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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宋振武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1(2):110-113
刑事诉讼目的与刑事诉讼法的目的是两个概念。执行刑事实体法是刑事诉讼的单一目的 ,保障人权则是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主题性任务。犯罪控制模式和正当程序模式理论、实体真实主义和正当程序主义理论并非以刑事诉讼目的为主题 ,而只在刑事诉讼法的目的问题上存在着相对的观点。 相似文献
2.
刑事诉讼目的理论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目的在刑事程序中居于核心地位。我国对刑事诉讼目的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并形成了几种不同的学说,但都存在一定的缺陷。本文在评析我国主要刑事诉讼目的理论的基础上,提出"解决纠纷"的刑事诉讼目的理论,并从三个方面对此进行了论证。最后论述了以解决纠纷为目的的刑事诉讼目的理论对我国的诉讼价值理念、诉讼构造以及具体制度设计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王新艳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9(4):33-35
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的采证问题是立法机关、学术界争论的一个热点。对刑事非法证据如何抉择,关系到法律真实与程序正当、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利益冲突的权衡和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笔者试对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一探讨,以期推动我国刑事诉讼理论、立法与司法实务的科学化、民主化和现代化。 相似文献
4.
谭全万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2(1):75-79
刑事诉讼目的是刑事诉讼理论中的一个基本范畴.中外各种目的理论各有不足:犯罪控制模式和正当程序模式以个人同国家的紧张对立为基础,割裂了程序与实体间的联系;实体真实与正当程序无论对立或统一,都不能成为刑事诉讼的目的;双重目的论实行了逻辑上有矛盾的二元并立;消解冲突说没有独立的品格.各种目的理论都有工具主义、理想主义、理性主义的缺陷. 相似文献
5.
袁曙光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9(2):86-90
长期以来,刑事诉讼目的一直被视为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这种传统的双重论目的曾经极大地推动了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但由于这种理论范式脱离了现代法的价值目标体系,与民主法治社会的核心理念相悖,违背刑事诉讼基本原理,与有罪推定思想有先天的契合性,司法实践中容易助长法律虚无主义和程序虚无主义,导致冤假错案不断滋生,对宪政秩序和公民权利都构成严重威胁。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修改《刑事诉讼法》列入立法规划,我国《刑事诉讼法》已面临着再修改。新刑事诉讼法应是人权保障法,是维护正当程序的限权法,重构以正当程序和保障人权为诉讼目的新刑事诉讼法学体系,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 相似文献
6.
黄维智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139-143
现代刑事诉讼制度面临有效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司法难题。解决此难题的路径之一就是许可当事人间就证据问题、程序问题、乃至实体问题形成合意,合意在追究犯罪方面更符合刑事诉讼的目的,适应刑事政策的需要,使司法资源得到合理分配。合意已成为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方向之一。 相似文献
7.
刑事被害人权利是刑事被害人获得法律救济的关键问题,其核心内容包括人身惩罚权和经济求偿权两大权利,对刑事被害人权利的保护应依此展开。在目前刑事诉讼体制下,被害人的人身惩罚权已被国家替代;经济求偿权因诉讼、执行环节瓶颈难以得到应有的贯彻。因此,克服制度上的瓶颈是保护刑事被害人权利的必然途径。文章以刑事诉讼目的为视角分析了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困境的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刑事诉讼目的的重构。 相似文献
8.
刑事诉讼管辖制度是刑事诉讼活动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能够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确保诉讼程序合法正当。当前我国配套的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尚未形成,制约了刑事诉讼管辖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些发达国家的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相对完善,其中以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为两大流派。美国、日本分别是这两大法系国家的代表,两者虽然在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问题的处理方式上存在不同,但其设立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初衷则是相同的。我国可以在刑事诉讼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内,结合司法实践,有选择性地借鉴域外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9.
卢萍 《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Z2)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是规范刑事证据运用的基本准则。而在现行刑事诉讼法增强了控辩双方的对抗力度、强化了控方的举证责任的背景下,如何规范公、检、法在刑事诉讼中对证据的收集、运用,提高刑事证据的证明力,提高刑事案件的质量,以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平衡,便成为刑事诉讼活动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有鉴于此,本文在对刑事证据规则进行一般考察的基础上,就如何完善我国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对有关证据规则的立法现状、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和完善的基本路径及其运用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 相似文献
10.
崔林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1(2):80-82
刑事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制度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事诉讼中占主要地位。一个国家刑事强制措施的设计和运用,是该国民事诉讼科学、民主及文明的主要衡量标准,同时,刑事强制措施在保障人权和打击犯罪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仍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影响了其功能的发挥。文章就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现存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做出相应的完善思考。 相似文献
11.
曾雨楼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24(3):98-100
实行沉默权制度是联合国认可的刑事司法公正的最低标准之一。但从目前来看,我国固有的社会价值现念,有关刑事司法程序的法律规定,保持社会治安稳定所面临的压力等,都与实行沉默权制度的基本要求存在较大的差异和冲突。因此,在我国实行沉默权制度应采取积极而谨慎的态度。 相似文献
12.
徐莹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9(3):67-7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减轻诉累,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司法判决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但由于我国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导致附带民事诉讼与现代司法理念产生冲突,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冲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实践价值受到质疑,最终应将该制度取消。 相似文献
13.
逮捕在我国是一种审前羁押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刑事诉讼的进行,但逮捕措施如被滥用,必将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为此,我国刑事诉讼法引入了逮捕必要性条件。但逮捕必要性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其对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的效果还不明显和均衡。我们有必要建立完备的逮捕必要性审查制度,对逮捕必要性条件的证明、审查、评估等方面进行规范,从而更好地体现出逮捕必要性对保障人权的价值。 相似文献
14.
李珊 《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5,15(4):62-64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刑事诉讼的重要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是重视的,赋予其较广泛的权利。但在司法实践中,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方面仍有一些不足,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李少波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5(5):97-100
本文探讨了刑事诉讼全球化的务件和限制因素,指出在立法层面上的全球化是浅层次的全球化,我国目前要进行的是司法层面上的全球化.在路径上应当以渐进的方式,特别要注重制度建设中的技术因素. 相似文献
16.
蔡国芹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3(5):109-112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均有权针对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直接依法处置,但检察机关除了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强制措施外,对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实施妨害行为时则没有处理权限。为及时、有效地排除各种妨害、捍卫检察权威、保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并教育违法者本人,有必要赋予检察机关对妨害刑事检察工作的不法行为给予检察制裁的权力。制裁方式可以包括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拘留和没收五种方式。当然,检察机关在实施制裁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不服罚款、拘留或没收决定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救济。违法实施制裁措施的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7.
在刑事法治的发展中,侦查权、公诉权、辩护权和审判权四者之间的互动是核心,而公诉权和辩护权的良性互动又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但是,辩护权和公诉权的互动关系不应笼统地以控辩平等来概括之。因为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二者的具体关系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目标追求,各有其特点。就我国当前的改革来说,重点在于如何进一步完善辩护权的实现机制和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8.
论建立我国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一种法律制度,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以确保被害人的利益为基础和出发点,以保障被害人的生存权与发展权为根本目的,以救助的方式实现被害人与加害人、被害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无论是从理论基础还是从现实基础来看,通过立法建立一部科学、合理的《特困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法》,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相似文献
19.
李蓉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06,26(6):7-14
以模式研究为基本方法,从刑事司法权对社会关系和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控制跨度以及司法权的强度三个角度,观察弹劾式诉讼模式下刑事司法权配置;从纵向、横向两个维度,以客观效果为着眼点,探讨古弹劾式下刑事司法权的制衡机制。通过对特定阶段上的刑事诉讼权力制度发展状态的研究,揭示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因果关系,寻找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规律。 相似文献
20.
周建国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8,(1):95-98
目前,虽然可以在民事诉讼中提出精神损失赔偿,但在侵权程度更严重的刑事案件中,并不能把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刑事诉讼范围中,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精神生活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笔者建议今年修改刑诉法中,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活动中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