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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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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关于夫妻间财产归属约定的性质学界争论不一,尚不具备统一的意见。有的认为其性质是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然而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在解释上存在一定的缺陷。也有的认为是夫妻财产制契约或者夫妻间赠与,但二者从客观上难以甄别。本文从三中学说的对立出发,分析夫妻间财产归属约定的性质,试解决其法律适用的难题。  相似文献   

3.
自经济体制改革以来,苏南农村由单一的农业人口组成的家庭逐渐被新型的工农结合体家庭所替代,这是一个总的发展趋势。所谓新型的工农结合体家庭是指在劳动人口(劳动时间)构成上以农业劳动人口(劳动时间)和工业劳动人口(劳动时间)相结合并以工业劳动人口(劳动时间)为主的家庭。这种工农结合体家庭是苏南农村经济社会模式即“苏南模式”有机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自1985年起,我们在对苏南农村家庭作全面了解的基础上重点对苏州市吴江县的一个典型村——桃源乡平桥浜村采用问卷调查与访谈相结合并以问卷调查为主的方法,作了为期两年多的追踪调查。1987年5月,我们在平桥浜发放了两种类型的问卷,一种是家庭综合性问卷,共发102份,回收率80.39%,另  相似文献   

4.
分析全国人口普查原始数据可以发现,自20世纪90年代启动市场化改革以来,中国农村分家模式发生明显的历史性变动,主要体现在兄弟分家和父子分家两方面:兄弟间的分家模式从"一次性分家"向"多次性分家"转变,兄弟结婚后越来越多地是结婚一个就分出去一个,而不是等所有兄弟都结婚之后再一次性分家;父子之间,原有的父亲选择与独子或者小儿子一起居住的模式也正在发生改变,父亲与所有儿子甚至是独子分家、形成空巢家庭在全国不少地区成为普遍趋势。分家模式的这两种变动趋势是农村家庭规模进一步小型化的直接推动因素。  相似文献   

5.
中国的分家制度蕴涵了"合"的机制,即"分中有合"。分裂的小家庭合并之后的形式在传统时代表现为实体形态的宗族;在当代农村则表现为实践形态的家庭网络,本文称之为"日常生活实践中的家族"。我们可以从家庭的文化礼仪活动、家庭经济活动和家庭建设活动这三大家庭实践活动中清楚地看到这一家庭网络的内涵和外延。传统社会的宗族是血缘偏重的父系家族,而当代农村的日常生活实践中的家族则扩展为血缘、姻缘并重的泛化家族,姻亲在家庭网络中地位的急剧上升与分家习俗的变化有一定的关联。不过日常生活实践中的家族所涵括的父系血亲范围则急剧缩小,一般是从该家庭沿父系的血缘关系向外推三代,即近亲-本家的概念。  相似文献   

6.
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帮民致富的方式主要有三种:逼民致富、诱民致富和引民致富,但有些地方政府行为失当,角色定位错误以及在职能上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导致很多“富民产业”不能持久发展,最终以失败告终,对此,吃亏的农民怨声载道,对政府的信任感下降。文章分别从政府、农民和企业三个角度剖析了政府好心未能办好事、招民怨的原因,并指出政府在发展农村产业中应充当设计者、支持者、供给者、服务者和建构者的角色,同时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能。  相似文献   

7.
出于增进家庭福祉和婚姻收益的考虑,很多夫妻选择了"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多数丈夫在婚姻期间积累了较多的人力资本。而现行婚姻法所规定的共同财产制、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离婚经济帮助制度以及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无法解决离婚时丈夫独占婚姻期间新增人力资本的问题,无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降低了广大妇女对婚姻的投资水平,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人力资本产权具有明显的可分性,在离婚时可以利用重置成本法对婚姻期间新增人力资本进行价值评估并将其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相似文献   

8.
职业分割是社会中存在的普遍现象,与工作-家庭冲突有密切联系。文章在回顾工作-家庭冲突现有理论的基础上,采取整合视角探究了职业分割对工作-家庭冲突的影响,构建了配偶支持、父母支持、职业分割和工作-家庭冲突的关系模型。研究结果表明:相比于在非国有部门工作的个体,在国有部门工作的个体工作-家庭冲突水平更低;管理职级对工作-家庭冲突有显著正向影响;相比低水平的配偶支持与父母支持,在高水平的配偶支持与父母支持下,在国有部门工作的个体工作-家庭冲突水平更低;配偶支持与父母支持削弱了管理职级对工作-家庭冲突的正向影响。文章剖析了不同职业分割维度下个体的工作-家庭冲突问题,并增加了中国情境的解释视角,为个体与组织缓解工作-家庭冲突提供实践指导。  相似文献   

9.
基于京广线南环段铁路沿线住宅市场的样本数据,运用改进的HPM模型研究方法,对铁路的城市分割效应、铁路噪音对沿线住宅价值影响进行了定量研究。研究表明:铁路交通噪音导致的住宅资产折减指标——INDS为-0.0043,与国外相关的研究对比,国内的INDS偏低;京广线南环铁路的存在,使HPM模型产生结构性变化,从而不仅影响线路两侧住宅整体平均价格水平,还使住宅价格对可达性特征影响的弹性出现差异。  相似文献   

10.
农民工市场已成为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户籍制度约束,农民工往往是个体单独流动而非举家迁移,这与西方发达国家城乡劳动力转移市场有很大差别.农民工单独流动导致工资收入在城乡两地分割消费,从而引发一系列深层次经济问题:(1)农民工收入流出城市用于农村家庭消费导致城市总收入水平降低,减少了当地的投资;(2)城乡居民在消费结构上存在巨大的差异.用于农村家庭消费部分,会产生不同于城市居民的消费效应.因而,农民工工资流出不利于消费结构升级和产业结构的高度化;(3)农民工单独流动的转移机制对城市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11.
有清一代,绥远地区经过逐渐发展到清朝末年正式成为山西的一个下属道"归绥道"可是民国初年1914年,袁世凯却一道命令成立绥远特别行政区将绥远与山西分治,这其中有加强边防,防范入侵的因素,但是晋绥分治更多的是因为民国第一任绥远将军张绍曾为了摆脱山西省与蒙古族在财政、军事、司法上的羁绊,实现成为绥远军政一把手而策划的并且并被袁世凯利用的结果。  相似文献   

12.
文章采用实证研究方法,从集体产权的视角分析煤矿资源型村庄的治理。文章认为,"保护型经纪"的村治精英与健全的民主制度相结合,保证了集体产权的制度安排,规范了集体成员在集体煤矿的经营、收益、处置等方面的参与行为,确保了集体对资源的控制权与收益权,从而获得了村庄的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13.
专利申请权的期限较长,在此期间,申请专利的夫妻婚姻破裂时就会遇到专利申请权的分割分配问题。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仅对夫妻双方离婚时已获得专利权的收益进行了规定,而对正在审批过程中的专利申请权是否应该分割以及如何分割的规定不明确。专利申请权具有自身价值,并可取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在离婚案件中,其财产权利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相似文献   

14.
针对物业收费纠纷的法律问题进行论述。首先分析了物业收费难的形成原因,然后对物业收费纠纷的法律解决提出具体的对策,并提出应当完善相应的法律程序,即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解决物业收费法律纠纷,进而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经历了一系列土地制度变革后,当前的农村社会中依然有着较大范围和程度上关于土地是“祖业”的认知和表达,并影响着国家的法律实践.祖业观念下的土地产权——祖业权,具有人格化、象征性和社区化的特征,使得其性质上是具有较为完整的使用权,却不具备独立产权的完整性,而明显区别于建立在西方市民社会基础上的私有产权.中国土地产权的观念型塑与村落的社会结构之间有着自洽的逻辑,它与家族的绵延性、伦理本位和差序格局有着密不可分的共通关系,“祖业权”是嵌入在以血缘为主要纽带的乡土社会之中.由此,在国家建构的地权建设中,尤其要注意地方社会也在建构着关于土地产权的“地方性共识”,进而避免落入历史虚无主义的窠臼.  相似文献   

16.
改革以来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乡村,围绕房产和宅基地所形成的家庭财产关系结构较之公社时期更为复杂.改革以来农民以房产为主体的私产的发育有了很大的进展,但家族共财的观念似乎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于农民的观念世界中,传统的道德评判和互惠的公平原则还仍然在发挥着应有的作用,这似乎是一个悖论,但也只有从农民家产关系的实践形态中才能对此做出相对合理的解释.  相似文献   

17.
伴随着我国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壮大,虚拟财产纠纷案件也呈高发态势,且因缺乏新型财产法律保护的措施,让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空子,侵害到网民的合法权益。虚拟财产被侵害常见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妨碍权利人占有虚拟财产;另一种是让权利人丧失虚拟财产使用权。针对这两种侵害形式,应加强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物权法的完善,虚拟财产的所有权从取得之日起便归网络玩家,作为运营商也要加强对虚拟财产的保护,网络运营商应对虚拟财产承担保管义务。  相似文献   

18.
试论夫妻财产中知识产权的分割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特性出发,着力探讨了夫妻财产中知识产权分割所涉及的三个基本问题———知识产权本身的所有权归属、知识产权收益及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分割,指出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学界以往研究在此问题上所存在的不足,进而提出了完善我国夫妻财产中知识产权分割问题的法律构想。  相似文献   

19.
作为一项重要的物权制度,占有的法律价值主要体现在秩序价值、公平价值和效率价值三个方面。从价值的角度来看,我国《物权法》中关于占有的规定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明确占有权利、确立公示公信、补充权利推定三个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物权关系的法律调整不等于《物权法》对物权关系的调整,物权关系需要整个法律体系及其各法律部门协同调整。从历史来看,民法及其物权法并不能调整各种性质和类型的物权关系;从发展趋势看,经济、社会的社会化是物权关系需要各部门法协同调整的根本原因;从实践看,各部门法协同调整物权关系是经济、社会的客观要求。例如,民法及其物权法在调整投资经营公司或企业法人条件下形成的物权关系、国家和地方物权关系、合作制集体物权关系时存在着固有的劣势与不足,因此需要企业和公司法、国有财产法、合作社法等与民法及其物权法的功能组合,才能实现对这些物权关系的有效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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