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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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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责任是法学理论的经典论题之一。我们应立足于社会、更应立足于生活对法律责任理论作批判性研究。法律责任存在的伦理上的先决条件为个人自由、它以个人存在意志自由为前提,以保障个人自由发展为归依。个人自由乃法律责任归咎的道德限度,是法律责任归责中主观性要件存在的伦理根据。然而,从实证角度来解读法律责任的历史及其流变,我们发现法律责任产生的动力及确立何种归责原则的理由是社会团结的需要,而非对上述伦理基础的实践。社会团结成为法律责任归责中客观性要件存在的现实根据。故合理的法律责任应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其最终根据为社会团结与个人自由的平衡。  相似文献   

2.
宏观调控行为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初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宏观调控行为的法律责任归属于经济法责任,在经济法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归责原则应以违法归责原则为主,过错责任原则为辅.一般情况下宏观调控行为的法律责任由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损害事实和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五个要件构成,应加强宏观调控行为的法律责任形态和实现方式的研究.  相似文献   

3.
客观归责理论的嬗变历程,不仅其原动力来自因果关系理论,而且与各种补充条件理论的因果关系理论同向且同步发展.客观归责与因果关系是客观构成要件中两个各自独立的构成要素.客观归责论区分了归因问题与归责问题,结果原因的判断,立足于经验的观点,采用条件说的标准,判断有无事实上的因果关系;结果归责的判断,则以规范的保护目的的观点,根据客观归责理论的规则,判断可否将结果的发生归责于行为.  相似文献   

4.
民事法律责任一词蕴涵不同的语词定义,一为本义,一为引申义。引申义的法律责任,就是一般法律义务。本义的法律责任则是义务人不履行一般法律义务所导致的由国家直接确认的法律义务,实即一种新的法律义务。不履行一般法律义务的行为的成立,有一系列条件,此之谓构成要件。其概括形式是法律责任的归结原则,也是法律责任的成因。不同的构成要件取决于不同的归责原则,以不同的归责原则为分类标准,即以不同的构成要件为成立依据,本义的法律责任有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种基本类型。  相似文献   

5.
法理学中法律责任传统的内涵及构成要件理论未能准确地概括出各部门法立法及司法实践中法律责任的共同本质属性.其缺陷和矛盾制约着法学理论的发展及法学理论对实践指导作用的发挥.从部门法尤其是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探析中可知,法律责任是由法律事实引起的依法规定应承担的责任,法律责任及其构成的本质属性是"法定性",并非"四要件".依其"法定性"的不同表现,法律责任构成要件可分为一般的(传统的、狭义的)构成要件和特殊的(当代的、广义的)构成要件两大类,它们分别构成一般的责任和特殊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6.
共同危险行为是广义共同侵权行为的重要类型.在共同危险行为的归责中,需要合理确定并正确认定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共同危险行为的归责结果包括确定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行为人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7.
法律责任是法学的基本范畴,其构成要件应确定为责任主体、法定事由、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四部分;责任法定、责任相称和责任自负原则是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免责条件包括时效、不诉、自首、立功、补救、协议、自助、人道主义等方面;制裁、补偿和强制是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  相似文献   

8.
人格责任是德日刑法理论中以相对意志自由论为根据,折衷道义责任论和社会责任论提出的一种归责方法。人格责任由行为责任和人格形成责任两个层次构成。基于责任判断的伦理性和整体性标准,人格形成责任不仅作用于量刑,也影响定罪。刑法理论上,大陆法系的刑事责任与我国的刑事责任有所不同,但人格形成责任的理论仍然可以在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惯犯从重处罚及过失累犯等问题的解释与创新上为我们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9.
市场经济的伦理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市场经济的伦理定位是经济伦理的根本理论之一,这个定位取决于市场的自身的运行机制和社会制度相结合的方式.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制度相结合.其伦理定位是经济个人主义.经济个人主义是个人主义在经济领域中的表现,本质上肯定个人占有、支配财产的自由.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社会主义制度的生产目的和经济发展目标决定其伦理定位是个人自由发展.市场经济的机制为个人的自由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和运作的载体,社会主义制度及其发展前景决定了个人自由发展将是所有人自由发展的前提和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0.
通过刑法中的信赖原则概念理解,论证信赖原则适用客观要件是其主观要件适用的前提。对于信赖之存在性以及相当性的判断,必须结合具体的客观事实进行具体的认定,即只有在一定社会中具有社会相当性的场合,才能肯定信赖原则的成立。并通过分析信赖原则与客观归责理论的关系,进一步论证了客观归责理论对信赖原则限定适用的机理。  相似文献   

11.
企业信息公开民事救济手段稀薄且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的客观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国企业信息公开民事救济效能的发挥,应进一步完善。根据我国现实国情和立法实际,宜建构法定民事责任制度,主要依据行为人主观过错和行为不同,将企业违法公开信息行为划分为公开瑕疵信息、公开缺陷信息和欺诈公开信息三种情形,并据此分别设置撤销交易并返还对价、赔偿损失和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三种责任形式。  相似文献   

12.
马克思在批判西方传统法律正当性理论的基础上,创立了以劳动哲学为基础的法律正当性理论,强调法律正当性应该建构在主观与客观、事实与价值、个人与社会以及历史与现实辩证统一的基础上。法律的正当性在于,法律既要反映社会物质生产劳动实践的实际情况,也要契合大多数社会成员特别是创造物质财富的劳动者的主观价值观念,法律既要充分保障社会成员的个人权利也要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马克思的法律正当性理论较之自然法学派和实证主义法学派的法律正当性理论更具合理性。  相似文献   

13.
现代科学教育应是现代化的科学教育 ,它应具有培养和提高人的全面的科学素质的个体价值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社会价值。现代科学教育的个体价值和社会价值相统一的综合价值应是真善美的统一体———自由。这种自由是人类的最高自由  相似文献   

14.
资本主义法律自由观建构在个人主义哲学的基础上;社会主义法律自由观建构在马克思劳动哲学基础上。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个人自由主义,就是权利主义,强调每个人平等享有言论、信仰、人身安全特别是个人私有财产所有权等。社会主义法律自由观在强调个人基本人权平等的基础上,强调任何权利的实现都不是抽象的,需要具体的社会条件,政治上的权利平等需要经济平等的支持,社会财富的分配、占有、管理和消费都应该以生产劳动为基础,法律真正应该保护的个人私有财产权必须是劳动所得。社会主义法律自由观超越了资本主义法律自由观,更有利于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  相似文献   

15.
“主客一体”范式是当下环境法范式变革的主流话语,它试图通过伦理基础、人性假设和法学调整观的相关改变为环境法提供新的方法.它与“主客二分”一样,仅具有认识论意义.环境法需要建立一种以人为逻辑起点,以社会世界为发生场域,以社会技术为媒介工具,以系统性思维为实践论范式.实践论范式的核心理念是承认并坚持环境与人、社会之间具有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互动关系.  相似文献   

16.
黑格尔称"法是自由意志的定在",法哲学的最终目的在于认识法的理念,即"自由"。从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的思想理论可以看到"自由意志"经历了抽象法、道德和伦理三个阶段,其自由观运作的原因在于法律保障自由、道德营造自由和伦理实现自由,客观的法律与主观的道德统一于伦理实体,构成完整的自由观运作机制。其法哲学中的自由理念在于使民众树立正确的"自由"价值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理性的行使个人权利,运用好法这把度尺,实现个人自由意志,真正践行好个人自由。  相似文献   

17.
法律正义是法律制度设计、执行应该遵循的核心伦理价值观念,法律正义观是人们关于法律制度正义的总体认识。马克思从劳动哲学出发,在批判西方传统法律正义观特别是资产阶级法律正义观的基础上,提出了马克思主义法律正义观。马克思认为,法律正义建构在物质生产劳动基础上,超越社会物质生产发展阶段的抽象的法律正义在现实社会中不能真正实现,法律正义是抽象与具体的对立统一;资产阶级法律正义的本质是论证资本利益最大化的合法性,社会主义法律正义的本质就是维护劳动权益最大化的合法性;维护以按劳分配为核心的社会物质利益分配方式是社会主义法律正义的基础。  相似文献   

18.
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充分体现了道德判断与伦理选择,因此有必要从伦理的视角对其进行考量和审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具有价值取向性、伦理自主性、主观能动性、自由有限性等伦理属性,以相对现实主义、司法能动主义和实现个案正义为其存在的伦理依据,其运行应当遵循彰显司法正义、彰显司法良知、讲求司法公信、符合公序良俗等伦理限度。  相似文献   

19.
夫妻侵权责任要求以夫妻侵权行为存在为前提,主观要求是过错中的故意,而非过失,侵害后果由婚姻一方向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在借鉴域外国家成熟的夫妻侵权责任制度的法律规定后,结合我国国情,从法理基础、物质基础、社会基础三个方面论述构造我国夫妻侵权责任制度的现实性和必要性以完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20.
社会团结何以可能,或者说社会统一性的依据何在,这并不是一个想象的议题,而是当代社会发展必须回答的重大实践课题。社会团结的依据是历史发展的大趋势,还是满足个人现实欲望的工具,再或是一种社会发展与个人欲望妥协结合而成的社会现实也即组织行为,构成了社会学分析社会团结的三大视角。而事实上"社会团结的依据"是一个无法一概而论的议题。因为没有超越特定时代的"一般性社会团结"的存在,也没有普适古今的"一般性社会团结"的存在。强调社会团结依据的存在,就是要恢复它对社会建构的积极意义而不是某种宣讲教条的必须。社会团结的依据只有与隐藏在历史深处的群体生存需求联系起来,才能提供有价值的社会建构尺度。关注现实,强调机会公平,是当代社会团结的重要依据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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