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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本刊上一期已刊登了《说“注释”与“参考文献”》一文。这里再说“摘要”与“关键词”,谨致尊敬的作者诸君。 就国际标准而言,“摘要”与“关键词”是学术论文结构规范的两种表现形式。既为形式规范,则著文立说者自当重视之。  相似文献   

2.
“诸法合体”是人们冠诸《唐律》的一个重要特点。它认为:《唐律》“以刑法为主要内容,同时也包括民事、婚姻、继承以及行政和诉讼等方面的法律规范”。此说流行中外,影响极大,被学界肯定为《唐律》(扩而大之是封建的“中华法系”)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笔者认为:作为一部刑法典,《唐律》规定的只有刑事法律规范,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将民事、婚姻、行政、诉讼等法律规范“合为一体”这种内容范围及形式结构方面的落后性。  相似文献   

3.
从我国语法学界对“您”的复数形式的用法以及目前语言实践中的情况看。“您’的复数形式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1、“您”不存在复数形式。(以《辞海》[旧版]、《现代汉语词典》、《新华字典》为代表) 2、“您”的单数和复数都用“您”。(张志公《汉语语法常识》) 3、当对方不止一人时,“您”的复数用“您二位”、“您俩”、“您(?)”、“您  相似文献   

4.
通过法规范解释作业,可窥见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中“证人作证以出庭为原则,不出庭为例外”的线索。因质证权的确权性立法缺失,证人与被告人、法院之间的刑事诉讼法律关系没有形成“闭合回路”,缺乏法律关系联动的制度空间。刑事证人出庭作证义务与被告人质证权具有“同生关系”,二者在霍菲尔德权利理论对应的法律关系元形式是“权利”—“义务”。刑事证人出庭作证义务须以质证权作为参照物,且将二者置于刑事诉讼第一性规范下的“权利”—“义务”、刑事诉讼第二性规范下的“权力”—“责任”两对法律关系元形式联动情境中讨论才具有意义。应从立法密度、配套措施、体制改革及民众意识四个方面着手,构建质证权回归语境下的刑事证人作证制度,以期实现庭审的实质化和事实认定模式的转型。  相似文献   

5.
中外合作办学的动因及发展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介绍了中外合作办学定义。通过分析教育国际化的必然性和加入WTO对我国教育的影响,研究了中外合作办学这种创新的教育形式对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根据国际贸易的“相对比较优势”理论,说明了这种办学形式对世界教育的发展也是有益的。分析了《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颁布对规范、促进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6.
如何规范异形词,以减少用字的混乱和减轻读写的负担,是语言学界一个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杨碧珠先生的《现代汉语拟声调的规范问题》(《语文建设》1994年卫期)从拟声词的角度,对这个问题作了有益的探讨,提出了可行性较强的设想:采用汉语拼音法记录拟声词,以统一和规范拟声词的书写形式。研读思考之余,我们认为,要具体实施这种设想,下列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一、如果规范对象是所指相同、同音异形的拟声词,用汉语拼音规范其书写形式当然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如杨文所举的“呼吃呼吃”“呼赤呼赤”,即可统一于“huchihuchi”,一种…  相似文献   

7.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产物,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被《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代替)予以规范,“城中村”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其拆迁补偿方式及程序没有专门法律、法规予以规范,缺乏可操作性。根据《物权法》规定,政府拆迁“城中村”房屋同拆迁城市房屋一样,非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不得拆迁、非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不得拆迁、非依法给予拆迁补偿不得拆迁。当前政府拆迁“城中村”房屋存在许多问题,必须认真贯彻好宪法和《物权法》关于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精神,规范政府拆迁“城中村”房屋行为,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鉴于“在法理学的研究中有一种倾向,法律规范的研究日益不受重视”(李步云主编:《中国法学——过去、现在与未来》第40页)。本文试从法理学角度,对我国1982年宪法创设的一种新型的权利义务复合的宪法规范作如下读解。 1 与通常的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相比较,我国1982年新宪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创设了一种新型的宪法规范。对此,法学界有两种代表性意见。多数人认为,“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吴家麟主编:《宪法学》第396页)“就国家对公  相似文献   

9.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产物,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被《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代替)予以规范,“城中村”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其拆迁补偿方式及程序没有专门法律、法规予以规范,缺乏可操作性。根据《物权法》规定,政府拆迁“城中村”房屋同拆迁城市房屋一样,非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不得拆迁、非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不得拆迁、非依法给予拆迁补偿不得拆迁。当前政府拆迁“城中村”房屋存在许多问题,必须认真贯彻好宪法和《物权法》关于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精神,规范政府拆迁“城中村”房屋行为,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试论美国宪法中的"协定条款"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宪法“协定条款”的成功给我国宪法相关内容的修改提供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实际上,我国宪法“行政协议条款”的缺失,在理论上引起了人们对地方政府缔约权的违宪性的怀疑,实践上导致区域合作的犹豫不决,甚至举步维艰,在这种情形下,该宪法条款的出台似乎势在必行。其立法模式是,宪法只是原则性地出台“协议条款”,其具体内容由《地方组织法》规范,并在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中以“实施细则”的形式进一步细化。  相似文献   

11.
针对我国高校《思想道德修养》教材中存在的非理性问题,本文从社会根源、伦理规范和逻辑形式等方面进行了理论探讨,阐述了“平等互利”是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内在规定性,阐释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是现时期集体主义价值导向的理性内涵,阐明了“主观为人为己、客观利人利己”是大学生应积极追求的价值现,并对颇为流行的或“左”或右的价值观进行了辨正。文章意在探求21世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高校价值观教育的科学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12.
1901年,通过《教育世界》的介绍,首本教学论译著———汤本武比古的《教授学》传入中国,赫尔巴特“五段形式教学阶段”也随之被国人知晓。此后,随着教育学和教授学(法)教材的译介及编写、课堂教学实践的运用以及教案的编写使“五段形式教学阶段”得到进一步推广,加快了我国教育的近代化进程。鉴于此,对《教授学》进行文本分析,以便了解赫尔巴特“五段形式教学阶段”的传入及发展概况。  相似文献   

13.
《唐律疏议》中的“法”出现频次极高、分布极广,绝大多数表达了与“法律”相关的含义。各篇“序疏”中的“法”指称较为广义的“法律”、较为抽象的“法”或特定法典及其篇目;律典条文中的“法”表述形式复杂,但整体特征清晰,皆有明确的规范指向,即指称律、令、格、式以及其他法律渊源中的具体规范。“罪法”“理法”“正法”等较为特殊的表述形式,仍与“法”表意的整体特征及具体用法一致。以“法”指称具体规范是立法或注律的常规模式,此种指称围绕“正刑定罪”展开,是传统法发现、论证具体规范不可或缺的技术手段。  相似文献   

14.
“教”与“学”的矛盾,是“教学”这一特殊运动形式区别于其他任何运动形式的基本特征,处理好这对矛盾,是调动师生双方积极性,推动教学过程不断发展,完成教学任务的先决条件。《学记》指出:“学学半”、“教学相长”,反映了我国古代教育思想家对教学矛盾的精辟认识,堪称我国古代教学论的精华。  相似文献   

15.
黑名单范围是民航旅客黑名单制度的核心问题。无论是《东京公约》《保安手册》等国际立法,还是美、加等域外国家立法,抑或是国外航空公司内部规范,都没有直接明确规定民航旅客黑名单制度,而是从“拒绝运输”(拒载)的角度对“潜在威胁的人”的强制措施作了相关规定。我国《刑法》《治安处罚法》《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以及《飞行安全保卫规则》都从维护公共安全角度对旅客不轨行为进行了规制,但法律效力层次和内容侧重点不同。《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和“385号文”是我国目前关于民航旅客黑名单最直接的法律规范,但二者在适用范围方面并不完全一致。应当从法治建设高度创新民航旅客黑名单制度,统一规范民航旅客黑名单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不文明行为不宜作为民航旅客黑名单范围的标准,应以危害民航安全作为民航旅客黑名单范围的标准,并以类型化方式对民航旅客黑名单的适用范围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6.
长期以来,我国出版的各种《教育学》在论及中国古代授课形式时,几乎都沿袭着这样的说法:“中国古代只有个别授课形式,近代才开始采用西方传入的班级授课制度。”远者如1959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我国过去很早的时期内,教学工作也是采用个别授课的形式的。……直到清末,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班级上课制度才在国内逐步推行,为各级学校所广泛采用。”近者如1982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班级上课制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在封建社会,学校所采用的教学组织形式是个别教学。过去,我国私塾教学,就是个别教学的典型。在欧洲,中世纪的学校教学,也采取个别教学的形式。……在我国,最早采用班级上课制是从1862年清政府在北京的同文馆开始的。”这种“中国古代个别教学说”是值得重新探讨的。  相似文献   

17.
秦朝所推行的“书同文字”政策,是我国由国家最高行政权力所推行的一项汉字规范政策,是我国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秦王朝实施“书同文字”的具体办法是成功的,有效的。西汉初期中央朝廷将用字的规范作为选拔、考核官吏的重要标准,从中看出,汉字规范政策的推行实施,从一个方面也是国家政权是否安定、社会经济是否繁荣、文化教育是否发达的体现和标志。许慎之作《说文》,旨在是正文字。《说文》之为书及其成就,实与汉字规范化问题有着非常直接而密切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教育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国民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这是在我国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将“素质”与“教育”这两个词连在一起,且明确了“教育”要起到“提高国民素质”的作用。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一步说明“基础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必须大力加  相似文献   

19.
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和规则进行了具体化的规定,包括禁止企业以外包等名义按照劳务派遣的形式使用劳动者。《规定》第27条提出:“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这些规定有助于规范劳动市场,维护被派遣劳工的合法权益,但也对用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带来一系列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寅吃卯粮、重发轻还、新官不理旧账的地方发债乱象,今后要规范了.日前,财政部根据新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制定了《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规范一般债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其中最核心的一点是“自发自还”,即要求地方政府按照市场化原则,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借多少、还多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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