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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隐私权的民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私权是自然人专属享有的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它有自己特有的保护对象和调整范围。本文从隐私和隐私权的概念着手,分析我国隐私权的立法保护现状。长期以来,我国关于隐私权的理论研究和法律保护在世界范围内处于较为落后的状态,亟待加强。应吸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隐私权法律保护的优秀成果,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有关隐私权的民法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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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制度与隐私权的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建立个人信用制度过程中 ,应当兼顾个人信息公开与隐私权的保护 ,将征信范围限制于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 ,并确保征信行为的合法性与公正性。信用报告与信用信息的使用也必须限定范围 ,个人信用资料不能随意公开。个人商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必须以不损害消费者个人隐私权为前提 ,美国“选择退出”的有关规定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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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基因技术的日益进步,个人的基因隐私不断地被侵犯。上世纪90年代在我国发生的一系列人类基因资源被窃事件,不仅导致我国人类基因资源的大量流失,而且严重侵犯了我国人民的基因隐私利益。当代民法应明确用基因隐私权的权利形式保护基因隐私,并结合我国的国情,突破人格权专属性太强,难以与主体分离的传统理论,由法律直接授权权利人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其基因隐私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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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与隐私权问题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隐私与隐私权问题 ,既关系到主体的人格利益 ,也关系到其财产利益 ,尤其是在“信息就是金钱”的今天 ,隐私 ,作为一种个人信息 ,已经越来越具有更大的商业价值。然而 ,很少有人注意到隐私作为一种信息的经济价值和以隐私为对象的隐私权越来越具有财产权属性的客观现实 ;这将不利于对隐私和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本文认为 ,隐私 ,在本质上是一种个人不愿被公众随便知悉的其与公共利益无涉的私人信息 ;其功能或价值是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 ;随着信息逐渐成为商品 ,隐私不仅具有维护人格尊严的根本性价值 ,也逐步具有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带来财产利益等方面的工具性价值 ;隐私政策 ,在本质上是社会的价值理念和隐私利益关系在立法政策中的反映 ;隐私权是主体对其隐私利益的支配权 ,在内容上包括隐蔽权和利用权 ;在性质上不仅具有人格权的属性 ,也越来越闪耀出财产权的光芒 ,它日益体现出复合型权利的特质 ,但在本质上属于人格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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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隐私权的目的是保护隐私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私自身并不足以成为宪法隐私权的目的."个人自治"并非宪法隐私权追求的唯一目标.宪法隐私权还必须兼顾诸如人格发展、人际交往、公共利益、社会秩序等价值.宪法隐私权并非具有单一目的的"强硬意义上的权利",而是一种具有多元目的、且广受限制的开放性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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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公民的隐私权益问题正日益凸显。我国现有法律中关于隐私权益保护的规定,使我国公民的隐私权益保护现况有了比较明显的改进。但我国法律对公民隐私权益的保护,依然还是不够充分、不够完善,因为我国公民隐私权益的法律保护需要有相应的伦理辩护的配合和支持。只有在我国的伦理学研究为我国公民隐私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充分的、坚实的伦理根据之后,保护中国公民隐私权益的法律才可能获得不容置疑的合理性基础,法律对于公民隐私权益的保护才可能臻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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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隐私权保护所面临的问题,其实质是在基因技术渗透入公共领域、市场活动、家庭生活等不同维度的社会生活圈而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是一种围绕基因信息的收集、流通、利用等发生的权利的冲突与侵害。以美国为代表的基因隐私特别立法模式和以欧盟为代表的基因隐私统合立法模式各有其优势和不足,对我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我国应制定基因法,从而对基因资源的保护、基因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基因隐私的保护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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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一样,其成员同样具有个人隐私信息数据受到保护的权利。当前在网络社会中同样存在着一些对个人隐私信息数据的非法收集、利用和泄露,对被侵害人造成损失的违法犯罪行为,但由于与现实社会存在一定差别,使得存在于网络社会中的这种侵犯个人隐私权行为具有隐蔽性强、形式多样、侵权主体难以确定等特征。现阶段国内外对于网络社会中个人隐私保护主要集中在法律维护层面,但个人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网络加密技术的升级和国际社会间的合作也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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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论刊》2019,(9)
随着互联网的出现与普及,信息技术革命导致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欧盟诸多成员国作为较早进入互联网时代的国家,其在互联网时代对于隐私权的保护则体现为欧盟议会于2016年4月14日通过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GDPR取代了欧盟旧有的数据隐私标准,并于2018年5月25日开始在欧盟的28个成员国实施。目前学界对于GDPR的关注大多仍停留在互联网的服务提供者与其用户之间,但对于服务提供者与其雇员之间隐私权保护研究尚存在一定的缺失。本文旨在通过《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法条的实证分析,对跨国公司与劳动者隐私权保护的及跨国企业风险对策探讨,为学界对劳动者如何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保护其个人隐私权提供一些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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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隐私权:自己决定权与个人信息控制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今隐私权向两个方向发展:自已决定权和个人信息控制权.侵犯患者隐私权,在我国医患关系中时常发生.我国法律虽有保护患者隐私的规定,但至今还欠缺患者个人信息控制权的明确规定.国际经合组织发布的理事会劝告八原则,对完善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隐私权是重要的人格权,患者隐私权以及患者的自己决定权和患者个人资料控制权均为患者的人格权,建议在未来的人格权立法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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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网的发展历史与管理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计算机国际互联网的发展和应用促进了全球范国内政治、经济、文化及科技的交流,推进了人类文明进程。但是,网络的发展也带来了新的社会问题,其危害不可低估。本文在阐述因特网发展和功能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网络在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管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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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的宪法规范保护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私权的宪法保护首先应该在规范层面得到落实。国外隐私权宪法规范保护有间接入宪、直接入宪、间接保护和直接保护等不同的模式,我国宪法并不缺乏隐私权保护的依据,但是在规范层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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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至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9(4):64-70
个人信息可依三种不同标准作类型化划分.依能否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的标准可分为直接个人信息与间接个人信息.一切需要借助其他信息确定特定自然人身份的信息均属间接个人信息.依敏感度的标准可分为敏感个人信息与一般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应包括医疗及健康信息、性生活及性取向信息、身份识别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依信息主体身份的标准可分为普通人的个人信息与特殊群体的个人信息.特殊群体的个人信息指的是未成年人、公众人物、公务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控制人的个人信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