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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外专业服务机构采用有限责任合伙制度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和惯例.2007年我国<合伙企业法>增加了这种合伙方式,并采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名称.特殊的普通合伙法律制度沙及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主要有特殊普通合伙的价值取向、如何理解特殊普通合伙的民事责任、如何建立有效的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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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保护范围是有限责任合伙法的核心制度,其不仅包含"侵权债务",还应该包含"违约债务";但若合伙人对造成这一债务的合伙人具有"直接监督与控制"的职责,则不受有限责任的保护."刺破有限责任面纱"是有限责任合伙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利益.我国新合伙企业法应尽快建立这一制度.虽然我国的新合伙企业法将有限责任合伙的有限责任保护范围限定于"重大过错债务",但近来英美国家的有限责任合伙法有一种发展趋势,即将该保护范围从"过错债务"扩展到"无过错债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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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凤梅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7,19(11):71-73
复合伙制度是把双刃剑,既存在缺陷,又有其有利的方面。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对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复合伙行为的态度是不一样的。普通复合伙制度负面影响较大。立法可以在增加普通合伙人事先告知义务、加强工商登记查询的前提下,肯定普通复合伙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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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云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52-59
合伙可区分为非企业型合伙与企业型合伙。非企业型合伙更多体现了合伙人之间的契约性,合伙财产归合伙人共同共有。与非企业型合伙不同,合伙企业作为独立民事主体,应当成为合伙财产的所有者。合伙人的补充连带责任不能构成合伙企业享有独立财产权的障碍。传统理论认为合伙企业财产归合伙人共有,这是个人主义本位观念的反映。事实上,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所持份额类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我国法律规定成员的有限责任是组织体享有法人资格的前提条件,在这种法人制度框架下,我国宜将合伙企业作为第三民事主体赋予其财产所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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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限责任形态出现的合伙组织,尽管各国立法规定中的名称不同、规则不同,但俨然成为合伙组织立法的一种发展趋势。合伙组织大体上沿着普通合伙有限责任、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形成类似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合伙三种不同的路径,演变成合伙人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在一定范围内受到限制,并有条件地承担有限责任的新型合伙制度。 相似文献
6.
私募基金作为制度创新,其制度优势与其内部治理结构密切相关.有限合伙具有非常适合私募基金运营和发展的治理机制.有限合伙能的把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责任和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相结合,把私募基金经理的人力资本和投资者的货币资本相结合,同时把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使得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很好的统一,从而充分发挥私募基金制度的灵活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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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制作为一种古老的商事制度,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在我国,合伙制在中小民营企业的运用中出现了企业寿命短、企业管理混乱等问题,限制了合伙这种商事组织形式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不利于中小规模经济实体的发展。只有从合伙人关系、财产管理、归责原则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才能促进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使中小民营企业充分发挥我国国民经济命脉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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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兰英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5,(3):67-71
商事合伙的合伙人应当具有单独业务执行权和单独代表权,原则上每一合伙人均可单独执行合伙事务并代表合伙企业。虽然这对于商事合伙而言可能是危险的,但却是基于商事实践的理性选择,而且这种危险在很大程度上是可控的。我国应当确立这一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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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在经历创立和快速成长期后,往往会出现合伙关系紧张甚至"兵戈相见"的危机阶段。对于这一现象的出现,中外学界往往对之莫衷一是。在经济学的视域审视合伙企业中这一兼具中西方特色的企业现象,对于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具有特别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中国传统文化以及当代中国企业制度、经营理念的双重影响是这一奇特现象产生的主要缘由。合理的事前约束机制、科学的合伙企业管理理念、成功和合伙企业文化理念以及引进有效的"X+1"是我们破解合伙人"兵戈相见"的有效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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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对普通合伙人的筛选显得十分必要.文章首先通过回顾相关文献对普通合伙人选择的素质要求与指标体系研究,在充分分析整理的基础上结合普通合伙人的特征归纳了普通合伙人是素质要求,并据此设计出普通合伙人的考核指标体系,最后参考对高新企业关于普通合伙人考量指标体系单因素权重征询表的调查结果,应用相关研究方法对该体系各指标因素的权重加以确定. 相似文献
13.
任俊琳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3,15(2):83-85
合伙是第三类民事主体 ,有契约性和组织性的特点 ,商事合伙与民事合伙在现实中很难分清他们的界限。我国现行立法在这方面存有明显的漏洞 ,其原因在于没有坚持民商合一的立法传统。对法人能否成为合伙人 ,立法界学界都有分歧 ,但是从法理及经济活动的实践分析 ,应认可法人的合伙人的地位和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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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组织法的发展与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在美、法、德等国,中小企业组织法有了很大的发展.这些新制度因给予了投资者与企业较大的自由而极富有吸引力,但与此同时,并没有放松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国外立法上的发展给了我们很多制度及观念上的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15.
有限合伙制度责任形式二元性与经营管理权限一元性的特征,契合了"管理人中心"的股权投资基金运行诉求,从其产生之日起便与投资行为"伴生".通过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两项核心制度安排,最大程度地保证了管理人专业能力的发挥,该组织形态已经成为股权投资基金一种有效形态.然而由于我国有限合伙相应的配套环境、制度尚不完善,以致实务中未能在投资人和管理人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平衡,实现立法初衷.我国有限合伙型基金的完善路径包括:树立有限合伙制度生长的基础理念,培育成熟投资人;明确普通合伙人的信义义务;给予有限合伙型基金同等税收优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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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企业的性质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常见于律师、医师、会计师等专门职业服务组织和小型企业组织,也有少数巨型工业和商业企业采用合伙企业的形式。一般而言,合伙企业具有以下特征:回.自愿联合。合伙企业必须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而不能有任何强迫的因素。这是因为除了有特殊约定,合伙企业中的任何一个合伙人都要为其他合伙人的业务活动承担连带责任。只有在自愿基础上建立的结合关系才能够保证合伙人之间的… 相似文献
18.
孙佳坡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0,22(2):70-75
合伙财产是合伙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在现行民商事立法条件下,舍伙共有财产的法律性质,即存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也存在共同共有的情况,其根据在于舍伙的协议。有关合伙财产的立法应同时对两种共有形式的存在予以肯定,以便合伙人明确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财产纠纷的解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舍伙财产的按份共有在合伙财产所有权形式中将日益成为普遍现象。合伙企业法应规定,在合伙人无明确协议的情况下,将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统一认定为按份共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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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反思与完善--以中日社会责任制度比较为视角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制度虽然已通过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但立法的模糊性与制度的粗放性仍十分明显。文章通过对日本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介绍,指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完善路径,即廓清企业社会责任的外延,建立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联系,实现统一立法;加强债权人利益保护,建立公司债管理人制度与债权人会议制度;建立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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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随着合伙的蓬勃发展,关于合伙的特征及其法律地位问题越来越受到民商法学界的广泛关注。本文从分析合伙的特征出发,分析合伙的构成要件,建议取消对合伙人资格的限制,使所有合伙都依法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