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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本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很大的进步,但它对婚姻家庭关系的特殊性、婚姻家庭的道德性等情况考虑不周,这在该法的第5条、第7条、第10条中体现尤为突出。本司法解释过多地植入了财产法规则,未正视我国男权传统的现实,追求所谓法律意义上的平等。这将导致相关关系的失衡,有违婚姻法的立法初衷,也会导致一些相关负面社会效益。  相似文献   

2.
民族自治地方婚姻法变通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法变通与补充规定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婚姻习俗,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婚姻家庭权益。变通是针对《婚姻法》某些条文和内容的变更,其所采取的形式是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对“变通”应作扩张解释,即“变通”包含“补充”,通过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的办法对其加以明确。要重视少数民族习惯法,并以其充实与完善变通立法内容。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法理进行变通。为使《婚姻法》及其变通规定得到更好的认知和遵守,普法宣传应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3.
论补办结婚登记行为的法律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了“未办结婚登记的 ,应当补办登记”的规定。允许补办结婚登记的只能是具备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关系。“未办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的规定标志着立法对待事实婚姻态度的转变。补办结婚登记的行为应该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相似文献   

4.
生育权是作为基本人权的一部分而被提出和接受的。然而,生育权应有在私权领域存在的必要性。民事立法文本中生育权规范的缺失有其历史原因,并非立法对该权利的否认。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范生育权的初衷在于为司法界解决有关"生育权"的实际纠纷提供立法指导,但它同样也可以为"生育权私法化"的实现提供立法支持。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结婚登记制存在弊端。欠缺形式要件的事实婚姻长期大量存在,使得我国在司法解释上、实践中及现行立法中,对其效力的认可一直持谨慎甚至妥协的态度,这是一种对结婚必须登记的挑战。借鉴外国婚姻家庭法的可取之处,完善我国结婚程序,立法上宜采用结婚登记或仪式公告制,以及上门服务制。  相似文献   

6.
婚姻法及其适用应当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既要保护公民个人的婚姻家庭权益,又要有利于发挥婚姻家庭的社会功能。我国的婚姻法是民法的组成部分,但具有相对独立的性质。婚姻法与其他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应当适用婚姻法的规定。以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六条为例,探讨了物权法在夫妻财产关系中的适用问题,并对该条的修改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被告的离婚请求具有独立性,构成独立的诉且系反诉,该反诉属于强制性反诉,区别于与一般的反诉。我国台湾地区及日本等地对离婚反诉的独立性、被告离婚请求的反诉性、时效问题等的规定虽不尽相同,但对我国《婚姻法》在理论和实践上有一定借鉴意义。修改后的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第30条规定欠妥,应以预备之诉的方式解决离婚诉讼的损害赔偿问题。  相似文献   

8.
婚姻瑕疵纠纷的诉讼路径不仅应当解决,而且完全可以解决,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却未予解决。这是一大遗憾。建议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相关条文予以修改补充,明确规范婚姻瑕疵纠纷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相似文献   

9.
随着《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出台,这部司法解释创新性地对父母为已婚子女出资购房的性质进行了认定,这一改变将对我国亲属法产生深远影响,进而影响社会主流价值观和婚恋观。本文以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为切入点,对婚后由父母所购房屋权属的规定加以解析,研究了这一规定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带来的冲突与发展,并就此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0.
当下中国,司法解释的立法化倾向已非常明显,由《婚姻法解释(三)》引发的争议即可见司法解释在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如司法解释权力依据的不统一、解释权限的不明晰、法律解释方法的恣用等。要解决司法解释陷入的合法性危机,就必须在立法上首先统一司法解释权的权力来源,并在立法中规范权力行使的界限和程序,将司法解释权限定在具体个案围绕法律文本的适用过程中,最后在行使司法解释权时应围绕解释的目的慎用法律解释方法,在坚持"尊重法律"的基础上,首选语义解释,对其他法律解释方法的采纳必须负担论证义务,由此才能确保司法解释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11.
当下中国,司法解释的立法化倾向已非常明显,由《婚姻法解释(三)》引发的争议即可见司法解释在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如司法解释权力依据的不统一、解释权限的不明晰、法律解释方法的恣用等.要解决司法解释陷入的合法性危机,就必须在立法上首先统一司法解释权的权力来源,并在立法中规范权力行使的界限和程序,将司法解释权限定在具体个案围绕法律文本的适用过程中,最后在行使司法解释权时应围绕解释的目的慎用法律解释方法,在坚持“尊重法律”的基础上,首选语义解释,对其他法律解释方法的采纳必须负担论证义务,由此才能确保司法解释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12.
司法解释权被看作是广义的审判权应有的内容.实践中很多学者都认为审判权有入侵立法权的倾向,而入侵的途径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立法化"的问题.我们在承认司法解释的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必须着手对其进行完善,明确其合理限度.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要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的精神,也要符合立法原意和法律原则.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要克服自身的问题,回归本义,只有这样,才能使司法解释工作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3.
为了解决我国公民日趋复杂化的婚姻财产纠纷,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重新审视和重构当下夫妻财产制,从物权平等保护规则和所有权规则对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夫妻财产制进行探讨,指出司法解释(三)的夫妻财产制在农村离婚妇女的财产权益的保护和夫妻代表权限制方面存在立法不足,在此基础上建议要构筑明确的夫妻代表权限制制度和对宅基地制度进行改革引入法定租赁权,进而全面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14.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以下简称司解三)的颁布引发了社会的讨论热潮。本文重点对司解三第七条进行了法理剖析,并指出该解释进一步瓦解了家庭共同财产,缩小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这体现了解释制定者极端的个人财产理念思维,是以市场化解决家庭问题的思维定势的结果。  相似文献   

15.
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第46条的规定,首次在立法上确立了夫妻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填补了立法上的空白。然而,司法实践表明,该制度的实施并不尽如人意,亟待立法予以完善。本文阐述了夫妻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特征与功能,论述了夫妻侵权损害赔偿的理论依据与现实意义,指出现行夫妻损害赔偿制度中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若干立法建议与思考。  相似文献   

16.
根据《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结合我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事实婚姻问题规定中存在的不够完善的地方及当前我国事实婚姻的现状,参考外国立法,提出关于事实婚姻的立法设想,以期为正在制定的我国民法典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相似文献   

17.
婚姻家庭财产关系的法律调整应当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本文作者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施行后的社会反响为背景,就婚姻家庭法的立法目标、婚姻家庭财产关系的特性,以及此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并对上述司法解释第五条提出了商榷性的意见。  相似文献   

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的若干问题解释第四条自出台后就有许多争议,争议的实质在于对公司法第60条第3款的解释问题。从公司法规范的主体、立法目的和对该款法律性质的分析应该认定,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基本上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19.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最近几年在我国新兴的一项法律制度,具有很重要的实践价值。通过对该制度在我国的立法沿革、新《婚姻法》相关规定和其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所作的司法解释的分析,认为在我国目前建立一种以夫妻约定财产制为主导的夫妻财产制形式较为合理。  相似文献   

20.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的规定存在着没有反映出姻亲关系的真实特性、不符合中国父母家产传承或对子女为赠与的习惯、忽视了赠与者对子女配偶将来履行赡养责任的预期等不足之处。为了避免法院在处理父母赠与房产纠纷中或者全有或者全无的不公平结果,应寻求一种更为公平合理的动态处理模式。而《德国民法典》第313条第1款所规定的法律行为基础障碍制度为我们提供了借鉴。通过借鉴这一制度中的行为基础事后丧失规则,在我国婚姻法中设立赠与基础丧失规则即赠与行为发生后,由于当事人进行赠与的基础不再存在,此时如果不能合理期待做出无偿给予的一方愿意维持现有的财产关系,法律允许当事人在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对已生效的赠与行为进行调整或解除的规则,应是可行的。其可行性在于这一规则的设立不仅符合我国婚姻法处理家庭关系的立法宗旨,而且也避免了法院在处理当事人未约定、法律也没有相应规范调整的房产赠与问题时的两难处境。在适用时,辅之以一定的限制,即对结婚时间达一定期限且因抚育子女、照料配偶方父母、协助对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不适用赠与基础丧失规则,但受赠人对婚姻破裂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以期达到司法解释所预期的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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