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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9 毫秒
1.
"公共利益"是我国法律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术语,作为法律保留条款或说是法律限制条款,其本质是对个人和部分利益的限制,对全民或整体利益的维护和偏袒."公共利益"的界定标准有实体和程序标准."公共利益"的实体界定标准主要有三个:(一)客观具体性.即现实中没有抽象的公共利益,针对某一具体情况时,其内涵不再是概括的、抽象的、不可确定的,而是具体的、可以确定的客观存在.(二)公共性.受益主体的共同性即共享性、受益内容的共同性即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共同性即政府提供.(三)和谐发展性.程序界定标准主要包括:1.建立充分反映民意的民主程序;2.确立"公共利益"的司法审查标准;3.赋予人民群众拥有公益诉讼的权利;4.设置公共利益确认的单独程序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2.
杨秀香  李辉 《唐都学刊》2013,29(3):12-16
个人权利价值取向的普遍化是社会的道德现状,道德建设要帮助人们认识在现代社会个人权利属于公民权,以平等为基础,同公民义务相联系,逻辑地蕴含着对公共利益的尊重。自我中心、否定公共利益并不是个人权利的必然走向,而是其被抛弃了平等基础、公民义务后将自我利益膨胀到了极端的表现,是极其有害的;为了克服个人权利膨胀为自我中心、损人利己,要引导公民不仅要追求个人利益同时也要认同公共利益。因此,第一,引导人们认识利益相关性对公民权利的限定从而能够关注公共利益,避免极端个人主义。第二,提高人们对公民认同之于个人权利实现的价值的认识,以激励公民对公共利益的认同。第三,打造有利于公民认同的制度环境,用制度保障公民认同。  相似文献   

3.
也论所有权社会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有权社会化”不是实证的民法问题,而是一个宪法观念问题,是指对近代所有权神圣与绝对的矫正。该观念既有历史必然性和进步意义,也为公共利益滥用提供了可能。考虑到公共利益本身的不确定性、我国漠视私权的传统以及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我们的重点不是过分强调所有权社会化,而是充分培育和保障所有权。  相似文献   

4.
论公民环境权的法律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沈春女 《学术交流》2007,(11):68-70
公民环境权的法律属性是公民环境权理论的核心、首要的问题。公民环境权作为人权已得到共识,但如何在法律上构建公民环境权,使之成为法律上权利,即法定权利,却存在不同观点。公民环境权私权化是一个开创性的有效途径,公民环境权完全具备私权的主体平等及体现个人利益的特征,因此,公民环境权可以成为私权,进入民法领域,即公民环境权这一基本人权具体化为民事权利,成为为民法所保护的权利。但由于作为环境权的客体的环境资源及生态功能具有整体性或不可分割的特征,使公民环境权又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直接体现为个人的利益的私权,是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统一,亦即人们通常说的"社会性私权",是体现公共利益的特殊的私权。  相似文献   

5.
陈佳  李莉华 《社科纵横》2006,21(8):109-112
现代民法的社会妥当性之价值取向要求民事权利扩张。应将环境权、消费者安全权等作为新型的独立的民事权利加以私法保护,并扩张对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民事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适应了现代民法权利保障的要求,并在实践中应运而生。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6.
姜淼 《求是学刊》2013,40(1):56-61
康德政治哲学的突出特点是他为近代国家的合法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即自由的绝对性。人作为自由的存在者,其自身就是目的,当他在社会生活中展示出自己作为自由者的身份时,自由就外化为人在社会生活中所具有的绝对权利。这种权利属性是个人一切其他行为的基础。国家存在的合法性依据就在于维护和保障个人的这种不可剥夺的、绝对的自由权利。  相似文献   

7.
社会优位下的权利本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康敬奎 《求是学刊》2005,32(3):83-88
阶级性不是法的唯一属性,以权利为核心重构现代法理念,将成为现代法理念的核心内容。从法治国家的理念、权利和义务(权力)的关系、市场经济的需求来看,必须坚持权利本位。权利本位内涵着个人优位下的权利本位和社会优位下的权利本位。有些学者认为,西方社会已经由权利本位过渡到社会本位,这是一种误解,其实,西方社会正在由个人优位下的权利本位理念过渡到社会优位下的权利本位理念。社会优位理念和和谐社会的理念完全契合,当个人的权利和社会的权利发生冲突时,社会权利应优先于个人权利。建设和谐法治社会,应该坚持社会优位下的权利本位理念  相似文献   

8.
和谐社会应该是各种利益处于平衡之中的社会,因此,如何协调好各种利益的关系,尤其是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就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要厘清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首先必须科学确定公共利益的概念。从本质上说,公共利益必须体现其公共的特性,它意味着所有公共利益都可以或者应当还原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并不必然拥有优先于个人利益的正当性,而是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别予以确定。对于两者的关系而言,私利的正当性、权利与利益的不可通约以及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构成了分析这一问题的哲学基础。  相似文献   

9.
公众人物隐私权是一种受公共利益和群体利益制约的,公众人物应有的其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的个人私事和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的权利。公众人物受社会交往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及民族传统等因素的限制.在我国,立法尚未确认隐私权的概念,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司法保护,是要靠全社会来共同努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一种权利制约观念,这种权利制约意识要求我们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与自由时以不侵犯他人的权利和自由为限。  相似文献   

10.
当代西方宪法人权理论以美国的“个人主义”与德国的“人格主义”人权论为两大典型,前者通过“自由的镜头”观察人、后者则以“尊严的镜头”观察人,并在宪法上塑造出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的形象”.“个人主义”人权论以个人自由为其至高价值,在“个人自治”与“自我决定”、隐私权、行为自由与表达自由等权利保障领域,呈现更为注重防御政府的单一维度;而“人格主义”人权论则以人性尊严与人格自由发展为核心价值,在上述权利保障领域以人格关系为框架建构权利的具体内涵,强调在实现人的固有价值的同时,以社会责任与义务约束个人的自由,寻求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融合性.两种人权理论体现了西方宪法上关于自由主义和个人价值两种不同的诠释进路.就中国宪法而言,德国的“人格主义”权利论或许更具“亲和力”和借鉴意义.但由于缺乏个体和权利观念,我国的宪政法律文化若不经过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创造性转化”,为其注入个人权利本位之内核,与人格主义权利论并不具有天然的契合性.  相似文献   

11.
在弱势群体权利保护过程中,弱势群体的利益是否会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公共权力能否干涉弱势群体的权利?救助弱势群体是否只是社会的责任?在宪政法治条件下是否需要法制强权?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时代背景,正确处理弱势群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弱势群体权利与公共权力的关系;自我救助与社会救助的关系;宪政法治与法制强权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法治化进程中媒体监督的改革思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强化媒体舆论监督是我国法治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媒体监督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在媒体自主与法律自治之间求得平衡,在新闻自由与公民权利之间求得平衡.媒体监督的法制保障大致包括促进媒体自主,扩展新闻自由;提高政府公开性,扩展公民的知情权;恰当衡量各种利益,诸如要达到新闻媒体的批评监督权与名誉权、隐私权之间的利益平衡;抑制媒体权力的滥用,保障司法的独立和公正.  相似文献   

13.
Despite strong public interest in law reform by both state and federal governments, very little has been written about social legislation in Australia. Discussions about social legislation frequently proceed with each participant assuming an individual and subjective definition of social legislation; rarely is there agreement about the role and purpose of social legislation. This paper examines some writings on social policy in an effort to provide a definition of social legislation; a basis for identifying legislation as ‘social’ is provided. It is argued that for legislation to be social it must have a distributional character. Further consideration is given to the role of social legislation and the motivations for introducing legislative measures to deal with social ills. Attention is focused on approach, rights and tokenism in social legislation.  相似文献   

1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法在价值与体系方面均取得进步,具体表现为人的私法主体地位的逐步确立、私法自治基石性地位的奠定、私人利益与私人权利得以确立并获确实保障、民法的科学性得到长足发展等。不过,现行民法在形式理性化的程度上仍有改进的空间。对中国社会而言,坚持民法的自主性、形式化、理性化发展方向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必须通过保持民法一定程度的开放性来克服形式理性法的某些内在缺陷。  相似文献   

15.
法治运行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以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元化社会结构为切入点分析我国法治理论、实践应由强调法治的治国制度特性和管理、强制功能,向法治对公民个体权利的保护功能转变。通过权利主体由抽象转向具体,实现权利的物化,使法治得以实现全社会的普遍遵守。  相似文献   

16.
连带式制衡:基层组织权力的运作机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陈锋 《社会》2012,32(1):104-125
本文揭示了中国基层组织在非正式或半正式治理实践中的内在机制及其社会基础和价值基础。研究发现,村级组织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位置构成了乡村治理的部分外部条件和压力,具有普遍性的半正式治理实践中的村级组织权力的运作则根植于乡土社会。乡村治理中,村组干部将各种正式与非正式的资源统筹配置、捆绑连带,主要通过利益和情感等连带方式来规制村民,以完成其治理目标,村民同样也将其需要履行的各种义务与应该享受的各项权利捆绑连带,并主要以责任连带的方式对村组干部实行反制。正是这种治理中双向的连带关系使得干群之间的权利义务达到总体平衡,并保证了乡村社会秩序的形成,笔者将其归结为“连带式制衡”。乡土社会的不规则或规则的多元化是连带式制衡的社会基础,与西方有所差异的中国农民的“捆绑式的权利义务观”则构成了基层组织权力运作的价值基础,两者共同支撑使得“连带式制衡”成为基层组织权力的常规化运作机制。  相似文献   

17.
俄罗斯的市民社会诉求与"法治国家"定位   总被引:7,自引:1,他引:7  
马长山 《求是学刊》2003,30(1):67-70
俄罗斯"法治国家"的理论路径是与俄罗斯社会结构转型进程相回应的,并以市民社会为其逻辑起点,即认为市民社会构成了法治国家的社会基础;市民社会的自由、权利和秩序诉求提供了法治国家的价值原则;公民法律意识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条件和保证.这不仅反映了俄罗斯社会结构转型条件下的法治要求和特有关怀,也反映了俄罗斯国家控制能力衰弱和市民社会"畸变"背景下的法律秩序要求.文章指出,要推进法治,不仅要推进国家和市民社会二元化进程,更重要的是确立二者良性互动关系,而不可简单移植和照搬西方.  相似文献   

18.
在公共治理场域中生成和行动的人权法,应当是能够促成和谐人权保障关系的平衡法,它在机制上表现为人权保障目标与制度安排的匹配性,在内容上反映为公民权利设定的合乎理性,在形式上表现为人权法规范体系的协调一致,在行动上体现为人权保障过程基于商谈形成共识,在结果上表现为人权保障绩效的最大化。由于不同人权之间往往存在着张力,加上人权保障具有跨部门法性,再加上国际人权法依赖于国内法转化或衔接等原因,因此人权法容易失衡,制约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目标的全面实现。要解决人权法失衡问题,应当选择开放性的公私商谈模式、遵循理性的衡量标准对人权入法进行审慎权衡。  相似文献   

19.
This article examined the theoretical meanings of pension rights and analyzed their effects on women's economic risks in developed countries. First, based on the status of a citizen, worker, parent, and spouse, this study investigated how pension benefits are guaranteed as a citizen regardless of work history, the degree to which women's disadvantageous situations in the labor market and unpaid work are compensated by public pension as workers and parents, and how marital status is treated in the different pension systems. Second, analysis of the effect of pension rights showed that individual rights is a significant factor to prevent economic risks of elderly women. Derived rights did not seem to secure the economic welfare of elderly women, at least in a comparative context. This finding suggested that developing individual rights, rather than derived rights, is the way to guarantee long‐term elderly women's economic welfare.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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