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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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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消费者权利的两重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商品房等耐用品欺诈能否适用双倍赔偿问题上都存有分歧,分歧的根源在于对消费者权利属性的体认和把握。消费者权利具有两重性:一是民法权利,消费者有权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个体的私权益;二是经济法权利,消费者也有权作为消费者群体的代表,维护消费者的公权益。认识消费者权利的两重性,有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完善和更好地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面保障消费者权益。  相似文献   

2.
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惩罚性赔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入手,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概念及其在我国的适用作了介绍和剖析。文章认为,商品房买卖中的惩罚性赔偿,既源于《消法》又不同于《消法》。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引入是我国对国外先进制度的比较好的借鉴,是我国私法体系进一步发展的表现,但是,该项赔偿原则在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中的适用毕竟和《消法》中的双倍赔偿的规定不完全相同,而且由于存在相当多的缺陷,尚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商品房价格欺诈行为属于一般侵权行为,其构成要件仍然是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但也有其自身的特点。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商品房价格欺诈行为主要是违反明码标价的法定义务的行为;其损害后果应包括购房消费者机会利益的损失;对商品房价格欺诈行为因果关系的认定应采用推定因果关系规则;在特定情况下,如同故意一样,过失也应当是商品房价格欺诈行为的主观要件。  相似文献   

4.
我国法学界和司法界把是否进行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的传统观点 ,是对登记制度属性的误解。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只发生公示的效果 ;产权变更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生效要件 ,买卖合同登记和房屋产权登记对合同履行有所影响 ,但并非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要结合《解释》的法律依据和发布的背景 ,正确理解我国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 :惩罚性赔偿责任不是普通违约责任 ,适用条件消除 ,只要不影响买受人合同目的的实现 ,不应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并非“双倍赔偿”。  相似文献   

5.
消费者是指为满足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知假买假者亦是消费者。消费者是双倍赔偿的权利主体,经营者是双倍赔偿的义务主体。只要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消费者就可以请求双倍赔偿,即使得受害者在自己受到的损失得到全部赔偿后,再得到相当于原有损失的一倍的利益。  相似文献   

6.
我国法学界和司法界把是否进行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的传统观点,是对登记制度属性的误解.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只发生公示的效果;产权变更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生效要件,买卖合同登记和房屋产权登记对合同履行有所影响,但并非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要结合<解释>的法律依据和发市的背景,正确理解我国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惩罚性赔偿责任不是普通违约责任,适用条件消除,只要不影响买受人合同目的的实现,不应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并非"双倍赔偿".  相似文献   

7.
确立商品房购买者的特殊消费者地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按规律发展的客观体现,是我国房地产业走向成熟的必然结果。确立商品房购买者消费者地位的法律后果体现为商品房购买者享有消费者的各项权益,也体现为商品房经营者承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消费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成为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中的一个争论热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关于消费欺诈行为及其惩罚赔偿的规定,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前是经营者的行为构成欺诈,且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被限定为"消费者".本文将结合有关案例对关于"消费者"的界定、消费欺诈行为的认定、惩罚性赔偿的适用等三个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9.
商品房符合《消法》中规定的消费标的,商品房购房人是弱势群体,房地产开发商是强势主体,商品房购房人符合消费者的特点,承认商品房购房人是消费者有重大的法律和现实意义:既可以规范房地产开发商的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又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对开发商进行制裁。  相似文献   

10.
大陆与香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大陆与香港消费者权益保护之比较研究,指出两地在消费者定义的界定方法、消费者条件的设定以及消费者范围的确定等存在差异;认为大陆立法中关于公平交易,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以及受欺诈消费者获双倍赔偿的权利规定具有特色并符合国情;认为树立消费者的自保观念、依赖企业自律以及政府拨专款设立消费者诉讼基金等措施是香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色。  相似文献   

11.
商品房认购书因其性质的特殊及对效力认识的不甚清晰导致大量纠纷,文章对商品房认购书的性质、效力、定金条款进行了辨析,认为其性质是预约合同.违反认购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适用定金罚则,还可以要求违约方强制履行或者赔偿信赖利益.  相似文献   

12.
商品房消费者权益的专业复杂性、基本人权性、易受侵害性和国家干预性特征使其区别于一般消费者权益。商品房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除了面临立法困境外,还存在司法保 障力度不强和行政监管薄弱等问题。为此必须将商品房消费者权益和普通消费者权益一样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并拓宽其权利内容;通过修改相关司法解释,在商品房 消费者权益保护中进一步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通过不动产登记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广告预审制度、质量保险制度等相关制度设计,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的法律监管;同时注重发 挥消费者保护组织的职能,实现对商品房消费者权益的全方位保护。  相似文献   

1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欺诈行为双倍赔偿原则,有力地打击了不法经营者的假冒伪劣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知假买假、打假索赔"的行为也遇到了法律的雷区,"知假买假"行为的法律性质的界定,需要从民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不同角度予以探究。  相似文献   

14.
新《消法》将金融消费者纳入保护范围之内,然而在我国的司法审判中,对于金融消费者受金融机构的欺诈能否适用新《消法》第55条仍有疑虑。在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中,法院将欺诈行为的证明责任分配给金融消费者,判决结果往往对消费者不利。文章首先分析金融消费者请求惩罚性赔偿的适格性问题,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消费者诉讼中欺诈行为的证明责任、惩罚性赔偿的损害与因果关系的认定作进一步探析。笔者认为,我国新《消法》对于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仍显不足,因此有制定专门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之必要。  相似文献   

15.
知假买假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法》) ,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笔者认为 ,从法理上进行深入分析 ,知假买假行为应受《消法》保护。从立法目的来看 ,肯定知假买假为消费行为符合《消法》的立法宗旨。经营者因欺诈行为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是《消法》立法保护重心倾向弱者———消费者的一种法律价值的取向。应从三个层面来理解第四十九条的立法意图 :一是该条是对弱势群体受到伤害时的一种司法救济手段 ;二是该条是关于惩罚欺诈经营行为的规定 ;三是该条是以利益驱动的机制支持鼓励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16.
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欺诈等基本概念未予明确,使得第49条规定的双倍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在实践中和理论上都产生了争论.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些基本概念的阐释以明确双倍赔偿制度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7.
作为新的消费热点,商品房买卖应当适用《消法》第49条。因为从可行性来看,其符合《消法》第49条适用范围的 要求:“为生活消费需要”和“有欺诈行为”;从必要性来看,它既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又是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建 立诚实、信用原则的需要。  相似文献   

18.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商品房质量问题也日益突出,逐渐成为新的投诉热点,为了解决商品房质量投诉难以解决的问题,应明确商品房质量纠纷的解决机构、房屋质量鉴定问题以及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赔偿范围,并提出完善我国现有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从司法实务的角度探讨和研究以抵押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预售中所涉及的预、现售行为的法律界定举证责任承担,以及贷款银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诉讼地位、抵押贷款的法律属性及是否适用增加一倍赔偿罚则等问题,有助于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与发展。  相似文献   

20.
普通商品房开发与土地资源配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住宅消费的主要对象是占人口多数的中低收入阶层,他们构成未来住房购买的主流。我国目前商品房市 场疲软,是由商品房供给结构不符社会对它的需求引起的。普遍适用商品房供给不足,中低收入阶层对 大量滞销的高档住宅只能“望楼兴叹”。而商品房供给结构不当,价格过高,主要又是由于土地供给失误 造成。应通过改革土地供给制度,合理配置城市土地供给,促进普通商品房的开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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