历史人物生卒年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3月第1版第253页)说:他的卒年是公元1389年(明洪武二十二年)。此说不知何据? 孙蕡,《明史》有传,见卷285《文苑传》,他死于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898年)的“蓝玉之狱”中。洪武二十二年,蓝玉督修四川城池(见《明史》卷132《蓝玉传》),时“蓝玉之狱”未兴。  相似文献   

10.
明清佛山冶铁业,向为史学界所关注。然近年一些论者著述,使用材料似不够审慎,兹就其中若干问题略作辨析。一、是“佛山铁厂”还是广州铁厂? 《明史·食货志》载:“正德十四年,广州置铁厂,以盐课提举司领之,禁私贩如盐法。”①这条史料本来十分简明,并无涉及佛山之处。夏湘蓉等同志合著的《中国古代矿业开发史》第150页却说:“按《明史·食货志》:‘王德十四年(公元1519年)广州置铁厂’,广州铁厂当即为佛山铁厂。”“当即为佛山铁厂”,这个结论下得不妥。《明史·食货志》的  相似文献   

11.
“吴中四才子”指明中叶生活在吴中地区的祝允明、唐寅、文徵明和徐祯卿。时下文史界在提及此四人时大都将他们视为整体,有的甚至将他们视为文学社团。这一概念的形成,与《明史》的记载有很大关系。《明史·徐祯卿传》曰:“祯卿少时与祝允明、唐寅、文徵明齐名,号吴中四才子。”今人在编年谱时大都将“吴中四才子”形成的时间定为“祯卿少时”,即弘治十年(14 97) ,徐祯卿十九岁时。但这并无事实依据。据现存资料,“吴中四才子”的名目在明中叶并未出现。虽然在弘治、正德年间祝允明、唐寅、文徵明和徐祯卿经常被并提,但未有称“吴中四才子”…  相似文献   

12.
今年是段坚逝世五百周年,仅以此文纪念这位古代“清风亮节,可激颓俗;忠言谠论,可裨庙谟”的历史人物。 段坚(一四一九——一四八四),字可久,号柏轩,学者称容思先生。甘肃兰州人。由赐同进土出身,累官至南阳知府。“卓有治行”,号称“天下第一”。致仕退居故里,终老东园、南村。《明史》、《关学编》有传,《明儒学案》列入“私淑”。殁后,私谥文毅。  相似文献   

13.
<正> 郑和下西洋这一具有深远影响的历史盛事,多年来即已成为国内外史坛上重要的研究课题,并已取得了显著成绩。然而,郑和是否到过日本?似未引起应有的注意。本文试作初步探讨,借以取得批评和指正。凡是读过《明史·郑和传》的,都会从中知悉:(一)明成祖遣使郑和出海的目的,是“疑惠帝亡海外,欲纵迹之,且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二)郑和出海的范围,限于“通使西洋”;(三)郑和出使西洋始自永乐三年六月,终迄宣德五年六月,凡计“历事三朝,先后七奉使”,是“为明初盛事云”(《明史》卷三百四)。然而,对照《明史·  相似文献   

14.
“胡蓝之狱”是明初的一大政治事件,但过去封建社会史学家所撰的《明史》、《明实录》等史籍都为尊者讳,掩盖了“胡蓝之狱”的真相,近代治明史学者亦未认真对此进行研究和评论。笔者不揣浅陋,拟就“胡蓝之狱”发生的原因,以及此案对明代社会造成的影响作一探讨,以求方家指正。  相似文献   

15.
<正> 王左挂、王子顺是明末农民起义中引人注目的两个名字。这两个名字是两个人吗?对此,笔者最初并未怀疑。《明史》卷三百零九《李自成传》说:“(崇祯)三年,王左挂、王子顺、苗美等战屡败,乞降。”这里将王左挂和王子顺,明明白白地写作两个人。对明末农民起义研究极深的李文治先生,在其专著《晚明民变》中,也将王左挂和王子顺列为两人。与《明史》说法相同的文献资料,象《绥寇纪略》、《平寇志》、《明通鉴》、《怀陵流寇始终录》等书都是如此。但是,《国榷》与此不同。该书卷九十一崇祯三年六月记事在“王子顺”之下注解说:“一名王之爵”。同卷崇祯三年正月记事在“王子顺”之下又注解  相似文献   

16.
宋濂之死     
中国史上,以朱元璋杀戮功臣,株连无辜为最甚.在问罪人员中,有皇太子师傅宋濂。《明史·宋濂传》说他是因孙子宋慎被指控是胡唯庸党羽而罗织成罪的,“安置茂州,明年(1381年)卒于(?),年七十二”。《明史》所述,不确。宋濂获罪,并非因宋慎事,朱元璋要杀他的原因  相似文献   

17.
产生于明代的花鼓,在上海地区也甚为活跃,不过历来不为人所注意。 从秧歌到花鼓,再到花鼓戏,现在所知最早的是凤阳花鼓。花鼓最早传入上海,约在明代,据《明史》载,洪武三年六月(1370年),“徙苏松杭嘉湖富民十四万户以实凤阳”,《吴门画舫录》记载:“陈桐香,浙江姚江人,工演剧,非昆非弋,俗所谓花鼓戏”。旧志称上海为“古吴之裔壤”,  相似文献   

18.
南炳文 《东岳论丛》2008,29(1):127-128
《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编纂质量较高的一种,中华书局点校本《明史》是诸版《明史》中版本最好的一种,也是中华书局点校本二十四史中质量较好者之一。但《明史》之编纂,书成众手,难免存在失误,点校本《明史》在形成之时,由于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也难免存在待酌之处。为使《明史》  相似文献   

19.
在《三言》众多的故事中,迄今为止,被大家公认为冯梦龙自己创作的作品,仅有《老门生三世报恩》(《警世通言》卷十八)一篇。但是,对这篇作品,历来各版的《古代白话小说选》不曾入选;小说史一般对它也似不屑于一提,更有一些研究者,甚至简单地将其判为“鼓励人民顽固地追求科举功名”的糟粕。笔者认为,冯梦龙的这篇作品与其反映的社会生活真实程度有重新探讨的必要。众所周知,明太祖朱元璋为了网罗人才,巩固封建中央集权制度,于洪武二年(1369)下谕令:“京师虽有大学,而天下学校未兴,宜令郡县皆立学校。”于是,“天下府州县卫所皆建儒学。”在京师则设有国子监,“府州县学诸生入国学者乃可得官,不入者不能得也。入国学者谓之监生。”当时,一般知识分子,都要由儒学“国子监”一步步走入仕途。到了洪武三年(1370),又开设科目取士。“自今年八月始,特设科举务取经明行修、博通古今、名实相称者,……第其高下,而任之以官。”(以上引言皆见《明史·选举志》)这样一来,大多数读书  相似文献   

20.
<正> 《明史》卷八十一食货五“商税”条载有税目“鱼课”一项。其实鱼课并非商税,乃是杂税的一种。 考明代鱼课,在湖广、四川和广东等地的府、州、县建有河泊所。洪武十五年共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明史》卷七十五职官四)。河泊所置大使、吏、典攒以及摧首,征收鱼课(嘉靖《宁国府志》卷六职贡纪,嘉靖《沔阳志》卷七河泊所)。渔户捕鱼与农民种田一样,都要征收赋税。鱼课的客体原是征收鱼油、鱼鳔、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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