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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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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程序法治在今天或许已并非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因为程序正义的理念已经建立。程序法治是权利与司法公正的保障,违反程序法治会侵害人权。然而,遵循程序法治也会付出代价,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存在冲突和矛盾,坚持程序正义有时造成实体正义的牺牲。这就产生困惑,那么我们应如何选择?我国的法治状况要求我们须坚持程序法治,制定并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  相似文献   

2.
论程序正义的生存论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序正义决定了法律制度运作过程和结果的有效性与稳定性,充分展示和保障了社会的基本正义.中国传统法律具有"重内容轻形式"的倾向,这种"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法律文化,使程序的地位被看得很轻,失去了独立的价值意义,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法律文化观念势必导致处于弱势地位的被裁判者、被管理者、被控制者失去了基本的人的尊严,沦为实现他人、社会、国家本身目的的手段.程序正义的真正价值就在于维护人的自由与尊严等人之存在的根本问题.  相似文献   

3.
周文华 《唐都学刊》2005,21(5):103-106
法的正义是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统一。在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关系上,人们传统上倾向于重实体正义、轻程序正义,甚至认为实体正义决定程序正义。实际上,程序正义具有独立于实体正义的价值,程序正义的独立价值应该得到足够重视,但又不能把程序正义绝对化。  相似文献   

4.
李静 《求是学刊》2006,33(4):93-98
文章试图从司法裁判过程的不同阶段,说明在证明案件事实、明确规范事实、得出个案法律结论的活动中,实体正义的困难和不确定性,得出实现实体正义的科学研究的理论前提;并指出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一般关系和强化程序正义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5.
孔祥发 《学术交流》2012,(12):65-68
行政指导作为现代政府的施政中心与有效管理手段,必然含有正当程序的内容。重实体轻程序的价值取向的状况,在行政指导的设立、运行及其效果的各个方面都有体现。显然,缺乏程序保障的实体推行,其结果往往是"法制"存而法治亡。在以行政指导的程序价值、行政指导程序的逻辑结构、行政指导程序保障的表现形式为组成结构的框架下,揭示了行政指导所应有的自然正义、正当法律程序的内涵,着重强调了程序理性、程序中立、程序公开也是行政指导逻辑结构的必然要求,在此基础上提出并论证了制定行政指导程序、运行行政指导程序为行政指导程序保障切实得到实施的表现形式。从法理学视角,诠释了行政指导保障的应有之义,希能为行政指导的制定、运行等实务行为提供理论参考,也希望通过程序重塑实体公正,全面推行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6.
在科学及学术研究领域,同行评议方法正被广泛采用。与此同时,其中暴露出的问题与弊端使得同行评议制度与其初衷渐行渐远。本文主张旨向“程序正义”的路径,并以“实质正义”作为同行评议机制以及相应程序执行的参照与指导原则。“程序正义”在“实质正义”的观照之下,从强调重视“前制度”阶段到“程序内在价值”得以充分赋予;从审慎观察、反思制度与实践执行情况再到最终对程序制度作出“修正”,在这样一个开放、互动、持续的建构过程中得以重塑其内涵。  相似文献   

7.
与实体正义相比,程序正义更关注过程,在高校学术不端行为惩戒中有其独特价值.但受人治文化传统与行政管理主义思想影响,中国高校学术不端行为惩戒带有人治化与行政化倾向,呈现出操作执行的规则体系尚不健全、调查处理的中立立场缺乏制度保障等程序疴疾,导致惩戒社会公信力下降,给高校蒙上了灰暗之影.优化其机制需突破人治化与行政化思维窠臼,以程序正义为合法性基础,形成结构层次完善、内容逻辑严密的精细化流程,建立学术与行政、审查与处理相互分离的制度性保障,健全民主参与和及时有效的信息公开机制,培育尊重当事主体合法权益和具有公正平等精神的权力主体.  相似文献   

8.
米勒的正义理论挑战了包括罗尔斯等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中坚持单一正义原则的各种学说,倡导一种"社会情境多元正义论"。这一理论根据社会情境具体的实践需要,采取具体的正义原则的方法分析了三种关系模式与三种正义原则的对应关系;在如何实现社会正义的问题上,米勒重视结果正义,但同时主张要保证程序的公平;面对全球化和文化多元主义的挑战,米勒提出了社会正义追求应采取的两手对策。米勒的多元正义理论拓展了正义理论的研究空间,为21世纪正义理论的探索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但其理论因缺乏世界历史视野而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9.
确立"程序本位"理念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程序本位理念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坚持以诉讼过程 ,而不是以诉讼结果为出发点和评价标准的理念。这个理念依据于程序自身的独立价值和过程本身对结果的有用性和有效性。之所以要在我国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树立程序本位的理念 ,是因为程序法治是现代法治的核心 ,程序本位连接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 ;且有针砭时弊之效。当前坚持程序本位理念不仅具有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 ,引进和传播程序过程、程序正义观念的理论意义 ,而且具有强调现代程序与现代法治之间的必然联系、推进当前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0.
《社科纵横》2018,(2):39-46
国际私法的核心在于法律选择或法律适用,国际私法的正义就是涉外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上的正义,在国际私法尤其是18世纪中期以来的历史演进中,体现为冲突正义和实质正义的此消彼长和相互依存关系。萨维尼所架构的多边主义的法律选择学说主张涉外民商事案件应适用空间上最适合的法律,是为冲突正义;美国冲突法革命中诞生的若干理论强调适用案件处理结果上最适当的法律,是为实质正义。囿于各自的缺陷,冲突正义和实质正义皆不足以单独实现对当今涉外民商事纷争的合理调整,二者的和合共生才是涉外民商事案件解决的最佳之道。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实质正义是极点,冲突正义是均衡,二者共存的途径是将实质正义的精神内蕴至冲突正义的外化规则中,经由冲突正义达至实质正义。  相似文献   

11.
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是指在一国行政程序构建中,通过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的主体资格进而影响行政程序进行的一种法律制度。该制度可以使行政程序更加公正化和民主化。但是,由于中国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还没有制定出来,所以学者们对该制度的研究还有所疏漏。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具有身份的特定性,是对已进行的行政程序的参与,是对行政行为有所主张的参与。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使得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程序中多了一个新的当事人,其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因素对行政程序起作用,从而使行政程序最大限度地接近于司法程序;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将会促使行政程序更好地和社会机制相契合;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还能使公民权利保护更全面化。确立行政程序当事人制度、行政行为介入制度、行政过程开放性制度是利害关系人参与行政程序的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12.
朱丹 《学术交流》2007,(4):56-59
听证制度被誉为现代行政程序法的灵魂和核心。为了实现行政听证的立法目的,保证行政效率和公共利益,为现代各国广泛采用。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将其概括限定在行政机关作出的对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之中,并规定了一些排除和例外情况。我国目前已有立法、价格决策、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几种听证程序,但由于我国引入该制度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根据我国行政听证适用范围的现状,应从以下几方面扩大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向其他行政处罚种类拓宽;向其他非处罚性具体行政行为拓宽;向抽象行政行为拓宽;向行政司法领域拓宽;向事后听证拓展,等等。从法制的统一和完备角度看,我国需要制定一部全国性的行政程序法典,并在这部法律中,对有关行政听证程序方面的问题加以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听证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真正实现当事人的程序民主权利。  相似文献   

13.
周颖 《社科纵横》2007,(10):84-85
行政听证程序是行政程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对作为舶来品的行政听证程序进行理论层面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行政听证程序有其背后的法理基础,并具有重要的法理价值。行政听证程序可以限制恣意,保障相对人的主体地位和合法利益,并可以有效地促进理性选择和反思整合。同时,它也是各种冲突价值的统一体。  相似文献   

14.
袁爱华  李克艳 《创新》2009,3(7):72-74
律师在场权制度的设置符合我国现行的诉讼价值和理念,对于促进控辩平等,改变现有的侦查模式带来的弊端,实现刑事诉讼的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尚未设置这一制度,应以正在修订刑事诉讼法为契机,构建中国的律师在场权制度。  相似文献   

15.
王健 《社科纵横》2014,(2):78-82
现有的程序价值理论的视角基本上从程序与实体的关系来论述程序价值,无论是罗尔斯的正义论,还是边沁的程序工具说、经济效益说总体是围绕程序与实体的关系去探究程序价值,就连程序本位说也没有完全离开结果正义性标准,即:只要程序是正义的,结果便视为是正义的。这难免导致程序价值外在性的表象。换句话说,这些理论给人们惯性的理论视角是:诉讼程序是为了什么目的。笔者试着调整研究的视角,从诉讼程序是怎么样产生这一角度,论述程序的另一价值,冲突平息与权力实现。  相似文献   

16.
刘春萍 《求是学刊》2003,30(4):74-79
行政程序制度是俄罗斯联邦行政法学体系中正在形成和完善的一部分内容 ,相对于前苏联的行政程序制度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俄罗斯行政法学者从研究行政程序的基本概念入手 ,从理论上和词语规范上理清了行政程序、行政司法程序、行政诉讼程序等基本问题 ;以 2 0 0 1年制定的《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为范例 ,行政程序的原则经历了由维护国家管理向规范行政权、保障公民权的回归 ;与俄罗斯联邦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相统一 ,必将尽快结束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程序合而为一的状况 ,制定独立的行政诉讼法典 ;建立具有特色的行政法院体系或在普通法院体系中建立相对独立的行政法庭 ,是未来俄罗斯联邦行政程序制度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7.
本文认为,在中国这一传统的“重实体、轻程序”的国家已经掀起了一股“程序热”的研究浪潮。文章通过对近些年行政法学界的几大热点问题行政程序含义、行政程序价值、行政程序法概念、行政程序法地位、行政程序法模式、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行政程序法目标立法模式和立法步骤的归纳探讨,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在此基础上指出,应尽快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行政程序法典。  相似文献   

18.
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社会团体的登记设置了过于严格的限制,不利于社会治理的改善。结合正当法律程序和利益平衡理论,社会团体登记程序的功能可以具体化为保障知情权、控制社会风险和降低行政成本,基本程序架构为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和许可并行;成立登记一次性审查;以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为原则、以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为例外。  相似文献   

19.
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实现对人的平等权利的尊重,需要全社会公民的道德水平提升.但这种提升完全依靠个人的道德自律来实现在现实普遍意义中是不可行的,它需要制度的强制规约.然而当制度在追求正义的过程当中出现了不正义,使制度无法无差别地对待每一个人的时候,就需要对正义进行补偿或矫正.通过建立补偿正义对不正当的程序或是获利进行矫正,同时对社会竞争中的最不利者或失利者进行实质性意义上的补偿,使差异的存在止于社会可接受的范围当中,将差别变成实质上的互惠.  相似文献   

20.
传统的行政法学过度偏重于作为行政过程最终结果的行政行为,仅仅从静态上定点地考察行政行为,忽略了各个连续的行为形式之间的联系,但在现实的行政中,各种行为形式常被结合起来连续使用而形成作为整体的动态行政过程.因此,行政过程论认为,对于行政程序的考察应当以宏观行政程序为对象,不仅限于特定行政行为的程序,而且应当考察行政活动中的各种行为形式的程序,并注重各种行为形式程序之间的关联.以这种观点为基础,笔者认为我国正在制定的行政程序法应当采用宏观行政程序法作为立法模式,其中不仅规范特定行政行为的程序,而且规范行政活动中各种行为形式以及各行为形式之间的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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