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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2):21-30
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再到《侵权责任法》,帮工关系存在体系位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帮工关系包含无偿个人劳务关系和无偿个人帮工关系两种类型,应当按照《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模式进行内涵改造,将无偿个人劳务关系与有偿个人劳务关系合并为个人劳务关系,将无偿个人帮工关系与有偿个人帮工关系合并为个人帮工关系。有偿个人帮工关系不适用人身保护公平责任。无偿个人帮工关系人身保护公平责任的正当性在于,帮工人创造的利益本来拟赠予被帮工人,由于被帮工人的拒绝未能达成赠予协议。帮工人用自己创造的利益来填补自己的损害,具有最佳的合理性。适当补偿责任数额存在受益范围限制,因金额一般较小,实用价值欠佳。在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形下,可以补充适用无偿个人帮工关系人身保护公平责任。不应将无偿个人帮工关系人身保护公平责任作为优先顺位的救济手段,应当建立多顺位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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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位读者来信咨询:2007年10月,我因公到北京送一个展览样品,由于时间紧迫,无法赶上飞机,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便驾驶自己的私家轿车出差到北京,并与单位的吴某交替开车。等我们将样品送到北京后,在驾车返回沈阳的途中,吴某由于避让旁边超车的大货车,发生两人受伤的严重交通事故。经交通管理局认定,吴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这次交通事故给我造成损失1万多元。事后我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承担我的一部分损失。但单位认为,单位只是批准我与吴某出差,并未借用我的车辆,我与吴某驾驶自己所有的车出差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属个人行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吴某与我承担。请问:这种情况下,单位是否应当承拒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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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论述了醉酒驾车致人受损的交强险赔付问题。在分析了矛盾双方,即法院与保险人的观点后,指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应优先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同时,第76条与第22条中涉及的"财产损失"时,均是从广义上来适用的,即"财产损失"应当包括"人身损失"。文章指出,在保险产品设计中,将酒后驾车列为除外责任是符合风险管理基本原理的。发生醉酒驾车导致交通事故的,保险人除按规定垫付抢救费用以外,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均不应承担垫付和赔偿责任。文章提出了逐步改变个案判决要求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做法;对有酒后驾驶记录的被保险人提高保险费率;"醉驾入罪"及实施并完善道路救援基金制度,以最终实现交强险制度的本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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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关系中,保险人承担了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济赔偿和治理成本,使污染受害者在被保险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得到给付.本文从加快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理论基础、理论和现实意义入手,借鉴国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经验,并与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比较,进而提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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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 Fosterl 《21世纪》2010,(2):59-59
在接连多次发生醉酒驾车造成行人伤亡的严重事故后,中国眼下开始严厉打击酒后驾车。据《中国日报》报道,2009年上半年北京有97人死于跟醉酒驾驶有关的事故中。在北京,警察显然是动真格的,我在8月21日夜里亲身领教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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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3(3):89-93
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中,事故责任与赔偿责任是不同范畴的两个概念,二者的混淆在部分特殊案件赔偿责任划分中会引发公平问题。通过对比甲乙法官的不同观点,并经数据分析,认为当存在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无赔偿能力和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已购买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前提下,法官应在裁判规则形成过程中运用法律系统解释,适用公平原则,着力寻找“合适”的赔偿责任人,并打破司法惯例,突破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在承担赔偿责任时的惯例划分模式,充分考量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公益性质,妥善平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期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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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代驾公司:热情高涨吆喝服务前不久的一个晚上,市民张先生开车前往一家酒店参加同学的婚礼。席间,久未谋面的同学们觥筹交错,宴会结束时,张先生已略有醉意。"如何把车开回家?"这下,他犯了愁。张先生原本就是一个十分遵守交通规则的人,酒后从不驾车,再加上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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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念清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29-34
航空运输事故的赔偿是一件相当复杂的事情,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的损害赔偿更是如此。解决赔偿的基本法律依据是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该公约对于乘客伤亡并没有规定一个最高的数额。诉讼时效的计算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规定。113 100特别提款权虽然是固定不变的,但具体换算成人民币的数额,却因换算时间的不同而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并不是所有的空难事故的案件原告得到的赔偿额都很高,实际的情况是有高有低,取决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从航空事故理赔实践看,实际赔偿额远远高于法定数额。乘客因自己购买商业保险所得到的赔偿与承运人对乘客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是完全不同的事,承运人的责任不因此而免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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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母亲年近八旬,现居住在一家养老院。去年11月的一天深夜,天气寒冷,我母亲因身体不适,决定外出购药。宿舍管理员明知我母亲视力低下,却未加制止或给予必要帮助,允许我母亲外出,养老院保安看见我母亲走出大门,也是视而不见。不幸的是,我母亲不慎摔进枯水沟,因头部受伤严重而去世。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养老院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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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传会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9(4):38-41
见义勇为具有包含多个主体的复杂法律关系 ,因而对见义勇为人因见义勇为行为所致损害就有不同的承担主体 ,分别承担公平责任、侵权赔偿责任和行政补偿责任。如何科学地分配这三种责任 ,是今后见义勇为统一立法中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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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建辉 《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0(4):22-24,82
运用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对驰名商标侵权的特点、侵权赔偿原则及赔偿数额进行了分析。分析表明,驰名商标的使用侵权、销售侵权和标识侵权应适用补偿性赔偿,反向假冒应适用惩罚性赔偿;补偿性赔偿数额应等于驰名商标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额,惩罚性赔偿数额应是损失额的倍数,赔偿倍数应等于承担驰名商标侵权责任的概率的倒数。同时,我国现行的驰名商标侵权赔偿法律制度也应作相应的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