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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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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洋划界后,出于对跨越海上边界的共享性渔业资源种群利用与管理以及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的需求,相关沿海国之间应开展渔业合作,《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其他有关渔业条约对此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但未形成具体的法律制度。海洋划界后的渔业合作的国际实践案例对有关国际规则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本文对20个包含渔业安排的海洋划界协定或在海洋划界协定基础上签署的渔业协定进行归纳分析,总结出以区域为基础的渔业合作、以渔业资源配额为基础的渔业合作两种基本模式,对相关国家的具体合作内容和方式进行综合分析,对渔业问题在海洋划界时的解决途径、模式选择的考虑因素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供我国在周边海域与有关国家解决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及渔业合作问题时参考。  相似文献   

2.
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在2016年7月最终裁决中认定对菲律宾所提的与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相关的诉求拥有管辖权,并裁定中国的历史性权利违反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内的国际法规则。本文结合2015年和2016年两个阶段的裁决书,从三个角度评析和质疑仲裁庭对历史性权利相关诉求的管辖权,认为:两阶段裁决所援引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中菲两国之间存在关于历史性权利的真实争端;即使争端存在,该争端在性质上也并不属于关于《公约》解释和适用的争端;从《公约》第298条看,相关诉求所反映的争端在性质上构成关于海洋划界争端的一部分,属于《公约》允许中国声明排除强制争端解决程序管辖的一类争端。  相似文献   

3.
中韩相邻海洋权益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李军  王传剑 《太平洋学报》2010,18(12):69-78
目前,中国和韩国相邻海洋权益争端主要集中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问题上。中韩相邻海洋宽度不足以使两国各自划定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分歧较大。我国主张公平原则、自然延伸原则,韩国主张中间线原则。针对该争端,我国应该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海洋法规则,以其确定的争端解决原则和程序,调查分析划界的公平因素,以共同开发制度作为临时安排,通过协议最后解决划界问题。  相似文献   

4.
韩国虽非南海争端的当事国,但由于南海局势事关其海上生命线的通畅,且中韩之间亦存在海洋划界的争议,因此韩国长期对南海争端保持高度的关注。纵览韩国政府、学界、媒体三方的认知,韩国对南海争端整体上持中立但不支持中国的态度。韩国的这一立场,不仅是为了维护其政治、经济和安全利益,也有着借此增强本国在中韩海洋划界问题上筹码的考量。因此,充分认识到韩国立场对南海争端乃至于中韩海洋划界问题的影响,防止南海争端和中韩海洋争议的纠缠与并发,应是中国未来周边外交工作的重点之一。  相似文献   

5.
虽然《公约》未规定"不危害或阻碍义务"适用的地理范围,但国际司法实践和多数学者支持该义务适用于"争议区域"。尽管英国国际法和比较法研究所的研究报告主张该义务适用于"未划界区域",但论证缺乏说服力。由于当事国主张的海域不能够超过其所依据的海洋权利的界限,因此"争议区域"不得超过"权利重叠区"的范围。在当事国依据不同海洋权利主张海域时,还需分析海洋权利之间是否存在效力等级。在中日大陆架争端中,自然延伸标准与距离标准之间不存在效力等级,两国所主张的大陆架边界之间的区域就是适用"不危害或阻碍义务"的"争议区域"。而在"中间线"中方一侧海域不属于争议区域,不适用"不危害或阻碍义务",故日本无权干扰中国的油气开发活动。  相似文献   

6.
中日海洋权益争端的态势及其对策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首先对中日钓鱼岛和东海海洋划界争端的态势进行了总结归纳,指出中日海洋权益争端呈现出进一步复杂化的发展态势,并对日本海洋扩张战略凸显的深层背景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三点应对之策中国需要从战略高度认识中日海洋权益争端,急需成立由国家高层领导负责的跨部门的专门机构,对中日海洋权益争端进行战略应对,对钓鱼岛问题进行适度但不示弱的反应;切实加强对解决中日东海海洋划界争端的法律研究;继续进行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这一理性原则为指导的和平努力,探索和平解决中日海洋权益争端的新途径。  相似文献   

7.
2015年10月29日,倍受瞩目的南海仲裁案初步裁决出炉,仲裁庭裁决对包括4项"岛礁属性争端"在内的7项仲裁请求有管辖权。从法理上分析,南海仲裁中的"岛礁属性争端"既要符合国际仲裁所能审理的国际争端的一般特征,还要能够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争端解决机制有关国际争端的特殊要求。但是,南海仲裁案中的"岛礁属性争端"既无法反映争端方的对立观点,又无法反映中菲之间存在法律权利上的利害关系,还与中菲之间的领土主权争端、海洋划界争端密不可分,无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争端,因此不属于仲裁庭的管辖范围。中国不仅应该继续秉持"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的立场,而且还要积极寻求有效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8.
近十几年来国际法院和国际海洋法法庭涉及岛屿海洋划界的五个判决表明,岛屿在领海划界以及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有不同的划界规则。相关司法实践揭示:当岛屿领海与大陆海岸领海发生重叠时,岛屿在划界中通常拥有全效力;在适用等距离/相关情况规则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进行划界时,岛屿可作为相关大陆海岸的一部分而成为临时等距离线的基点;岛屿自身也可以构成相关海岸而成为临时等距离线的基点;岛屿在海洋划界中的作用取决于诸多因素,包括岛屿的面积和重要性、岛屿的位置、相关的海岸地形等等。  相似文献   

9.
英国至今保留14块海外领土,拥有庞大的海外专属经济区。以专属经济区制度为代表的海洋法制度,成为英国非殖民地化后海洋权益主张的重要法律依据。英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重要既得利益者。协议划界为主要方式、等距离为首选方法、注重有关情况的考虑、合理利用正常基线等是英国海外领土海洋划界特点。英国海外领土海洋划界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际海洋划界的发展特点与趋势。其海外领土海洋划界对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产生了重要影响,它对中国的海洋划界和海洋权益维护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0.
黄定天 《学术交流》2004,8(3):157-162
1917年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新生的苏维埃政权遭到帝国主义的封锁与武装干涉,成为孤悬于国际社会之外的国家。为摆脱孤立的困境,提高国际声望和地位,使新生的政权获得国际社会的承认,在对西方列强交涉暂时无望的情况下,将注意力转向了东方的中国和日本。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在确保自身的主权和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于1924年前后签订了《中俄协定》、《奉俄协定》、《苏日协定》,与中国、日本建立了外交关系。《中俄协定》的签订使新生的苏维埃政权获得了最大邻国的承认,进一步打破了协约国的封锁,对中国而言,废除了以往两国间的不平等条约,并获得了苏联对外蒙是中国之一部分的承认,因而《中俄协定》对两国来说应当是一个双赢的结果。《日俄协定》的签订解决了两国关系中最大的障碍—库页岛问题,日俄间也建立了正常的外交关系,这本无可厚非,但该条约的某些内容却是以损害中国的主权和利益为代价,来换取自身在东北亚区域内的安全和利益。  相似文献   

11.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视域中的国际海洋政治研究述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中的国际海洋政治研究,主要散见于国际政治和国际法两个主要领域。前者主要包括海权理论与海权战略问题的研究、关于主要海洋国家海洋战略问题的研究、关于海洋安全及其战略问题的研究、关于国际海洋秩序和国际海洋制度的研究;后者主要体现为国际海洋法发展的政治过程的研究、《联合国海洋公约》的政治影响研究、岛屿主权、海洋划界及其争端解决机制问题研究。深化和推动世界海洋政治研究的学术自觉,尤其要加强国际政治与国际法研究的联姻,不仅有利于中国国际海洋政治研究学科的培育与发展,更有助于在现实层面构建中国的国际海洋战略,维护面临日趋严峻挑战的国家海洋权益。  相似文献   

12.
岛屿被认为是近年来国家间海洋争议中最为棘手的问题之一,不仅表现在相关国家对于岛屿主权的争夺,还表现在海洋划界时有关岛屿划界效力的激烈争辩。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岛屿同陆地领土一样的延展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功能,因此岛屿对于海洋划界会产生重要影响。鉴于岛屿在海洋划界时的重要意义,我国必须在东海划界问题上争取钓鱼岛主权,并利用钓鱼岛提出有利于我国海岸基线确立、大陆架划界、海域划界的主张。  相似文献   

13.
鉴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规则的不确定性,引起缔约国海洋争端的潜在可能性较大,其争端解决机制的运行效果将对海洋秩序的确立产生关键性影响。而复杂的海洋法争端解决机制虽然存在缺陷,但是也为缔约国在最大程度上利用这一机制安排了足够的空间。适应这种制度并面对越来越严峻的海洋争端形势,中国应及时改变以往单一、僵硬的海洋争端解决策略,充分利用海洋争端解决机制椐供的审问.诜拯手翻扔的廓勤。曲掘狴纬矬锻溘曲咎  相似文献   

14.
目前关于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缔结一份有法律拘束力的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国际协定的立法进程已经进入到关键阶段,如何设计争端解决程序已成为各国在谈判中争论的焦点。现有的关于争端解决机制的提案主要有六类。判定这些提案优劣至少可以有四大标准,即遵循国际法上的国家同意原则、确保解决争端的“成本效益性”、“不损害”现有的文书、框架和机构,以及保持相关国家之间利益的平衡。运用这些标准来对现有提案进行评析可以发现,现有提案中除了有关“技术性争端”和“临时措施”的争端解决机制基本符合研提的主要标准外,其他提案均面临一些法律障碍或挑战而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议对“零案文草案”第55条进行完善,一方面增加涉及“技术性争端”和“临时措施”的条款,另一方面通过限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分第二节“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的适用来更好地体现国家同意原则。  相似文献   

15.
龚婷 《太平洋学报》2014,(12):107-107
<正>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单方面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二百八十七条和附件七的规定,就中菲有关南海"海洋管辖权"的争端向国际仲裁庭对我国提起强制仲裁。2月19日,我国退回菲律宾政府的照会及所附仲裁通知,立场鲜明地做出拒绝接受仲裁的决定。然而,菲方无视中国的一再反对,继续推动国际仲裁庭的仲裁程序;国际仲裁法庭亦不顾中国政府于2006年8月25日做出的"排除海域划界等争端强  相似文献   

16.
200海里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划定,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奠定的新的世界海洋秩序中意义重大.经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对澳大利亚划界案审议并通过划界建议书后,使澳大利亚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能够依据国际法而使本国大陆架得以延伸至领海基线200海里以外的国家.澳大利亚划界案是迄今提交的最为复杂的划界案,整个过程中所体现出的高超的技巧、务实的态度、与周边国家的协调、充分的数据、灵活低调的外交策略等,为其他正在准备提交划界案的国家,提供了十分宝贵的科学和法律实践.  相似文献   

17.
尽管关于同盟和同盟承诺的研究成果并不少见,但是"一国会在什么情况下介入盟国与第三方之间的领土主权争端"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回答。事实上,同盟关系本身并不足以说明同盟一方是否会介入盟国与第三方的领土主权争端。同盟介入争端的程度和意愿取决于三大因素:同盟条约的规定、介入争端的收益以及同盟牵连的风险。这也是美国在多次公开承诺《美日安保条约》适用于钓鱼岛的同时,拒绝将菲律宾主张的南沙岛礁和黄岩岛纳入《美菲共同防御条约》的重要原因。尽管不应过分夸大同盟在领土争端问题上的威慑作用,但是从其客观影响来看,美国出于自身利益介入东亚地区领土争端,只会激化问题,加剧争端解决的复杂性。  相似文献   

18.
卞秀瑜 《社科纵横》2010,25(10):158-160
海洋安全是当前和今后长时期内中国国家安全的重心。当前中国海洋安全形势严峻,面临着海岛归属、海域划界争议、海洋资源争端、海上通道安全、台湾问题等一系列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与挑战。作为全民国防教育重要环节的高校国防教育需积极应对,加强高校海洋安全教育刻不容缓。这需要在高校国防教育中同时加强海洋安全忧患教育、海洋安全责任教育、海洋安全知识教育和海洋安全防卫教育。  相似文献   

19.
美国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付玉 《太平洋学报》2010,18(8):88-95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迄今为止最广泛、最全面、最有影响的管理和规范海洋活动的国际公约,已经并将继续对国际政治、经济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美国虽然积极参与了《公约》的谈判和制订,但时至今日仍未批准《公约》,令人费解。本文回顾了美国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渊源,通过《公约》对于美国国家利益关联性的论述,探究美国未批准加入《公约》的缘由。本文认为,随着国际海洋形势和美国自身实力等因素的不断变化,美国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批准《公约》是大势所趋。美国一旦批准《公约》,必将附加对其更加有利的额外声明、条件等,对此,我们应予以关注。  相似文献   

20.
成比例概念在现代海洋划界中是重要的有关情况之一,它的用途近年来一直由沿海国和国际法院以及仲裁法庭在地理学上、功能性上扩大着。然而,这种扩大的成比例作用是有问题的。因此,本文根据对有关国家实践和审判案例,从批判的视角审查了国际海洋划界中的成比例概念及其划界的操作方法。对于成比例案例的全面了解,将会有助于当前我国在黄海、东海和南海海洋边界划定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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