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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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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分时度假及其在我国的发展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一、世界分时度假的产生与发展分时度假(Timeshare)是一种将房地产业、酒店业、休闲度假完美结合的旅游消费新概念。分时度假包含两方面的概念,一是分时,二是交换。分时就是将酒店、度假村的房间的使用权按每年若干天(如一星期),共若干年(如30年)的时间段,用锁定的价格,一次性出售给客人,客人购买了分时度假权后便可每年在此享受一定时段的居住度假。交换就是指当客人某—年决定不在其购买的分时度假地度假时,可以到隶属于分时度假交换公司的任何一家酒店、度假村免费享受相同时段的居住度假。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分时度假旅…  相似文献   

2.
分时度假作为一种新兴旅游消费模式,在新疆虽然尚未起步,但随着新疆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旅游资源、旅游区位的独特优势,新疆引入分时度假不仅将是近期的必然,而且已经具备了相当的条件。就目前情况看,新疆发展分时度假旅游应在市场层面、政府层面同时着手进行。  相似文献   

3.
"分时度假"是一种新颖的商业模式,但其法律性质并不清晰,因分时度假合同而取得的权益究竟属于何种民事权利值得探讨。从欧盟相关指令及德国立法出发,并结合我国法律理论与实践分析分时度假的法律结构,其概念具有开放性。分时度假是一揽子合同权利安排,目前还难以纳入我国物权法的体系。  相似文献   

4.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开始确立,房地产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当前有很多问题已露出端倪,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在过去传统的土地管理体制下,靠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由于资金等方面的原因,自己已无力开发使用,于是将大量闲置的土地私自转让或出租。2、以“联建”或“联营”等名义转让土地使用权,即以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作为联建或联营的条件,一方出地,一方出钱,开发后进行联营分利,或各分得一定比例的建筑面积。3、外商以“合资”的方式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即中  相似文献   

5.
黄金周是一把双刃剑,在带动假日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会引发诸多负面效应,归根结底反映出国内休闲旅游产品供应集中,缺乏业态灵活和设计合理类型的休闲度假产品,同时国民旅游习惯亟需得到改变的现状。“分时旅游”从产品供给和后期运营的角度,寻找解决假日期间拥堵问题的方法,它不仅是中国化分时度假的新形态,更有助于引导国民旅游新模式的建立。  相似文献   

6.
梅虎  詹泽慧 《兰州学刊》2009,(6):110-113
随着各种原因造成的饭店客房虚耗的增加,饭店实施客房超订成了一种必然选择,但超订会导致超售引发诸多矛盾。文章在总结饭店客房超订难点的基础上,提出从服务补救角度解决客房超售的有效性,通过建立饭店客房超售服务补救控制模型,从客房超售的前期工作、客房超售的服务补救过程控制和客房超售的风险控制三个方面,提出优化客房超售的措施和策略,为解决饭店客房超售困惑提供了一个新视角。  相似文献   

7.
对于存量划拨土地使用权,除了公共产品用地,都必须实行产权市场化的改革,将不具有自由的转让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化为具有自由的转让权的土地使用权。在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过程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土地所有者)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占有者都企图通过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获得更多收益,三方的收益实际上是对同一潜在收益的分割,三方利益目标具有冲突性,因而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化的制度变迁的路径取决于各自的谈判能力,是三方博弃的结果。现行的制度安排,使那些厌恶风险或风险中性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占有者倾向于进入公开土地市场交易或继续占有土地使用权,而偏好风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占有者倾向于进入灰市交易。灰色土地产权交易虽能使资源配置效率有所提高,但结果却使市场失去公开、公正、公平和公信。因此,必须进行相应的土地产权制度创新和土地市场创新,从而制止土地产权的灰色交易。一是降低土地市场的交易成本,提高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占有和使用成本,加大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灰市交易的惩罚成本。二是在国有企业改制成企业重组过程中,必须按照促进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化的要求,进行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规则的创新。三是清理各种土地收费项目,原则上取消一切土地收费,使土地收费转变为地租或地税形式存在,并强化土地税收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8.
我国城市土地市场的模式大体由一、二级市场构成。一级土地市场是指由国家垄断经营,是政府与企业或政府与个人之间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二级土地市场是指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经过对土地进行开发、改造后,再次将其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使用者,是  相似文献   

9.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类型化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入市客体仅限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施主体的入市行为需符合农民集体决议程序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只能有偿出让设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并通过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等方式流转。入市与征收是联动和分工的关系,若出让金数额或调节金缴纳比例与征地补偿标准保持适当平衡,征收与入市模式的差异不大。应采用“法定+意定”相结合的模式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分配土地增值收益抑或征收补偿费。宅基地使用权应坚持特殊主体居住保障的功能定位,视为法定的非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规划的前提下,三种集体建设用地应当允许相互转化,将转权与入市两个步骤有机结合。  相似文献   

10.
土地使用权与抵押权效力问题探析张国炎一、土地使用权的利益范围及抵押意义土地使用权类似传统民法的地上权,其范围又超出传统的地上权范围。从我国实践看,能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包括:(1)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如植物、地上建筑物(房屋、道路或高架公路等)...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利用土地。”这是我国第一次把土地公有和在此基础上使用关系的现实,在宪法中固定下来。这一规定,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权人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土地加以利用或经营的权利。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是公有土地的使用权。现就土地使用权的历史发展过程;新中国土地使用权的产生和发展;在我国设定土地使用权的原则;我国土地使用权的特点和土地之有偿使用问题;试加论证。  相似文献   

12.
从解释论的角度看,我国《物权法》第136条并没有承认所谓的空间权或空间利用权。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是一种特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其设立和转让须符合《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从立法论的角度看,应严格限制国家设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扩大和鼓励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场交易。在我国未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立法中,应规定土地空间的登记技术规则。  相似文献   

13.
产权式酒店,在欧美发达地区已经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它是对传统住宅产品的升华,也是对酒店产品的补充。即开发商将每间客房分割为独立产权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将客房委托给酒店管理公司统一经营获取年度收益。  相似文献   

14.
林地使用权抵押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林权抵押是当前林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有关森林资源的立法简单地将林地使用权等同于承包经营权,现行法律又禁止以家庭形式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导致了实践中作为林权重要权利之一的林地使用权存在抵押不合法的情形.如何在立法价值和技术层面有效地解决这一突出问题,更好地实现林地使用权人的收益权,发挥林地使用权人的积极性是实现林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5.
中国海滨度假旅游的现状、趋势与创新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周霄  夏沫 《学术探索》2005,(1):53-56
海滨度假旅游是依托于海滨地区发展起来的以休闲、度假、娱乐为主要目的的一种专项旅游形式,正被广大旅游者所普遍接受和喜爱。作者分析了我国海滨度假旅游发展的现状特点和趋势,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旨在促进我国海滨度假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若干创新对策。  相似文献   

16.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既关系到农民的核心利益,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农村改革的成败。面对当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中的种种问题,改革是应有的、必然的回应,而改革方案的选择则必须十分慎重。通过深入梳理、分析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与困境,不难发现建构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制度具有坚实理论依据与现实基础。本文将从一般原则、具体建议、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等三个层面阐述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制度的建构。  相似文献   

17.
我国新合同法在借鉴国外合同立法、司法、学说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规定了调整商品流通领域社会关系的各种规则,在总体上讲,是一部成功的法律。但是,有的地方还待进一步完善,技术合同中就存在一些问题,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一词同时包括所有权转让和实施许可两种含义,使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处分混淆不清;技术合同一章在立法思路上未能全面反映技术成果的客观运行情况,导致在具体合同的规定上或遗漏合同种类,或张冠李戴,名不符实;职务技术成果和非职务技术成果转让没有对应的合同予以规范等等。文章提出:对技术合同总的表述应力求全面;要严格区分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许可,在技术合同一章中应增加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一节,把针对技术成果使用权的合同统置其中;在现有的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下增加针对所有权转让的内容;将现有的技术秘密实施许可内容正名为技术秘密实施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应表述为许可人、被许可人,以与专利法相协调  相似文献   

18.
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是土地所有者向土地经营者和使用者有偿让渡土地使用权所形成的市场。土地出让是土地所有者将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为此支付土地使用出让金的行为。受让人取得的是一种具有独立意义的土地使用权,它包括所有权中古有、使用、收益和一定程度的处分权能。这些权能又表现为以下民事权利:对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权、出租权、抵押权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土地使用权作为商品经营和进入流通的第一步,因此,出让市场亦称为土地市场中的一级市场。出让市场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土地使用权的长期出让,一般为20年至70年,可称为批租市场,这种形式适用于长期用地需要,其价格就是一次性付清的若干年地租。另一种是大地使用权的短期出让,可称为年租市场,其价格就是逐年缴纳的地租。  相似文献   

19.
屋顶平台的权利归属及其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屋顶平台不具有构造上、使用上和法律上的独立性,不能单独成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同时,屋顶平台也不属于顶层业主区分所有权效力所及的范围.屋顶平台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其上可以为个别业主或业主之外的第三人设定专用使用权.专用使用权依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议设定,开发商不得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设定专用使用权.  相似文献   

20.
王慧芳 《家庭科技》2008,(11):51-51
1985年3月,大明与大山、大海兄弟三人共同出资,在山东省荣成市俚岛镇购买草房三间,供母亲王老太居住。1990年,荣成市政府普查土地使用权时,村委会依据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在居住者名下的方式,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登记,并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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