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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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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死刑是剥夺人的最基本的权力—人格权、生命权的法律制度。“死刑存废之争”由来已久。废除死刑是文明社会的共识和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目前,中国废除死刑的要求非常迫切,从法律的角度看,中国只有废除死刑才能更好地融入国际社会。  相似文献   

2.
我国目前的国家发展水平、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并不具备立即废除死刑的条件,尽快废除死刑的时机也不成熟。一些学者立即废除死刑、尽快废除死刑的主张,多数是在自己不断深入的法学理论研究基础上产生的结论,是建立在理论上的理论,是超前的理论。这种主张与社会实际相脱节,也与广大普通公民、尤其是生活在社会底层大多数民众的愿望、体会相悖。我国目前废除死刑,可能损害社会公平,导致社会秩序恶化。党和人大在死刑存废的决策上,应当多听听广大民众的呼声。  相似文献   

3.
关于分阶段逐步废止中国死刑的构想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据统计,截至2005年2月,世界上已有86个国家与地区在法律上明确废除了所有罪行的死刑,10个国家和地区废除了普通犯罪的死刑(军事犯罪或战时犯罪除外),还有38个国家和地区在实践中事实上废除了死刑(过去10年内没有执行过死刑、并且确信其不执行死刑的政策将继续下去或者已向国际社会作出承诺不再使用死刑).换言之,现今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死刑或者废除普通犯罪死刑的国家和地区已多达134个,而相应地只剩下相对少数的61个国家和地区依然在法律上保留并实际适用死刑.  相似文献   

4.
在全世界一百余个国家已经废除死刑的情况下,在世界刑罚逐步走向轻刑化的背景下,中国的死刑何去何从?文章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从法律文化的角度出发,尤其是从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的角度,谈了对于中国民众来说,阻碍中国死刑废除的因素。加强法律文化建设,转变国人法律实践活动的价值基础,努力消除普通民众中存在的复仇意识,提高公民尊重权利,特别是尊重生命权的法律意识,才能够为中国由逐步限制死刑到最终废除死刑打下基础。  相似文献   

5.
死刑的存废问题,在国际上历来是一个争论不休而又难以达成共识的复杂问题。就我国而言,现阶段废除死刑时机尚不成熟,从死刑的起源及其存在的思想理论基础出发,探讨我国死刑废除必须具备的条件,对于最终在我国废除死刑,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肉刑是中国古代早期一种残酷的刑罚,延续千年,而在汉文帝时得以废除,有其历史必然性。汉文帝废除死刑这一事件本身也反映出汉初特有的思想文化、政治文化和经济文化,汉初统治者的慎刑思想、"无为而治"的治世理念以及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都是废除肉刑改革的催生剂和内动力。同时,汉文帝废除肉刑的成功历史经验也给当代中国废除死刑的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尤其对于死刑改革中政治决策者作用的定位及刑罚改革的立法技术问题,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论刑事古典学派内部死刑观的异同及其借鉴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古典学派内部对死刑的态度,可分为两派:保存论和废除论。贝卡利亚、边沁基于社会契约论和功利论,认为死刑存在许多弊端和坏的特性,极力主张废除死刑。费尔巴哈、康德、黑格尔等人,基于心理强制论、等量报应论和等价报应论,认为死刑有其特有的有益性或功效,主张死刑存在是合理的。但其具体观点又有差异。  相似文献   

8.
死刑废除思想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死刑的废除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已经成为不可抗拒的国际潮流。中国无疑也要顺应这种国际形势。现阶段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观念、社会治安形势等实际情况决定了我国目前还不能立即废除,但应当对其适用性进行必要的限制。在立法方面,要废除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的死刑;废除贪污贿赂罪的死刑;减少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死刑的数量。在司法方面,要从严解释死刑的适用范围;正确理解死刑的适用条件;严格执行死刑复核程序;改革死刑的执行方法。  相似文献   

9.
中国是世界上少数保有并执行死刑的国家之一.死刑在中国的存在有其复杂的历史和现实原因,但面对死刑废除的国际性趋势,中国将何去何从?本文拟从死刑废除的必然性和实然性两个方面,对中国死刑的存废问题做一阐述.  相似文献   

10.
郭玉川 《南都学坛》2005,25(3):100-102
从运动变化的观点看,死刑的价值是逐渐减小的,因此死刑最终是应该被废除的。但由于缺乏废除死刑的经济、政治基础和人道主义精神背景,我国目前还不宜废除死刑,而应严格限制其适用。  相似文献   

11.
大陆死刑的法典立法模式要优于台湾地区死刑的综合立法模式。大陆死刑适用条件比台湾地区具体复杂,而台湾地区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适用死刑。大陆死刑适用范围远远宽于台湾地区死刑适用范围。大陆刑法中存在绝对死刑,而台湾地区刑法则没有绝对死刑。通过比较得出对我国大陆死刑改革的启示是:刑法修正案是死刑立法改革的良好形式;要探讨死刑适用对象的年龄上限;在立法上缩减死刑的适用范围;取消刑法中的绝对死刑。  相似文献   

12.
刑事古典学派内部存在着对死刑的两种对立的观点。康德和黑格尔基于刑罚正义性的要求,坚持要保留死刑;费尔巴哈依其自创的心理强制学说和功利论提出了保留死刑的观点;贝卡利亚、边沁从功利论的角度要求废除死刑。当然,贝卡利亚更是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出发要求废除死刑的。事实上,无论是从刑罚正义,还是从刑罚功利论的角度,均不能理由充足地说明保留死刑或废除死刑的必要性,废除死刑最终还只能以人道主义的情怀来促使其实现。  相似文献   

13.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面世,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始废止死刑的立法实践。死刑渐废论的观点为我们提供了分析死刑立法改革的一个视角:理性引导与经验支持。死刑缺乏其存在的道德合法性的基础,其废除符合理性的要求;作为一项立法改革,死刑的废止又离不开现实经验的支持。因此,推行死刑的立法改革,需要立法者通过理性的立法引导死刑民意的走向,并通过经验行为体现立法理性,在死刑废止的进程中实现理性与经验的统一。  相似文献   

14.
通过对澳门死刑与死刑观的历史变迁的研究,指出澳门死刑废除的理论依据与欧洲近代关于死刑观念的人权思想的变化息息相关,进而论述了我国内地虽一直延续死刑制度,但也存在有关死刑存废的争论。因此,从澳门死刑废除的历史及其效果来看,可以给正在不断进步的我国内地的刑法制度以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15.
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现行的重要刑事政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掌握和运用正确的法律适用思维方法、死刑条款解释方法、死刑情节选择方法和死刑裁量控制方法,对于实现死刑控制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死刑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当今世界虽然大部分国家和地区业已废止死刑,但中国大陆尚且存置死刑,并且刑事立法中死刑罪名较多,重刑化倾向太浓,进而导致刑事司法中死刑适用的泛化.现阶段中国死刑之关键不是废止死刑,而是扩大死缓适用,以死缓替代死刑立即执行,以减少死刑的实际执行,并借助于这一契机对死刑适用进行全面革新.中国之死刑,在立法上大有压缩之空间,在司法中尚需理性与慎重.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将贪污贿赂犯罪视为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配刑制度坚持了"重刑重罚"的原则,将其最高刑配置为死刑。这是对死刑制度的一种扩张,它偏离了刑罚原则,减损了刑罚功能,模糊了刑罚目的,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限制贪污贿赂罪死刑配置符合我国刑事制度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18.
死刑是剥夺人生命的极刑,适用死刑必须十分慎重。目前世界上虽然有一百多个国家不再执行死刑,但人口在两亿以上的国家都保留了死刑。在我国关于死刑存废的争论十分激烈,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尚不具备废除死刑的现实条件,但要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限制死刑的措施包括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复核权,尽可能减少死刑罪名,扩大限制适用死刑的主体,并完善相应的替代刑罚体系。  相似文献   

19.
美国历史上长期以来在公众场所执行死刑,大众直接自由观看.1936年以后,死刑只能在监狱执行,但是,允许特定的死刑执行见证人观看.1996年至今,有14个州和联邦允许电视直播死刑执行过程.死刑执行的过程向公众公开违背了基本的人权和人道,应当禁止.但是,可以从死刑犯的利益出发,允许医生、神职人员、心理学家、甚至于亲属作为临终关怀者观看死刑执行.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严格的死刑复核程序,它的设置对于严格把握死刑的适用,统一掌握死刑标准,贯彻少杀的刑事政策大有助益。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死刑复核制度与二审合二为一,死刑复核程序虚置现象严重,死刑复核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把死刑复核权下放,各省法院对死刑标准掌握不一,形成一国之内法律面前事实上不平等的局面。应将死刑复核权统一收归最高院行使,创建开放式的死刑复核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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