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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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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薛冰 《理论界》2013,(8):86-88
由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存在信息偏差,因而保障消费者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对其做出理性经济选择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消费者权利体系中基础性权利的消费者知情权已被各国立法普遍确认,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也早有规定,但随着众多新型交易方式的出现,消费者知情权遭受损害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尤其是"弱势消费者"的知情权,更加需要相关立法进行倾斜性保护。  相似文献   

2.
由于商品房和商品房消费者的特殊性,商品房消费者权利的保护仅仅依靠民法很难实现,需要政府的参与,发挥政府的作用,运用经济法的理念和调整手段.经济法是商品房消费者保护的主要法律部门.为维护商品房消费者权利,应强化经济法对其保护力度.  相似文献   

3.
损害赔偿权是反垄断法中保障消费者利益的一项重要规定,反垄断法通过"间接购买原则"赋予消费者损害赔偿权的主体资格.为保障消费者利益,多数国家在损害赔偿中实行无过错责任,三倍损害赔偿或加征判决前利息的实际损害赔偿的惩罚性赔偿,并且在举证责任、诉讼费用等方面建立了有利于消费者权利实现的诉讼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4.
金融消费者权益及其保护初探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金融消费者权利,是指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确认的,消费者在金融消费领域所能够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金融经营者相应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它是消费者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金融消费者权利的具体内容和基本特征,是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予以充分、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5.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耆权利规范的缺位井未引起学术界和立法者的重视,消法的立法价值也偏离了公平与正义。随着科技和商业的发展,各种新的消费现象出现,损害经营者利益的消费者不当行为也应运而生。保护经营者权利,维持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平衡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今后的立法及实际操作中,应将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强弱关系重新界定为平等关系,完善消费者权利保护法中消费者义务规范,增加经营者权利与救济条款,严格界定消费者行为和欺诈。  相似文献   

6.
作为消费者,当你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你会正确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吗?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以下几项权利: 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相似文献   

7.
左其洋 《家庭科技》2007,(11):48-49
消费者有多种权利,如索赔权、知情权、选择权、结社权、公平交易权等等,在这些权利中,消费者最为熟悉的莫过于索赔权了,然而最容易忽视的也正是这种权利.以下就是可以索赔却常被消费者所忽视的几种情形.  相似文献   

8.
网络交易的虚拟性、高科技性、泛地域性以及现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等因素,使得网络消费者问题频发,涉及网络消费者权益的投诉也越来越多。网络环境下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求偿权、公平交易权等各项权利更容易遭到侵害,网络消费者问题的出现成为制约网络交易发展的瓶颈。为保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网络经济的发展,应当明确网络经营者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义务,建立有利于解决网络消费者的纠纷管辖制度。同时,应当从完善立法规定、加强司法应对、强化行政保护、建立在线争议解决机制、提高消费者防范意识等五个方面建立起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9.
建设工程领域涉及的利益主体较多且法律关系复杂,含括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以及购房消费者的权利等。因此,在利益相互冲突之时,就需要综合平衡协调各方利益,作出合理的价值判断和选择。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此之谓"进";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让位于购房消费者的权利,此之谓"退"。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在性质上为债权优先权。与抵押权相比,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法律为了保护特定利益而特别规定的,具有优先性。与购房消费者的权利相比,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此时应当退居次位,购房消费者的权利优先,生存利益理应优于经营利益。因此,在三者利益之间,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人的抵押权,而购房消费者的权利又优先于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这不仅符合对特殊群体的保护政策,更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0.
B2C合同中的一些消费者权利具有必须在特定阶段被提供的时间敏感性。智能合约的自动执行性和缺乏灵活性给消费者的时间敏感性权利增加风险,甚至与其相冲突。而这些权利反映了消费者保护法的基础价值,即使在智能合约的应用场景中也应被置于优先地位。为了能够适时行使这些权利,时间敏感性权利必须以特殊的方式运作。除立法制定具体的新规则外,短期内也可以通过现有规则加以规制。监管机构还需发挥执法职能,并应适当利用新兴技术。  相似文献   

11.
保障官员在网络问责中的权利是促进网络问责发展的必要条件。由于法理以及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在我国网络问责的现实中比较严重地存在着对官员权利的侵害。要充分保障我国网络问责中官员的权利,就必须明确界定公民网络问责的权利边界,并将网络问责内容和官员承担的责任相联系,同时还要加强被问责官员的权利救济。  相似文献   

12.
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消费者权利中的基础性和必要性的权利,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先决条件。明晰知情权的内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之常见情形以及如何从民事角度合理地对其进行救济就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金融消费者隐私权作为传统隐私权在金融消费领域的延伸,是金融消费者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本民事权利。由于在金融市场交易过程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在其与金融机构利益博弈的过程中,金融消费者的隐私权屡屡成为博弈的牺牲品。鉴于此,我国法律有必要对此加以规制。然而,我国目前金融消费者隐私权保护机制还存在诸多制度性缺失。为弥补相关制度性缺陷,将完善相关立法、构建有效的监督机制以及疏通权利救济路径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是今后解决该问题的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   

14.
网络经济是21世纪的重要商务模式,健全的法律制度是确保消费者信心、促使网络经济和谐发展的根基。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权是消费者权利体系束的重要内容。人格权理论、信息财产权理论、消费者主权理论是其确立的法理依据。消费者个人信息在网络经济中呈现的稀缺资源属性、遭遇的巨大威胁、传统经济模式中消费者权利体系保护的缺失极大地催生了个人信息权的增生。  相似文献   

15.
试论消费者之民事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消费者权利中的基础性和必要性的权利,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先决条件.明晰知情权的内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之常见情形以及如何从民事角度合理地对其进行求济就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不少学者从民法的角度探讨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多种学说。也有一些国家将隐私权利视为宪法保护的一项基本人权。英美法系国家通过判例法最早确认了金融消费者隐私权,有些国家则通过法律赋予消费者主动参与并控制自己金融隐私的权利,一些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行业协议也通过一定方式督促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护消费者金融隐私权。  相似文献   

17.
赵博扬 《理论界》2012,(12):38-40
随着我国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人,商品房这种新型的特殊商品在居民消费中的地位日渐凸显,这就使得商品房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了一个热点问题。由于商品房的交易安全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故理应将其纳人《消费者保护法》的范畴,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在立法与司法上对在市场地位中处于劣势一方的消费者进行倾斜保护。  相似文献   

18.
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的基本职权和特别职权设置对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职能的完善具 有借鉴意义.在基本职权方面,建议补充和明确:从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协助中国银监会制定金融监管方案;对涉及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信息加以收集、调查研究、监测并予以公布,帮助金融消费者识别市场潜存风险;通过中国银监会公布其制定的规则及指导,发布其作出的命令;就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问题进行研究并上报有关权力部门.在特别职权方面,建议补充和明确:禁止不公平的、欺诈性的或权利滥用的行为或业务;建立和完善对金融消费者进行全面、准确而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建立和完善对消费者投诉和质询的回应制度等.  相似文献   

19.
市场主体权利包括消费者权利和生产者权利两个方面,它们各自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同的功能.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部门经济法对市场主体权利实现的禁止、限制和促进,是影响市场主体权利实现的重要因素,并呈现出阶段性特征.文章通过历史考察,认为经济法对市场主体权利的保障,经过了民商法的补充法阶段、与民商法共同调整阶段和当前的引领阶段,并在现有法律体系下有着特定的定位与作用.在新形势下,经济法应着重在4个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以社会整体利益保护为原则,规范政府和企业的市场行为;完善经济调控政策与法律,为市场主体权利的实现提供相应的政策法律环境;完善对外贸易法,保障对外贸易市场主体权利的实现;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市场主体权利实现的途径.与此同时,十八届四中全会经济立法任务的完成,将更加有利于市场主体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20.
消费者行使知情权之法律边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钱玉文 《兰州学刊》2005,(2):133-135
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明文规定的权利,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有界限,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使也是有法律边界的,消费者的知情权应以能使消费者充分、准确了解商品或服务和与之有关的情况为限.这个边界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变化,法官可以根据诚实信用、利益衡平的原则来合情合理地把握消费者知情权的边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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