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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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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有人的精神利益和经济利益在现代社会受到严重侵害。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焦点,但现有国家、区域及国际立法存在分歧。本文以利益平衡为目标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知识产权的权利性质、权利主体、权利内容等方面进行比较法分析,为我国立法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撑及制度借鉴。  相似文献   

2.
"汤瓶八诊"系列案反映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制度在理论与现实上存在着紧张关系.这种紧张关系是由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制不健全和不完善而导致的,它主要体现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在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产权问题时存在观点、思路差异."汤瓶八诊"系列案亦反映出我国亟须明确和厘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否拥有私权利、知识产权制度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角色等问题.通过修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等有关知识产权条款,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拥有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私权利及其他权利类型,改良知识产权权利及创新知识产权制度,将在某种程度上缓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制度之间的紧张关系.  相似文献   

3.
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主体的确定是法律保护中的难题,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均未形成统一的方案。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主体不同学说的评析,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和传承的客观规律、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及我国的司法实践,提出应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群体与传承人二元权利主体模式。借鉴物权法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理论,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分所有权理论,即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精神权利由来源群体共有,传承人对其所持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对其基于所持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自我创新的智力成果享有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4.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学术研究,近几年奉行权利建构模式,目前形成了独立的私权、知识产权和特殊知识产权三种不同进路。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存在权利的保护问题,亦存在利益保护问题。忽视利益的保护或者将利益与权利不加区分地均作为权利予以保护,都是有巨大缺陷的做法。单纯的权利建构模式引发了学术界内部的反思,也在司法实践中受到挑战。侵权法对权利和利益给予强弱不同保护的学术思路和司法实践,可以弥补非物质文化遗产私法保护体系上的缺憾。应在解释论的角度上,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构起区分权利与利益,并给予不同程度保护的侵权法体系,以平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权利创设与创造自由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中医药是世界上最为独特的医药学体系之一,是历史传承中的无价之宝,其遗传资源、制作技艺等已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的组成部分。201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提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施行,延续了知识产权保护这一重要工具。这些法律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协同,保障和促进了我国中医药行业的发展。但梳理当前我国对中医药保护的现状,中医药的非遗认知度、专利申请积极性、商业秘密保护严谨性以及中医药的技术传承等诸多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中医药行业的发展。这并未完全达到对于中医药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立法目的。文章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视角提出制定中医药特殊保护制度、协调权利冲突、加强传承以及明确监管等解决路径,剖析原因,以期有助于推动我国中医药行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6.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迫切性与法律的滞后性矛盾十分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民族性、传承性、区域性和变异性的特点,由此带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难点。现在各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行政法保护模式和知识产权法保护模式两种,我国已有行政立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规制,为完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进行版权保护。  相似文献   

7.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当前国内外的热点问题之一,然而,无论是立法实践还是理论研究都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文章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范围入手,厘清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知识的关系,进而分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主体,并提出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涉及的权利种类,重点阐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殊保护的内容。  相似文献   

8.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沿线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带来机遇与挑战,但中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方面还不健全,通过对中国西北和西南9省市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分析,结合国际上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保护经验进行研究。研究认为,应转变立法理念,由政府本位转为社会本位,加强私权保护机制;对文化资源向文化资产的转化进行探讨,在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形成可持续、兼具文化与经济效益的利益共享化价值;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属性,在赋予传承人知识产权的同时还应赋予不同的权利范围,均衡处理社区与群体之间、公众与传承人之间的利益诉求;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许可制度,明确传承人在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利用发展文化产业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加大政府、企业、公共组织的基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资金;完善传承人权利救济机制,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益保护基金、公益诉讼等特殊法律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9.
通过审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并结合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分析了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一些问题。在深入研究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知识产权具体制度和理论,并借鉴国外已有的相关经验后认为,应采取建立统一的保护组织、摸清遗产家底、确定保护重点、加强保护单位和传承人队伍的建设、在基层建立起保护机制、分类指导保护工作等工作措施,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就保护模式而言,应采用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模式,适时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或者指导意见,以建立和完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0.
作为新的知识产权,地理标志在自然因素与人文因素相结合、主体不确定性、权利不可转让性、权利永久性等方面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度契合,因而能够突破传统知识产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障碍,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发展。从制度层面上讲,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保护可以采用商标法或专门法模式,并体现出权利共有性、权力分享性、地域限制性等法律特性。从实践层面上讲,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保护有一定的发展,但在直接保护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可望在将来克服差距、取得较大发展。  相似文献   

11.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要依靠人与人之间的口耳相传,其中传承人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如何调动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就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然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传承人的规定较为简单,只是从义务的角度规定了传承人的传承义务,导致传承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不高。对此,应当加强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权利性认识,在立法中明确规定传承人享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权,通过程序性规定和法律救济措施的制定进一步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作为权利主体对传承活动所享有的传承权。  相似文献   

12.
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时代,知识产权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障碍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基于哲学家波兰尼对编码知识与意会知识的分类方法,可以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即其属性与知识产权法预设保护的对象属性的不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私法保护障碍的深层次原因,印证了调整对象决定调整方法的法理。进而,从实证角度分析了知识产权制度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中相同的“保护”称谓不同的现实含义,并从不同保护模式与对象不兼容度的角度,讨论了现有以知识产权制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尝试的局限及改进。  相似文献   

13.
我国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做了很多履约工作,并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果。2011年,我国颁布并开始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这对加强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义重大。但分析我国传统知识保护制度,特别是传统中医药知识保护制度,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存在潜在的法律冲突、立法理念不足以及惠益分享机制缺乏。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民间组织在弥补国家保护的不足方面发挥着民间保护的独特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生效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对“第二轮破坏”可能带来的危害,我们应当更重视民间组织的作用,从扩大权利、明确责任和提供救济等三个方面补充完善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相似文献   

15.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私权保护模式的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内外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以公权力适度干预,帮助改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另一类则是设立私权加以保护,比如以知识产权或者特别权利的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支配权赋予特定的民事主体。比较两种保护模式可以发现,私权保护模式不仅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弘扬和发展,而且与我国的长期利益相悖。同时,将作为私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权的内容仅仅限定为一种人格权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相似文献   

16.
权利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上)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从国际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性质及其理论基础的认识出发,我们认为,权利原则和发展原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所谓权利原则指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必须遵循维护人权和发展公民文化权利的原则;发展原则指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必须遵循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原则。重视和坚持这两个原则对我们正确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权利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国际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性质及其理论基础的认识出发,我们认为,权利原则和发展原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所谓权利原则指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必须遵循维护人权和发展公民文化权利的原则;发展原则指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必须遵循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原则。重视和坚持这两个原则对我们正确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知识产权法和行政法规或措施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措施,但刑法的保护作用不应被忽视。刑法通过知识产权罪刑规范和附属刑法规范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保护。该文认为应完善我国刑法中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罪刑规范和非刑事法律中的附属刑法规范,以更好地发挥刑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对民族医药的保护体现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制度逻辑,但在后非遗时代,如何提升民族医药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已成为需要研究的问题,对民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制度逻辑、内在要求与保护目标进行分析与理论总结。研究认为,非物质形态的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是知识财产,从法律属性中受知识产权制度调整,但现有法律在民族医药文化与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的权利归属、权利内容以及在民族医药的非遗保护等方面均存在司法保护不足的问题;为提升民族医药文化财产的传承与发展的质量,以及参与市场的竞争力,民族医药需要从“文化遗产”单一结构向“文化遗产、文化产品和服务、知识产权”三位一体的财产结构转变,并形成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等多种创新发展方式,利用新载体与新传播方式进行跨界发展,积极开发文化衍生产品和服务,推动民族医药文化表现形式资源与其他资源跨界整合集聚,用跨界发展实现财产结构转变;后非遗时代对民族医药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的重心应该由“保存、保护”向“知识产权促进”转移,提升民族医药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和运用能力,适时制定地方性民族医药单行条例,打造和保护民族医药品牌,推动民族医药知识产权贸易与融资。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实施,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逐步开展,制定统一的《文化遗产法》成为建设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的重中之重。由于文化遗产保护本身的特殊性,文化遗产保护立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更注重程序规则和实体规则的融合,重视专业知识在法律中的适用,而这些特点最终决定了文化遗产保护立法所具有的评价、管理、协调等特殊功能。研究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的特点和功能,能够从立法学理论角度为统一的《文化遗产法》的制定打下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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